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史综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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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史综览-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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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ilead)与一个妓女的儿子(士十一1~3)。基列年轻的娇生众子将他们那年长的兄弟逐出家门,因为他不是娇生子。从此,耶弗他在基列北部的陀伯地(Tob)(注六四),领导一群流浪者(注六五),显出军事的天才。亚扪入侵略以色列地的时候,耶弗他家乡的长老寻找并请求他同乡领导抗敌。他同意了,条件是众长老必须答应在击败亚扪人后,耶弗他仍作他们的领袖,因为耶弗他先前曾被人摒弃,他不愿再受羞辱。

    耶弗他最初尝试与亚扪人谈判,盼望促成和解,但没有成功。这位外国君王拒绝听他的申辩,耶弗他认为以色列既占据此地三百年之久,现在仍然应该属于以色列。结果耶弗他因着耶和华的灵而得着能力,从玛拿西和基列(注六六)召兵买马,预备公开迎战,他在基列的米斯巴(Mizpah)设立总部,进军对抗亚扪人的军队,赢得决定性的胜利,夺取位于米匿(Minnith)与亚罗珥(Aroer)(注六七)之间的二十座城邑,这个地方原是分配给流便的。

二、耶弗他的誓愿(士十一30~31,34~40)

    耶弗他作战的时候,迫切祈求神的赞同,因此许愿说,若他能凯旋而归,无论是谁若首先从他家门口出迎,便将他献给神。当他归回的时候,第一个迎接他的竟是他的女儿,他独生的孩子。耶弗他深深的懊侮,他显然没有认真考虑会有这种结果,但他仍然坚决地履行誓言。正如许多人提议的,耶弗他处理这事的方法,大概不是献上她的

性命,而是使她终生献身神的事工,在会幕中终生独身。有几个理由解释这个结论。

    第一、要是耶弗他献女儿为人祭,则同时违背摩西的律法(利十八21;廿2~5;申十二31;十八10),和以色列人的习俗。在亚哈斯(Ahaz)和后来玛拿西(Manasseh)的劣政之前(王下十六3;廿一6),没有发现任何关于以色列献人祭的记载,即使是那些罪大恶极跟随巴力的人。第二、耶弗他尊敬神,他不会做抵触律法典以色列人习俗的事。从他与基列地长老立约的态度和起誓的心愿,可看出他是敬畏神的。第三、假如他献上女儿为祭,以他的敬虔,他必在合宜的地方——会幕——献祭,但是恐怕没有祭司会愿意如此做。如果他企图在家乡亲自预备献祭,当地的长老与百姓必定强烈反对。第四、耶弗他准许他的女儿为自己终身为处女而哀哭两个月(士十一37~38),这个事实与她将要献身给神,终身不嫁的思想非常吻合。第五、圣经说,他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士十一39),这是耶弗他履行誓言的结果。假如她的奉献是与终身不嫁有关,这句短评才有意义。第六、我们相信,在圣所中有献身妇人的服事事工,因为出埃及记三十八章8节、撤母耳记上二章22节和路加福音二章36至37节都有记载。第七、士师记十一章31节耶弗他所宣告的关键性经文说:「他必归于耶和华,而且我必将他献上为燔祭」,其中的连接词可翻作「或者」,也就是前面的句子指出,假如任何人首先来迎接他,耶弗他会将他归于神;后面句子则指着动物说的。

三、以法莲人的怨言(士十二1~7)

    耶弗他漂亮地战胜亚扪人后,以法莲人埋怨没有被邀请协助作战(注六八),这种态度,再度说明他们以为自己的支派是最重要的(注六九)。耶弗他尝试用话语安抚他们,但却无补于事,他们觉得已被伤害了、所以决定用武力使耶弗他觉悟。他们在约但河东联手攻击耶弗他,但他们的队伍不是耶弗他训练有素的军队之对手。结果耶弗他不但赢取了一个决定性的胜利,而且控制约但河渡口,这是以法莲人撤退时必经之地。胜利军于是试验所有企图渡过约但河的人,要求他们发出「示播列」(Shibboleth)等字音。所有发出「西播列」,用「西」代替「示」的,都被认为是以法莲人而被杀戮(注七十)。以法莲人在战役中,或在约但河岸丧命的,共有四万二千人。

    这些事情结束后,耶弗他继续作士师六年。基列地的长老持守了他们的诺言,因为亚扪之战胜利后,百姓仍然承认耶弗他为领袖。

四、士师以比赞、以伦、押顿(士十二8~15)

    耶弗他以后,有五位次要的士师,很可能也是同时期的(注七一)。以比赞在伯利恒断事七年,他有三十个儿子和三十个女儿。以伦在西布伦北部的亚雅仑断事十年。押顿在位于中间的以法莲断事八年,押顿有四十个儿子与三十个孙子,从这可看出他有相当的财富与地位。

 

第八节  非利士人迫害时期

(士十五~十六)

 

一、迫害(士十7;十三1)

    第六次且是最后的大迫害,来自非利士人,根据士师记十章7节,大约与亚扪人的迫害同时(注七二)。早在主前十二世纪初叶,在底波拉战胜迦南人后,四十年太平的日子中,非利士人就藉着武力进入这地。大约一世纪后,非利士人已强大稳固了。他们对以色列地的野心,与前期的迫害者迥然不同。从前的迫害者大都是从事短暂地抢夺,非利士人则意图永久性的侵占。况且前者是已在本地久居的民族,但非利士人是新兴者,所以他们是尽可能的掠取,对原有的居民形成威胁。他们原来属于四出飘流暴戾成性的海一居民,所以有好战的传统。他们在知识与气质上装备自己,激烈而有恒地坚持他们的雄心。我们也应该知道,迦南人与以色列人命运相同,都是这个侵略者的对象(注七三),而且我们有理由相信,非利士人曾伺机夺取他们的地土,北以斯德伦谷,甚至通过山谷,东侵直抵约但河(注七四)。在那时,非利士人已足以牵制以色列四十年,是所有迫害中为期最长的,并且他们后来在以色列第一位君王扫罗的统治期间,继续间歇性的活动。

二、参孙(士十三2~十六31)

    神差遣了参孙对抗非利士人。他父亲名叫玛挪亚(Manoah),是属但支派的,他显然没有随伙北迁。参孙的诞生相当重要,因耶和华使者事先曾预言(士十三3~23),提到这儿子出生后要作拿细耳人,意思是说,除了其他许多的规条外,他也不能剃头(民六1~13)。参孙出生在琐拉(Zorah),位于以色列地与非利土地的交界。参孙和敌人接触的方法与众不同,他没有率兵作战,乃是独自前往处身于非利士人中,藉着施展他那无穷的力量,从中破坏。这种能力并非出于异常魁梧的体格(至少圣经没有如此暗示),乃是神的灵特殊的赋予(注七五),特别是以参孙所束的长发为记,藉着这种异能,他杀死无数的敌人;但他对以色列最大的贡献,是使非利士人得窥以色列之神的伟大,他甚至可以赋予能力给个人。关于参孙大显身手的故事难以计数,而这些可能只是其他许多类似却未记载的代表故事而已。

三、参孙施展力量(士十四~十五)

    1.婚礼事件:参孙第一次施展能力,与他和一位亭拿(Timnah)(注七六)的非利士女子之婚姻有关。他希望迎娶那女子,虽然遭父母的反对(注七七),但他却极力说服他们,安排婚礼。某次在探访她的途中,参孙遇见一只狮子,他赤手空拳把它打死。后来再度探访的时候,他发现狮子的尸身内有一群蜜蜂和蜜。在七天的婚宴中,他根据这件事实,向他的非利士宾客提出一个谜语。他们之所以能够解谜,全靠着强迫新娘诓哄参孙泄漏答案,然后转告他们,参孙虽知内情,但仍缴付先前答应的赏额——三十套衣裳。他在亚实基伦(注七八)击杀三十个非利士人,夺取他们的衣裳,馈赠众宾客。

    2.收割麦子事件:一年内,在收割麦子的时候,他再次施展了能力(士十五1~19)。随着日子的流逝,参孙的怒气悄了,他就回去领他的妻子,但却得知他的妻子已转嫁他人。为了要报复,参孙捉拿了三百只狐狸,将火把捆在成对的狐狸尾巴上,赶放它们点燃焚烧非利士人的禾稼。非利士人因此将一度为参孙的新娘和她的父亲,活活的烧死。参孙为了替他们报杀身之仇,就大大击杀了敌人。后来他隐退到以色列地,住在「以坦磐的顶上」(the top of the rock Etam)(注七九),不久,他的同族三千人,因着他们所承认的主人——非利士人的威胁,上来捆绑参孙。为了避免与村民发生冲突,况且他们也答应不伤害他,于是参孙就范,被解送到利希(Lehi)(注八十)的非利士人手中。置身在他们中间的时候,他轻而易举地挣断绳索,且用「一块未干的驴腮骨」,杀死了一千敌人。事后,他非常干渴,却经历神奇妙的供应,水从他所站的磐石中流出来。

    3.二十年的士师生涯:这些经历后,参孙安于度过一个较平静的生活,并且在以色列当了二十年的士师(士十五20)。这些年间,他可能都在希伯仑(士十六3),且必定在米斯巴战役(撒上七3~11)(注八一)之前与撒母耳(注八二)同时断事。前述事件说明,参孙曾遭自己的百姓反对,这些百姓的居所靠近非利士地,虽然如此,他的功绩却使他成为偏远地方的英雄人物,例如希伯岭地,那地的百姓显然乐意尊他为士师,向他请教。

    4.尾声的事件:在这二十年接近尾声的时候,参孙再度探访非利土地。停留在迦萨的时候(注八三),他成为情欲的俘虏,他与一个妓女发生暖味的行为(士十六1~8)。参孙半夜醒来,发觉迦萨城已被虎视眈眈的非利士人围困了。但他使迦萨蒙受羞辱,将防守的城门拆下,在回希伯仑的途中,把它扛到附近的山顶上。

    不久以后,参孙再次受情欲的牵制,迷恋一个心存不轨的非利士女子大利拉(Delilah),她住在梭烈谷(Sorek Valley),距参孙的出生地琐泣不远。非利士人的领袖答允奖赏大利拉,她便千方百计诱惑参孙透露他能力的秘密,参孙三次虚报答案,但最后却泄露关于他束发的事实。在参孙熟睡的时候,大利拉剃掉他的头发,因此非利士人剜了他的眼睛,让他在迦萨的监牢里作苦工;非利士人终于辖制他了。但是,参孙的头发又渐渐长起来之后,他就报了最后一箭之仇。那是当参孙被带往大衮庙(Dagon),在聚集的非利士人面前被戏耍的时候,他呼求神恢复他的力量,结果他将支撑庙宇的两根主柱从根弄倒,摧毁了房子。他死时所杀的敌人比生前还要多。

四、对参孙的评估

    1.特点:参孙是旧约中扑朔迷离的人物之一。他有不少值得称赞的事情,但也有不少是该受严责的。其中值得称扬的事件如下:在众士师中,耶和华使者唯有对他的出生预告过(注八四),可见神对他有特殊的偏爱;除了尊荣的基甸外,圣经对他的生平记述,比任何其他士师要多;圣经至少四次提到圣灵特别赋予他工作的能力,而其他士师只有一次;他曾两次在不同的时间内,祈求神超自然的供应,神都乐意赐下(士十五18~19;十六28~30);而且在希伯来书十一章中,信心英雄的光荣榜上有他的名字(来十一32)。在他该受指责的特点中,最显著的就是他对妇女的情欲,这个弱点导致他触犯拿细耳人身份的规条,并且使他对神相当冷淡。但我们应该注意,描述他这个弱点的两件主要事件,发生于他生命的最后阶段,靠近二十年士师生涯的尾声(注八五),可能他当士师的年日中,大半不是活在相同的情况下。

    2.确知神的托负:很明显的,从起初参孙就知道神特派他对抗非利士人。那位使者曾指示过他的母亲(士十三5),而她必定会将这个消息转告参孙。圣经也直接的记载说,虽然参孙与非利士女子结合是错误的,他的确寻找一个与非利士人冲突的机会(注八六)(士十四4)。其后,他与非利士人屡次的接触,都同样地会计算过(虽然或许不够智慧),并非仅仅偶而大发雷霆而已。他不像其他士师领队袭击敌人,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神没有指示他如此做,从天使嘱咐他母亲的话,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参孙只是「起首」拯救以色列人(士十三5);二、他的以色列同胞并不齐心协力地攻打非利士人,他们显然接受了共存的政策,而让敌人占优势(士十五9~13)。

    3.果效:虽然参孙曾陷于罪中,但是他整体的工作对以色列是有利的。他竭力破坏拦阻非利士人在耶和华百姓身上的恶谋。非利士人的计划惨遭破坏,而民众因此产生敬畏神的心,因为他竟能赋予个人如此的能力。非利士人无法完全征服以色列,直至他们揭开这个传奇人物的谜底。他最后一次在大衮庙杀死非利士人的事件,对于随后在米斯巴战胜非利士人之役,可能有直接的影响(撒上七7~14)。还有在半世纪之后,非利士的英雄人物歌利亚的表现(Goliath),可能就是记仇于以色列的英雄参孙。当然,如果参孙不陷在情欲的罪中,他的成就可能更大,这也是大家最责备他的地方。但他的例子成为处理情欲问题的前车之鉴,而且我们不能因为他的弱点而抹煞掉他值得称扬的地方,或轻忽他对百姓的功劳。

 

第九节  撒母耳

(撒上一~八)

 

    当参孙担任士师,并且在非利士人中屡获功勋之时(注八七),有位以色列的重要人物,同时活跃在以色列本上,就是撒母耳。主前一○五○年,扫罗开始统治以前,撒母耳的儿子已经成年,且在别示巴担任士师(撒上八1~2),我们可从这个事实决定撒母耳的年日。他的出生不会晚于主前一一○○年(注八八),正在亚扪和非利士的迫害以及参孙的出生以前(注八九)。

    撒母耳也被列为士师中的一位(撒上七15~17),但他不仅是位士师。他主要工作是先知,并且从但至别示巴为人所公认的(撒上三20),他甚至做祭司的工作(撒上九12~13;十三8~13)。撒母耳身兼数职才能应付以色列历史上的一个重要关头。他的工作极为重要,包括:改正宗教上的陋习;在灾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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