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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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全译- 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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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固因梁商为人柔弱温和,能守住自己,但没有能力整顿法纪,于是向梁商上书说:“数年以来,灾变怪异不断出现。孔子说:‘聪明的人见到灾变,考虑它形成的原因;愚蠢的人见到怪异,却假装没有看见。’天道不论亲疏,所以可敬可畏。如果能够整顿朝廷纲纪,推行正道,选立忠良,则您就能继伯成之后,建立崇高的功业,成全不朽的荣誉,那些沉湎于荣华富贵,追求高位的一般外戚,怎能与你同日而语?”梁商不能采用。

  '6'秋,闰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6'秋季,闰八月丁亥朔(初一),出现日食。

  '7'冬,十月,乌桓寇云中。度辽将军耿晔追击,不利。十一月,乌桓围晔于兰池城;发兵数千人救之 ,乌桓乃退。

  '7'冬季,十月,乌桓侵犯云中郡。度辽将军耿晔率军追击,不利。十一月,乌桓将耿晔包围在兰池城,东汉朝廷派兵数千人前去救援,于是乌桓解围而去。

  '8'十二月,丙寅,京师地震。

  '8'十二月丙寅(疑误),京都洛阳发生地震。

永和元年(丙子、136)

  永和元年(丙子,公元136年)

  '1'春,正月,己巳,改元,赦天下。

  '1'春季,正月己巳(十五日),改年号。大赦天下。

  '2'冬,十月,丁亥,承福殿火。

  '2'冬季,十月丁亥(初七),承福殿发生火灾。

  '3'十一月,丙子,太尉宠参罢。 

  '3'十一月丙子(二十七日),太尉庞参被免职。

  '4'十二月,象林蛮夷反。

  '4'十二月,象林县蛮夷起兵反叛。

  '5'乙巳,以前司空王龚为太尉。龚疾宦官专权,上书极言其状。诸黄门使客诬奏龚罪;上命龚亟自实。李固奏记于梁商曰:“王公以坚贞之操,横为谗佞所构,众人闻知,莫不叹栗。夫三公尊重,无诣理诉冤之义,纤微感概,辄引分决,是以旧典不有大罪,不至重问。王公卒有他变,则朝廷获害贤之名,群臣无救护之节矣!语曰:‘善人在患,饥不及餐。’斯其时也!”商即言之于帝,事乃得释。

  '5'乙巳(二十六日),任命前任司空王龚为太尉。王龚痛恨宦官专权,上书极力陈述他们的罪状。黄门宦官们指使门客,向朝廷诬告王龚有罪。顺帝命王龚及早亲自讲明真实情况。李固向梁商上书说:“王龚具有坚贞的节操,无端遭受奸佞的陷害,大家听说这个消息,无不为之叹息恐惧。以三公的尊严地位,没有前往司法部门为自己申辩诉冤的道理。即令他对朝廷稍有不满,往往让他自杀,所以,按照惯例,没有大逆不道之罪,不至于审问三公。假如王龚突然发生其他意外,则朝廷就会蒙受谋害贤能的恶名,群臣就没有营救和保护忠良的气节了!俗话说:‘好人正处在患难之中,我们即使再饿,也顾不上吃饭。’这正是救人的时候。”于是,梁商立即向顺帝进言,事情才告平息。

  '6'是岁,以执金吾梁冀为河南尹。冀性嗜酒,逸游自恣,居职多纵暴非法。父商所亲客雒阳令吕放以告商,商以让冀。冀遣人于道刺杀放。而恐商知之,乃推疑放之怨仇,请以放弟禹为雒阳令,使捕之;尽灭其宗、亲、宾客百余人。

  '6'本年,任命执金吾梁冀为河南尹。梁冀生性喜好饮酒,纵情作乐,为所欲为,居官多有暴虐不法的行为。其父梁商所亲信的门客、洛阳县令吕放,将上述情况报告梁商,梁商因此责备了梁冀。梁冀怀恨在心,竟派人在道路上刺死了吕放。而他又恐怕被父亲发觉,于是把罪行推到吕放的仇人身上,并请求任命吕放的弟弟吕禹为洛阳县令,让他来逮捕刺杀吕放的凶手。结果,吕禹将吕放的宗族、亲戚和宾客等一百余人全部诛杀。

  '7'武陵太守上书,以蛮夷率服,可比汉人,增其租赋。议者皆以为可 。尚书令虞诩曰:“自古圣王,不臣异俗。先帝旧典,贡赋多少,所由来久矣;今猥增之,必有怨叛。计其所得,不偿所费,必有后悔。”帝不从。中、中蛮各争贡布非旧约,遂杀乡吏,举种反。 

  '7'武陵郡太守向朝廷上书,认为武陵郡内的蛮夷已归服了汉朝,可以比照汉人,增加他们的田租和赋税。参加集议论的人都认为可行,但尚书令虞诩却说:“自古以来,圣明的君王对风俗习惯跟我们不同的民族,不当作自己的臣民。先帝已制定了规章,明确规定武陵蛮夷应缴纳的赋税额,时间已经很久了。而今滥行增加,必然引起他们的怨恨和反叛,计算所能得到的,抵偿不了所耗费的,定会后悔。”顺帝没有采纳。其后,中和中蛮人各因所征收的贡布不是原来规定的数量而起来抗争,于是杀掉征收赋税的乡吏,全族反叛。

二年(丁丑、137)

  二年(丁丑,公元137年)

  '1'春,武陵蛮二万人围充城,八千人寇夷道。

  '1'春季,武陵郡蛮族二万人包围充城,八千人攻打夷道。

  '2'二月,广汉属国都尉击破白马羌。

  '2'二月,广汉属国都尉击破白马羌。

  '3'帝遣武陵太守李进击叛蛮,破平之。进乃简选良吏,抚循蛮夷,郡境遂安。

  '3'顺帝派武陵郡太守李进率军进击反叛的蛮人,将其击破平定。于是,李进选用贤良的官吏,安抚蛮人,郡境之内方告安宁。

  '4'三月,司空王卓薨。丁丑,以光禄勋郭虔为司空。

  '4'三月,司空王卓去世。丁丑(三十日),擢升光禄勋郭虔为司空。

  '5'夏,四月,丙申,京师地震。

  '5'夏季,四月丙申(十九日),京都洛阳发生地震。

  '6'五月,癸丑,山阳君宋娥坐构奸诬罔,收印绶,归里舍。黄龙、杨佗、孟叔、李建、张贤、史泛、王道、李元、李刚等九侯坐与宋娥更相赂遗,求高官增邑,并遣就国,减租四分之一。

  '6'五月癸丑(初六),山阳君宋娥因勾结奸佞,以不实之辞诬陷他人而坐罪,顺帝下令收缴她的印信,并将她遣送回乡。黄龙、杨佗、孟叔、李建、张贤、史、王道、李元、李刚等九侯,因与宋娥互相贿赂,谋求高官和增加食邑,一律遣回他们的封国,减少所享用的封国租税的四分之一。

  '7'象林蛮区怜等攻县寺,杀长吏。交趾刺史樊演发交趾、九真兵万余人救之;兵士惮远役,秋,七月,二郡兵反,攻其府。府虽击破反者,而蛮势转盛。

  '7'象林郡蛮族首领区怜等攻打所在县的官府,杀害地方官吏。交趾刺史樊演征发交趾郡和九真郡兵一万余人,前往救援。由于士兵害怕远征,秋季,七月,两郡士兵反叛,攻打太守府。太守府虽将反叛士兵击败,然而蛮人的势力转强。

  '8'冬,十月,甲申,上行幸长安。扶风田弱荐同郡法真博通内、外学,隐居不仕,宜就加兖职。帝虚心欲致之,前后四徵,终不屈。友人郭正称之曰:“法真名可得闻,身难得而见。逃名而名我随,避名而名我追,可谓百世之师者矣!”真,雄之子也。

  '8'冬季,十月甲申(初十),顺帝巡视长安。扶风人田弱向顺帝推荐同郡人法真,称法真精通儒家的内学和外学,即《七纬》和《六经》,隐居乡里,不肯出来做官,应就地任命他为三公。顺帝非常虚心地想请到他,前后四次征召,但法真始终不肯屈从。他的朋友郭正称赞说:“法真,可以听见他的名,却很难见到他这个人。他越是逃避名声,名声越是随着他,越是躲开名声,名声越是追着他,他这个人真可以说是百世之师了!”法真,即法雄的儿子。

  '9'丁卯,京师地震。

  '9'丁卯(疑误),京都洛阳发生地震。

  '10'太尉王龚以中常侍张等专弄国权,欲奏诛之。宗亲有以杨震行事谏之者,龚乃止。 

  '10'太尉王龚因中常侍张等独揽朝廷大权,打算提出弹劾,要求皇帝诛杀他们。后由于宗族和亲戚中有人用杨震的遭遇进行劝阻,王龚这才作罢。

  '11'十二月,乙亥,上还自长安。 

  '11'十二月乙亥(初二),顺帝从长安返回京都洛阳。

三年(戊寅、138)

  三年(戊寅,公元138年)

  '1'春,二月,乙亥,京师及金城、陇西地震,二郡山崩。

  '1'春季,二月乙亥(初三),京都洛阳及金城郡、陇西郡发生地震,二郡发生山崩。

  '2'夏,闰四月,已酉,京师地震。

  '2'夏季,闰四月已酉(初八),京都洛阳发生地震。

  '3'五月,吴郡丞羊珍反,攻郡府;太守王衡破斩之。 

  '3'五月,吴郡丞羊珍反叛,攻打郡太守府。太守王衡将叛军击败,并斩杀羊珍。

  '4'侍御史贾昌与州郡并力讨区怜,不克,为所攻围;岁余,兵谷不继。帝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属问以方略;皆议遣大将,发荆、扬、兖、豫四万人赴之。李固驳曰:“若荆、扬无事,发之可也。今二州盗贼磐结不散,武陵、南郡蛮夷未辑,长沙、桂阳数被徵发,如复扰动,必更生患,其不可一也。又,兖、豫之人卒被徵发,远赴万里,无有还期,诏书迫促,必致叛亡,其不可二也。南州水土温暑,加有瘴气,致死亡者十必四五,其不可三也。远涉万里,士卒疲劳,比至岭南,不复堪斗,其不可四也。军行三十里为程,而去日南九千余里,三百日乃到,计人禀五升,用米六十万斛,不计将吏驴马之食,但负甲自致,费便若此,其不可五也。设军所在,死亡必众,既不足御敌,当复更发,此为刻割心腹以补四支,其不可六也。九真、日南相去千里,发其吏民犹尚不堪,何况乃苦四州之卒以赴万里之艰哉!其不可七也。前中郎将尹就讨益州叛羌,益州谚曰:‘虏来尚可,尹来杀我。’后就徵还,以兵付刺史张乔;乔因其将吏,旬月之间破殄寇虏。此发将无益之效,州郡可任之验也。宜更选有勇略仁惠任将帅者,以为刺史、太守,悉使共住交趾。今日南兵单无谷,守即不足,战又不能,可一切徙其吏民,北依交趾,事静之后,乃命归本;还募蛮夷使自相攻,转输金帛以为其资;有能反间致头首者,许以封侯裂土之赏。故并州刺史长沙祝良,性多勇决,又南阳张乔,前在益州有破虏之功,皆可任用。昔太宗就加魏尚为云中守,哀帝即拜龚舍为泰山守;宜即拜良等,便道之官。”四府悉从固议,即拜祝良为九真太守,张乔为交趾刺史。乔至,开示慰诱,并皆降散。良到九真,单车入贼中,设方略,招以威信,降者数万人,皆为良筑起府寺。由是岭外复平。 

  '4'侍御史贾昌和州郡官府合力讨伐区怜,没有取胜,反而受到区怜的围攻,过了一年多,援兵和粮秣都无法接济。顺帝召集三公、九卿、百官以及四府掾属询问对策。大家都主张派遣大将,征发荆州、扬州、兖州、豫州等四州士兵共四万人,前往交趾增援。李固反驳说:“如果荆州和扬州太平无事,便可以征发二州的士兵。而今,二州的盗贼,犹如磐石一样结合在一起,不肯离散;武陵郡和南郡的蛮族反叛,还没有安定。而长沙郡和桂阳郡的士兵,已被征发多次,如果再次征发,骚扰人民,必然发生新的变乱,这是不可征发的第一个理由。再者,兖州和豫州的人民,突然被征入伍,远征万里之外,没有归期,而诏书逼迫和催促急如星火,必然导致叛乱和逃亡,这是不可征发的第二个理由。南方州郡,水土潮湿,气候炎热,再加上瘴气,以致死亡的人必占十分之四五,这是不可征发的第三个理由。长途跋涉,行军万里,士卒疲劳不堪,等军队到达岭南,士卒已经没有战斗能力,这是不可征发的第四个理由。按照规定的正常速度,每天行军三十里,而离日南郡有九千余里,需要行军三百天才可到达,按每人每天口粮五升计算,需要用米六十万斛,还不包括将领、军吏的口粮和驴、马的饲料,仅士兵自己携带,费用就如此巨大,这是不可征发的第五个理由。军队战斗的地方,死亡的人一定很多,即然抵御不了敌人的进攻,就将再次征调援兵,这就犹如挖割心腹去补四肢,这是不可征发的第六个理由。九真和日南,两郡相隔仅一千里,征发当地的吏民,尚且不堪忍受,更何况征发四州的士兵,让他们忍受万里远征的痛苦?这是不可征发的第七个理由。从前,朝廷派中郎将尹就去讨伐益州的叛羌,益州有谚语说:“叛羌来了,还可;尹就来了,杀我。”其后,将尹就调回京都,把军队交付给益州刺史张乔。张乔依靠原有军队的将领和军吏,一个月之内,便将叛羌击破歼灭。这证明由朝廷派遣大将没有益处,而州郡地方官吏却足以胜任。应该重新选派即勇敢而又有谋略,即仁惠而又可胜任将帅的人,担任州刺史和郡太守,命他们都驻守在交趾郡。而今,日南郡兵力单薄,又无粮秣,守既守不住,战又不能战,可以暂时放弃它,先把官吏和人民迁徙到北方的交趾郡,等到乱事平定之后,再命他们返回日南郡。另外,招募和收买蛮夷,让他们互相攻杀,朝廷 则供给金帛资助他们。如果有能够使用反间计离间敌人内部、斩杀蛮夷首领的,朝廷则许以封侯,赐以食邑。前任并州刺史、长沙人祝良,勇敢果断;南阳人张乔,从前在益州建立过平定叛羌的功勋,他们都可以受到信任和重用。过去,汉文帝就在原地任命魏尚为云中郡太守,哀帝命使者到楚地拜授龚舍为泰山郡太守。应该就在原地拜授祝良等人,命他们直接前往交趾郡任职。”四府完全同意李固的意见。于是,顺帝在原地任命祝良为九真郡太守,张乔为交趾州刺史。张乔到任以后,对叛蛮开诚布公地进行安抚和诱劝,叛军全部投降或解散。祝良到九真郡之后,单独乘车进入叛军大营,给他们指出生路,用威力和信誉进行招抚,叛军投降的有数万人,他们一同为祝良修筑郡太守府的官舍。从此,五岭以外地区恢复和平。

  '5'秋,八月,己未,司徒黄尚免。九月,己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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