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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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医神-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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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崇弛微叹一声说:“沈伯父,我跟你去!”

    “这就对了!”沈万三拉着张崇弛上了在村外等待的马车,一路飞弛,在下午赶回了永乐城。在去乐善堂的路上,张崇弛突然一笑说:“沈伯父,乐善堂我就不去了。”

    “贤侄……”沈万三刚想开口,张崇弛指指路边的一个小亭,笑着说:“这里离乐善堂不足十分钟脚程,我就在此行医,你可以让几个病人来诊病。”

    这话一出,沈万三知道以张崇弛的风骨,这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他点点头说:“好!既然这样,我也不好勉强,不过,还请贤侄务必等我送病人过来。”

    “什么?一个山野郎中,还要我们亲自上门去求诊?还在一个凉亭里?不去!饿死我也不去!”貂蝉心里的火就甭提有多大了。多少年了,从八岁到八十岁,从来没有哪个男的在她面前拽成这样子。

    沈万三装模作样地说:“不错,这个山野郎中是不知道礼数,但是我们的貂大小姐真要是把自己气坏了,划得来吗?何况……”

    何况什么他没说,右手在袖子里掏啊掏,掏出一枚如红水晶般的圆卵说:“这只铜兽中级的火鹤卵是我以前得到的,刚想给它找个火系魔法师签约,可惜,眼前适合的人似乎快要饿死了,算了,只是这个小家伙不知还要等多久才能找到主人!”

    火鹤卵,貂蝉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灵兽产卵时,都会返回天神山脉,在绝无人迹的地方产卵,其珍罕程度比灵兽本身要高出千百倍。更重要的是,灵兽的魔法契约成功率不过百分之一二,而灵兽卵的魔法契约成功率却高达四成,而且签一只跟自己体质相同的灵兽魔法契约有一成的加成。这个诱惑对打小就渴望拥有一只灵兽的貂蝉来说无疑是最致命的。她咬了咬下嘴唇说:“好!我去!要是那个山野郎中敢摆架子的话,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他。”

    张崇弛倒真的没摆什么架子,对他来说,病人就是病人,永远是那么温和自然的笑容,但落在貂蝉的眼里,却是几分讥讽。要不是沈万三在边上偶尔嘀咕一声“火鹤”,貂大小姐说不定当场就能发飙。

    “很奇怪的病!”张崇弛看过风云五杰之后,皱着眉头说:“如果是本身所生的病,不可能五个人同时生病,还生得一模一样。如果是有人暗中下手,谁能将光元素控制得那么出神入化呢?”

    他完全没注意,蹲在凉亭顶上的圣猞猁笑得有多么奸诈,想不到用光元素同样能施展暗黑魔法,一招“魔噬”,不,现在该叫“光噬”能有这样的效果。哈哈,算这五只被当成试验品的小白鼠倒霉。

    沈万三笑得很神秘的样子说:“我说贤侄,他们得的是什么病,怎么得的病我们先不去探讨好吗?关键是能不能治好他们?”

    “应该没什么问题!”张崇弛略略一沉思说:“我可以用暗黑系的药物中和那块光团,然后用水、火两种元素的药物去调节他们的肠胃。”

    沈万三一击掌说:“神医就是神医!”

    张崇弛微笑着说:“沈伯父就不用讽刺我了!”说着,从随身的药箱里取出几味药材,双手搓动间,水火两种元素交错变幻,慢慢地凝成五大黑丸,五小白丸。

    虽然他动用的魔法元素极少,但落在沈万三的眼前,又是让他吃了一惊。不用咒语吟唱就能调用魔法元素制炼丹药,就是在金针医师间也只有施今墨萧龙友等少数几个高手才能勉强做到,而张崇弛居然能做得这么不动声色,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啊!可惜眼前这个侄女有眼不识金镶玉,还跟着人家呕气,将来可没有后悔药吃啊!

    在沈万三的念头一动再动时,张崇弛已完全炼好了眼前的丹药,交动沈万三的手中,神色古怪地在他耳边说了几句就飘然而去。在转个街角,看看没什么人时,陆地腾飞术在风元素的帮助下,快逾奔马地走出十里之外,他才忍不住哈哈大笑,拍着肩头的圣猞猁说:“老妖猫,还好我走得快,否则,那个貂大小姐又该追杀我了!”

    岂止貂蝉想追杀他,就连风云五杰中据说脾气最好的花荣也想拿刀子砍人。那是什么药丸啊,大的口服还好说,那小的据说是为了避免被胃部的光团净化,要通过肛门塞入体内。这也就罢了,反正找个隐秘的地方,自己解决掉,大家全都心照不宣,不当面说破也就能免去许多尴尬,可服药后的反映也不好受啊!光与暗的冲突中和,在水火两种元素的调节生,居然凝聚出风元素,其结果就是不断地从肛门里排出一种带着异味令人很不愉快的气体,简单地说,风云五杰连珠炮似地放了三天的屁,才算是完全康复痊愈了。

    等到风云五杰好不容易确认自己已恢复如初,拿刀拿剑,气冲冲地在永兴城寻找张崇弛准备砍人时,张崇弛早已在离永兴城几百里外的大路上悠哉悠哉地向炎黄城方面而去。从此,在风云变幻的时代里多了一个洒脱温和的身影。

    第二卷 睢阳风云

 第01章 杭湖玉舫

    睢阳城,古称“钱塘”,是整个深蓝宝石大陆东南部最繁华的城市。发源于大陆中部的睢江到了此处,变得非常阔广,而且深不可测,使得不管多大的海船都能顺着睢江直溯睢阳,这样的地理优势带动了睢阳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中原国沟通东西最大的中心驿道也以睢阳为起点,使得中原国和东部各蕃国、海外岛屿的交易基本上选择在睢阳交割,加上那些到海外探险者、渔民不时带来各种水产品、珍宝等直接导致了睢阳城商旅云集的繁华。

    对张崇弛来说,睢阳城正处于他与目的地炎黄城之间,正是必由之路,加上从书本上看到有关描写睢阳的繁华之状,早已让他心里痒痒,到处之后,岂能不游?怎么着也得看看这里是否像三百年前人称白衣卿相的柳永所写那一曲《望海潮》那样让人迷醉。

    “东南形胜,江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瓛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张崇弛站在夜市上喃喃地背完这首词后,老半天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本来觉得柳永已写得够繁华了,没想到现实比写得更加让人目醉心迷。”

    睢阳城中央不是广场,而是一个湖,人称杭湖。一到入夜时分,在杭湖之上布满了各式各样的船,有靠在湖边像商铺一样只做生意的商船,有供有钱的爷们听歌赏曲的乐船,有为各种商人提供服务的中俏船,有运送游夜市客人的小艇……这些船上,奢华的有魔法晶石所制成的魔法灯、琉璃灯,简陋的有竹扎纸蒙的气死风灯,这些灯光倒影湖中,星星点点,随波荡漾,混同满天的繁星,一时之间,让人分不清哪是灯影,哪是星光,让人仿佛在梦中乘一叶扁舟缓行于银河之中。

    张崇弛雇的船与其说是船,还不如说是一小舢板,又窄又小,只在船头挂着一盏蒙蒙的灯光。摇船的是一位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清纯淡雅,一身打着补打的青布裳洗得干干净净,她听张崇弛满脸迷醉地叹息,不由地笑着说:“公子好文采!文姬载过的客人中自称书生文士的人也不少,可除了满口仁义道德之外,没几个人能把这首柳永的《望海潮》完完整整地背上一遍。”

    张崇弛笑着说:“我只是一个山野郎中,哪有什么文采不文采的。倒是文姬你小小年纪居然也晓得这首《望海潮》,真是不错。”

    文姬一听,有点不高兴了:“公子不要骗我了,你胸前的那颗徽章可是泻了你的底,如果堂堂的银针医师只是山野郎中的话,我家隔壁那自称华佗再世,到了五十岁才混到铜针医师的那家伙该一头撞死南墙了。至于我为什么懂《望海潮》,呵呵,我的理想可是当一位杭湖最出色的船娘,这些基本知识怎么可以不懂?”

    张崇弛说:“你现在不就是一名船娘吗?”

    出乎他意料的是,文姬一本正经地说:“我现在只是一个摇船娘,不是船娘。公子该听说过杭湖船娘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一个好的船娘首先要能摇船,不管船大或小,只要能摇得动的,就要能随着客人的意思,指哪摇哪,不能有半点派差。其次,船娘还要能做一手好菜,杭湖这么大,如果绕湖一周,一天都游不完,这时客人吃住都在船上,这菜要是太差的话,谁还会光顾第二次?船娘还要会唱曲,要唱得杭湖云水共应才算好。除了这三个基本条件外,其他的诸如导游讲解、猜谜填词都要懂一点。”

    张崇弛一拍额头说:“乖乖,那当一名船娘比当银针医师难多了!”

    文姬一吐舌头:“这下子公子不敢轻辱我们船娘了吧!”

    我什么时候轻辱过船娘了?不过多说多错,在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面前,还是认输吃亏比较有福气。张崇弛微笑着摇摇头,比了一个我认输的手势,将目光又投着满湖的浆声灯影里。

    这时,岸边的一艘商船吸引了他的目光。船以红木为船身,长约百米,船身两层,以琉璃为柱,水晶为窗,饰以魔法晶石灯光,在豪华中透出典雅,让初见如此美丽大船的人有一种屏息凝气的感觉。

    文姬顺着张崇弛的目光也看到了这艘船,脸上露出了一个了然的笑容,说:“这艘可是本城陶半城所属专门从事玉石交易的珍宝舫,据说是仿造传说中神灵所乘坐的诺业方舟打造,是这杭湖上最漂亮的船只。这里汇着了无数的玉器、晶石、魔核,其品种之多,交易之盛,只有京城的荣宝斋才能与之相提并论。公子如果想买玉石送人,可以去看看。”

    说买玉送人,张崇弛就想起被那个蛮不讲理的貂蝉所捏坏的玉簪,想到自己的心愿还没达成。既然来这里了,怎么可以错过?何况他包里还有沈万三付的医药费,风云五杰,一人一枚金币,钱是英雄胆,要是能有看得上的玉簪,正好可以买下送给母亲。

    他点点头,文姬摇着船靠到了岸边,领着张崇弛进了珍宝舫。珍宝舫的一楼从事玉石、玉器交易,二楼从事各种魔晶石、魔核、魔法器矿石等交易。刚进珍宝舫,那一排排长长的柜台和琳琅满目的玉石玉器让他大开眼界,在文姬的引导和讲解之下,仔细挑选起玉器来了。

    刚走了几步,他的目光被前面不远处一个水晶柜台中摆的玉簪给吸引住了。那是一支淡黄色的玉簪,簪身上布满了细致灵巧的花纹,在玉簪的头部雕出凤鸟的头胸形,一缕淡淡的翠色从凤鸟胸部渲开,生动而活泼。不错,这支玉簪跟母亲的那支几乎一模一样,也许在玉质上略逊一筹,但那份灵气却同出一辙,自己让人仿制的那支玉簪根本不能与之相比。

    他禁不住满心欢喜,加快脚步冲到柜台前面,对着里面的伙计说:“伙计,劳驾将这支玉簪拿出来我看看。”

    伙计淡淡地打量了他一眼,目光落在他左胸的银针医师徽章之上,随即泛起一抹笑容,从身后的一处抽屉里拿出一张一尺方圆的红色天鹅绒方巾放在柜台之上,然后小心翼翼地捧出那支玉簪,轻轻地摆在天鹅绒方巾之上,退后一步,笑着说:“客官真是好眼光。这只水精灵祈福簪只有水精灵族的长老才能制作,在充满灵气的玉石上雕刻出‘水神的赐福’魔法阵,能让佩戴者远离尘垢污秽,长保健康幸福。”

    张崇弛本来越看越喜欢,可一听那伙计吹得如此神奇,手压了压怀里的五个金币,心想不知道够不够?这时,文姬偷偷地拉了拉他的衣袖,不屑地说:“公子别听他吹得那么神奇,要是真有那么好,陶半城早拿去自己用了,也不会闹到现在重病缠身。”

    “陶半城一个大老爷们用一支玉簪也不怕别人笑话?虽然可以肯定这簪子没有伙计吹得那么神奇,但我真的喜欢。”他转向伙计问:“请问这支玉簪的价钱是多少?”

    伙计指了指头顶上挂着的一个木牌说:“客官,你自己看看,上面写着呢!我们珍宝舫向来言不二价,童叟无欺。”

    张崇弛一抬头,迅速在木牌中找到了“水精灵祈福簪”的字样,后面清清楚楚写着“实价100金币”。他不由地伸了伸舌头,在深蓝宝石大陆,一个金币就足够一个小康家庭的全年开销。他在乐善堂永乐分堂供职,每月一个金币,已经是整个永乐城方圆百里收入最高的三个医生之一。在临走时,以一人一个金币的诊金敲了风云五杰一顿也算是心狠手辣了,可即便如此,他不吃不用也得七八年才能买得这么一支玉簪。

    我的妈的,还真是看不出来,当年你的定情信物贵成这样。他脸上泛起一抹苦笑,轻轻地摇了一下头,放下手中的水精灵祈福簪,说:“对不起,我身上带的钱不够。”

    伙计热情地说:“没关系。谁会一下子带那么多钱在身上,客官只需要下一个金币的定金,我们店就可以将这支玉簪保留下来。只要客官能在一个月内在任何一个陶记钱庄存入一百个金币,声明是购买本簪的货款,本店会专程派人将玉簪送到客官手中。”

    他不好意思地说:“不瞒你说,伙计,我现在身上只有五个金币,已经是我所有的财产了。你说我买得起吗?”

    伙计热情依旧:“那客官可以对面的大众柜上看看我们别的商品。那里的玉簪其实也做工相当得精细,只是没有这样的附加功能,价格也便宜,客官一定会指到合意的。”

    好会做生意的伙计,难怪珍宝坊的生意做得那么大,只想依言到对面去,却听一个什么粗鄙的声音在身后冷冷地嘲笑说:“就是!也不想想自己是什么人,一个穷鬼也敢到我们珍宝舫精品柜看东西?”

 第02章 疑难杂症

    张崇弛一回头,就见一个长得人高马大,满脸青春痘,身穿锦绣长袍的家伙,带着两个家丁,正一脸不屑地在那里指指点点。

    文姬悄然在边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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