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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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喜欢-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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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你的中文名字是什麽?〃
〃林以安。你怎麽突然问这个?〃
〃没什麽。只是突然想到我们认识了这麽久还没知道你的全名。〃
而我现在知道了。
林以安。林以言。
也难怪林依言以为我要耍赖,他的妹妹一直都是和我在一起,我们还是好朋友。只是我一直到这一秒,才知道她的名字。之前我一直都称呼她为Ann,她的外文名字。
而现在林以言说她要结婚了,再联系之前的所有事情,不难想象她的结婚对象是谁。
杨恒。
他们两家是世交,会结亲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Ann一看便知道是那些婆婆们眼中的满分媳妇。而Ann会来恒阳工作,想必也是早就安排好的吧。
杨恒,与林以安。
他们是多麽相称的一对啊,天作之合,见者都会如此说吧。
他们一定会幸福的。我喜欢的人同我最好的朋友,他们一定会幸福的。比起杨恒去娶不知道谁家的千金,Ann是最好的选择。我该做的就是祝福他们不是麽?只是知道事实之後的自己,却依然无法释怀。
我在座位上愣了好一会儿,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林以言来兴师问罪,莫非是他误会我和Ann有什麽?而林以言,林以安,这两个名字究竟代表了什麽?
我打开电脑上网去查,当我想要的结果出现在我的眼前的时候,我的呼吸一窒。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好久之後,我回过神来,也只能苦笑。
我起身收拾了一下的自己的公文包,从内层拿出了那封辞呈,轻轻把它放在杨恒的桌上,第一个文件夹的里面。只要他一翻开那个文件夹,就可以看到。
算算日子,到这个周末,我就正式到恒阳工作满三个月了呢,也就是试用期过了。如果没有最近的一系列的事情,下周来的时候,我或许就可以签下正式的合同,照我所想的那样陪在某个人的身边了吧。
现在这一切都成了奢望。
我要离开了。这在我的预想之中,只是没有想到的是,我会离开地如此无奈。
就这样吧,这样会比较好。
我最後环顾了一下这间办公室,这里曾经带给我的一切,但一切到此为止。
我关掉了室内的灯,关上了门,然後离开。没有同任何其他人说起,就仿佛我只是早退了一会儿,明天依旧会准时来上班一样。
我一直朝前走,没有回头。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做了,就不要给自己後悔的余地。
不需要留恋。
这样的爱,拖一天错一天。接下来我只要用这样的理由说服自己便好。
一下子变成了无业游民,日子立刻变得空闲下来,不用去担心那些未完成的工作,也不用费心安排明日的工作计划,更不用每晚调好了闹锺还怕它第二天早上不会响。
但不知道谁说过,太过空闲的生活便会变得空虚。才辞职不到五个小时,我就开始无所适从起来,这个时间,只怕老板还不知道我已经离开了。
躺在沙发上,就可以看见白花花的天花板,变幻著一张张虚无的脸,杨恒,Ann,林以言。。。。。。我闭上眼睛,可还是挥之不去的影像。开始出现视觉幻像可不是什麽好现象,我坐起来打开了电视机。
电视机里正是热闹的时段,那些综艺节目以及各式各样的电视剧轮番上演,演的都是别人的悲欢离合,与我无关。并不高明的剧本加上演员们过分卖力的演出,揉成了一团的矫情,完全无法让人产生投入感,而综艺节目的过分笑闹,使得脑子里开始出现嗡嗡嗡的回响。
还是去泡壶茶喝吧。索性关掉了电视机,去到厨房。
上次喝过的茶具还没有收起来,这宛如艺术品的器具天生便能勾起人们的欲望。
手刚伸到橱柜里要去拿茶叶,却不经意间看到了放在冰箱上的啤酒。手,又缩了回来。
之前,我还是按照原定的日程去了超市。本来计划要买的生活用品,到了那里,却犯了懒:不是决定了辞职後就去旅行了麽,那就是这几天的事情,生活用品买了最近也用不到吧。这样想著,便把手推车里已经拿了的几样东西又一一放了回去。
其实东西什麽时候买并不是关键,那些又不会今天不用明天就烂的。但若把家里搞成一个什麽都不缺的安乐窝,那铁定是别想出门了,秋冬季节正好在家里长膘。
但真的不想留在这里了,至少现在想要逃离。这个城市太多的回忆需要沈淀,不被人打扰,直到石子投下不会再激起任何深处的水花。这需要多久。
经过饮料柜台的时候看到在货柜旁码得整整齐齐的啤酒山,银色的罐身闪著冷峻的光,促销的价格看上去非常诱人。我并不会喝酒,除了偶尔去西餐厅用餐搭配的红酒之外,也没有喝过。我听说过〃一醉解千愁〃这样的话,却很疑惑於它的真假。记得以前看宿舍的同学们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第二天早上醒来之後却都是大叫头疼的份。
我开始想象自己喝醉了会是什麽模样,会大吵大闹?还是找个地方呕吐不止?
但若一个人在家发酒疯也没有关系吧?头疼的话也没有关系,如果一种痛可以让人忘记另外一种痛,那麽头疼有何妨呢?
於是,我的手推车里多出了某样生平头一次采买的东西──罐装啤酒一打。
放在冰箱上的啤酒没有了置身啤酒山里的耀眼,但在我的厨房里依旧扎眼。
只要伸手就可以取到,拉开拉环,一仰脖子便可以干掉半罐,如此重复,一罐两罐,不用多久就可以让自己倒在地上,无论明天醒来时什麽感觉,今天晚上至少可以什麽都不想。
那麽,要试试麽?
我犹豫了好久,终於还是伸出了手,去拉柜橱的把手。
或许我是需要一醉不醒,但不是现在。喝醉了晚上真的不会做噩梦麽?上面那个说法怎麽看都是酗酒的开始,我不想变成那样。
如果想要放纵自己成为另一个样子,那我宁愿选择留在那人的身边,用他的幸福折磨自己,直到彻底死心的那一天,而不是剩自己一个人,躲起来疗伤。
人无论做什麽,首先要对自己负责,这是我最早从安那里学到的。
橱柜开开来,那盒还剩下几包的袋泡红茶就在眼前,而在它旁边的,是那个小小的铝罐,杨恒前几天给我的,已经被好好的收了起来。
想了一下,还是拿下了那小罐的大吉岭,小心翼翼的拆开了封。
只有那麽小小一罐,是最後的回忆,本该好好珍惜,但这个时候,实在需要它来温暖我的身体。
热水冲进茶壶,几分锺後,无法掩盖的香气开始在厨房里飘散,像一双温暖的大手环绕著我。透过香气,隐约看见杨恒的脸,那天他端著茶杯坐在我身边微笑的脸。
才刚离开,就已经开始想念。
如果想念是消耗品,那麽是否早想念一天,多想念一点,就可以早一些变回完全的自己呢?只怕思念越久越浓,并不是一句随便说说的话。
才把托盘放到茶几上,我的手机便响了起来,依旧是那刺耳的蜂鸣声。我站在原地,突然间有点害怕,怕那是杨恒打来的电话,怕他问起关於辞职的事情,我还没有想过要怎麽同他说。
就在我踌躇的其间,手机响过了一分锺,便自动挂断了,可还没来得及松了一口气,不到三秒,那蜂鸣声又再次响起。
终於,我还是走过去,从包里面翻出了手机。那是个翻盖机,稍嫌落伍的款式,没有双屏的设计,非要翻开了翻盖才知道是何人打来的。翻盖这个动作,显得格外漫长。脑海里闪过种种设想:若是杨恒来的电话,接是不接?若不接他会不会心起疑虑?若接了又该说些什麽?
然而翻盖的过程不过几分之几秒,下一个瞬间,Ann的名字就跃入我的眼帘。
原来是Ann啊。。。。。。但松一口气的感觉并没有出现。
〃喂,你好。〃我不知道我的声音是否一如往常,或这句〃你好〃在他人眼中是否已然失常,毕竟,这是我第二次同Ann通电话。
〃小安麽?你在家?〃
〃嗯。〃
〃那个。。。。。。我哥,今天去。。。。。。没找你什麽麻烦吧?〃
〃你说林律师啊,没什麽的啊。〃他只是来扔了颗小炸弹而已。
〃那、那就好。〃Ann沈默了一会儿,又接著说道,〃你今天突然问我名字,我有点被吓到。〃
〃被自己的名字吓到?〃
〃当然不是,只是觉得有点突然。〃
〃林律师提到你,我才想起来我好像还不知道你的中文名字,其实我本来有猜到一点点的。〃
〃啊,Ann就是从名字里的'安'来的。我的名字是我爸爸给我取的,挺淑女的吧?可惜我本人并不那麽如同他的期望。。。。。。〃
〃哪有的事情。Ann是漂亮的淑女。〃
〃呵呵,真的麽?〃
我的赞美逗笑了Ann,让她那本来平稳的声音透出了一丝明快。
〃小安,那个。。。。。。〃Ann似乎还想说些什麽,只是我的手机发出了某些声音。
〃啊。。。。。。我的手机快没电了。〃
〃那样啊。那我挂了,不过小安你记得把明天中午的时间留给我啊,我有。。。。。。〃
手机发出一声最後的提示音之後就自动关机,Ann的话语戛然而止,我所有的思绪停留在她说明天有话同我说。我没有来得及告诉她,我明天中午不会再陪她吃饭了,或许我们以後还有机会,但明天不会了。
或许这样也好。我隐约感觉到她要说什麽,那不会是我想听到的,我的答案,Ann也不会想听到。
这样就好。或许她今晚会有一个好梦,而我也无需提早面对。
我慢慢踱回客厅,在茶几边上坐下,直接坐在地上。回想起那天,我和杨恒也是嫌那沙发太高,弯著腰喝茶不舒服,两个人就这麽坐在地板上,靠近到只要稍微一挪动就会脚碰到脚,肩并到肩。
现在,我又一个人坐在地板上,依旧是那套漂亮的茶具,比之上次不知香浓了多少倍的红茶。只是窗外再也没有那轮圆月,身边再也没有了那个人。
伸手去摸茶壶,已经不再烫手,只是微热,倒入茶杯中,也只有比唇舌热不了多少的温度。
再好的茶,哪怕香气再怡人、再浓郁,也只是虚幻的温暖,一个人喝茶,很容易便会凉,凉茶入口难免会觉得冷。
在地板上坐久了,凉意也袭上了双腿。看来,该考虑买条毡毯了。
第十四章
周五早上醒来的时候,闹锺以同往常一样的频率不紧不慢的在耳边走著,没有了它每天早上的提醒,一觉睡到九点也不是什麽难事。
拉开窗帘,房间里也没有亮堂多少,今天依旧是阴天,记得以前有人说过,这样的天气就应该在宿舍里睡觉,只是我却不想睡,或者说不想浪费时间。
先打了个电话去旅行社,想要订张机票,去小凡所在的城市。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声音甜美明快,只是并不是什麽好消息。
因为台风天气的关系,最近几天的班机停飞的可能性很高,我只好订了三天後的机票。
还有三天麽,就要开始一场不知道期限没有定下重点的旅程,或许会离开好久,怎麽说都该跟这个城市说声再见吧,即使没有任何的仪式。
学校里的桂花大概早就因为这一周的坏天气提早凋零了,八年以来,第一次没有闻到那沁人的花香便似乎少了点什麽。想要去公司也不可能了,当初信心满满要成为那个值得杨恒信任之人的我就这麽离开了,或者说逃离更恰当一点。
我被糟糕的天气困住了。z
一整个下午,我都坐在了朝北的小房间。至少,这里我可以告别。
安,我是来告别的。我要独自一个人去旅行。
或许前路还会有知己,但我喜欢的那个人,已经和我渐行渐远了。
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对这里有了期待,可也因为喜欢一个人而狼狈逃开。
我甚至没有当著他的面同他说再见,多年以後,我是否会因此而感到遗憾?
喜欢是一个人的事情,而爱是两个人的事情。
你所说的这句话我一直都记著,放在心里,所以在那个人的面前,我没有资格说爱。
多年前,你走过的路,我现在在重复,但又不完全相同。因为我们是同性,所以我连靠近的理由都没有,除了他的笑脸以及我们共处的每一个瞬间,没有任何纪念。
那个人要订婚了,不久之後,他会结婚,然後生儿育女。
或许多年以後回到这里,会在街头看到一张酷似他的脸,那时的我是否已经可以坦然说出: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曾经那麽喜欢。
他未来的妻子,我也认识,那是一个和你有著一样的名字的女孩,一个很好的女孩,一个值得拥有他的女孩。
我知道他们会幸福,所以连怨恨谁的理由都没有。
我想我会祝福他们。虽然心底有那麽一点不甘心。
安,你是否有想过,这个世界的很多东西,其实一直都在重复,快乐也好,悲伤也好。
我想我没有资格去抱怨为什麽会这样,或许我们在很久以前欠过他们林家的,所以要两代人来还。
如果这就是所谓的命,我该坦然接受。
我只是怨恨自己,为什麽没有你那样的坚强。
杨恒告诉我,他喜欢一个人,但没有开口的勇气。他说,一开始错过的,之後只会越来越难。
一步错,步步错。
我是否做错了。当初不自量力的去追逐那道光芒。飞蛾扑火是本能,那麽爱呢?
如果伤痛也是成长的一部分,那麽什麽时候我们才能完全长大?不会後悔的那一天麽?
安,你有後悔过麽?
人无论做什麽事情,首先要对自己负责。这是你教给我的。自己种下的苦果就该自己吞下,自己酿成的後果就该自己承担,这大概就是大人该有的态度吧。
我很庆幸我能坦然面对一切,我还是安的孩子。
安,你还说过,人终究是要靠自己的双脚站起来的。
蹒跚学步的婴儿先前总是牵著父母的手,只有到了放开的那一天,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走路。
现在,大概也已经到了放手的时候了。
过去,我总是抓住安你留下的影子,妄图把自己包裹起来,任意挥霍著你遗留下的温度。安,我是不是个很不争气的孩子?我是否有打扰到你。
可现在,我要去旅行了。我知道,这不是逃避,只是换一种方式。
小时候跟你去过那麽多的地方,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所以我想现在,一定也有许多能让我成长的事情会发生吧。
这个城市,留有你最美好的回忆,同样也有我的。这里有你,还有他。
这个世界上我最爱以及那麽喜欢过的那个人,都离我而去了,死别以及生离。
哪个距离会比较遥远?
一纸程式化的书信,割断了我同他的联系,所幸现在我还能和你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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