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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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 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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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之中,一个人猛然睁开了眼睛,语调微凉的声音在空荡荡的世界缓缓回荡:“他醒了。”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又有一双眼睛睁开,在黑暗之中犹如发光体一般投射的琥珀般晶莹的光芒。一个冷漠的女声说道:“西方诸神已经尽数陷入沉睡,青龙的力量已经无法继续支撑这个崩分离析的天地多久了,如何再撑到所有人觉醒的日子。”
那个冰冷的声音叹息道:“便由我与青龙一同赴劫吧。已经九万年了,人事已尽,望天命可待。”
……
林晨初已经忘记了自己在哪里了,他只是凭借自己的本能忘我的吹奏着,奇怪的是他虽然失去了五感,但那种奇异美妙的天籁之音却深深的刻入了他的脑海。那旋律轻缓却略带空旷的悲伤,竟使他莫名的再次看到了朱雀衔金乌点亮日轮的情景。还是那个灰暗的世界,还是那万物颓败阴冷潮湿的丛林,只是这一次不同的是,衔起金乌的不是朱雀,而是他……
他亲手将金乌推进了魂飞魄散的深渊,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身躯渐渐化为了一团永远不会熄灭的火球,心中的悲哀不知怎的竟然瞬间膨胀到了极点,人族冲上来的时,他仿佛看到无数集天地灵秀容貌绝美的异族少女被人族掠夺奸淫,夺乾坤造化强大的妖族幼年被抛开肚子,凄惨的被扯出了金丹。那一刻,朱雀的情感占据了全部,他的心中除了恨,瞬间再无他物……
笛声猛然变得尖锐,金红色的祥瑞之鸟瞬间化为嗜血的杀神,血牙翻飞,血染苍茫,他也在失魂落魄不断的咆哮着厮杀着。渐渐地,眼前的人族越来越少,杀戮的*却越发的高涨,那种仿佛无穷的力量让人陶醉,但那种同时那种刻入骨髓的愤怒却让人根本无法克制。他冲进了人族的村落大肆的屠杀生灵,被人族囚禁的牛羊,因各种虐待而被迫驯服的野兽,因饕餮之欲而被虐杀的奇珍灵兽……
杀!!
林晨初心中的杀意大盛,笛声猛然变作了一阵清脆的尖啸,他只觉得下唇一痛,一股熟悉的血腥味充斥了口腔——这绝壁是他的血……林晨初瞬间从杀戮中清醒过来,待到他睁开眼睛之时,正看见天空中一直由火焰组成的巨大朱雀悲鸣着化作一片火星,犹如烟花般散落而下,星星点火绝美异常。
清醒之下,林晨初只觉得手脚一阵虚浮,急忙内视丹田,发现他的上丹田不知为何竟然被冲破,一枚小小的元婴呈五心向天的坐姿端坐在中丹田之上,模样还有些模糊,但已经非常凝实了——这代表着,修真界第二个二十岁之前进驻元婴期的绝世天才出现了……
只是结婴的喜悦并没有停留太长时间,林晨初仰头看着漫天萤火虫般的灰烬,心中那股源自朱雀的愤怒和悲伤,犹如羊毛点燃之后的浑浊的焦糊味那般挥之不去。他默默的叹了口气,却忍不住猛地嘶了一口凉气——刚才他无意识透露的杀气和灵力把玄箫变成了血牙,割破了下嘴唇——没把他的下巴或者是大门牙削下来真是太幸运了……
回想起刚才的幻觉,林晨初顿觉头痛欲裂,他其实真的是个很懒惰的人,根本不想莫名其妙的背负那些奇奇怪怪的使命,可是接二连三的预见——或者是感知到曾经的一些秘辛,这从原则上就违背了他想要安安稳稳当一辈子死宅的计划。
他默默注视手中的玄箫,先是逆天的体质、面具、而后玄箫、接着是凤佩和《焚日神诀》,他的身边总是莫名其妙的聚集了常人一辈子都无法想象的宝物,而这些宝物无一不仿佛是精心为他准备的,而且种种线索都将目标指着同一个神明——朱雀!这或许与他本来就修炼的是火灵力有关系,但他向来相信天上不会平白掉馅饼给他,况且他一向自认为运气不佳,那么朱雀找上他又是做什么呢?难道是要他替自己报仇?
这节奏是要他反人类么?虽然人类这种生物自私、愚蠢、阴险、卑鄙又自以为是,而且看朱雀的回忆貌似以前的人族修真者没少干伤天害理的事情……好吧,有这些念头他已经是人类了。
兜了一圈,又钻进了死胡同,他自己也不得不得承认,在能把眼前的弯弯绕绕捋成直线,并且为自己所用的钟磐寂的身边,他总显得脑子不太够用。因为有钟磐寂在身边实在是太省事了,所以他就越发懒得动脑子,他的选择总会是最正确的,因此便显得他更加脑子不够用,这也使他捡起了前世传承下来的一个优良传统——但凡是他想不明白的,就干脆不去想。
话说,也正是这个优良的品格使他的理科成绩崩溃到老师要吐血的程度,才导致他选择写小说过日子。不过现在他还是决定继续将这个习惯保持下去——水来土就掩,兵来我就跑,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
他松了口气,现在还是先把玄箫和凤佩认主比较实在,万一哪天点背买个菜什么落在菜摊子上丢了,那可就太丢脸了……他将玄箫拿了起来,灵识瞬间渗进了箫管之内,四处寻找着标刻印记的地方,忽然他的神色一凝——在他的灵识范围之内,玄箫的笛膜之下刻着一枚小小的灵识印记,形状恰似一尊精致的小朱雀……
……
乘风疾驰,浮光掠影,青衣少年恍若一只急速飞驰的雷鸟,这样的速度恐怕连大多数渡劫期也要望尘莫及。对于大多数修士来说,速度是一种努力,对于个别修士来说速度是一种技巧,但对于林晨初来说,速度是天赋。
钟磐寂曾经曰过:小晨凡是任何跟逃跑有关的能力,都非常擅长……
面具的印记停留在最为靠近极南之地的晟国。晟国位处于丘陵地带,加上干燥异常,百姓的房子大多数都是那种“挖个坑埋个土,数个一二三四五”的石窟窖,而为了不占用“陆地面积”他们的坟墓反而是建在高楼里。一路飞来,高高低低的土包错落有致,这个大包是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别墅,那个小包里躺着的准是个*丝,还有这个——应该是合租房。
可是没飞多久,他就感受到了不远处传来一股强烈的灵力波动,可灵识覆盖之下并无修真者,林晨初忽而福至心灵的抬头,正遇上头顶近百尺出一个巨大的橘红色门形光洞,顿时忍不住喷了出来——尼玛这玩意还会跑啊!这么说那些被钟磐寂阴完幸存下来的修士也来了!
正头疼间,在晟国遇见的第一个集市猛然跃入眼帘。即便是一个地下国家,但地上集市依旧十分壮观,在两个低矮的山包中间的夹缝中,连绵覆盖着三四层黑色的纱帘幕布,幕布周围是一丛丛人工养殖耐旱巨木,被清出了一条干净的通道,不少人拎着篮子穿梭其中,而面具的感知方向就在这个集市之中。
林晨初悄悄的停泊于巨木之上,小心翼翼的观察着这里的百姓。他们身上穿着的皆是那种像是白床单一样的布料,头遮到脚底,只在脑袋上捅两个窟窿眼全当做是瞭望孔,偌大的集市安静非常,活像是一群在万圣节走街串巷幽灵。可是等到进了集市的大棚之后,他们就像是归了水的游鱼一般欢实了起来,屁颠屁颠的跟身边的人吹牛炫富——看来外面真的很热……
林晨初行动果断的混进了棚子里,敏锐的寻找着钟磐寂的身影。因为酷热的天空被严严实实的遮了起来,所以集市的大棚显得十分昏暗,照明全是依靠涂抹在货物、墙壁、地面上的一种生长在地下的发光苔藓的碎屑,因此远远的看起来就像是无数萤火虫飞舞一般漂亮。然而他却并没有走进去,因为就砸大棚的正门的一个不起眼的钢管子里,正塞着一个胶状的东西——他的面具!
林晨初的脸色猛地变得极其难看,把面具塞进这里的无意就是钟磐寂,重要的是他究竟是自愿塞进去,还是被迫塞进去的,但无论是哪一种,对他们来说都不是好事情,因为如果没有事情的话,钟磐寂是绝对不会轻易离开,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
正当林晨初陷入沉思之时,背后忽然被人拍了一下,林晨初脸上不由自主的浮现了欣喜的神色,可等他回头之时,映入眼帘的却并不是他期待的那张脸。
“小兄弟,请问你可是在找人?”背后站着的是一个看着有些面熟的后生,长着一张和气生财的脸,正笑眯眯的看着林晨初。林晨初思来想去半天,也没有记起这人是谁,警惕退后两步,挂上了温润的伪装:“多谢,在下只是第一次见这种集市有些好奇罢了。”
“哈哈哈,事实上我第一次见到也惊了一下,没想到这世上竟然会有人把放在建在地下,”后生亲切的笑道:“不过会来晟国的修真者不多呢,我们在此处相遇也是缘分,我看小兄弟风尘仆仆而来,想必还没地方住吧,若是不嫌弃,请务必来寒舍一聚。”
笑里藏刀。林晨初不易察觉的皱了皱眉头,温和的拒绝:“在下只是来南方修炼,断不能给同道添麻烦,阁下好意在下心领了,他日若是有缘必定答谢。”
支完了空头支票,林晨初作势要离开,却听身后男人轻笑道,分神期气息瞬间笼罩了林晨初全身:“弱冠未满的元婴期,如此旷世奇才也难怪宿夜要招为客卿长老呢,你也的确担当的起。”
林晨初登时瞳孔大缩:“你……”
“虽然不清楚阁下的名字,但是应该是姓林吧。月满前在夏国林府见过一面,那时的你明明还只是个金丹期,是隐瞒了修为么?呵,即便如此,我也是对你印象深刻呢,只可惜你应该对我不会有什么印象……”男人身后猛然爆发一阵黑色的土幕,瞬间笼罩了林晨初的身形,林晨初只觉得周围的声音瞬间远去,还未来得及动作,便已经被拖至一片只有一个方形平地的空间,那个后生分神期的修为挑衅的围绕在林晨初的身边:“在下紫霄派首席大弟子,蒋春。我们的同伴——魔门癸阴宗岳,红霜副宗主前些日子承蒙照顾了。”
林晨初额角缓缓滑下了一行汗珠,这个空间应该是某个渡劫期本命灵器中的法界,难道他仅仅是分神期便有驱使这样灵器的修为么?但随即他立刻眯紧了眼睛——不对,有哪里不对劲!如果他真的能够使用渡劫期的本命灵器的话,根本就用不上这样的法界。但如果是他早在我进入晟国的时就盯上我的话,那么相应的他布置法界的时间就会增加很多,刚才与我说话也只是为了靠近我而已,这样便可以说不和谐的地方了。也难怪钟磐寂会离开,看来他也发现我被盯上了而出此下策吧。
这么说来,这个本命灵器应该也不是他的,而是“被同伴”的岳红霜送上的投名状,同时负责来捉我的除了这个人应该也不是那群修真者中最强的,很有可能是因为他是大宗门的弟子而受到了驱使。如此看来,他们的那个团体也不是铁桶一团,只要我加入进去,说不定能找到薄弱环节打破这个临时组织,带着钟磐寂、父亲和大长老一起离开!
蒋春本以为会他看见少年惊慌失措的神奇,却没想到他仅仅是愣了愣,便忽然露出了一副如拨云见雾般惊喜的神色:“原来你也是从‘外面’来的么?那还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如此晚辈便打扰了,蒋春师兄。”
……


☆、第188章 秘境之人间界(终中)

第一百八十八章秘境之人间界(终中)
林晨初随着蒋春走出了集市;正四处寻望之间;鼻尖便忽然传来了一阵暗香,引头脑一阵发昏,了悟自己中了对方的阴招。
“劳资又不是美女;你丫放什么蒙汗药……”林晨初暗骂蒋春猥琐,体内生机之火迅速解开了迷药的药性。电光火石之间;林晨初忽然福至心灵,轻声“啊”了一声,以体转三百六十五度完美的角度向地面倒去……
蒋春冷哼一声,随手接住了他;道:“想用将计就计让你的同伴救你,做梦!”
林晨初舒舒服服的躺在宽大的飞剑上;怜悯的看着蒋春——哥们你想多了,小爷只是飞了一整天想搭个顺风车而已……
以林晨初的速度而言,就好比本田跟兰博比色差值,移动和比联通比漫游价,两者之间丝毫没有任何可比性,坐在蒋春的飞剑上,林晨初似乎人到黄希,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飞剑晃晃悠悠的,林晨初的眼皮子也越来越沉,没过多久便沉浸在了甜黑梦乡,睡中多梦,林晨初看见了自己又回到了现代社会,娶了个女神级别的美女回家,乐滋滋的抱回了家,手忙脚乱的脱衣服一看——我去,男人!
噩梦乍醒,林晨初虚着汗睁开眼睛的时,已经被关在了一个昏暗的小地牢之内。四周皆是一片十米高的石泥墙,墙壁上固定着一圈又一圈长着倒刺的玄钢,没有窗,只有一扇好似狗洞的小门,看这架势,要是通了电,比起某国的重型犯监狱也不遑多让。林晨初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弄进去的,只能说劳动人民的智慧是非常伟大的,蒋春的“摇篮剑”策略是非常有效的。
正揉着眼睛坐起来,林晨初忽然感觉墙壁上方传来一阵脚步声,他灵机一现,连忙灵遁贴身贴于天花板,手成桶状侧耳倾听。
“松月,你站在这里做什么?”林晨初眼睛一亮,说话的是林城!
清松月的声音还是那么波澜不惊:“少主在地囚牢内,蒋春抓回来的。”
林城嗤笑道:“地囚牢?笑话,金丹期的修士再怎么不济,逃出一个用来囚禁凡人的地牢也当得上是轻而易举,蒋春的脑子是让驴给踢了么?”
林晨初鲜少听见林城这么刻薄的说话,很明显,蒋春的行为让他很不爽。
“少主自来时便是昏着的,听岳红霜说他是中了丧骨香,即便有渡劫期的能耐也逃不出地囚牢。”
林城“咦”了一声,道:“丧骨香我倒是听说过,但蒋春怎么会有这种魔门产出的药物,况且丧骨香只能让人浑身无力,怎么会至昏?”林晨初额角淌下了一行冷汗,他在此之前连丧骨香是方的圆的都不知道,怎么会知道它不会至晕?
等了半天,清松月也没说话,正当林晨初觉得两臂酸软想要落下去休息一会儿的时候,林城下面那句话让他瞬间整个人都如坠冰窟,也忘记下去了。
“你的意思是,一年前掺在小晨汤药中的那些药终于起作用了?”
清松月似乎是在点头:“魔门药物向来配料奇特,说不定其中哪味不知名的药物便能与少主当年吃的那些药起反应。毕竟……毕竟掌门不但给少主吃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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