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尊法师佛学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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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尊法师佛学论文集-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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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典说,到初果须陀洹的圣位,始可得到不坏信,所谓四不坏信是也。
  四不坏信者:一信佛、二信法、三信僧,四信戒。
  一信佛:佛是大觉大悟者,是一切智人,是人天的眼目,是三界的寻师,是黑暗中的明灯,是苦海中的慈航,是我们人类的救星,是一切众生的慈父,这并非是过誉,我相信,深深的相信,佛的确有这样的资格,佛实在堪称这样的名目,佛果是了不起的伟人,这名为信佛。
  二信法:佛既是一个伟大的人物,那末,由佛口中所说出的法当然也是很可信的了。法宝的虽是很多,主要的信“苦”“集”“灭”“道”的四真谛。如佛说世间都是苦的,人生都是苦的,我相信,这话是的确的;佛说这苦是由集谛烦恼和业之因所招感的,我相信,这话是真实不虚的;佛说要不受苦果,先断集谛的因,要断集谛因,第一要先修道,修道就可断惑,断惑就可灭苦我相信,这话是实在的;佛说由修道而断惑,由断惑而灭苦,由灭苦也就得到安隐快乐的涅槃,永不不受三界六道的生死大苦,我相信,这话是的的确确,实实在在的!总括说一句:这四谛的真理,都是真实不虚的。所谓“海可枯,石可烂,天可翻,地可覆”,而四真谛的真理,不可改动一毫,确是如此的。能够对四谛法,有这样的认识,有这样的信受,这名为信法,(信因果在内)。
  三信僧:僧是依法修行,住世间,弘法化,代表佛陀的一个主要人物。我们相信他今日持戒修行,依佛教法而行,他日必可得到无上的佛果。就是现在,他既解佛之解,行佛之行,做弘法利生的工作,相信必能造福于人类,有益于人群,这名为信僧。
  四信戒:戒有防非止恶的功能。我们依照戒的规律去行,就可不做为非作歹的事,就可止息许多的过恶,因此,也就可以使我们的身心泰然,使我们离苦得乐,这是的确的,相信必是如此的,同时,相信我们要得到三宝的“实”,三宝的“德”,三宝的“德”,三宝的“能”,也就非持戒不可。对于这种道理,极端信奉、没有丝毫怀疑,这名为信戒。
  证到初果的圣者,对“佛”“法”“僧”三宝及“戒”就有绝对的信仰,就再也不会有什么退失了;若在我们凡夫位上,对“佛”“法”“僧”宝及“戒”始终如一的信奉下去,那是很少有的,但不要因为做不到这点,我们就把信心退失,而以一时的高兴就到三宝门中来跑跑,不高兴的时候,就不来跑了。当知现在虽不能得四不坏信,可是要设法慢慢儿使它增长乃至成熟才对哪!
  六、结  论
  上面虽已说了这么一大堆话,但不过略说什么是信心的对象,信心的体性,与引生信心的方法而已。但是信的问题,尚未完全说了,要是广说什么正信啰,邪信啰,迷信等等就再加一点钟也说不竟,现在因为时间的关系,就此告一个段落吧。
  学僧林芳、演培同记
  (原载《觉音》1940年十三、十四期)

  23。  律 经
  《律经》共有二千七百颂,分为九券,印度德光论师所造。作者德光论师,印度摩靓罗国人,约在六世纪时生于大婆罗门家。自幼善学一切明论,在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受具,又从世亲论师学习声闻乘三藏经及诸大乘经论,通晓诸部律藏,为室利诃罗沙王师。后他摩靓罗国阿伽罗补利寺,广弘律教,撰成本书。其弟子中能诵持全部律藏的有五百人,著述《律经大疏》的法友论师,即是他的上首弟子之一。
  本书总摄根本说一切有部律的要点,依出离戒广释一切应止应行的学处,是声闻乘增上戒学的宝库。唐代义净赴印求法,亦甚推重此书,以为有再弘律藏之功。
  根本说一切有部律藏,总分四部,一、十七事,二、辨阿笈摩,三、杂事,四、胜教(亦名上教)。十七事中,广说出家、受具、布萨、安居等一切应行之事。辨阿笈摩中,广释比丘、比丘尼所受的别解脱戒。杂事,则对于上两部中所未说及之琐碎细节,补充说明。胜教育《邬藏离问》等十种小品,对于前两部中诸问题,详细抉择断疑。故前两部如本事,后两部似是抉择。
  《律经》的组织,即以十七事与辨阿笈摩中所说的别解脱戒为基础,于每一事或每一戒之后,如杂事及胜教有所补充,即依次抉择之。如第一段,说明出家受戒时,先叙“出家事”中的各种学处,次叙“杂掌”乃至“胜教”中所说关于出家的各种学处。又如解释比丘戒时,先叙“辨阿笈摩”中所说的戒相开遮,再叙“杂事”乃至“胜教”中有关该戒的开遮学处。
  《律经》一书系依未受戒者先应如何受戒,受戒之后当如何防止犯戒,以及如何奉行出家人的生活行持等的次序而组织。故最初广说十七事中“出家事”,次乃解释“辩阿笈摩”中所释的比丘和比丘尼的别解脱戒,最后解释十七事中余十六事,此十六事又分为五类:
  一、净治学处事,此有三事,即布萨事,安居事,解制事。二、依乐住缘事,此有四事,即羯絺那衣事,衣事,皮革事、药事。三、作事方便,即羯摩事。四、还净忏悔事,此有七事,即忏悔事,摄时非时事,住余处行事,净治事,破羯磨事,破法轮事,诤事。五、所依卧具事。总此律藏大义,又可归为三大类:一、未得戒者如何受戒类,即“出家事”及“杂事”等中有关出家的法则等。二、得戒后如何守护不犯和端正生活类,即“辨阿笈摩”中所释各戒,和十七事中属于衣、食、卧具的学处等。三、如有毁犯,如何忏悔、息灭之类,即十七事中忏悔等七事。
  《律经》的主要内容,兹再分述如下:
  先明造此《律经》的目的是令行者证得解脱涅槃之果,其能得涅槃之方法为戒定慧三学,其中戒学最为根本。而戒学中,主要是七支远离(谓离“非梵行”、“不与取”、“杀生”等三支身恶行,和“妄言”、“离间”、“粗恶语”、“绮语”等四支语恶行)和眷属(不饮酒等即是远离之眷属)。而本书即是广明佛徒为求得何等果,当修何等道,以及用何种心念,如何防护戒律等事。
  次明未受戒者如何受戒,广说前后各种出家受戒的方法,出家者应具备之条件,不许出家受戒之障缘,以及出家受戒后如何依止师长,与僧伽共住,日常生活的细则等。
  次明受戒之后所学的学处,分为两大类:一、应遮止的学处,二、应修习的学处。初应遮止的学处中,先广说比丘五篇戒相,就一一戒条详加抉择。次别说比丘尼的五篇戒相。后以《邬波离问》广抉择犯不犯戒,与所犯轻重等各种差别。此中比丘的二百五十三条戒中,有些条沙弥作了不成犯戒,或成犯戒等,都以此为据。其次所应修学的学处凡有五类。
  第一类净治学处事中有三事。一、布萨事,明出家受戒后不应虚度时日,应求闻思,住远离处精勤修习止观等,并广说住远离处如何修行,依何等伴友,正修行时作何种威仪,修何等道,希证何果等。又于半月半月中当诵《别解脱戒经》,检查身心对于二百五十三条戒相有无毁犯,常应起防护心,不使毁犯。二、安居事,明出家者夏季三月中,当住寺中勤修静虑。不应游方,以防房舍损坏等自身遭遇灾难及践踏有情生命,并说明如何安居之法,及安居期中之制度等。三、解制事,说明先在安居期中僧众所得衣物不许分配,见他人犯戒暂不举发等制度。到安居期满时则解除彼制,可依据见闻疑三根,互相举发犯罪(戒),如法忏悔,所有安居中的衣利等,也须平分,以后往各处游方参学。
  第二类依乐住缘事中有四事。一、羯絺那衣事,说明比丘在安居中修行疲劳,于解制后为使游方便利,僧众共张羯絺那,即可少携衣物轻装游行。关于衣服饮食等律条,对张羯絺那衣者也多有开许。二、衣事,广说如来听许比丘用的生活资具,如三衣材料、尺寸、形状、颜色及守持方法等。三、皮革事,说明比丘在雪山区等寒冷地域及在边方国土,听许着靴鞋等。但不许着长筒皮靴及有花彩、金银等装饰的。又为明目故听许用熊皮等。四、药事,说明比丘可用四种药,谓时药、更药、七日药、尽寿药。又详明四种药的体相,守持方法,各种药服用时间的界限,及以何种观念受用彼药等。
  第三类作事方便即羯磨事,说明比丘所作的羯磨,总分三种,谓单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又说明传沙弥戒和比丘戒时如何作羯磨、布萨、安居,解制时如何作羯磨,加持资具、忏悔“僧残”、忏悔余罪、加持净厨等时如何作羯磨等。
  第四类还净忏悔事,共有七事。一、忏悔事、广说犯僧残罪如何忏悔,犯舍堕、单堕、别悔、恶作等罪,如何忏悔。又说明僧残根本罪及粗罪的如何忏悔等。二、摄时非时事,详细抉择如何成复罪,或不成复罪,及如何忏悔复罪的方法等。三、住余处行事,说明行波利婆娑和摩那埵等住余处者,在僧众中当以何威仪作何等事,不应受本性地比丘的礼敬承事等。详明住余处者的行法。四、净治事,广明对何等人何等事如何举发犯罪,使其忏悔清净等。五、破羯磨事。六、破法轮事,总说明破坏僧伽,破法轮事唯起于佛在世时,破羯磨,则佛灭后,烦恼强盛时易于发生。但破坏僧伽之罪尤重于犯根本戒罪,能使佛法隐没故。七、诤事,说明僧众中起诤的四种原因和诤的四种差别,息灭诤的方法等。特别说明由嗔恨心互相毁訾,斗诤不息,损害自他,造成重罪,烧毁善根,应当防护等。
  第五类卧具事,说明佛弟子众如何恭敬大师,在僧众中如何礼敬亲教师和轨范师,戒腊小者如何礼敬长者,对谁应礼对谁不应礼,何时可礼或不可礼,及礼拜之仪式。又说明如何修建寺宇,寺房如何绘画,如何供塔及不离大师像等。最后,总叙略教,谓佛以前未开未遮之事,分别清净与不清净,可不可行等事。此略教文约义丰,可随事类比,详加研究。
  《律经》梵文原本似已散佚。现存藏文译本,系第九世纪时根本有部律师胜友及度语龙幢所译,今在丹珠尔中。唐代智弘律师赴印求法,曾就名师学习此书,随听随译,但未传播,仅一见于义净《求法高僧传》的记载而已。
  《律经》的注释,在藏文论藏中有德光论师自造的《律经注释》一万四千颂。又有法友造的《律经大疏》二万一千颂,七十卷。有般若伽罗造的《律经注》,另有《律经略解》一种,传为德光论师自造,但可能是西藏人假托。
  西藏历代大德所造的注释很多,措拿瓦所造《律经释日光论》、和僧成造的《律经密意释宝鬘论》,尤为现在西藏学习《律经》者必须参考的资料。其余西藏各大寺院中,各有所依据的注疏,不胜枚举。
  (原载《中国佛教》第三辑)

  24。  《大般若经》中“一百零八句法”简介
  西藏佛教学习《现观庄严论》时,常说“从色乃至一切相智一百零八句法”。但一百零句法究竟是那些法,算清楚的很少。《般若经》中虽处处列说,例因为开合不一,也很难符合一百零八句之数。今依据隆靓喇嘛的著述,略为列述于后。
  一百零八句法分为两类:属于杂染品者有五十三法,属清净品者有五十五法。
  属杂染品之五十三法:为五蕴、六根、六境、六识、六触、六爱、六界、十二缘起。
  属清净品之五十五法:为六波罗蜜多、十八空、三十七菩提分法合为七句、奢摩他品有六句(四圣谛、四静虑、四无量、四无色等至、八解脱、九次第定各为一句)、毗钵舍那道三解脱门为一句、殊胜功德道有三句(六通、四种三摩地、四陀罗尼门各为一句)、果道有六句(十力、四无畏、四无碍解、佛身大慈、佛身大悲、十八不共佛法各为一句)、五种证道之补特伽罗(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独觉)为五句、三智(一切智、通相智、一切相智)为三句。如是染净法共为一百零八句。
  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
  六境:色、声、香、味、触、法。
  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六触:根境识三和合所生眼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意触。
  六爱:眼触为缘所生爱、耳触为缘所生爱、鼻触为缘所生爱、舌触为缘所生爱、身触为缘所生爱、意触为缘所生爱。
  六界: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
  十二缘起: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六波罗密多:布施、持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
  十八空: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际空、无散空、本性空、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无性空、自性空、无性自性空。
  三十七菩提分中:
  (一)四念住: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
  (二)四正断:未生不善法令不生正断、已生不善法令断正断、未生善法令生正断、已生善法令增长正断。
  (三)四神足:欲神足、精进神足、心神足、观神足。
  (四)五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五)五力: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六)七等觉支:念等觉支、择法等觉支、精进等觉支、喜等觉支、轻安等觉支、定等觉支、舍等觉支。
  (七)八圣道支: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四圣谛:苦圣谛、集圣谛、灭圣谛、道圣谛。
  四静虑:初静虑离生喜乐地、第二静虑定生喜乐地、第三静虑离喜妙乐地、第四静虑舍念清净地。
  四无量:慈、悲、喜、舍。
  四无色: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
  八解脱:内有色想观外色解脱、内无色想观外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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