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色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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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色北京-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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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远在德国的某个宾馆折腾完后,不知道是不是会想到当年?

下班后我去了杜若家附近的一家花店,为她订了一大束花。10月2日是她的生日,认识她以来每年的这一天,我都给她送大捆的花摆满房间,花香几乎能弥漫一周时间。又找了个蛋糕店订作了一个16寸的蛋糕。糕点师问我上面刻什么字,我想了半天说就生日快乐吧。付了钱后我再三叮嘱他们一定要在10月2日那天晚上的六点送到,并且给杜若说生日快乐。

老谋临时决定,让他的女朋友国庆节先来北京适应一下,估计已经是两个人好久不见了,彼此都有点饥饿了吧,刚好我给他们创造了条件。我给老谋开玩笑地说,要注意劳逸结合,千万别把自己搞的肾亏了。书呆子老谋还不习惯开荤玩笑,很不好意思地笑。

还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任小霞已经确定让我负责她们公司10月份的市场宣传,初步预计其一款新产品的广告投入为100万,这一切将在国庆节后展开。这也意味着我的公司很快将有一大笔收入。

我的不少大学同学在毕业这几年都漂到了北京,有几个已经是部门主管之类的角色,这是一笔不错的资源,我想要是有他们的帮忙,我的公司一定会有更多的业务上门,就像任小霞给我提供的这个赚钱机会一样。这正是老同学的最大好处。

任小霞在学校的时候,老被我戏称为黄毛丫头。大一的时候黄毛丫头喜欢我,上演了一出女追男的现代经典,可惜我不怎么领情,让她无功而返,一颗芳心无以所寄,伤心欲绝。还害得我当年遭她们宿舍其他女士的谴责,说我不识好歹,不解风情,并怀疑我有一些功能问题,让我百口难辩。现在任小霞混到了深圳一家知名公司的北京首代,经常出入五星级酒店,出国学习、考察。我的公司开业那天她一身西装套裙,曲线毕露,姿色动人。神情也嚣张得很,时不时的从嘴里蹦出几句英文来,一副小人得志样,说她们公司什么工作环境很open,什么opportunity比较多,我们只好顺着她的意思,纷纷表示admire。那天我开玩笑的约她什么时候请她喝茶,任小霞说一定一定,到时候confirm一下,我连说三Q三Q,把大家笑得人仰马翻,乐不可支。

那天晚上我打电话骚扰任小霞,想重温一下旧情,同时也证明一下我的功能没问题。任小霞直截了当地说正忙着呢,没等我说完就挂了电话。我想起在学校的时候她在我面前故意做出小动作来引我注意,毕业的时候假装喝醉酒跌倒在我怀里想要跟我亲热一下的情景,真是恍若隔世……

光阴荏苒,往昔终于不再,在时光的河流中,我们一直都在一天天沉沦,一天天忘却。毕业后任小霞再没有在我面前提过当年之事,仿佛当年她喜欢过的那个人不是我一样。但这并不妨碍她给我介绍业务,我想或多或少她还是在念及旧情吧。那段感情始于青春,也止于青春,也许是最好的结局。

平静自己的快乐和忧伤,我做好去看梅的准备。花400多买了四盒万基牌的壮骨粉,据说对她的身体很有好处;一个上面绣着平安两个字的中国节,保佑她平安;还买了全套的《蜡笔小新》,希望带给她一种愉悦的心情。更重要的是,我放弃了自己渴望已久的西藏之旅,去看一个这个已三年未见面的红颜知己,本身就足够让她快乐了。

节前的人们兴高采烈,我一个人走在街头的时候,忽然觉得那离我很遥远。情不自禁地想杜若在做什么呢,会不会一个人一边想我一边孤单,几乎要摸出手机给她打电话了又忍住。亲爱的杜若,此刻我一个人在北京的街头很想你,可是,我却要离开你了。

矛盾吗,生活他妈的就这么不可琢磨。一向以色狼自居的我,怎么有一天会想着和一个网络上认识并且见过面的女孩过一辈子呢。而且居然一直在想,此生就丫头一个女人,再不花心了?

街头的每一个人都匆匆而过,只有我在踌躇。想一想,自己已经在北京生活有两年了,北京越来越大,五环还没完工,六环就已经开始修了。报纸上给我们描述出了2008年一副美好的前景,以至于有个过于浪漫的外地女孩告诉我,她的梦想是到那一年和心爱的人在首都的立交桥下约会,这让我不仅莞尔。女孩真是浪漫的可爱,她不知道北京的立交桥多如牛毛,毫无希奇之处。

记得当初我和四郎还在上高中的时候,那应该是90年代初,有一群诗人在北京呼风唤雨,这让我和四郎对首都充满向往。我们甚至给那些诗人写过信,充满热切地等待着根本不可能的回信,在那些诗人要么沉入社会的汪洋,要么用极端方式结束自己的过程中,我们就这样度过少年写诗的时光。很多年后我们生活在了这个城市,四郎成了一个偶尔投机倒把游戏人生的商人,而我成了一个带点小资充满幻想的白领。

谁知道再过若干年后,我们又将如何?
一个女人从前面走过,背影很像杜若,我情不自禁追了几步上去看个究竟。那个女人白我一眼,那意思要么我是神经,要么就没见过美女。

世界小如一条街的风景
我们相遇了
你点点头
省略所有的问候

多年前不知道谁写的诗句忽然在脑海中浮出,如果此刻真的我和杜若在街头相遇,会是这样一种残酷的美吗?
取出手机看了看,上面有很多条短信,有七条是杜若发的,其中一条比较有意思,写的是:如果再一次让我遇见你,我一定会把你拉到卧室,回头锁上门,疯狂地把你推倒在床上,用被子蒙住你,张开我的双臂,捋起袖子让你看看……我的手表是夜光的。在杜若发给我的那天夜里,我就将其篡改为,“……脱掉裤子让你看看……我那玩意是坚挺的”。杜若被我的黄色幽默逗的前仰后合,一如我当初得到她的那次,然后我们大战直至硝烟散尽,歌舞升平。

这一刻在北京的街头看着这条短信我充满忧伤,可生活还是得一如既往的继续。我先给丫头打了个电话,汇报了一下第二天就回去看梅了,她没说什么,要我保重。然后拨通了梅的电话,梅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可不许反悔噢,明天一定要飞回去看她,她等不及了。挂了电话,我不由得发出一声叹息。

秋天的北京已有凉意,瑟缩着身子,我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往回走。



21

“谁终将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谁终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在飞往梅那个城市的途中,我脑海中一直回荡着尼采的这句名言。想着自己这么多年的经历,又将会有如何的一个结果。

透过舷窗,浮生若梦。蔚蓝的天幕下,心如云朵一样飘浮。这个时候突然有一个可怕的念头闪过,万一……看看周围,每个人都闭着眼睛,沉浸在梦的国度。如果真有那么一刻他们将了无痛苦,仅仅只需要几秒,就可以了却人世间所有的折磨和疼痛。我想这莫非正是我这么多年来一直所追求着的,在那一刻我一定会对着天空微笑,甚至摆出一个迷人的姿势。

我渐渐看到人群开始如蚂蚁一样涌动,五彩缤纷的蚂蚁们在同一个天空下呼吸或者做梦。我提着一个不大也不小的旅行包加入了这个城市的蚂蚁群中,里面装着给梅买的礼物。看看天空,正有一群鸽子在城市上空划过,留下几声清脆的哨声让我突然间有一些伤感。鸽哨总让我想起远方,仿佛在每一个不知名的远方,会隐藏着我的一个梦,需要用我的一生来完成追寻。可是漂泊了这么多年,我竟然已经恍惚,如同回到家走过旧时常去的那条石板街,我总会停下脚步,噫,某年某月某日,我曾在这里走过?

三年前我曾来过梅所在的这个城市,街上的每个人都笑呵呵的,步履悠闲。街道并不宽阔,以前的旧建筑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几幢很现代化的大厦。不时经过的女孩都很时髦,这跟我几年前来的感觉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三年前是梅陪着我,她不时地指点着我看这里或那里,再讲一讲相关的故事,听得我津津有味,而她的笑声不时地响起,犹如银铃。我不由得一阵伤感。想想放弃了西藏之行又算什么呢,来看看我亲爱的朋友,也不错。

车流从身旁一辆辆驶过,不断排出一股股尾气,熏得我直扇鼻子。路旁小店铺,小饭馆的小姑娘或大嫂不停地冲我招手,希望我能光顾她们的生意。我视若不见地走过去,她们继续再把热情传递给下一个路人,满怀希望,不知疲倦,这就是生活么。在一个路口我停下脚步,四面展望,一些场景忽然间变得清晰起来,犹在眼前。又仿佛远在天边,我永远也无法企及……



大四快要结束的时候,梅邀请我上她家里去玩。那段日子每天都醉生梦死,毕业班的大学生尽情挥霍着自己最后的校园时光,用那时比较流行的一种说法是,那叫世纪末的颓废。我也不例外,每天的饭局、酒局如同赶场,喝下那一杯杯见证了我青春记忆的酒,我微笑着泪流满面,说哥们儿姐们儿我们接着干,这时光正在流淌,一去不返……

文人的酸劲在那时候被我发挥的淋漓尽致,听着我诗一般的美丽的伤感,很多人抱头哭泣。哭过了,心累了,梅把我带到了她家,离学校六个小时的车程。那时候流行同学之间互相串门子,互相到对方家里去啸聚一番。梅只带了我一个回去,说要尝尝她妈做的清蒸鱼,号称她们小区院里的一绝。

阿姨那天忙里忙外,做了一桌子的菜。那时候她还没有现在这么多的白发。我和梅讲着学校里大家聚会告别的事,阿姨大智若愚,说报纸上不都登了嘛,世纪末是2000年,而不是1999年。我和梅相视大笑,临近毕业的我们,总得给自己找个感伤的理由。挂着世纪末的羊头,我们的校园告别场景,无限美丽,无比哀愁。



这么快,三年的时间已经一滑而过。在生活的浮浮沉沉中,我们还会记得那些青春的记忆并且蓦然伤神吗?我摇摇头,有点唏嘘。星星依旧,月亮依旧,这个城市的喧嚣也依旧,而曾经青春的我们,却已经物是人非。

在一些热情的老太太的帮忙下,七拐八拐我终于站在了梅的家里。所有的家具陈设丝毫没变,客厅墙角的几盆花,绿意黯然,生机勃勃。电视开着,正放着某首歌的MTV,画面上一袭轻纱的女孩在经过电脑特效的处理后,正在空中飞翔。我的鼻子又有点酸,把东西放下后,我说:“阿姨,我来看你们家梅了。”阿姨说就等着你呢,你比上一次来胖多了。

看着老人家的白发,似乎又增加不少,我努力的想让自己保持着一根微笑的神经,我希望梅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看到我的笑容很阳光,感觉到温暖和亲切,带给她鼓舞和力量。

梅的房间里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我一下愣住了。
我设想过无数个和梅见面的场景,该如何的微笑,开口说出第一句话,如何注视梅注视我的目光,如何将梅的痛苦轻轻抹去,重归学校时候的快乐和自信,惟独没有想过这样的一个场景,这样的一种重逢。

梅的喜悦在刹那间写在脸上:“王愚,你可来了。”
梅斜躺在床上,头被枕头垫起来,似乎转动起来很困难。
我说是啊,表面上笑容灿烂,心里很难受。要不是亲眼所见,我一直无法相信已经梅病到这种程度。她的双腿都打了石膏,全身几乎坚硬,看到我进来梅似乎想动一下,但胳膊和腿只是象征性的稍微动了一下,就再也无力挪动一点点了。我的心里一痛,几乎不忍目睹。

梅艰难的用头部示意:“这是老段,专门来看我的。”旁边那个男人那张一看就被岁月打磨得很沧桑的脸上挂满笑容,站起来伸出他的大手说:“我叫段伟业,听梅说过你很多次。”我一时还搞不清楚老段是何许人,冲他点头笑笑。

快到吃饭时间了,阿姨叫我和老段帮忙,把梅扶起来靠在床上。阿姨说现在已经好一点,在别人的帮助下可以坐起来,最严重的时候连坐都坐不住了。阿姨不好意思地说我姑娘的手端不住碗,还得我自己喂她,你们都是她的好朋友,就自己吃吧,我不招呼你们了。

看着阿姨把肉撕得很碎一点点地喂梅,而梅艰难地张开嘴巴,慢慢地嚼动。梅很想自己吃,可是她的手指头把筷子夹住,几乎一点力都使不上。我不忍看下去。阿姨做的饭菜很香,我却无法下咽,心里在使劲地翻腾。我一下明白梅为什么会给我那个绝望无比的电话,说她如果能动一点点,她就会选择死亡。

死亡,这个词让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恐惧。
我对死亡的最初认识源于一个仅仅抱过我几次的爷爷,那时候我也就10岁左右的样子,那个我父亲的爸爸也就是我所谓的爷爷,据说因为我父亲的哥哥也就是我叔叔的不孝顺,在一个夜里喝下了30片果刀片,然后在经历了数十次滔滔不绝的宣泄后,年事已高的爷爷终于用一种他所认为的理想方式结束了自己。我被父亲从学校里揪回来参加了葬礼,我看到爷爷在照片上一动不动地看着下面的一大群人痛苦失声,长须拂然,眼睛中有种冷冷的光。

那时候我终于知道生命原来也可以就这么消失。很多年后我挖空心思的想写点文章来纪念一下并没有多少记忆的爷爷时,常常想起来的一句话是:爷爷那天走了,天下着雨。是的,那天下着雨,我穿着薄薄的雨衣跪在地上,一边在想,原来死亡就这么回事啊,挺没劲的。

留着一副长须的爷爷临走前,就这样让我完成了对死亡最启蒙的认识,那时候,我很幼稚,不,是很幼小。我于是知道人可以在不想活的时候结束自己,就像我已经死去的爷爷一样,还不知道原来有时候你有结束的勇气,却没有结束的力量。这是幸耶不幸?再后来我开始越来越多的认识了死亡。初中的时候,一个和我同名但字不同的同学在三天之内就因为肿瘤去了另一个世界,在那之前的几天我们还在一起打篮球;上高中的时候,一个据说常常猥亵低年纪女生的小色鬼去一个湖里游泳,跳下去后就再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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