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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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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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味增爵(1581…1660),法国天主教遗使会和仁爱会的创始人。译注
  这本书的笔调很可能激怒思想精英,而不是蠢者。我并不追求丑闻效应。我把这些手记集中起来,只是为了几个年轻人。我希望他们把这些手记看作是一部苦行中的苦行的特别档案。苦修的经历是痛苦的,我还没有修炼圆满。即使苦修的出发点是虚构的梦幻也没关系,只要我以解决数学问题那样严谨的认真态度进行了加工;只要我从中获得了有益于艺术作品创作的素材;只要这些素材有利于一种精神的完善(甚至导致这些素材本身的毁灭、消亡),接近所谓的“神圣性”。而神圣性对我来说,仍然是人类语言中最美丽的辞藻。
  我受到社会的限制,受到它的宰割,我便与社会相对立,各种尖刀利刃伤害着我,造成了我现在的模样。其锋芒愈是锐利,我受到的伤残愈是残酷,我就愈是美丽动人,闪闪发光。
  不干则已,一干到底。不管出发点怎样千差万别,终点应是美丽的。往往因为半途而废导致行动名声扫地。
  我回头一看,不禁眼花缭乱,只见一个杀人犯的双腿构成了一个灰色的三角形,他的一只脚靠在狭窄的护墙上,另外一只腿则一动不动地伫立在院子的泥尘中。裹包着双腿的粗呢裤管显得生硬而凄惨。我又一阵眼花缭乱,我嘴里本来衔着一枚白玫瑰的花茎,刚才突然停止了咀嚼,无意中把它扔了出去(可能是朝另外一个流氓脸上打去),但它却鬼使神差,偏偏挂在灰色三角形的裤裆上。看守没有发现这一简单的动作。甚至其他囚犯也没注意,就连杀人犯本人也未曾在意,只是感到被什么东西轻微触动一下。后来他猛然往粗呢裤子上一看,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到底是有人往他身上吐痰那样羞辱他,还是有人暗示要同他寻欢作乐淫荡一番?反正他以为只有在万里无云的法兰西明朗的天空下才能享受到一场短暂的艳福。只见他涨红着脸,做了一个漫不经心的动作,设法自我掩盖,然后把那枚歪打正着的神奇的带刺玫瑰从裤裆上摘了下来,悄悄地藏到口袋里。
  我所谓的神圣性,并不是指一种状态,而是指把我引向神圣性的精神活动。这是一种最理想的精神境界,但我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因为我未曾看见这一境界。我向它靠拢时,它却远离了我。我追求它,又怀疑它。这种活动可以表现得愚蠢无能。尽管这种活动很痛苦,但又很痛快。这是一种疯狂的举动。它有时会莫名其妙地像一个被拦腰抱走的人妖卡洛琳那样,高兴得乱喊乱叫。
  我并不太孤独,但经常牺牲崇高的美德。特别是创造性的美德。假如我声称犯罪有助于我保持精神活力,人们肯定会大吃一惊吧?
  我何时能够在形象的心中跳动,何时能够成为承载形象的光芒直照到您的眼前?我何时能够进入诗的心脏?
  我差一点因把神圣性和孤独感混为一谈而失去了自我。但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该不会又重弹我要摆脱的基督教神圣性老调了吧?
  这样追求透明度可能是徒劳的。求之不得,只好休息。不要再是“我”,不要再是“您”,能生存下来的微笑,这是一种平等待物的微笑。
  我来到桑特监狱几进几出旧地重游那一天,我被叫到监狱长面前,因为我在传达室里同一位熟人聊了一会儿天。我挨了15天禁闭的处罚,于是立刻被押进单人牢房。过了三天,一个助理看守让递给我几截烟头。这是我尚未谋面的同窗囚犯叫人给我送来的,我的牢房已经安排好了。出了单人禁闭室,我便向他们道谢。居伊对我说:
  “大家看,来了一个新伙计,门上早已挂上了热内的大名。热内,大家都不知道他是谁。老也没看到你报到嘛。后来才知道你被关禁闭了,我们便设法让人给你递点什么玩意去。”
 九
  我的名字已登记入册,被安排在这间牢房内。他们却捷足先登占据了这间牢房,他们知道自己与一桩轻罪引起的刑罚有牵连,但他们根本就没有参加作案。居伊是这间牢房的灵魂。这个年轻小伙子皮肤白皙,头发卷曲,像淋了奶油似的,为人正直不屈,处事一丝不苟。他每次对我说话,我都能体会到这句怪话的意义:“自动手枪顶着腰部射击。”
  他被警察抓了起来。他当着我的面问:
  “佛兰德街事件是你干的吧。”
  “不,不是我。”
  “是你。看门女人认得你。”
  “那家伙长得像我吧。”
  “她说那小子叫居伊。”
  “那家伙像我,也与我同姓。”
  “她认出了你的衣着。”
  “他与我同长相,同姓,同衣着。”
  “头发颜色也一样。”
  “那么与我同长相,同姓,同衣着,同发色。”
  “人家取了你的指纹。”
  “那他与我同长相,同姓,同衣着,同发色,同指纹。”
  “还有完没完?”
  “奉陪到底。”
  “是你干的事。”
  “不,不是我。”
  我收到过他的一封来信(当时我刚被关进桑特监狱),下面摘录一段信的内容:
  
  我的小让诺,我现在两手空空,连一个包裹也不能给你寄去。我身上一个钱也没有,但我还是要告诉你这事,我希望你知道了会高兴的,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想着你就禁不住动作了起来,而且很痛快。你至少可以相信,外面有一个伙伴在思念着你……
  有时候,我责怪他与警察里查尔多的关系太亲密。我试图告戒他,警察比告密者更卑鄙,但居伊听不进去。他小踏步走着。只见他脖子上套着柔软的真丝衬衫飘飘然的衣领,穿着做工考究的西装;他昂首挺胸,神情严肃,目视正前方凄凉、灰暗、死气沉沉的巴尔贝斯街道。就在这条街上,一家旅店带家具房间的窗帘背后,有一个男妓看见他走过。
  “不错,真的,你说得对,”他说,“没一个好东西。”
  不一会儿,我以为他又把我的话忘记了(实际上,那一阵子他没想什么,只是更得意地感觉到银手镯在手腕上沉甸甸的分量,要不然就是利用这段间隙产生下面的一个念头)只听他念念有词:
  “不错。然而,警察不一样。”
  “啊!你这样认为?”
  尽管我信誓旦旦,证明警察和告密者是一路货色,甚至对警察更恨之入骨,但其实我同居伊有同样的感受,警察同告密者毕竟不是一回事,只是我不愿意向他坦白罢了。我悄悄地爱上了,是的,我爱上了警察。我怎么会对他说,我路经马赛贝尔桑斯林阴道警察专用食堂门前时,心里是多么冲动。食堂里面警察满座,有穿制服的,也有穿便服的。这个食堂令我想入非非。里面群蛇成窝成团,互相体贴着,摩擦着,亲密无间的样子,非但没有妨碍也许还十分有利于干卑鄙下流的勾当呢。
  居伊沉着镇定地向前走着。他是否知道他的嘴唇构成了一幅懒洋洋的图画?这张嘴给他的脸增添了孩子般娇滴滴的可爱。他天生就是金发少年,却硬把金发染成了褐色。他有意把自己打扮成科西嘉人他后来一直津津乐道于这类把戏我怀疑他喜欢乔装打扮。
  “我很招人。”他对我说。
  小偷的活动实际上是一连串缩手缩脚但又火急火燎的动作。由于心急如焚,每个动作都很艰苦而且可悲。多亏了文学的渲染,小偷在盗窃之后得为其动作歌功颂德。盗窃成功,他体内就哼起了赞歌,嘴巴也情不自禁地应声高唱。盗窃失败则慷慨悲歌,苦中作乐。只要我露出微笑,或者耸耸肩膀,居伊就回答说:
  “我太年轻了。同老贼在一起,得显出男子汉的气概。”
  我很钦佩他从不屈服的意志。他曾对我说过,只要一声大笑,就可把心事暴露无余。我很怜悯他,就像不忍心看到一只狮子被训兽师威逼着走钢丝一样。
  关于阿尔芒,我说得不多,总有些羞于启齿。可能因为很难说清他究竟是什么人,他对我到底意味着什么,也很难准确地表达他精神威力的实际价值。但我一直认为,他的好意一直是我的秘密品质(不可告人的)得到辩护的温床。
  我体会到这一点,是在离开他之后,是我跨越国境线与他分别之后。我感到他聪明过人。就是说,他敢于逾越道德的种种清规戒律,但又不像对伦理道德无知的莽汉那样胡冲乱闯、惹祸生非,相反,他不惜付出巨大的努力,明知要失去无法估量的宝贵东西,但更肯定一定可以因此创造出比所失更贵重的东西。
  一群国际抢劫集团缴械投降了,比利时各家报纸以《向警察不战而降》的大标题报道了这一事件,我们是在一天晚上从酒吧里听到这一消息的,人们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这是些胆小鬼,什么东西,”罗贝尔说,“难道你不这么看?”
  史蒂利达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在我面前,他担心挑起怯懦还是勇敢的争论。
  “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难道你不这么认为?他们自吹自擂,说他们出手不凡,抢银行,劫火车、连连得手,怎么这次就乖乖地投到警察小鸡的怀抱去了。他们本来可以反抗到底,直到最后一颗子弹。不管怎么说,有他们好受的,人家就要把他们引渡回国了。法国已经提出了要求。他们非砍头不可。要是我……”
  “要是我,你就给我火上加油!”
  阿尔芒突然大发雷霆。他的目光充满愤怒的火焰。罗贝尔只好低声下气地说:
  “怎么,难道你不同意我的看法?”
  “我像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多少比你要内行得多,至少我不会对别人评头论足,特别是对被捕的人。对他们来说,只有等待法庭发落了。你还不够格对他们进行审判。”
  阿尔芒说服的口气给罗贝尔增加了一点勇气。他壮着胆回答道:
  “请让我把话说完,他们毕竟泄气不干,束手就擒了呀。要是他们能说到做到……”
  “臭笨蛋,正因为他们说到做到了,他们才像你所说的束手就擒的呀!你知道他们希望得到什么?还是我来告诉你吧。对他们来说,既然已经走投无路了,正好放开胆子享受一下一辈子从未享受过的奢华:投降。你明白吗?对他们而言,能向警察屈服是一个盛大的节日。从此可以得到安息。”
  史蒂利达诺不动声色,不置可否。他嘴角露出了微妙的微笑,我看那意思是说阿尔芒那一套他并不陌生。但其表现形式不像现在那样说一不二,锋芒毕露,咄咄逼人,而是一种喋喋不休的风格。罗贝尔没有回答。他对阿尔芒的解释一窍不通,也许他有所感觉,他同我们三个人谈不来。
  我自己也是后来才找到这种辩解根据的。阿尔芒的好意使我在这场争论中感到舒坦宽慰。他洞察一切。(我是说他解决我们的问题。)我并不是说,阿尔芒敢于对强盗集团的投降行为作出的辩解只对强盗们有利,而是说对我也很有价值。假如轮到我陷入类似的境地不得不举手投降时,我不也可以作类似的辩解吗?阿尔芒辩解的好意还在于,竟然能把一种不过是洗手不干的卑鄙行为变成盛大的节日、隆重的闹剧。阿尔芒考虑到恢复名誉问题。既不是为别人,也不是为自己,而是为道德贫困恢复名誉。他认为,官方社会对寻欢作乐的津津乐道便具有道德贫困的属性。
  我远远比不上他,他身材高大,肌肉发达,汗毛浓密,令我望尘莫及。但是有时候,我对着镜子照照自己,觉得在自己的脸上也有一点他具有的朴素的善意。于是我为自己感到自豪,为自己肩塌、拙笨的面容感到骄傲。我不知道他是被掩埋在哪个公墓里,或是他依旧没有倒下,岂不仍然可以懒散地运动着灵活而强健的肉体。他是本书惟一用真名的人物。对他稍有歪曲就失之偏颇。当他从自己的座位上站起来,就要统治世界。即使打他几个耳光,他也可以默默忍受,他的肉体可以受到凌辱,却丝毫没有得到败坏,仍然一样高大。他躺在我们床上,一个人就占满了全床的位置,只见他双腿叉开,构成了最大的钝角,我只好在角内蜷缩一团将就栖身。我睡在他的胯下,他的那根阳物有时搭拉在我眼睛上,我有时候醒来,猛然看见前额上长出一只大怪角。可他一醒来,脚一伸,虽然不是粗暴一踹,但其压力无法抗拒,一下子就把我踢下床去。他不说话。他只是抽着烟,可我得准备“圣体龛”的咖啡和烤面包片,圣体龛里面躺着的或者正在烘烤着的是“学问”。
  一天晚上,在一次胡乱聊天中,得知阿尔芒为了混口饭吃曾到处流浪,从马赛到布鲁塞尔,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从一个咖啡店到另外一个咖啡店,为顾客剪纸花边。码头工人告诉我和史蒂利达诺这件事,没有嘲笑他的意思。他谈话很随便,自然谈起阿尔芒如何心灵手巧,只用一把剪刀,就能裁剪折叠出各式各样的餐巾布、装饰花、小手绢。
  “我呀,可是亲眼所见,我在这儿,阿尔芒在那儿,我看着他亲手干他的拿手好戏。”他说。
  想一想我那五大三粗、镇定自若的主人竟然要干累死人的女工活,我不禁为之动容。任何嘲笑和奚落他都不在乎。我不知道他是出自哪个监狱,他到底是释放犯还是越狱犯,也无从打听。但我从各种细节揣摩,证明他经过学校的专门训练,不是来自圭亚那的马罗尼河岸边就是来自法国某地的中心监狱。
  史蒂利达诺听着码头工人的讲述,脸上露出恶意的微笑。我担心他要出口伤害阿尔芒,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史蒂利达诺用机织花边布欺骗虔诚的农妇就是一个高招,说明他比阿尔芒高明多了。不过,我不敢恳求史蒂利达诺不说为佳,如果能对自己的同行兄弟表现出宽宏大量的精神风度,必然在我身上,在我心中,出现柳暗花明的奇特风景线。风光明媚似一池春水,以至于只要用手指一拨就会破坏殆尽。我假装与我无关的样子。
  “家常便饭,听得多了。”
  “这也没坏处呀。”
  “我正要这么说。有什么能耐混什么饭吃。”
  也许是为了自我安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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