《邪王神妃:医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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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王神妃:医手遮天- 第4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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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初烟日日外出,顾千雪知,初烟是在练武,为了撇清天鹰阁,初烟必须要将武功重新贯通,将天鹰阁武功的影子彻底消除。

    最好的法子,便是练一套新的功夫。

    然而,江湖有江湖的规矩,除了那些大家都会的大宗功夫,一些有特点、好用的,都有门有派不能瞎学,否则人家门派是要来讲道理的。

    那么江湖门派用什么讲道理?自是拳头。

    关于初烟重新学什么武功,顾千雪和君安曾讨论过,顾千雪想将赵家枪法交给初烟练,然而赵家枪法毕竟是马上功夫,不骑马的情况下适用性不强,最后君安与母亲和祖母请示后,东方老夫人竟让初烟来练东方家族的武功。

    东方老夫人虽未明说,但暗示很足——只要学了东方家族的武功,这身份也就认定了。

    在民间,女子出嫁后随夫姓,在江湖中,女子出嫁后随最好习夫家的武功。

    这些都典型的男尊女卑的做法,自不提倡,然而学武的女子本就少,时间久了,这陋习慢慢便被人遗忘。

    然而一旦有江湖女子出嫁后学夫家功夫,也够夫君以及夫家吹一阵子了,更会有许多武林人的赞扬。毕竟,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直男癌,古代直男癌比现代更甚,其大男子主义是现代人无法想象的。

    若没有天鹰阁一事,顾千雪是坚决不肯让初烟学东方家族的功夫,然而有天鹰阁一事,千雪想想便也认了,损失一些面子博得顺利的生活,很值。

    再者说,有男女平等思想的也只有顾千雪一人,作为土生土长古代人的初烟却没有。

    “小姐,今日白天我不去练武,晚上要出去。”初烟道。

    趴在床上百无聊赖的顾千雪一愣,“晚上出去?”而后笑容猥琐,“是出去私会吗?”

    “是。”初烟道。

    “……”千雪坐了起来,“话说,我刚刚是在调戏你呢,你不应该表现出害羞或者抵触吗?”

    初烟道,“小姐说什么都好,实际上奴婢本也不想去的,但今夜是名剑山庄开山始祖东方神和夫人定情的日子,而后发展成为名剑山庄的定情节,这一日,不仅年轻人要出来放花灯和许愿灯,即便是成家的人也要出来,用许愿灯来祝愿生活和美,子孙平安。”

    顾千雪噗嗤一笑,回忆铸剑场那东方神的雕像,“东方神老爷子还是很浪漫的一个人嘛,想来能降服这样男子的女人也不是一般人物,啧啧,如果不是时代不同,我还真想认识认识东方夫人。”

    饶是淡然,初烟面颊还是扫过一抹红晕,这是她有生以来过的第一次情人节。

    “好吧,就算你晚上出去浪漫,白日来陪我,但我们来做什么打法时间呢?”房内没有书,即便是有书顾千雪也懒得看。没有女红,就算有女红,顾千雪和初烟两人也都不会女红。

    “练武。”初烟很自然的回答。

    千雪哭笑不得,“练武?初烟你是不是练傻了,时时刻刻的练武你也不腻?”不过却突然想起厉王师父的话,只有武功才得天下,改变了主意。“行,咱么就练武。”

    于是,主仆两人一人在床上,一人在地上,打坐起来。

    夜晚。

    初烟在顾千雪的威逼利诱下,梳了流苏髻,化了个桃花妆,穿了一身粉红色的薄纱长裙,整个人少了冰冷淡漠,多了一丝女子的娇俏。

    对于变装,初烟是习以为常的,从前她做刺客时为了色诱目标,穿着或艳丽或暴露,然而此一时彼一时,如今穿了身少女衣裙,没由来的却脸红了,内心十分羞涩。

    门口响起了敲门声,“初烟在吗?我是君安。”

    初烟双眉紧皱,唇瓣也紧紧抿着,脸更红了。

    顾千雪笑着走到门口,打开门,“在,君小哥,你看。”说着,伸手一指。

    当君安见到若粉红少女一般的初烟时,眼睛猛然大睁,“初烟,你好漂亮。”

    初烟不知回答什么,只瞪了一眼,冷冷道,“信不信我揍你?”

    君安却傻笑,“即使揍我,也漂亮。”

    顾千雪翻了翻白眼,“行了行了,你们两人别在我面前打情骂俏的撒狗粮,该干什么干什么去。”说着,将初烟一拽,就丢了出去,关了门。

    门内,顾千雪叹了口气。

    在这举庄欢庆虐单身狗的好日子里,长夜漫漫,她要如何度过?

    练功还是睡觉,真是个难以抉择的大问题。

    却突然,门被人推开。

    推门那人丝毫不认为自己的不速之客,入了房间,一撩纯黑色锦缎长袍,竟老神在在的找椅子坐了下来,“要不要出去走走?”

    今日更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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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速之客到来让顾千雪吓了一跳,急忙关了门,“宫凌沨你是不是疯了,你这么明晃晃的跑来,就不怕人看见?”

    椅子上的厉王一脸无奈的模样,“那有什么办法,这两天你都躲着我,我不亲自找来,难道还派个丫鬟过来?就算被看到,我也无能为力。”

    顾千雪恨得咬牙切齿,“你还有脸说?我这两天为什么躲着你?前两天你把我推湖里,又在水里泡了那么久险些感冒,你知道这几天我喝了多少姜汤水吗?”

    “怪我?当时也不是我大喊大叫。”厉王道。

    “如果不是你推我,我会大喊大叫?”

    “都说了多少次,真不是我推的,是你自己没留心脚下。”

    两人又吵了起来,却不知从何时开始,吵架成了两人最经常做的事。

    顾千雪气鼓鼓,“那你今天来找我做什么,大晚上的,不会想做不可描述的事情吧。”

    厉王唇角却勾起一抹魅笑,“不可描述之事,好啊。”

    本来千雪说这话是为了讽刺,却没想到搬起石头砸自己脚,“呵,想的美,本人最讨厌脏的男人了,你先把自己弄干净了再说。”

    厉王急了,“什么叫脏?哪里脏?”更是起身过了去。

    “行行行,你不脏可以了吧?”顾千雪所指的“脏”,是厉王后院的侧妃和女人,在这孤男寡女的房间,她可不敢再激他了,毕竟人家武功高力气大,来个霸王硬上弓,她也只能反抗不成当享受。“天还未全黑,你贸然跑来就不怕被人看见。”

    厉王见顾千雪转移了话题,眼中闪过失望,“你瞧瞧门外便知原因。”

    顾千雪真的跑去门口,将门小心打开,顺着门缝向外看,却发现,屋外空无一人。

    “诶?人呢?”千雪吃惊。

    “都去过节了。”厉王道。

    “万人空巷?这么夸张?”千雪惊讶。

    “东方神在名剑山庄的影响力,比你想象中的要深远。”厉王走到顾千雪身旁。

    “也就是说,东方神当年放了个屁,后世都要纪念一发?”千雪回过头,看向身旁的男人。

    却见厉王双眉不悦的皱起,“顾千雪,好歹你也是要做王妃的,怎么如此粗俗?就不能注意一些?”

    千雪冷哼,“呵,是,我粗俗,你家应侧妃娘娘高雅得很,去找你家应侧妃啊。”

    “顾千雪你够了,”厉王一伸手,将她拽了来,“你处处招蜂引蝶我还没说什么,你却频频讽刺我,我碰过她吗?”

    顾千雪也不是好惹的,“招蜂引蝶,你的意思是,有人碰了我?”在“碰”字上,加重了声音。

    只要一联想道心爱的女子在别人臂弯中,厉王周身杀气四起,“我倒要看看,谁敢碰你。”

    顾千雪翻了翻白眼,“好吧,不说这个‘碰’,只说你再不承认应侧妃,也和人家拜过堂了,你总说我招蜂引蝶,我可没拽人就拜堂。”

    这一点,厉王哑口无言。

    “这件事我自会解决,你就别再提了好吗?”声音硬生生矮了三分。

    顾千雪见厉王面色实在不好,也大人有大量的翻了一页过去,“不过话说回来,我很羡慕东方夫人。”

    “穆氏?”厉王问。

    “不是那位夫人,是东方神的夫人。”千雪一脸的花痴,“东方神当初一定是个像神一样的男子,不仅开创了名剑山庄,更在三国之间傲然独立,传说东方神只有这一位夫人,对其万分宠爱,甚至将两人定情日变成家族的传统节日,万人空巷。这么一个男人怎么让人不喜欢?这么一个女人怎么让人不羡慕?”

    厉王心底酸溜溜的,一把将顾千雪抱在怀中,“放心,有一日我也会让你被人羡慕。”

    连厉王自己都未发现,他最近诡异的喜欢吃醋,而且频频吃莫名其妙的醋。

    两天前自己和自己吃醋,今日却找了一个死了几百年的人吃。

    “吹牛。”嘴里虽然讥讽,但身体很诚实,她老老实实地趴在他身上,舒舒服服享受男人有力的臂膀。

    “呵呵。”厉王用两声回复。

    千雪顿时不乐意,“宫凌沨,下回你别总呵呵我行吗?你知不知道‘呵呵’特别不礼貌。”

    “哼。”这回厉王换了个词儿。

    顾千雪怎么会想到,若干年后,厉王这一日发的誓言真的应验,两人无论定情还是什么,都变成了一个纪念日,在某个国家被万人空巷的推崇,当然,这也是大家不爱看的后话。

    片刻,顾千雪尴尬地推开某人,“要不然我们出去……转转?”一张漂亮的小脸上火红无比,她感受到了……咳,如果再这么孤男寡女单处一个房间,绝对不妙。

    厉王也不显尴尬,淡定的扯了扯衣袍下摆,“好啊,今日来找你正是想走走。”说着,竟变戏法的掏出两张笑脸面具。

    千雪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今天过节的人都带着面具?”

    “有人带。”说着,扔给顾千雪一个。

    千雪拿了面具,带在脸上,却有种假面舞会之感,“等等,我去换一件衣服。”既然低调的出游,自要穿上最低调的颜色。

    顾千雪去了里屋换衣服,一件暗紫到接近黑色的裙子,将头发全部打开披在肩头,只在发梢稍微束了下,却有种春秋战国时的装扮风格。

    当回来外室时,却惊讶的发现,厉王这厮也换了身衣服。

    这是顾千雪第一次看见厉王穿黑色以外的颜色,他竟穿了一条淡墨兰的衣袍。

    淡墨兰是最近富家公子哥最流行的颜色,既有风雅又不失沉稳,然而顾千雪个人不喜欢,因这颜色给人一种奶油小生之感。

    再看厉王,少了肃杀的黑色,加之其容貌白皙俊美,说其是翩翩美男子、文弱雅书生,定有人信。

    “你在看什么?”被顾千雪咄咄的眼神瞧着,厉王只觉得心发慌。

    终于,千雪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说宫凌沨你真是够了,附庸风雅也适可而止,你衣服上的竹子是什么?太俗了吧?要不要我给你画个熊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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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这件衣服是为了节日的伪装,厉王特命人在山庄最好的成衣店买来的,款式、颜色也是最流行的。“有那么好笑吗?”

    顾千雪就这么扶着墙笑了好一阵,直笑得肚子疼。

    厉王一个头两个大,他为何要伪装?还不是因为那该死的身份。

    他习惯穿黑衣,“陆危楼”也习惯穿黑衣,在身高身材不能改变的情况下,两人最大区别便是脸和声音,而今夜却又要带面具,怕再次引起她的注意,所以就……换了这么一身……娘里娘气的衣服。

    厉王也很崩溃!

    顾千雪还在笑,最终某人用了杀手锏,将其抓住一顿猛亲,直亲到千雪嘴唇红肿到好像叼了个香肠才善罢甘休。

    顾千雪的小脸红扑扑,再没了取笑的心思。

    “喂。”轻声道。

    “哼。”厉王用最新口头语回答。

    “我知道你换衣服是为了隐藏身份,但这件衣服真的不会引人注目吗?”千雪伸手指着厉王身上淡墨兰的丝绸衣袍。

    客观的说,除了有些奶油气,实际上挺帅气的。

    厉王皱眉,心中将那买衣服的属下骂了几通,“不知道。”

    千雪见厉王好似吃苍蝇的表情,吃吃的笑了一会,“来,坐下。”说着,伸手指梳妆台。

    虽不知其要做什么,但厉王还是听话过了去坐下。

    顾千雪将其头上束着头发的玉冠取下,很快,乌黑柔亮的长发倾斜。

    与女子柔顺的发丝不同,男人的头发稍硬,但正是因为这根根分明的发丝,所以其亮泽比女性头发更甚,在灯光之下,盈盈光彩,顾千雪用梳子为其梳发,只觉一根根发丝略有冰凉,不错的手感。

    最后,将头发梳顺了,也如同千雪自己的一般,在发梢处用绳子绑好,两人竟梳了一模一样的发型。

    却见,有了乌黑发丝做点缀,更显其皮肤雪白,幽黑的眸子以及高挺的鼻梁,整个人没了肃杀却有种仙气。只要厉王不说话不动怒,说他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高人,也是有人信的。

    厉王从铜镜中观赏自己的外表,越看眉头越深。

    顾千雪哈哈大笑起来,“是不是越看越娘?”

    厉王狠狠瞪过去。

    千雪一点不怕他,就算他表现得再凶恶,她依旧不怕。

    她将面具套在他脸上,“走,我们也去过节……哦对了,你知道山庄的人都在哪里有庆祝活动吗?”

    “欢湖。”他答。

    “好,那我们也去欢湖。”

    带好面具,紫衣的顾千雪便拉着淡墨兰色衣袍的厉王出门,面具遮挡了两人出众的容貌,两人小心藏在人群深处,竟无人发觉。

    很快,到了欢湖湖畔。

    前两日无人的欢湖,今日却人山人海。

    事实证明,顾千雪多虑了,放眼一望,十个年轻公子里就有四个穿厉王身上这件淡墨兰印着竹子的袍子。

    “没看出来,你穿的还是爆款嘛。”顾千雪打趣道。

    “……”虽然不知道什么叫爆款,但厉王也猜到不是好话,已开始计划要如何严惩那买衣服的官员了。

    “别生闷气了,同样的衣服,你穿得最好看。”千雪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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