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举起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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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住!举起手来!-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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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素素直觉里面是很重要的东西,接过来,拧眉看她:“为什么现在才给我?”
  孟遥的呼吸有一瞬间停止,眼中盈满惊悸之色:“我……我害怕,我怕交给你们后,也会和安妮一样。”
  “也会?”宁素素反应很快,“你是说孙安妮不是自杀?”
  验尸报告和现场取证都证明,孙安妮死的时候现场没有任何人。
  不过,宁素素觉得有点奇怪,因为现场过分干净了。
  一个决定去死的人在临死之前还能把家里收拾的连一根头发都没有,这个让她有点儿想不通。
  孟遥狠狠咬唇,苍白的唇上透出点点血红,眼睛瞪的大大的,带着孤注一掷的悲壮:“安妮上次自杀后,就把这个交给我,她说如果她死了一定是被人杀死的,因为她知道了太多秘密。”
  “这里面都说了什么?你听过吗?”宁素素举着录音笔问。
  孟遥摇头:“没有,我害怕。”
  “没事儿了,你做的很好。”拍拍她的肩膀,宁素素拿出手机拨号,大门在这个时候突然打开,两个满目凶光的男人走进来。
  宁素素从沙发上腾一下跳起,拉着孟遥就向卧室跑,手机里依然是青藏高原的歌声。
  厐队快接电话!快!
  “厐队,我在安和小区……啊……”手机被人夺去,紧接着一个巴掌狠狠落在她的脸上,又是一记手刀劈在脖子后面,她只来得及把录音笔塞到音响底下,人就晕了过去。
  宁素素张开眼,头疼欲裂,晃晃脑袋,发现自己在一栋空出来的住宅楼的顶层。
  楼上堆了不少木料,用塑料布蒙着,蓝色的塑料布在冷风中沙沙作响,单调的恐惧。
  “醒了。”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她猛然回头,不敢置信的半张开嘴。
  “看到我这么吃惊?”来人圆圆的脸上堆满笑容,阳光镀了层金粉在上面,看起来那样不真实。
  “金钱叔?”
  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明明眼睛看到的,感觉到的都是这个人,嘴里却偏偏要吐出个问句来,似乎这样做了,就可以把真的变成假的。
  可惜真的假不了。
  金钱举起肉乎乎的手指对她俏皮的招手,胖脸挤成包子状,说不出的愉悦:“嗨,素素宝贝。”
  宁素素的视线滑过站在金钱身后的那两个目光凶狠的男人,落到躺在地上的孟遥身上。
  “她怎么了?”
  “昏过去了而已,”金钱开心地咧开嘴,被烟熏染成淡黄色的牙齿发着森冷的光,“明天的各大报纸都会刊登出,新星孟遥和美女警察宁某某因为某个男人在楼顶大打出手,并失足落下楼……”他贴着宁素素耳朵,斜眼看着她的表情,安静片刻,突然‘啪’了一声,随即又露出得色。“人死了,秘密也没了,哈哈。”
  宁素素探头向楼下看去,普通的老式住宅楼,大约六七层高,底下堆满了砖头瓦砾,冷风打着转儿从空地上刮过,扬起阵阵尘土,她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她的颤抖莫名取悦了金钱,他现在连眼睛里都弥漫了喜悦之色:“素素宝贝,金钱叔真的是打从心眼里疼你,可惜呀,你这丫头不知道什么叫放弃,和你那该死的爹一样。”
  宁素素脸色一白,向后退了一步,其实,看到他那一刻,她就明白了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做的。
  父母和唐白二叔的死亡,杀手傲天,孙安妮的被杀,也许还要包括唐彩的车祸。
  金钱从她的神色中也看明白了一切,摇头砸吧几下嘴:“可惜了这么个机灵的女孩子。”退后一步,对身后虎视眈眈的两个大汉做了个手势:“把她们两个扔下去。”
  宁素素咬紧唇,做好对抗准备,一对二她完全没把握,可她也不愿意这样轻易的死去。
  为了某个人她要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生机。
  两个壮汉一步一步接近,宁素素一点一点后退,她很聪明的横着退,离大楼的边缘始终 保持着半米的距离。
  “磨叽什么,赶紧解决了,下午还有货要出。”金钱突然插上一嘴,两个壮汉向宁素素扑过来,一人一边牢牢把她抓住。
  尖锐的警笛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两个大汉停下动作,面色惊慌地分头向警笛的方向望去。
  “不好了,大哥,我们被警察包围了。”
  笑容终于从金钱脸上消失,他环视一圈,瞪着宁素素:“你……”
  宁素素的目光扫过两个壮汉:“你们谁拿了我的手机?”
  一大汉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宁素素点头:“手机里有GPS全球定位系统,金钱叔,你跑不掉了,不如来个宽大处理。”
  金钱四下一看,楼下不时有警车鸣叫着开过来,大批警察涌进大楼。
  金钱冷笑,抬手掐住宁素素的脖子,躲在她的身后。
  光秃秃的大楼没什么防御,很快大批警察冲上来,黑洞洞的枪口直指众人。
  两个壮汉相互看了一眼,松开宁素素,两手举起,乖乖跪下。
  金钱凶狠的目光中泛着红血丝,对警察的呼喊置若罔闻,低声在宁素素耳边说:“来吧,陪金钱叔一起死。
  一朵蓝色的花从面前的高楼上飘了下来,阳光在花的周围镀上一层金边,蓝色的花瓣在风中泛着层层涟漪。
  这蓝色是那样的熟悉,熟悉的让唐白忘了思考忘了移动,只扬起头追随着这随风飘落的影子。
  这蓝色的花儿实际上是一件蓝色的宽下摆大衣,是唐白上个月去英国出差给宁素素买的。
  从来没买过女人服装的唐白把尺寸买大了一号,宁素素穿着略显肥大,可她依然爱不释手,系紧宽宽的腰带,大衣的下巴呈现出美丽的波浪状,看着就像一朵蓝色的花儿。
  每当她穿这件衣服,唐白就会拉着她的手转圈圈,蓝色的层层波浪中,她是他的百花公主。
  花儿落了下来,恰好在他的脚边。
  唐白发现今天的阳光真是太好了,好的甚至有些刺目,让他泪流满面。
  金钱先掉了下来,无形中充当了肉垫,宁素素的身体落在他肥大的身躯上,身体略微弹了一下,头磕在地面上。
  唐白亲眼看着那根钉子刺进了她的脑袋中。
  他呆住了,不会动不会说话,甚至连呼吸都不会。
  暗红的血从乌发中渗出,被阳光照着好像一面红色的镜子,晃花唐白的眼,晃出更多泪水。
  两腿好软,再也支撑不住他的身躯。
  他重重跪下,仿佛想要确定什么,颤抖的手摸向那面红色的镜子,粘稠的液体粘在手指上,带着她的体温。
  他呆呆看着手指,再去看她苍白的面孔,来来回回,终于痛苦的神色取代了迷茫:“不要,不要,素素,不要离开我,我求你,不要离开我,没有你,我不知道要怎么办,素素,求你……陪在我身边,不要离开我。”

  尾声

  清晨的阳光穿透薄薄的窗纱,照着床上的一对人。
  她的头枕在他的胳膊上,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他空出来的手搂着她的腰,下巴抵在她凌乱的发顶上,米色真丝床单搭在两人的腰上。
  她的身体轻微跳了一下,眉头轻皱,慢慢张开眼睛,迷茫的双眼在扫过他的面孔时蓦然瞪圆。
  “啊!”几乎同时尖叫声划破宁静的早晨。
  挣开他的怀抱,她蓦然坐起,注意到自己□的上身,又是一声尖叫,扯过米色床单挡在胸前。
  他并没被她的叫声吓倒,闭着眼睛摩挲着重新把她拉到怀里,嘴唇微动噼里啪啦连珠炮般吐出一长串话来。
  “你叫宁素素,我叫唐白,你是我媳妇儿,我是你爷们儿,我们认识9年10个月21天,结婚6年3个月15天。哦不,16天。你得了失忆症,只要睡着就会忘记前一天的事情。墙上是我们的婚纱照,床头是结婚证……”
  房门吱呀一响,一睡眼惺忪的胖小子揉着眼睛和两条狗一起走进来。
  唐白向男孩一指:“那个胖堆儿是咱们的儿子,叫唐球,4岁半,这两只狗一个叫一根毛,一个叫安安。””
  一脚踢开企图钻到两人中间的小胖子,唐白说:“少儿不宜,滚回自己房间去。”
  小胖子嘟起圆圆的嘴巴边小声嘀咕边向门口挪:“哎,大人真无奈,每天早晨都少儿不宜。哎,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对我儿子说少儿不宜。”
  唐白扯嘴笑:“少废话,赶紧滚蛋。”
  宁素素眨眼再眨眼,视线从墙上两人亲密相依的照片,看到床头上做成相架的结婚证,最后停留在大床对面的镜子上。
  哦,这是自己的脸,和照片上的一模一样,这个男人也是照片上的男人。
  脑袋用力转了一圈,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再转了一圈,连心里也是空荡荡的。
  没等她多想,这个自称是她爷们儿的男人睁开双眼,对着她露出灿烂的笑容。
  “媳妇儿,我爱你。”
  宁素素眨眨眼,有一种陌生的情绪在慢慢填满空荡荡的心,既熟悉又陌生。
  宁素素醒来后,即使唐白再困也会命令自己立刻清醒过来。
  一天24小时,除了睡觉的8个小时,剩下的16个小时他要用来和她再谈一次恋爱。
  “走了,媳妇儿,洗澡去。”唐白从床上跳起来,在她微张的唇上狠狠亲了一声后,抱起她向浴室走。
  宁素素拧起眉头打量唐白,眼神中还透着几分陌生,可身体却并不排斥他的碰触。
  水温温的从身体滑过,唐白倒了些沐浴乳在手上,揉搓出泡沫后,擦到宁素素身上。
  男人温热的手掌从身体滑过,宁素素脸皮蓦然一红,抬起双手遮在胸前。
  唐白勾起她的下巴,嘴巴咧开,露出八颗牙齿:“媳妇儿,我们每天都像新婚夫妻一样,真TM幸福。”将泡沫搓到自己脸上,他闭上双眼,对着花洒扬起脸,温温的液体从眼角滑下,分不清是水还是眼泪。
  幸福吗?
  不,他不幸福!
  从7年前,她堕楼那一刻起,他就不曾幸福过。
  每天早晨都要在她的惊叫声中惊醒,搂着她说上那一串冗长的介绍。看着她全然陌生的目光,他只想找把刀狠狠插入自己的心脏。
  还要多久她才能醒过来,才能记起他是唐白,她最爱的人。
  一只手放在他的胳膊上,她怯生生的声音伴着水声响起:“不洗吗?”
  摸了把脸上的水,他笑着把她拉到花洒下:“美女,请让本帅哥为你服务。”
  不幸福吗?
  不,他很幸福!
  能抱着她,能听到她的声音,能看到她的样子,他已经很幸福很幸福了。
  不要再强求什么。
  只要她在这里就够了,够了。
  “今天穿什么?”他裹着大围巾在衣柜里翻找,红的衣绿的裤晃花她的眼。
  一只手夺去两面彩旗,扔到柜子里:“我是失忆不是色盲。”
  唐白看着空空的手略有些惊诧,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回过神来,宁素素已经换好衣服,米色对襟毛衣,白色牛仔裤。
  他笑,拿出一条水粉色连衣裙:“媳妇儿,现在是夏天,平均气温35度。”
  窗外,艳阳天,翠绿树枝随风摆动。
  她低头浅笑,眼中有一抹落寞。
  唐白闭了闭眼睛,用力呼吸,再张开时已是一片笑意:“走了,吃早饭去。”
  “这是梁姨就是周大哥的妈妈,这是翠花,她包的猪肉大白菜水饺和你包的一样好吃。”唐白向宁素素介绍家里的人口。
  宁素素对她们点头微笑。
  梁姨和翠花早就习惯了每日介绍,笑盈盈地把牛奶和清粥放她面前。
  唐白几口把早餐吃了,朝着对着牛奶吐泡泡的小胖子脑袋上来了一巴掌:“喝光。”
  唐球撇嘴,扔下牛奶,跑宁素素身边,胖乎乎的身体钻到她怀里,仰着脸笑:“妈妈,要记得来参加明天幼儿园的运动会哦,我的妈妈是最漂亮的,比靡靡的妈妈漂亮一百倍。”
  宁素素并不太习惯这样的接触,愣愣地看了他半晌,终于抬手擦去他嘴角的奶渍,‘嗯’了一声。
  “我最爱妈妈了。”小胖子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在宁素素的脸上响亮地亲了一下,蹦跳着背起小书包,“我去上学了,大家北北,爸爸,走快点儿,要迟到了。”
  唐白瞪他:“去门口等着去。”
  在宁素素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他说,“媳妇儿,我送儿子去幼儿园,然后去饭店,今天事儿比较多,晚上带提拉米苏给你当宵夜,要等我回来再睡哦。”
  “哦。”她本能的答应一声,其实他说的话她大多不明白。
  门外响起小孩子的笑声,她从窗户里看出去。
  唐白把儿子夹在胳膊底下转圈圈。
  初生的朝阳在两人相近的容貌上洒下点点金光。
  梁姨也许是怕她寂寞,一整天都陪在她身边,喋喋不休说着家常。
  她因而得知唐白是个很出名很出名的美食家,除了经营了几家饭店外,还经常参加电视的美食节目。
  梁姨拿出一摞杂志来,将唐白的专访一页一页翻给她看。
  她仔细端详杂志上的男人。浓眉大眼,高鼻厚唇,笑起来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纹路。
  这个男人她很熟悉,她曾把他深深镌刻在心里,只是不记得把他藏在了哪个角落。
  幼儿园的巴士停在门口,唐球背着小书包从车上下来,用力地和小朋友挥手说再见,然后蹦蹦跳跳回到家里。丢下书包直扑宁素素怀里:“妈妈,人家今天好想你。”
  “想我什么?”宁素素擦去儿子脑门上的汗珠,轻捏他圆胖的脸蛋。
  有些事儿不用记得不用去学,那是一种本能。
  她不记得自己生过他,不记得他小时候的样子,不记得他什么时候学会的走路,但,她知道他是她儿子,她要爱他。
  就像那个男人,虽然不记得他是谁,但还是要爱他。
  唐白一天打过来十几个电话,吃什么饭,见什么人,买了什么东西,甚至连上卫生间也要和她报告。
  梁姨说,今天情况特殊,平时两人就好像连体婴,她在哪里他就在哪里。
  唐白不在家,没人管那个小胖球,他玩得很疯,闹得鸡飞狗跳,最后在梁姨警告要打电话给他爸爸后,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洗澡上床。
  把十万个为什么塞到她手里,他乖乖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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