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超级毒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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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超级毒圣-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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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此时身处城主府内,毕竟不再安格斯山脉时的方便随意。弗利兹在外界“留一份清醒,留一分醉。至少梦里有你追寻?”

四个时辰后,此时天色已暗淡无光。屋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朝弗利兹这屋子走来。就在脚步离弗利兹房门不到一丈时,弗利兹留在人世的那一分清醒,发挥了巨大作用。几乎是强制性,把弗利兹从入定状态的拖出空间戒指。

“二弟,走吧,宴会已经准备好了,你随我去换件衣服。”推kai房门,一脸急不可待的亚特兰斯。对正坐于chuang上打坐的弗利兹高兴道。

“来了。”弗利兹跳下床来,跟着亚特兰斯身后,向屋外行去。

“这些都是参加宴会时,所穿的燕尾服和一些专用服饰,你自己挑挑。换好衣服后,以前那客厅知道吗?当初我们聊了个晚上的那间房子,你就到里面。现在客人已经来了,做为主人,我要出去接待他们。”

跟着亚特兰斯来到后院一间,房内挂满五花八门形色各异的服饰。让弗利兹有种置身于服装店的感觉,看着包罗万象的宴会服饰,弗利兹有种头晕目眩,应接不暇的感觉。向亚特兰斯点了点头,示意知道后。

弗利兹这才轻轻抚mo这,在小时经常看见社会名流达官贵族,经常穿这些宴服出现在各种高级场合之中。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也有一天,能穿的上这代表着身份权势地位的服饰。真是造化弄人啊!弗利兹感觉良好自叹一声。从摆放位置与服饰颜色风度,弗利兹大概可以把这些服饰分为几种。

第一种很明媚的搭配,不过一般男生不敢穿,太女气了。粉色衬衫和白色马甲看得出做工极佳。衬衫领子有细致的缝线,黑色扣子简洁明快,彩色腰带丰富了整款搭配的色彩,当然自认自己充满男人气概的弗利兹,对这些不屑一顾。

第二种、色彩混搭风:黄se层叠字母衬衫干净大方,与运动帽相配县的动感十足。彩色条纹半截袖衬衫主体色调以粉色为主,间以蓝色条纹,又是一款百搭品!jing致的皮质手链增添了男性美。有点非主流的感觉,被弗利兹狠狠的鄙视了,他非常不喜欢非主流。

第三种、清爽运动风:蓝色亮面运动外衣是整款搭配最大的看点,款式简单,看起来有点让人感觉轻浮。弗利兹否决了。

第四种、热情红色风:衬衣和运动马甲的混搭哲学。半长衫也不错!不过弗利兹认为一名男人,不应该穿红色激qing的服饰。

第五种条纹风暴:斑马条纹,领口是层叠式的,简洁的款式。我不想当斑马……弗利兹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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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喝酒与酒品

第六种、黑白色彩:典型古典老式搭配,这就是传说中的燕尾服,而燕尾服一般用黑色或藏青色的jing纺礼服呢或驼丝锦来做。其正面造型为:宽宽的枪驳头上蒙一层无光泽的平纹绸或塔夫绸面,前门襟的扣子也是用同样的平纹绸包起来的包扣,左右各有三粒,袖口处的三至四粒装饰扣也是同样的小包扣。驳头上有插花用的扣眼,左xiong前有手巾兜。肩较宽,肩头较方,xiong部的放松量较大,有西服的造型特点。前衣片在腰围处收紧后向外张,也就在这种外张的感觉刚刚开始就被切断了。

这才想起亚特兰斯刚才所穿的宴服,也是燕尾服。看来因为从小憧憬过,弗利兹对燕尾服的了解,还是有一定的程度的。心中已有答案的弗利兹,拿着燕尾服,跑到试衣间换上。

“大哥,大哥……”站在大厅的门外,看着攘攘熙熙的ren流,听着激qing轻快的音乐。弗利兹显得有些生涩害臊与格格不入。

“哈哈!二弟快进来,不要学娘们的害羞。”运筹帷幄般,在形形色色的人群中。几乎掌握宴会主导地位亚特兰斯,并没有亲自带弗利兹进来。而是怀着鄙夷但带点鼓励的眼神,笑看着弗利兹。

“呃!”被亚特兰斯这么一说,弗利兹硬的头皮走进宴会内。

“大家安静下,我介绍给大家,这位是我的二弟。”弗利兹快走到,亚特兰斯身边时。突然亚特兰斯啪了啪手,示意悠然音乐与渲染的众人停下,郑重的啪着弗利兹肩膀向众人介绍道。

“我叫弗利兹。”觉得众人犹如耍猴看着自己,弗利兹只能在心里狠狠的露出中指,愤然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

当然一直小帅的弗利兹,今晚穿上燕尾服显得更是俊美不凡,惹得场面的名门贵女,直抛媚眼。有些大胆者,更是写下约会地点时间,不容纷说直接塞弗利兹衣内,顺便还在弗利兹算是坚ting的肌肉上,mo了两把。

让弗利兹眼中闪动耻辱的泪光,不停着缀泣着。看弗利兹那幅模样,仿佛旧社会被拐卖的苦命男童工,懦弱而无助,屈辱而悲凉,让人情不自jin想起包工身,想起卖火柴的小男孩?……

“托尼托生你们俩在哪?”见弗利兹被揩油,亚特兰斯直接无视了。让弗利兹直叹遇人不淑。见弗利兹就在身旁,亚特兰斯仿佛底气大振,环顾四周后那依然sao包欠扁的声音,又咆哮了起来。

“亚特兰斯,看来上次没喝死你,你胃痒了。”两张反叛邪恶角色的脸蛋,突然从人群中走出。十分轻蔑鄙夷的对亚特兰斯道。

“托尼这次我可是有兄弟在,你别以为你多个弟弟就能赢了!〃

话说这叫托尼托生的兄弟俩,其父为希尔洛城的城守备军团团长,掌握着整座希尔洛城的军队调动权,偌大的希尔洛城的二号人物,当然一号人物,为城主。因从小父亲身处高位,养成了名副其实的纨绔子弟。

“废话不多说,你是要限时算量还是对饮?”话不投机半句多,做为希尔洛城一号人物的儿子,与二号人物的儿子。并没有像父辈们的团结共事,相濡以沫,唇亡齿寒而加深双方的友情。反而私下里展开无数场较劲,而亚特兰斯能在任何场面夺得胜利,但拼酒始终是拼不过,两人的托尼托生。每当想起这事,亚特兰斯的心隐隐作痛着。

“二弟你哪样比较拿手?”亚特兰斯转过身来,轻问着弗利兹。

“随便,你自己挑拿手的吧。”都到这种形势场合,弗利兹为了挺亚特兰斯,只要豁出去了。

“好!那就来限时算量。来人,拿大酒碗,倒酒。”或许是弗利兹的话,让亚特兰斯觉得胜券在握,挑了个之前每次都输的比赛方式。

“开始!”在一切准备就绪后,桌面上摆放着两排能装半斤酒的海碗。弗利兹与亚特兰斯站于一排,剩余一排为托尼托生两人所站。扮演着酒保的身强力壮的护卫,已经把所有的碗给倒满。计算数量的黑板裁判与两位记录员已经到位。

比赛规则时间为二十分钟,看谁喝得多谁就获胜。很简单易懂的游戏,不过时间看似很短,但往往没有人能喝到规定时间后。四人已经站于桌旁,手上已端着酒碗,形势千钧一发迫在眉睫。

随着裁判一声令下,四人端着酒碗猛灌下肚。而没人发现的是,弗利兹把千杯不醉药丸放入嘴内。交与亚特兰斯,让其服下。虽不懂弗利兹的意思,但还是服下药丸,伴随着酒水,千杯不醉的药丸入口即化。

比赛开始后场面顿时沸腾起来,为着自己阵营的同伴所加油打气。气氛顿时被推入gao潮,刚开始时,喝酒速度较快,倒酒速度反而落为下乘。最后多让个护卫充当酒保后,倒酒速度这才与喝酒速度相互持平。

记录员是个站在风浪口上的职业,要有着敏锐的目光与敏捷的思维反应。记错数量或者假报数量不可能发生,基本做到万中无失的境界。而身为裁判,最重要点的严格遵守竞赛规则,问买那个裁判,严肃认真,不徇私情,秉公办理,不偏袒任何一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所以请了位养老在希尔洛城,德高望重的翰林学士做为裁判。

当比赛进行到十分钟后,已达到了白热化阶段。托尼托生两人明显慢了下来,不过一般人能一口气喝到五分钟已经是高手了,可见两人的酒量。拿着酒碗,托尼俩人眼神朦胧起来,头脑摇晃,几乎看样子似乎坚持不了了。

反观弗利兹与亚特兰斯,依然一路陈凯歌,坚ting到现在。托尼与托生两人的慢下来,使弗利兹与亚特兰斯渐渐拉开了数量。为亚特兰斯却暗暗吃惊着,要说平时自己,也喝得差不多了。今天不知是怎么回事?喝到腹内的燥热高浓度的酒jing,每到体内,就被体内升起的一股冰清凉意给融化掉。难道今天小宇宙爆发了?亚特兰斯是这么想的

152。

第一百五十二章初遇多卡兹

亚特兰斯是这么想的,不过自知之明还是有的,想必与二弟给的东西有关。

在亚特兰斯意胡思乱想时,随着托尼托生俩人倒地不起,今天的比赛。毫无疑问最终以弗利兹与亚特兰斯获得胜利。

“呸!就你们俩还来挑战我,下次见到我时,自动退避三舍吧。”当然亚特兰斯并不会,朝昏睡在地俩人吐口水,这关系到自己形象与家庭教养。让人把托尼托生俩人送回府后,亚特兰斯带着弗利兹认识,各个在希尔洛城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的儿女……

虽然对于这些顶着父辈荣誉权势遮阴的纨绔子弟,弗利兹并没有丝毫结交好感,但竟然是亚特兰斯所介绍。弗利兹也不好逆了自己大哥的好意,想必是为了自己以后朋友多了路好走吧。

浑浑噩噩的弗利兹也不知道,宴会是什么时候结束的。直到回到屋内,弗利兹这才回过神来,进入空间戒指内继续恢复真气。

看着空旷的空间戒指,弗利兹有点触景伤情了。想起在每一处与佳妮尔所发生的愉快事情,连连续续的画面再次从脑海深处呈现,弗利兹心中泛起某名的伤痛。

第二天一大早,弗利兹就从空间戒指出来。不仅把真气复原,更想通了个道理。思念是件自我折磨的事,既然以后不再相见,弗利兹下定决心把这段珍贵的爱情,永远埋藏在心里的最深处,忘了一切,忘了佳妮尔。生活始终是要继续过的,不要因为自己的不快,而影响到别人的心情。

天色渐渐亮起来,早晨的空气带有一丝丝透彻心骨的凉意。走出城主府,弗利兹向热闹之处行去。看着川流不息,攘攘熙熙的ren流。弗利兹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索思特城内,自己正在日复一日的捡捡垃圾。

虽然生活过得很贫苦,但是与爷爷很开心自由。弗利兹自嘲的苦笑,为什么自己总在风雨后,才明白这看似辛苦艰辛乏味的生活,却掩饰埋藏着生活中快乐幸福的情调。

不知不觉弗利兹走到,之前租用的宅院。墙外始终没有丝毫变化,根本就看不出。两个多月前,这里曾经发生了件惊世骇俗的杀人事件。想起死去的手下,弗利兹心中泛起一阵阵愧疚,如果当时自己有着现在的实力,依多卡绝对不可能从自己手中杀掉他们。

没有如果的事,事情已经过去了。不会有什么后悔药吃或者时光倒流的事发生,以后也许将要面对更危险的事情,自己还能有能力保护身边的人吗?不行,绝对不允许这种事在次上演。

而后弗利兹自责一声,无奈不解的想到,自己最近是怎么变得如此多愁善感,愁眉苦脸起来了。深吸口气,按着奥莱所交如何放松心情的方法念道;“时间如此美好,空气多么清晰。”反复念了几遍,这才觉得脑袋清晰不少。

环顾四周见并没有新鲜之处好逛,而且人生地不熟的,让虽然曾经住了好几天的弗利兹,顿足踌躇着。

这时看见一个身穿破烂,鞠偻的身材,手拿一个土黑色破道口子的小碗,一脸糟踏肮脏的要饭,从身边匆忙走过。

“你等下。”弗利兹转过身来叫道。不过那人并没有停下脚步,也许以为不是叫他。毕竟弗利兹所穿的衣服,是城主府内所缝制的绫罗绸缎。弗利兹小跑的跑到要饭人面前,挡住去路。

“你有事吗?”见一脸陌生脸孔的弗利兹,这要饭眉头紧锁,始终想不出曾经见过他。

“像你们这样的人,在希尔洛城内多吗?”见到这要饭,弗利兹突然想起个庞大惊天计划。不过弗利兹曾经做过社会最底层,明白大多数乞讨要饭拾荒,都是身不由己命运所逼。但毕竟有着尊严,也许曾经是个商人也不一定。不过做想起鸡都有爱国的,要饭的当然也有尊严的。运气十分隐晦的问道。

“因为希尔洛城比较富裕,大概有三千多人吧。”毕竟不是问什么隐sijin语,要钱没钱的乞丐,根本没有什么好唯利是图的。这乞丐非常直爽痛快的回答道。一个上百万ren口的城市,行乞之人才占ren口的千分之三。等于是一千人内,才有三个行乞。可以说是管理十分成功的!

“你有办法召集他们吗?”弗利兹从储物戒指拿出一枚金币,不动声se的放入乞丐的碗内。表情装做不再意的问道。

“谢谢,谢谢。我很好奇,像你这些有钱人,对于我们这些人应该是弃儿不见,烦不胜烦才对。”这乞丐见碗内传来声异常美妙动听的声音,低头一看。只见一枚金光闪闪金币,竟躺在小碗内,乞丐眼睛一亮,对着弗利兹点头哈腰鞠躬,以表示内心感谢之情。不过乞丐还是好奇的问道。

“你别管那么多,只要跟他们说,只要来了,以后有人保你们吃。住。而且还有工钱拿!当然我不是让他们去干犯法或者具有生命危险的事。”弗利兹自装神秘的回应道。

“绝对没问题,但是我怎么联系你呢?”这乞丐双眼比之刚才,爆发出更加闪亮的目光。确实弗利兹开出的条件实在是优厚。相对于弗利兹所给的那一枚金币,虽然算着点花,当然不可能像当初弗利兹一枚银币过一月的花法,当初格雷大叔基本上所出的钱,占了弗利兹与老人生活费用的绝大部分。否则试想下,20个包子的钱,如何过得了一个月?当然这一枚金币也许能过一年。但是一年后怎么过呢?

“你叫什么名字,到时候我会让你去找你。”弗利兹暗自点头赞叹道,;“现在连乞丐都会深谋远虑,放长线钓大鱼了。”

“我叫多卡兹,只要大人能找到乞丐就能找得到我了。”这叫多卡兹乞丐的脸上,洋溢着自豪的浅笑。不过对弗利兹的称呼顺理成章该为大人。

“好吧!明天等我通知,你现在回去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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