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日记--看见真相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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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日记--看见真相的男孩-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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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济利禄。 斯科蒂 译:杨东庭
2005年06月方智出版社出版  书号ISBN : 9576799694 
  
简介
  这是部真人实事的作品,是一位小男孩的童年日记,讲述了孩子眼中的世界以及他看到的灵界真相,由知名神密学家——济利禄。 斯科蒂,整理出版了这些日记。
 此书所揭露的真相和许多类似文章一样,是超越狭隘的教义和某些传统理论的。这是值得所有不同信仰和观念的人共同来探究思考的奥秘。
而此书之所以能够问世,那是因为在原作者过世前的数年,经亲友的再三说服,勉强同意出版的,但他开出两个条件,一是,日记必须在他死后数年才能出版,二是,书中的名字必须更改,以免为还活着的亲友带来困扰。
日记的原作者出身于一八八零年左右北英格兰一个相当富裕的家庭,是个诙谐、早熟的可爱男孩,天生就拥有第三眼的禀赋,他可以看见人身上的「灵气」和所谓的「灵魂」,常看到耶稣和去世的爷爷给他教导和安慰,而且他以为每人都跟他同具此项能力。
   一开始,小男孩是众人眼中的怪胎,直到他与家庭教师帕特摩先生相遇,两人共同在灵魂学上的实验与探索,才让小男孩不被接纳的心有了依靠,也让他的超能力得以延续精进。
而在他灵性之路上有两位来自灵界的重要老师,不时地为小男孩解惑,传递了许多关于通灵真相、死后的世界,轮回,以及灵性的真知等,这本书重新定义了人们眼中的「生命」与「价值」,也震撼人心逾五十年至今。
  

蔡文华 评析
   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我读到了这本书的英文版,立即被它深深吸引,并想如果能够以中文版印行,或许能为中文读者带来一些阅读上的乐趣和心灵上的滋润,于是就有了本书的出版。
本书中的主角,是一个英格兰的早熟小男孩,出生在一个相当富裕的家庭里,他那不大管事的父亲,虽是一个生意人,但非常的喜欢阅读,而小男孩遗传了父亲阅读方面的优良品味,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就会偷偷溜进父亲的书房,阅读远超过他年龄的书籍。
小男孩的母亲是个传统的妇女,对小男孩的管教非常的严格,他有一个大他四岁的姊姊,他们两人时常顶嘴。
这个小男孩天生就带有一种禀赋,即是他天生就具有所谓的「第三眼」,能够看见别人所看不到的﹁真相﹂,他能够看见人身上的「气」或「光」,也能看见一般所 谓的「灵魂」,并具有一些洞见事物的因果,或「预见」未来的能力,但他以为每个人都跟他一样具有同样的能力,所以常常他就得面对别人的质疑、嘲笑,或甚至 一些令人难堪的情境。
本书的原作者,心性高洁,而就像本书的编辑——史考特(Cyril Scott)先生所说的,作者是一个「正直不阿的人,在他的一生中,从来没有利用过他天赋的心灵能力,来为自己谋得任何的财富、声名,或做过任何卑贱的勾当」
  所以我们能理解,作者并不想出版这本日记,这完全是他个人特质所使然。
 就因为作者刻意的不想张扬,所以在本书中,读者不仅找不到原作姓名,就连他几岁开始写,何时姞婚,何时去世,都无从得知。但经大略推敲,作者应是在六到八岁的年纪开始写本日记,大概在五十多岁去世。
这本书,大部份是他还是「小男孩」时的日记,那时,他用他那敏感早熟、富同情心且幽默的心灵,记录了发生在他周遭的点滴见闻。
这本书可贵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希有」,也在于它的「可信」。希有的是,从「小孩子」观点出发来谈论观察灵界的,这本书可说是「仅有」的一本,至少我本身尚未见过同类的书。
本书可信的是,不管任何人,都很难会去怀疑,或找到「动机」来质疑。
另一项可贵之处在于,它是一本纯真之书,如果读者怀着单纯的心思来阅读,就会被本书所流露的「纯真」之情所感动,并将在书中的字里行间,不经意的找到和你「心灵的振动」起纯真共鸣的小小启示!

一八八五年

一月一日 日记
   阿诺,我最亲密的死党,说他要在新的一年里,写一本日记,我说,我也要写一本!而且希望有一天,这本日记也能够被出版,就像爸爸书架上巴比斯先生的日记一样。
当我告诉蜜蕊(我的姊姊)这件事时,她跟我赌一便士的水果软糖,说我一定会在一个礼拜之内就厌烦了。当我告诉爸爸妈妈时,爸说:「我的孩子,你该写个日 记,但不要忘记,只要值得你去做的事,就值得你去把他做好。所以听着,你要好好的写,当你不知道一个字该怎么拼时,就去问一个会拼的人。」而妈则说:「是 的,不要忘了你爸爸所说的话。」

一月二日 爸爸的「光」
爸爸一早起床,心情就不好,一边抱怨他的肝病,而对妈的态度也很恶劣,又说他的培根太咸,蛋太熟等等的。我觉得很不舒服,而且认为很不公平,因为那是苏珊(厨子)的错,并不是妈的错,爸实在没有理由说这种话。
因为屋子里有猫咪的骚味,爸也很生气,他说,如果我们不能把宠物训练好,就不应该养任何宠物。蜜蕊(姊姊)觉得很不是滋味的说,如果猫咪那样,那也不是我们的错啊,而妈听了,就罚她背诵文章做为顶撞爸的惩罚,我真的希望蜜蕊对爸不要那么随便。
我一直都知道,当爸的肝有问题时, 他的「光」就会变得浑浊不清,蜜蕊一定也知道的,但跟蜜蕊讲这些是没有用的,因为她只会叫我闭嘴。

一月四日 犯邪淫
今天从教堂回来之后,我问爸什么叫做「犯邪淫」,爸抬起头看着天花板,而妈的脸都红了,说:「不要问这么多问题!」那时,珍妮(仆人)很快的离开了房间,而我们都可以听到她在门外爆笑的声音,而我跟蜜蕊也忍不住的笑了起来,但妈皱了皱眉头,说要我们规矩一点。
后来我问蜜蕊为什么会这样,蜜蕊说她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很好玩,因为「犯邪淫」是从十诫里面出来的,而牧师也在教堂里大声的念出来。

一月五日 看牙医
今天下午妈带我去看牙医,补了一种好像银色纸张的东西到我的牙齿里,我问他,是不是喜欢当牙医,把时间都耗在人们的嘴巴中,他笑笑说,还好啦。
我说:「如果来的人刚好又吃了洋葱,那一定很恶心。」
他大笑说:「是啊,那时候就真的不是那么愉快了!」妈也笑得很厉害,但她看起来,好像是认为我根本就不该这么说的。
当我们回家后,我想扮牙医开个小玩笑,顺便赚点零用钱。
所以我从旧的巧克力盒里拿了些银色的纸出来,把他们做成一小颗可以塞入人们牙齿中的形状,然后放在盒子里,
然后我告诉苏珊(厨子)说,当她牙痛的时候可以来找我,我可以用两便士的代价帮她补牙。 但之后,当蜜蕊告诉我,苏珊戴的是假牙,不需要补牙时,我觉得很失望!

一月八日 打赌
今天我告诉蜜蕊,我赌赢了,而她必须把赌注水果软糖给我,因为我并没有像她所说的,在一个星期之后,就对写日记厌烦了。
但她说,除非我把日记给她看,她才要给我水果软糖。
但我告诉她,那是不公平的,因为那是很隐私的东西,怎么可以给别人看呢,
但她一下就把日记给抢了过去,并且边笑着说:「怎么回事,你甚至连字都不会拼!」
然后对我叫说:「diary是日记,而dairy的意思是奶酪制品,知道吧!」说完,就把我那本漂亮的日记给丢了回来,然后对我做了一个鬼脸。
我真希望,是我大她四岁,否则,我会马上回敬她的,我一定会的!
但到下午时,我就跟蜜蕊谈和了,我说,我不会再跟她要水果软糖,如果她答应不再看我的日记的话,而她也答应了。但我还是要把我的日记藏起来,以确保安全。

一月十六日 犯邪淫(二)
今天我们又开始上圣经课了,当每次谈论到耶稣时,我总是很高兴,但谈到耶和华时,我就不喜欢了,因为我总认为耶和华是个恐怖的老绅士。
今天早上所谈论的都是有关耶稣行「割礼」的事,这个字我才刚从圣经里找出来,因为我忘了怎么拼。当然我得问葛丽芬老师(圣经课老师),究竟什么是「割 礼」,但她说,她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她想大概是从baby的额头上割下一小块皮肤来,以形成一个印记,但蜜蕊说,那一定痛死了。
后来我又问她,有关「犯邪淫」的问题,但葛丽芬老师只是涨红了脸,说等我们长大后,自然就会知道了。
「但至少您要告诉我们,您有没有犯过邪淫?」蜜蕊说。
「我的天啊!亲爱的,当然没有!」葛丽芬老师急着说,然后整个人像只火鸡般的涨红了脸。
「既然这样,至少您要告诉我们,到底那是什么意思啊!」蜜蕊说,「如果您不告诉我们的话,我们就自己去查字典。」
「我不准你们做这样的事,」但葛丽芬老师说:「如果你们一定要知道的话,我宁愿自己告诉你们,当一个男人邪恶到想与一个已婚的女子结婚时,这就叫做犯邪淫。」
「喔,是这样而已吗?」蜜蕊问道:「那您以前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
当葛丽芬老师离开后,蜜蕊很不听话,马上就跑去查字典了,但她却完全不了解这个字的意思是什么,我也一样不懂!

一月十八日 日记盒
早餐的时候,我向妈要求一个,我在玩具店里看到有钥匙的盒子,以做为我的生日礼物。
当妈问我要这个盒子做什么时,我回答说要放我的日记。她笑笑的说,很好,如果我做个好孩子的话,就可以得到这个盒子。

一月二十日 舞蹈课
今天我们去上舞蹈课,结果我又坠入爱河了,她叫做佛罗丽,有一张甜美的脸蛋和温柔的蓝色眼睛,蜜蕊说她十六岁了,我真希望能看到她哭泣。
我今天晚上不是那么想睡觉,这样我就可以想她,假装她正在哭泣,而我将她轻轻拥在怀中,安慰她不要哭?
(作者原注:大约从四岁开始,我就常爱上年纪比我大很多的女孩,我总是想象她们处在很沮丧的情况下,而微小的我,则扮演安慰者的角色。有时候我陷入爱情当中,只因单纯的看到一个女孩或年轻女子在哭泣,无论如何,年纪与我相仿的女孩,从来无法挑动我心中的柔情)

一月三十日 威尔先生
威尔牧师今天来访(他是父母常去教堂的负责牧师),还为我带来了一辆能在轨道上跑,很可爱的小火车。
我很喜欢威尔先生,每次他来的时候,我们总玩的很愉快,而且他还会弹钢琴给我听,妈妈请他星期天到家里来吃饭,因为他的厨子病得很厉害,没有人能为他做一 顿适合他的星期天晚餐 我告诉威尔先生,我正在写日记,他说他自己也在写,当任何事情冲击到他时,他就把这件事记下来,他说,他并不是每天写日记的,因为写些诸如我几点起床,早 餐吃了什么,上床睡觉等等的事情,是一件很愚蠢的事。
我说,我也觉得这样做很愚蠢,因为写这些有什么用呢,他看起来很高兴,又继续说:「我真高兴你同意我所说的话。」
我觉得这么做有点调皮,因为我没有告诉他,我在日记里真的写了一些那些愚蠢的事,不过我刚刚把那一部份涂掉了,这样日记看起来就好多了。
汤米(猫咪)今天又在屋里大小便了,当爸爸进来的时候,我听到他说:「喔!这可是一点都不好玩,我们得摆脱那只猫呀!」我觉得好可怕,如果猫咪被送走了,我会很心痛的!

二月一日 犯邪淫(三)
今天真是个可怕的日子,我和妈咪及蜜蕊到教堂去,他们在弹哀悼曲,并且一边唱着「让死者安息吧」,因为托马斯先生突然过逝了。我哭的很大声,所以妈咪叫蜜蕊把我带了出去。
当我们出去的时候,蜜蕊大发脾气,因为她对艾莫利先生(教堂牧师)很着迷,并且一直要盯着艾莫利先生的睡衣看,虽然妈咪一再的告诉她,那不是真的睡衣,而是牧师服。
威尔先生星期天晚上到家里来吃饭,可是我吃不下我的布丁,因为一件可怕的事才刚刚发生。
因为威尔先生告诉爸爸说:「为什么蜜蕊愈来愈像她妈妈了,你不觉得吗?」在有人开口前,调皮的蜜蕊就随口说:「我想,如果我长大了像妈妈,您应该会想跟我结婚吧?」
「喔,那当然!」威尔先生说。
「我想,那是因为你真的想跟妈妈结婚的缘故!」蜜蕊更口无遮栏的说。
「喔,那当然!」威尔先生还是这么说,但我看到他向爸爸使了个眼色。
  然后,蜜蕊又继续说:「喔,您这个不乖的男人,您犯了邪淫罪了!」
这时马上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妈妈的脸红透了,并且马上把蜜蕊赶出房间,看了这种情形,我哭着说,这不是蜜蕊的错,因为葛丽芬小姐曾经在圣经课的时候告诉过我们,当一位男士如果想要娶一位已婚的女子时,这就叫做犯邪淫。
这时,爸爸拉长了脸,说:「够了!」威尔先生拍拍我的背,说:「没关系,小绅士,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世界。」然后给我两便士明天买糖吃。
可是一切还是很糟糕,而我也希望蜜蕊能表现的好一点,因为我不能忍受被责备,我想爸爸现在一定对我们感到很抱歉,因为喝完茶后,他跟我们在餐厅玩游戏玩得很高兴。

二月二日 看见耶稣
昨天晚上,我又看到了耶稣,祂站在我的床前对着我微笑。
祂的光芒看来如此的美丽,全都是金色、粉红色、蓝色、绿色、黄色,就像我们从窗外所看到的彩虹一样的颜色。祂看着我,像是要安慰我昨天所受的委曲一样。
祂有着最甜美的蓝色眼睛和长长的棕色头发,而且祂让我感觉到如此的快乐,这已是我第三次看见祂了,但我却希望祂能常常来。
(作者原注:就我记忆所及,我一直具有所谓的「第三眼」,能够看到所谓的灵魂和人们身上的「气」或「光芒」,但我从来不知道有所谓的「第三眼」,并且认 为,这应该是每个人都具有的能力,每个人都应该看见如我所看到的,这一种想法常将我陷在困境中,就像这本日记里所呈现的。
在我年幼的岁月中,每当我提到「看到东西」时,结果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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