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自传 作者:丹尼斯·罗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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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罗德曼自传 作者:丹尼斯·罗德曼-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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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想证明能够击败我们这超强组合。

  历史上只有三名球员能赢得一次以上的篮板王头衔,那就是张伯伦、摩斯·马龙跟我。

  我的体型不够壮硕,因此这些年来在联盟里并不是每年都拿到篮板王。只有两个家伙能跟我比。“恶汉”巴克利有一次,麦可·凯基有一次。可他俩都比我壮:巴克利有六尺六寸、二百五十磅,凯基六尺九寸、二百四十磅。他们比我更有力,比我强壮。我运用的是别人所缺少的。他们有力量够强壮,他们也有强烈的欲望,我却具有他们所没有的,这就是为什么跟我对抗时是一种精神挑战了。

  我锻炼身体以便能随在篮下的冲撞。我只有二百二十磅,因此我必须要防备被体重超过二百五十磅的大家伙给撞出去。我辛勤练习,可是也不想让延迟烃得太壮硕。

  我依靠的是柔软度与敏捷的速度,必须要调整好肌肉免得妨碍到动作的轻盈与灵巧。在比赛前后我都健身——练习前后也一样。我必须这样做来保持活力与具竞争力。

  很难解释为什么抢篮板可以主宰比赛全局,也很难教人相信只在为求胜意志强烈,便能扭转乾坤。

  我的朋友杰克·哈利(JackHaley)曾经跟“魔术师”约翰逊、“飞人”乔丹打过球,他说我在球场上的作为,跟那些球星所做的同样让他感到惊奇。杰克曾经这样说:“我只能站在那儿看你打球,兄弟,因为没有人做到你所作的事。”

  有些球员跳得更高手臂也更长,可是我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他们不会站在篮下用手拨球,等到别人都没办法再靠近,只剩他跟球。他们不会这样做,因为太累了,他们不想把力气浪费在这上面,而想要用在得分。他们也知道只有我一个人愿意做这种事,因此或许跳个两回便算了。

  他们的想法是这样的,宁愿拿这个篮板球来换取一次扣篮,并且让画面能登上当晚的电视体育新闻。

  我并没有停止对抢篮板这种技艺的提升,我能把它提升到新的境界。不只统计数字重要,风格与爱好同样重要。我的下一步便是扩大这风格——我抢篮板就是与别人不同。那就好象,“哇!”观众注意到了。我飞在空中、球抓在胸前,双脚伸在不同的方向。球完全是属于我的。

  我开始看到别人学习我的作为。对于别人了解到我的具有人家想仿效的天赋,就象他们想仿效“飞人”乔丹扣蓝一样的这种事实,我感到受宠若惊。我要让我的抢篮板球与乔丹的扣篮具有同等的地位。

  联盟方面明显不欣赏我在抢篮板方面的贡献,他们也没有让我的成就得到应有的奖赏。可是我的对手都欣赏我这点。他们晓得,他们了解,因为他们无法相信我能做到这些。他们看到,也感到神奇。

  在NBA里面,抢篮板球从未被视为能促销的题材。宣传影片里都是扣篮与最后一秒投篮的镜头,以及迈克尔·乔丹的漂亮动作。可是现在我看到行销人员开始注意到抢篮板的力与美了。他们必须注意它,因为我还在,我还是老当益壮。

  很多人说:“耶,你看到我拿下二十五分了吗?你看到我那漂亮的身手吗?”他们只关心这些,他们看不到我所做的,看不到我在抢篮板时的动作。

  人们会说:“你在讲什么?你连二十分都拿不到。“狗屎。只要我想要,照样能拿下二十分。可是这并不是我想的,我所想的并不是拿下二十分,或是让防守的人得分降低,并且说:“我让他灰头土脸,他只得十八分。”要是输球了,谁在乎这些啊?我出场是要成为场上的一道难题,是要把别的球队击败。

  跟我抢篮板球成绩完全相反的是罚球。认为我罚球差劲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对我来说,罚球是我懒得做的小事情,就好象我害怕投球一样。一九九四年到九五年球季是我罚球率最高的一年,达到百分之六十八。虽然为这并不算好,可是总比我一九八九年的纪录好得多,那年十五场比赛中只有百分之三十七。要这么差劲也很难啊,兄弟。

  如果我愿意,仍然可以提高罚球命中率,然而就是有事让我不想这样做。就好象“我得走了,我得动一动。”站在罚球线前面,周边的一切都静止了,让我觉得非常不自在。这就是为什么每次我都是一拿到球就投出去了。没有准备动作,没有投篮姿式,什么都没有。我常常是左顾右盼的,也不运运球,然后突然间就投出去了。投篮的时候我的脚会移动,有的时候甚至无法确定我有没有在看篮框。我就是不想站在那里,我要比赛赶快再开始。

  记者与教练都会跑来对我说:“你不是个好罚球射手,你罚球不准。”可是在联盟里也没多少人罚球很准。我想是因为我接近罚球线时,会让某些人不悦吧。

  有一件事人们忽略了,那就是,当我需要投进时,我会让它投进的。当比数相当时,想信我——我会投进的。到那个时候我会好好地做好姿势投篮,我不能告诉你有多少次做到,应该有不少次的。

  我的罚球命中率若是能提升到百分之七十五或是八十,那我的平均得分应该能提升到至少两位数字,然后我便能象那些大牌球员一样,大摇大摆地谈论我的“两个双位数”。可是单单这样并不足以让我操心罚球命中率的问题。

  或许有一天我真的会开始想要得分,这会不会让大家抓狂?如果突然间我的平均得分达到十五分再加上十八个篮板球,会有什么结果?他们会选我为最有价值球员吗?不,他们可能会选我当“最有进步球员”。

  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了,的确会让他们抓狂。他们会想:“哇靠,他下一步会做什么?他总是让人惊奇。”

  每个人都对得分狂热,这是我不感兴趣的原因之一。只要我愿意,平均每场可以拿下十五分,单单靠抢得进攻篮板我就可以拿下八到十分了,所以每场平均得十四或十五分不会太难。一场比赛里从罚球我也可以得到四分左右,看看我拿球的样子,就知道这会是轻而易举的事。问题是,这样并不是对球队最有帮助的做法。

  我在联盟里所产生的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在我每场比赛里都看得到:他们想阻止我丹尼斯·罗德曼,让我受挫,让我退出比赛。

  丹佛金块队对付我的方法非常特别。那时我在马刺队,每次与金块队对抗时,他们便专人伺候我,整场比赛面对面防守,每次我们遭遇到他们,就看到整场比赛有个家伙拿手挡在我前面。我不记得那痞子是谁了——我对记别的球员名字不太在行。他们派出一名球员面对着我防守,另有一名球员在我后面防守。由于我不具有得分的威胁,所以大家都认为我没什么好防守的。可是在丹佛,他们竟然包夹我这个连球都不要的人。可是我在与他们比赛时仍然拿下了二十二个篮板球。

  球队耍我、要胁我或是禁止我出赛,那才让我沮丧呢。他们那样做或许有效,可是对其他的球队来说,这种阻力反而让我更加有活力。发生这种事我还是很爽。被推挤、被撞、被膝盖顶来顶去都无所谓,越粗暴越好。

  出赛前我都具有心理优势。对手望着我心里想着:老天爷,这家伙那么疯、那么野,搞不清楚他要干嘛。他不跟人讲话,他不看任何人,他的脑袋瓜里在想些什么?“

  我想这就是一九九一年季后赛发生在斯科特·皮彭身上的事。系列赛都由我负责防守他,我付出的代价是被罚款五千美元,因为我把他推到看台上,之后他患偏头痛休息了一场。我想或许他确实得了偏头痛,但也可以是因为我的关系吧。

  人们不知道如何对待我。去问教练(查克·达利)或别的球员,他们都不知道要如何接近我。我就是喜欢这样,我不要篮球比赛周遭的人接近我,我的四周存在自己建立的力场,我不想失去这种神秘力量。

  在我转入公牛队数周之后,斯科特·皮彭接受《运动画刊》的访问时,对于是否曾经和我讲过话的问题回答说:“没有,我从来没跟丹尼斯·罗德曼讲过话。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跟丹尼斯·罗德曼讲过话,因此我不认为现在谈这件事有什么新鲜的。”

  这就是我的优势所在。若别的球员能够了解我,他们或能发现我并非心目中所想的那样。然后他们或许就会开始想在球场上限制住我,我不会给他们这种机会。

  你必须自己找到阻拦我的办法,兄弟,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找到。

  并非很多人有过我这种经历。如果你在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告知,将来要进入到NBA打球,那么你在意志上就不会象我这样坚定。我必须要努力抬高屁股爬过一大堆大便,才能得到今天的地位,记得那地下通道吗?我知道意志力有多么重要。

  有些教练会指定某个球员来对付我丹尼斯·罗德曼。你知道我怎么做吗?我会说:“好啊,很好啊——我接受这项挑战。想办法把我弄伤啊。”如果你想让我受伤,很好,那就得找个比我还狂野、比我更疯狂、比我还能搞怪的家伙来,这是唯一能成功的办法,而我还不知道此人会是谁。

  你知道吗?我甚至于不确定世上是否有这样一个人呢。






nba篮板王丹尼斯·罗德曼自传第七章 英雄本色——球场内外的种族问题






第七章 英雄本色——球场内外的种族问题

  谈到篮球场上的种族问题,这件事情很简单:一名黑人球员知道他可以在球场上把白人球员修理得很惨。他能击败白人球员,他明白这点。就这么简单,也不会让人觉得惊奇。黑人球员总是有这种感觉。打从心里明白。

  不过,事情也并不全是那样。约翰·史托克顿打后卫,联盟里无人能及;丹尼·安基强悍球风数一数二;“大鸟”伯德数项兼备,层次更高。我要谈的是态度问题,黑人球员自发性地认为随时都可以击败白人球员。

  相较于白人运动员,黑人运动员易将所参与的运动项目视为一场战争。尤其黑人篮球员更是每一次都想打赢这场战争。我观察所得是这样的,黑人球员把每一次的比赛都看成是自己投入全部的声誉做赌注。

  我认为原因在于运动对黑人比较重要吧。他们一直都是如此,虽然也有例外,不过大多数的白人孩子拥有较多的机会。象我这样在国宅长大的黑人小孩,就没有这么多的机会。两个世界是截然不同的。

  白人运动员在许多领域都可以发挥,白人也可以做很多种不同的行业。暑期找打工的机会也较多,能够上比较好的学校,升上高中与大学的机会亦较高。在运动方面,白人持无所谓的态度,他们打球,但是不会拿来当成职业。

  黑人同样具有开放的世界等着他们,只是很多时间里他们看不到罢了。就读的学校或许差劲,老师或许漠不关心,父母或许也不在身边。出身贫困的黑人子弟于是把运动视为首要,其它的事都是次要的。他从电视与广告里面学到运动是出人头地的捷径,他看到有两种方法可以脱离贫穷:运动或贩毒。这或许不正确,但实情便是如此。出身郊区住宅的白人子弟就不会有在运动方面想要成功的强烈动机。

  对黑人运动员来说,年轻的岁月里竞争是如此的激烈。打从在街头玩耍开始,便能感受到艰难,拚了命才能成功。

  我同时相信,黑人必须更为努力与优秀,才能得到接纳。他们必须要更上一层楼。在篮球方面或许不是这样,可是在别的运动项目,除非黑人运动员相当优秀,否则难以被社会接纳。白人橄榄球四分卫表现平平仍然可以保持其位置,黑人要能担任四分卫就必须是明星级球员,如果不是明星级球员就只能当接球员或是防守后卫。

  若能看到黑人曲棍球员,那就算是奇迹出现了。黑人在成长过程当中,接触不到曲棍球,因此若一名黑人想要玩曲棍球,首先要能得到机会,然后他必须十分优秀,如果不是,他就无法得到机会上场。

  黑人主宰篮球,就如同白人主宰曲棍球一样。我不相信科学研究关于运动天赋等等说,我认为黑人的主宰篮球,与黑人比白人更喜欢、更需要这项运动有绝对的关连。

  谈到种族问题时,我必须提到进入NBA第一年球季最后所发生的事。当时塞尔特人队在东区决赛击败我们,我在赛后发表了对伯德的评论。

  那一系列比赛相当激烈,我们在波士顿输掉第七场,比数是117:114。之后,在更衣室里发生了许多伤心事,外人有所不知。我们认为自己是比较强的队伍,同时我们对于波士顿花园球场里球迷对待我们的方式觉得愤愤不平。在整个系列赛事里,球迷对我们任意叫骂,口不择言。他们针对球员的母亲、妻子、女女咒骂,还包括篮球。那是我面对最强悍的球迷了,比较起来我们在芝加哥与公牛队对抗时遇到的球迷简直不算什么。

  我负责防守伯德,赛后这成为大家谈论的焦点。我当时的情绪不佳,所以就随便说说了,我想到什么便说什么,只要让我觉得好过一点或是能报复那些球迷,我就说出来。

  当他们问到关于伯德的时候,我说:“伯德在很多地方都被高估了。我不认为他是最伟大的球员。他被高估了。他凭什么能拥有这么高的知名度?只因为他是白人,你绝对不会听说黑人球员被称为伟大球员。”

  伊夏·汤玛斯坐在我旁边,望着我表示同意。他说如果伯德是黑人,“他会是另一个好汉。”

  有很多人,绝大多数是黑人,认为这是事实。或许在今日,在某些方面,这还是事实。可是我坐在那里,既沮丧又热又生气,不假思索地说出这些话来。我要把所受的伤害报复在别人身上,伯德刚好成为目标。若要对球迷报复,打击伯德是最好的方式,因为他在球迷心目之中有如天神一般。但是这些想法都没有登上报纸,媒体刊登出我的谈话,好象我是种族主义者以及酸溜溜的失败者。

  我必须还伯德一个公道:他是一名伟大的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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