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皇帝大传(周远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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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皇帝大传(周远廉)-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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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乾隆帝坚主用兵、改流的正确方针指导下,经略张广泗认真总结了前面八九个月战争的利弊得失和经验教训,认为过去之失利,除了政治上文武不和、剿抚未定等因素外,军事上最大的失策是“合生苗、熟苗为一”,“分战兵、守兵为二”,真正用来征剿之兵太少,六省官兵数万名,绝大多数用于“大路沿途密布”,“而用以攻剿之师,不过一二千人”,以致“东西奔救,顾此失彼”。他建议集中兵力,分化生苗熟苗,“直捣巢穴,歼渠魁,溃心腹”,“涣其党羽”,“暂抚熟苗,责令缴凶缴械,以分生苗之势”,而“大兵三路同捣生苗逆巢”,使其彼此不能相救,“则我力专而彼力分,以整击散,一举可灭”,然后再攻“从逆各熟苗”,“以期一劳永逸”。[17]
  乾隆帝完全信任张广泅,有所奏请,概予允准,大力支持。张广泗拥有军政大权,号令统一,率领六省官兵,放手进行征剿,先分兵三路,攻上九股、下九股和清江下流各寨,“所向克捷”。乾隆元年(1736年)春,又分兵八路,排剿抗拒苗寨,“罔不焚荡铲削”,随即进攻牛皮大箐。此箐位于苗寨之中,盘亘数百里,北至丹江,西为都匀、八寨,东系清江、台拱,“危岩切云,老樾蔽天,雾雨冥冥,泥潦蛇虺所国”,虽附近的苗徭,“亦无能悉其幽邃穷其荒阻者”,所以各处苗寨被攻下以后,苗人纷纷逃据其中,以为官兵万万不能到此,欲图待军退后再出活动。张广泗檄令诸军分扼箐口,重重合围,逐渐近逼,从四月至五月,官兵“犯瘴疠,冒棒莽,靡奥不搜,靡险不剔”,又许苗人自相斩捕除罪,因此,生苗“渠魁”全部被擒被杀,“俘馘万计”,“其饥饿颠陨死岩谷间者,不可计数”。六月,张广泗复乘胜搜剿从乱熟苗,分首、次、胁从三等,直到秋天,先后毁除一千二百余寨,赦免三百八十八寨,斩一万七千余人,俘二万五千余人,获铳炮四万六千余及刀、矛、弓、弩、标甲十四万八千余,尽平苗变,原来黄平等州县逃居邻近省份的汉民,陆续回到旧地,战火纷飞,兵荒马乱,连续折腾了一年多的苗疆,终于平定下来了。[18]
 (二) 免赋设屯 苗区安定
  用兵苗疆的顺利进展及其迅速平定,是乾隆帝即位以后的一大胜利。这位年方二十五岁刚刚主持朝政的青年君主,竟能在战局不利的形势下,不受一大群庸臣劣将的影响,摈弃他们妥协退让的错误主张,甚至冒着违背皇父止兵弃地圣旨的危险,坚主用兵,坚持改土归流,果断采取得力措施,更换统帅,惩办失职官员,全权委付张广泅率军征剿,终于力挽狂澜,扭转了战局,大获全胜,办好了皇父未能办成的“最要最重事件”。[19]乾隆帝对此当然感到十分高兴,重赏有功官兵,厚赐银米,晋张广泗为贵州总督兼领贵州巡抚,授三等阿达哈哈番世职,并每年赏给养廉银一万五千两。但是,他并未沉醉于庆贺捷音,无所事事,而是在积极着手进行更为艰巨的工作。
  征剿苗变,固非易举,风餐露宿,崇山峻岭,瘴雾弥漫,水土不合,瘟疫流行,军情瞬息万变,未必能稳操胜算。但是,以全国之力制一隅之地,遣派六省官军对付数万素无训练的苗民,只要调度有方,总算是能够办得到的,可是要治理苗疆,使其今后不发生或少发生变乱,则显然是更为艰难。雍正四年起,为在苗区改上归流,用兵五六载,刚刚收兵,设州县,委流官,建兵营,收赋税,台拱上下九股数百苗寨即于雍正十年起事,围攻大营,持续将近一年,才被官军镇压下去,不久又发生了这次大的变乱。这两次苗变表明,清廷必须采取正确措施,才能真正稳定苗疆,少起动乱。
  早在战争还在进行的时候,乾隆帝就在探索造成此次苗变的原因,而且得出了应有的结论。他于雍正十三年十一月谕告经略张广泗说:古州之变,是因为苗民“原属化外不入版图之人,一旦制之以礼法,赋之以租税,虽云最薄最少,以示羁縻”,亦必引起反感,以致“偾事”。[20]因此,他在平定苗变后,明智地、果断地在苗疆实行了与其他地区不同的新政策。最重要的一条是免除苗赋。乾隆元年七月初九日,弘历颁发了“永除新疆苗赋”的圣旨。他先简要地说明了改流和用兵的原因,指出之所以要将苗疆“收入版图”,是由于苗民“俯首倾心”,切望“输诚归顺”,故允准督臣的请求,实行改流,使苗民能够“沾濡德泽,共享升平之福”,并非贪图其土地人口。当初所定粮额,“本属至轻至微,不过略表其向化输租之意”。不料苗变发生,危害人民,因而发军征剿。接着详细说明下令免除苗赋的缘故,他指出,苗民亦“皆吾赤子”,起事之苗,“身罹刑辟,家口分离”,甚为可怜,而现在的“就抚苗众”,“多属胁从附合”,还有不少从未参与变乱“始终守法之各寨”,这都必须“加意抚恤”。而苗人纳粮,正额虽少,“但征之于官,收之于吏”,繁杂之费,恐“转多于正额”,只有“将正赋悉行豁除”,使苗民与胥吏“终岁无交涉之事”,“则彼此各安本分,虽欲生事滋扰,其衅无由”。因此令总督张广泗出示通行晓谕,“将古州等处新设钱粮,尽行豁免,永不征收”。这样,苗民“既无官府需索之扰,又无输粮纳税之烦”,各自耕田凿井,“俯仰优游”,“永为天朝良顺之民,以乐其妻孥,长其子孙”,他们便不会舍弃安居乐业而生变乱。[21]
  另一重要政策是尊重苗民风俗。他在上述永除苗赋的谕中同时又讲道,苗民风俗,与内地百姓大不相同,因此规定,今后生苗中“一切自相争讼之事,俱照苗例完结,不必绳以官法”。至于生苗与汉族兵民及熟苗争执的案件,则属于文官应办者,归文臣办理,应隶武将者,由武官办理,有关官员残须“秉公酌理,毋得生事扰累”。[22]
  乾隆帝实行的第三项重要政策屯田,则不如免赋那样一谕定局,而是经过好些反复。乾隆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他在审阅总督张广泗陈奏的苗疆善后事宜时,谕告总理事务王大臣,指出张奏请将“逆苗绝户田产”分给汉民领种的办法大为不妥,因为“苗性反厦靡常”,现虽慑服,今后难保永安,若将“所有逆产招集汉民耕种”,万一苗变再起,汉民将受其害。因此,“逆苗因罪入官之地”,可设屯军,令兵丁耕种,这样,无事可尽力务农,万一有警,“就近即可抵御”,所收粮谷,“又可少佐兵食”,以省内地的转运,且使苗疆驻兵有所增多而又能节省添兵的费用。让王大臣告诉张广泗。[23]
  这个办法遭到一些大臣的反对。协办吏部尚书事务顾琮奏称,于深山邃谷招募屯田,是“尽夺生苗衣食之地”,甚为不妥。可是,总督张广泗坚决执行皇上谕旨,积极筹办屯田事项。乾隆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张广泗上奏:遵旨筹画苗疆,已将“叛苗绝户田产,安设屯军”,原来计算绝户田地,约可安屯军五六千户,现据各州县报告,清江县可安屯军二千六百余户,八寨可安八百余户,丹江九百余户,古州、台拱、凯里、黄平、施秉、胜秉、清平等地可安六七千户,共计能设屯军一万余户,应设屯堡一百余处,皆分布于形势险要之处,对保证苗疆“经久之计”,“已属万全”。乾隆帝对此加以赞许,并经总理事务王大臣核议奏准,令张广泗照此方案办理。[24]不料,云南总督尹继善来京陛见时,高宗向彼询及苗疆事务,尹继善详细论述安设屯军的不妥。这可使皇上困惑了。这个尹继善,并非等闲之辈。其父尹泰,原系一小小佐领,因受世宗胤禛赏识,晋至大学士兼兵部尚书。
  尹继善亦被世宗宠信,历任署广东布政使、江苏巡抚、署河道总督、署两江总督、协办江宁将军、云贵广西总督,乾隆元年因贵州别设总督始专任云南总督。尹继善于雍正十一年指挥官兵平定了台拱苗变,十二年奏定新辟苗疆诸事,十三年又发云南兵并征调湖广、广西兵策应,配合张广泗平定了古州苗变。这样一位久任封疆大员直接处理过苗变的云南总督,建言屯田之不可设,其说服力是很强的。因此,乾隆帝子二年闰九月十二日下谕,停止贵州古州苗田屯军。他谕告总理事务王大臣:尹继善奏称“分布屯军之举,尚未妥协”。看来,苗民不愿开设屯田,若将“逆苗”之田“收之于官”,则将招苗人反感,“轻重矢宜”,与经理苗疆之意不合。令即将此旨驰告张广泗,命其立即停办屯田。他又专降一旨谕古州等处苗民说:督臣奏请将“逆苗绝户叛产”分给屯军,考虑到此等“绝田”“未必尽系无主之产”,“不忍以尔等自有之业,强令归官”,因此特颁谕旨,令经理大臣“停止屯军之事”。尔等受此厚恩,当“安分守法,永为天朝良民”。[25]
  贵州总督张广泗接旨后,仍坚持要设立屯军,专上奏疏力争,并称“愿以身家相保”。乾隆帝阅过奏折仔细考虑后,同意张的建议,降旨批示说:“卿既熟悉苗情,又屡经筹度,且以身家相保,朕自然听卿料理”。[26]设屯之事得以继续进行。
  但是,争论并未结束,乾隆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两广总督鄂弥达特上长疏,极言兴办屯田的危害。他的主要根据有二:一系苗人全靠“刀耕火种”,无其他营生之业,过去地亩宽余,“始获相生相养”,如将田收归屯丁,则今后地少人多,必“不能仰事俯育”,“必致怨生”。二为屯丁不能自耕,仍需招苗人耕佃,苗民“以世代田产,供他人之倍收”,又为兵丁佃户,“久之视同奴隶”,“既衣食无赖,又兼役使鞭笞”,这样下去,他们“既不乐生,又何畏死”,恐怕不出十五年,“古州之事复见矣”。[27]乾隆帝阅读后,又犹豫不定,降旨批示说:“此奏识见甚正,即联意亦然”,故于去年特颁停设军屯谕旨,但张广泗坚持要办,“伊系封疆大臣,又首尾承办此事,不得不照彼所请,然联则以为终非长策也”。现观此奏,交军机大臣详议。[28]不久谕令张广泗回奏。
  尽管圣谕威严,同僚奏章又咄咄逼人,古州之变再生的警告,更易使人胆战心惊,但张广泗仍坚持己见,于乾隆三年七月十五日遵旨议奏,详言安设军屯是“实有必应如此办理之势”,并具体辩驳了鄂迩达提出的论据,澄清了疑问。他强调指出,用来安设屯军之田,是“逆苗内之绝户田产”,其人户未绝者,田地仍归己有,并未没收入官开设屯田。屯军必须自耕,“不许倩人佃种”。苗疆未垦之地甚多,即使以后“苗民生齿日繁,亦不至无以资生”。所设屯田,与苗田相邻者,皆已标明界址,防止屯军越界侵占苗地,并拟酌定章程,不许官兵欺凌苗民。乾隆帝看后,终于最后下定了设屯的决心,批示说:“既经卿详悉敷陈,知道了”。至于何处安设屯军,何处仍系苗田,绘图进呈,“联将览焉”。[29]张广泗随即具体规划,奏准增设官兵,安设屯堡,严格稽察屯军,违规者枷责示众,依法严处,严禁典卖屯田,规定屯粮数额,上田一亩纳米一斗,中田八升,下田六斗,每斗加鼠耗三合,屯军按期操练,等等事项,详细具体,切实可行,苗疆安设屯军之事,终于顺利办成。
  乾隆帝又于三年于二月十六日下谕,命慎选苗疆守令,责令今后委官,必须选用“廉静朴质之有司”,要他们视苗民如同赤子,“勤加抚恤”,“使之各长其妻孥,安其田里,俯仰优游,一无扰累”,这样,苗民也会安分守法了[30]。
  乾隆帝的乾纲独断,用兵平变,免除苗赋,尊重苗俗,安设屯军,以及其他有关安抚苗疆的谕旨,产生了强大的影响,尽管偶尔江发生一些小争执和小规模的干戈事件,但从此贵州苗疆基本上是安定下来了,正如魏源在《圣武记》卷7中所说,“自是南夷遂不反”。这对贵州特别是苗疆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仅以军屯而论,乾隆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贵州古州镇总兵韩助奏称:过去“新疆地方”,小麦、高粱、小米、黄豆、脂(芝)麻、菽麦等种,“素不出产”,自安设屯军以后,“地方文武设法劝种杂粮,今岁俱有收获”。“军、苗田亩,早晚稻丰收”。现正督令屯军于堡内及山上空地,多栽茶、桐、蜡等树。苗疆过去没有市场,“近年兴立场市,各寨苗民、商贩按期交易称便”,“军、苗实属乐业”。[31]韩勋讲述的这些事例,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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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清高宗实录》卷1,页24,卷5,页54。
  [2]《清世宗实录》卷157,页16、19,卷159,页5、9。
  [3]《清世宗实录》卷157,页23;《圣武记》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记》下;《清史稿》卷304,《张照传》。
  [4]《清高宗实录》卷3,页11。《圣武记》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记》下。
  [5]《圣武记》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记》下。
  [6]《清高宗实录》卷2,页21,27,卷9,页9。
  [7]《清史稿》卷304,《张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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