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狗一家亲 (两个人的车站 前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猫狗一家亲 (两个人的车站 前传)-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待会儿,待会儿。”难得可乐王今天竟然不要可乐!我惊叹外面是否已经下起了红雨。

只好跟着他一起聚精会神。

屏幕上一阵雪花点之后,出现一个房间,有个男人,打扮得跟个暴发户似的,躺在一张大得夸张的双人床上,还穿西装打领带。随后便进来了一个女人,用我当时的审美观就已经被划入庸脂俗粉那一道。女人媚笑地看着男人,两人开始交谈,边说女的边往那男的身上挨去,几句话不到,男人开始脱她衣服……

太详细的情节我已经记得不太清楚。唯一有的印象也就是立刻明白了这是台湾拍的可以定义为“三级片”的东西,当时我们叫做黄|色录象。恐怕还是传说中的那种级别。后来回想起来还被我总结为恐怕得是八十年代中期的片子,废话多,镜头不具体,表演不够专业挑逗,总之一句就是感官刺激性不足。不一会那两个人就光溜溜地滚在一起,
男人趴在女人身上抽筋似地乱摇,女人痛苦又快乐状地乱叫。别说我日后阅历丰富时不会将这种货色看在眼里,就是当时,我也不过是个未开蒙的懵懂时期,这种东西看得我十分无聊!深觉远没有听说的那么刺激。

我瞄了一眼旁边的王烨,顺手抽了张纸巾递给他。“哎、哎。”

“啊?”他一脸痴呆,看向我时眼睛的焦距都不准。

我不耐烦地指指他的嘴:“擦擦,擦擦,口水都流出来了,别弄脏我家地板。”

“哦哦。”他真的接过去在嘴边胡抹一通,我一旁看着,“扑哧”一声笑出来,立刻像是被触了笑筋似的趴在沙发边上狂笑,看这傻家伙比看那种录像有趣多了,笑死我了!

他疑惑地看着我发疯,半天才想起来摸摸自个儿嘴边,脸立即通红一片,恼羞成怒地扑上来掐我。“敢骗小爷!看我不收拾你!”

他全身压上来,手伸到我腰间、腋下乱挠,害得我在他身下一阵躲:“哈哈,哈哈,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啊!”

我们闹成一团,以至没听到钥匙开锁的声音。

沈雨浓推开门时,看到就是这样的情景。因为太过突然,王烨和我都被吓了一跳,他一只手没撑住,整个人猛地趴落我身上,脑袋还敲到我的嘴,疼得我大叫了一声。

“哥——”

他一脸惊诧,看看我又看看王烨,嘴唇抖动,竟好像不知要说什么。

我倒是先想起要关电视,赶紧把王烨推开,揉着嘴角抄过遥控器把里面的浪声浪叫闭掉。才有点不自然地跟他招呼:“回来了?”

王烨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啐我一口:“小雨而已嘛。紧张什么?我还以为是你爸来了呢。”

“你们、你们在做什么?”他慢慢地走过来,像是在打听什么骇人听闻的事。

我扯起嘴角笑笑:“没什么,我逗王烨玩呢。”

王烨一把拦住他,“嘿嘿”淫笑:“小雨啊,想不想跟哥哥们长点见识啊?”

我立即拍掉他的脏手:“去!胡说什么?好的不教教他这个!他才多大点?”

还不等王烨回答,沈雨浓马上委屈地反驳:“哥,我不小了!”

我安抚地揉揉他的头,去把录像带拿出来塞回王烨怀里。“我爸今晚也许会过来吃饭,你赶紧拿了这东西走。”

“呵呵,那下次我再拿更刺激的过来。”他还想下次?

我瞥他一眼:“下次再说吧。快走快走!”

把他推到门口,他忽然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叫:“哎哎,可乐,可乐,我的可乐!”

“小雨去拿罐可乐把这王八撵走。”

沈雨浓“哦”了一声,放下书包去冰箱拿可乐。王烨则开始瞪我。每次他要来我家喝可乐都被我把“霸王”反过来叫。他的抗议行动还未来得及展开就乖乖就义在了可乐面前。

送走了那Se情王,我面对沈雨浓直勾勾盯着我的绿眼珠子还是有些不自在。只好开口跟他解释:“嗨,霸王无聊,拿了盒黄带过来我们家看。你也知道他家没录象机。”

“那也不用在沙发上挤成一团儿看啊。”他不满地撇撇嘴,原来不是对录像带不满意,而是我们的观看方式。

“嘁!跟他闹着玩呢,谁要跟他挤啦?那一身臭烘烘的。”我给他一个“你真无聊”的眼色,重新坐到电视机前准备继续超级玛丽。

这小孩的心灵从小被我蹂躏惯了,竟对我这个不屑的样子非常满意。一张小脸马上乐呵呵地笑着,紧挨着我坐过来。“哥,我今天的作文得了‘优’!我念给你听好不好?”

“别烦我,忙着呢。”我抄起手柄投入战斗。

他在旁边不依不饶的:“听嘛!我写的是你啊。”

“哎、哎,别摇我别摇我——念吧念吧,我听着呢。”

“哦。”他十分快乐地从书包里翻出那本我妈买给他的精装作文本,开始大声朗读:“题目叫做:我最喜欢的人。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哥哥。他的名字叫沈烟轻,比我大4岁,今年上初一了。”将我的生平简单地介绍了一遍之后,开始述说我当年怎么带他的种种伟大的可歌可泣的事迹,听得我自己都觉得,真了不起啊!

大概讲了两三百字,最后一句再点题:“所以,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我的哥哥。我永远永远都很很喜欢他!”

二年级还在学生字的阶段就开始抓作文,我只能说他们老师够狠的!我们当时还只在磨每个星期天的周记呢。那大概他们三年级的时候要参加什么全国作文比赛了,可怜的孩子!

念完了我还当个没事人似的,他又不满意了,又开始摇我:“哥,你说句话呀!”

“呵呵,沈雨浓同学,你们老师只管给你‘优’,也没说你哪儿写得好哪儿写得不好?”

“老师给我写了评语了。你看,他说我——语句通顺……表达流扬……”

“表达流扬?”我笑了声,把他那本子快速地抽过来瞄了眼,“哎哟,我的少爷,表达流畅!‘畅’!我还留洋呢!”

“这个念‘chang’吗?”他很老实地在旁边注上音,又赶紧跟我声明,“我很少写错别字的,这个字我们还没学呢。”

“知道你语文好啦。你们老师就写了这些,没啦?”

“嗯。”

“那你告诉我,什么叫‘很很喜欢他’?”

“咦?哥,你好厉害哦,问的问题跟老师的一样啊!”他惊叹地崇拜地注视着我,一字一顿地解释,“‘很很喜欢他’就是‘非常非常喜欢他’啊。”

“那个干吗不用‘非常’?没有人会用两个‘很’字啦!”

“可是好多同学都用‘非常’了,非常喜欢这个,非常喜欢那个……我想用个不一样的嘛。因为我喜欢的是哥,跟他们喜欢爸妈不一样。”

“可是这是错的,考试的时候会给分才叫怪!”

“可是这不是考试。”

嘿,他还跟我犟上了。

“好,我不管你,反正到时自然有你们老师抓。”我瞥瞥他,把游戏机的“暂停”按回来。

他一肚子不满地坐在我身边,看着玛丽兄弟顶蘑菇,踩乌龟。

等那个水管工通关的时候,我让他从老远的地方就开始助跑,好一下把旗子拉到最高,响够21响礼炮,他又开始说话了,声音小小的,像是想让我听见,又要让我知道他在闹别扭:

“我是想说,很很很很,非常非常,比喜欢还要喜欢他嘛!”

玛丽只跳到旗杆的一半,礼炮响了四声,我的嘴角裂开一条向上弯起的缝,他没有看到。

笨蛋!我怎么会不知道?

于是,乃至若干年后,我在我的书里还能翻到这样的纸条:

哥,我到现在还是很很喜欢你!

本来想写长一点的,结果写到半道手竟然有点抽筋,幸亏已经完了大半,只好先这么着了。这章就让我诚挚地献给催文的,并表示“很很喜欢这篇”的子寒吧^^,还有露和鲜网两边跑得粉辛苦的冰大彭彭(是我的责任,请原谅我~_~)。

9。

时光真的如风一般,呼的就吹过去了。等到那个还会搬个小板凳在我身边念作文的小小孩上到五年级的时候,我又要面对另一次人生的转折——中考了。

闲散慵懒的初中时光,我过得繁忙而快乐。忙着四处看当时初初大规模登陆中国的日本漫画,《七龙珠》、《圣斗士》、《寒羽良》……忙着应付青春期叛逆期,初二那阵最是觉得自己无所不知,还老是觉得这世界忽然变得伤感起来——当然事实上,世界没有伤感,我也没有伤感,只是不这样表现便不能证明我的长大而已。忙着跟同学扎堆
吃喝看美女撩美眉,专挑漂亮女生放学回家的时候跟在人家后面,既不搭讪也不挑衅,害得那女生惊慌失措兼心里小鹿乱撞,跟到楼道门口,上楼时故做不经意地回眸一眼,我们立即哄叫一声,她便马上如受惊的小兔窜上楼去。无聊而有趣的游戏,我们乐此不彼,朦胧中这便是男性荷尔蒙开始作怪的前奏。其实就是“挑逗”。

玩到什么都没意思了,还可以看看书——别误会,武侠小说而已。从我小学三年级开始看第一本《孤星泪》以来,这种读物就成了贯穿我整个学生生涯的良伴。我办了一张租书卡,几乎每天都到离我家两条街外的书店报到。每晚夜伴长灯,沈雨浓做作业的时候我就在旁边孜孜以求,研究绝世武功盖世奇遇,不过我从不幻想会有那么一天策马
江湖跟诸多红颜知己儿女情长若干番,我向来分得清现实和小说,就如同我知道哥们义气和社会评价有时不可兼得一样——对与我显然无法道同的王烨,就得渐渐疏远。

尽管我知道他不是个真正的坏人,但我必须得当个好学生。他在母校呼风唤雨的时候,我是重点中学里谨守《中学生行为规范》的乖宝宝,至少做好了表面工作,即使你在背地里使坏也没人会轻易怀疑到你身上。就象《金剑雕翎》里,能做到像沈木风那样有魅力的大魔头,实在让我羡慕。我也不是特想学坏,只是很想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
想对这世界说:哈,长大,不过就是这么回事!

而当我真的开始懂得“长大”是怎么一回事时,我又开始畏缩了——我说过我不是胆子很大很有勇气的人,从来都不是。

在开始偷偷注意三班的那个高个女生的时候,在收到第一封“情书”边面红耳赤边暗自得意的时候,在某天狼狈地对沈雨浓说“今天开始我们分床睡!”的时候。

已经长到我鼻子高的沈雨浓显然还搞不清楚状况,特别委屈地问我:“为什么?”

我一瞪眼,强自镇定:“因为每次我都被你踢到快掉下去,你还敢问我为什么?”

他看着我,想了一下:“那我保证不乱踢了,我、我就睡这么一点,”他爬上床挨着床沿躺下做示范,“就这么一点,如果踢到你了,你就把我踢下去。好不好?”

“小雨,”看着他这样,我也不好受,但非得要他明白,这次一定一定要分开,“你个头都快有我高了,这张床根本不够我们睡的。听话,去睡自己的床。我都让玲姨收拾好了。”

他知道只要我这么平静地跟他说话,那就是下定决心没商量了,看了我一阵,不说话了,转身爬上他那张已经搁置了七八年的床。我看得出他很难过,也很委屈,因为连我都知道他睡觉向来特老实,从来不踢人——只把人搂得紧紧的。可是我能这么跟他说吗?——小雨,你哥青春期到了,你搂得这么死我那儿不舒服。——就是说了他也不懂
啊。

他一声不吭,掉头冲着墙壁,背对我。

那一晚上,我就不停地在做一个梦。

梦里还是只有五岁的他,小胳膊小腿地在我后面追,一边用嫩嫩的声音喊着:哥,等等,等等我啊!我没理会,只一个劲往前赶。忽然“啪”地一声,回过头去,他整个人摔趴在地上,一骨碌麻利地爬起来。抬眼看到我回头了,立马开始号啕大哭!两只眼睛活像开了水龙头似的,我看了半天,他越发得意,哭个没完了。我气得直跺脚,走回
去,刚才蹲下要看,他立即扑到我怀里,哇哇大叫:哥坏!哥不等小雨!哥坏!

一遍又一遍,我根本无法睡着。只好坐起来,看着对面的床上那个翻来翻去的身影发呆。直到天亮。

他早上起床也没精神,无精打采地去刷牙,头还磕到水管上。我在旁边,直觉地伸手要给他揉,他却一闪头避开了。我的手僵在空中好半天,火慢慢地冒上来。小孩脾气!暗哼了一声,看你能撑多久!

结果他跟我呕了一个多星期的气,破历史记录!

自从我上了初中光顾着每天忙着忙那,跟他的圈子离得也越来越远,渐渐就没多大工夫理会他了,我们之间是有了那么点生疏。

其实我也不好受,每天晚上怀里空空的也睡得不舒服。可是毕竟年轻,很多事过个几个月就抛在脑后了。

青春的列车总是开得太快,沿路的风景常常在我们眼中一闪而过,无法停留。只有要到站了才发现错过了很多。

初四下学期来临的时候,我才惊觉原来我脑海里的那点东西跟要面对的考试内容比就象四川盆地跟马里亚纳海沟,黄土高坡跟珠穆朗玛峰,沈雨浓跟所有美国人……一样,要上重点高中,现在根本不够看的。

第一次摸底考,我是全班第二十五名!痛定思痛,开始重新翻开书本埋头苦干。

我的语文一直是强项,数学也还可以,政治完全靠背老师的重点,反正来来去去就那么多条,物理化学,公式定理都还眼熟,也勉强抓得起来,最最麻烦是英语!因为我们是小学四年级就开始学英语,初一的那些又是重头来,我嫌烦,也应对得过去,从初一起就没理过它,现在麻烦大了。

我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每晚加班加点,重点突击英语单词。

积累了四年的单词,岂是短时间内就能随随便便拿下来的?更何况我还不能把政治那些丢了。每天晚上背啊背啊,背了单词还得看语法,翻开课本,跟新的一样,还得拼命回忆老师以前上课都讲了些什么。

我们的课本是实验教材,跟杂志一样大,图片占了很大的比重。听着磁带叽里咕噜,看着那些大鼻子洋人在书里唧唧歪歪,我脑袋就开始发昏。最可气屋子里还有个等人高的真人版!

沈雨浓也要准备小考了,很认真地在另一张桌子做习题。我背了一个晚上,好不容易背完计划好的一页单词表,然后做语法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