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天使》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血族天使-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见我半天拿不定主意,她便问我有没有时间见面,多一个人商量总比自己独自发愁好。
地点是齐德路的仙踪林餐厅。
“破铜烂铁”跟我想象中截然不同,帅气的短发,漂亮而且阳光,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背带牛仔裤,戴着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
待我走近,才发现那只是一副黑框架,没有镜片。
她解释这是一种潮流,我倒是难以理解,戴个框架就是潮流?非主流吧?
“破铜烂铁”问:“你考虑得怎么样了?如果专职‘偷菜’,包月1300元;如果你去医院做兼职,一个月300元,加上你的工资就是1100元。我个人觉得‘偷菜’划算些,还不用那么累,你说呢?干脆‘偷菜’吧,我可以提前支付你十天工资。”
“你能保证一直玩下去吗?如果你哪天突然不玩,我不等于失业了吗?”面对她的薪遇分析,我有些沮丧地问着。
“哎呀。”她挠挠脑袋,尴尬得很,“这个问题我倒没想过,反正现在很痴迷,不知道以后……算了,你还是老老实实上班,再去医院兼职吧,虽然辛苦些但比较稳定,我可不想做害你失业的千古罪人哟。对了,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尤希。”
“哟西?”
“哈哈!不是哟西,是尤希,尤其的尤,希望的希。”
我们一见如故,像认识多年的朋友,聊得非常投机。
尤希是个开朗的女孩子,聊得兴起时她会敞开嗓门开怀大笑,丝毫不掩饰。她也有多愁善感的一面,譬如说到她的姐姐尤美患上末期肝癌。
尤希的眼里泛着泪光,纤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
让我惊讶的是,尤希竟然是念法医学的,刚刚毕业,尚未工作。她说,当初念法医学并非她的意愿,而是老妈强加给她的,因为爸爸曾经是一位出名的法医官,在一次意外中逝世,临终前留下遗言让她们姐妹俩其中一个继承他的衣钵,又因为姐姐尤美从小体弱多病,所以这个艰巨的任务落到尤希身上。
说起这个,尤希苦笑不已,自幼胆小的她连别人杀鱼、杀鸡都不敢看。老妈为了锻炼她的胆量,将她送进S市人民医院实习,天天在手术室进进出出,害得她连续半个月看到肉类就恶心。
那一年,她才十五岁。
我打趣道:“你现在不会害怕了吧?”
她耸耸肩:“当然不会,好歹念了几年法医,我的毕业论文还拿了第一名呢,这归功于我老妈,都是被她逼出来的。”
……
与尤希断断续续聊着,越聊越有相识恨晚的感觉。
返回公司的途中,无意间我瞥见一个快餐店门口贴着一张招聘信息,需要一个送餐的临时工,时间分别是上午11点半至下午2点、下午5点半至7点半,价格面议。
不需任何考虑,我扭头迈进快餐店。
换作以前,送餐工作我只会不屑一顾,而今落难巾帼想赚钱已经想疯了。
老板娘对我的第一印象颇为满意。经协商,老板娘同意放宽时间,让我下班再过来,一天15元,包两餐,还给我配置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以便送餐,明日开始上班。
从快餐店出来,春风得意的我别提多高兴了,加上医院的兼职,每个月可以赚1500元,我不禁感叹起来,如果晚上不用睡觉该多好啊,我就可以多做一份兼职了。
这个想法确实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第五章 凶案现场2
更新时间:2012524 14:15:26 本章字数:5733

谁也无法想到,银河国际大厦会发生一起轰动全城的凶杀案。
这一天,我比路小曼规定的时间晚了5分钟来到公司。昨日下班,路小曼叮嘱我必须早点到,因为公司将召开重要会议。余总喜欢开会也喜欢训人。为此我特地把闹钟调早些,但还是睡过头了,昨晚在医院做兼职,本来11点半可以走的,偏偏有个女病人跟老公发生口角,闹得要死要活,最后拉着我猛倒苦水,直至凌晨2点我才得以脱身。
路小曼说阿薇、苏盈刚下去,让我过去帮忙。
跑到楼下,只听得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从会议厅传来,直穿耳膜。随后而至的是一连串的叫声和椅子倒地声混成一片,让人听了毛骨悚然。
出事了?我一时呆愣在楼梯口。
直到陆续有人往会议厅跑去,我才如梦初醒般跟上前。
挤进人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晕倒在地的阿薇,苏盈则跌坐在椅子旁,面无血色。
顺着苏盈的视线看过去,我顿时惊得踉跄几下,一把捂住嘴。
在那尊高大、神秘的将军石像脚下,横躺着一具被剥了皮的男性尸体,死者以一种极其诡异的姿势穿过石剑,眼珠子瞪得出奇的大,充斥着刻骨的惧色。手指弯曲成奇怪的形状,不似爪也不似拳头,像是临死前有过一番激烈的挣扎以至于僵硬而扭曲。而头部、双脚分别垂在石礅边缘,全身“鲜艳”得让人窒息。
这时,一个身穿黑色外套的女子跟莫冬海一前一后挤进人群。
见到尸体,女子撕心裂肺地喊了起来:“哥——”然后奋力挣开紧抱她的莫冬海,扑向尸体。
就在她触碰尸体的那一刻,尸体的两腿间突然亮起一个小小的计时器,时间显示为29分59秒。
炸弹?
我顿觉全身血液呼啦一下涌上头顶,转身冲着围观的人群大喊:“有炸弹!大家快出去!”
人群像被炸开的马蜂窝,疯了似的往外跑。
苏盈无暇顾及晕倒在地的阿薇,拔腿就跑。
还有那个黑衣女子,任莫冬海怎么拉,她都抱住尸体不放,哭喊着:“我不走,我要跟我哥一起死!”
莫冬海急了,吼道:“再不走来不及了!有炸弹!”然后又冲我吼道:“还愣着干吗?赶紧把阿薇救出去!”
对对对,我赶忙奔到阿薇身边,使劲推她、喊她、掐她人中,但她毫无反应。
正当我搀住她的双臂,想将她拖出去的时候,罗天带着几个警察进来了。
警察将阿薇背出去,又强行把莫冬海和死者的妹妹带出会议厅。罗天命下属通知这幢大厦的人迅速离开,然后盯着尸体喃声道:“找拆弹专家已经来不及了。”
检查炸弹的警察发现炸弹并未绑在将军石像上,而是单独绑在死者身上。缠绕情况相当复杂,除非将尸体搬下来才有可能卸弹,可死者穿在剑上,剑柄握在将军手里,剑尖插进石礅,上下方不见任何缝隙,根本不可能将尸体弄下,而现在也没有时间研究凶手是如何将尸体穿进剑里了。
那个警察没辙了,推了推眼镜:“即使用二氧化碳冷却炸弹,也没时间了。罗队,怎么办?”
默然片刻,罗天下令:“锯开尸体!”
话音刚落,门口的死者的妹妹哀号一声,晕了过去。
莫冬海立刻将她抱走。
锯子迅速送达会议厅,此时的计时器时间显示为7分37秒。
原本有少数人围在会议厅门口,现已跑得无影无踪。
大厅也是一片混乱,纷纷有人尖叫着从楼上跑下来。
尸体很快被拦腰锯开,然而线缠绕得太复杂了,终究无法将炸弹卸下。
我紧张得整个心跳到嗓子眼儿,揪住胸口的衣服,手心里一片潮湿。
这时候,罗天突然转头对我吼道:“快出去,不要在这里妨碍我们办案!”
被他如此一吼,眼泪瞬间滚落下来,我吞下一口唾液,坚定地看着他:“我不走,我要跟你在一起……”
罗天发火了,第一次冲我发脾气:“快出去,谁要跟你在一起!来人,把她给我轰出去!”
旁边的警察犹豫着,见罗天似乎动真格了,便起身请我出去。
宁死不从的我拼命抓住大门把手,大声叫起来:“罗天,你别乱来啊,你这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如果要走,我们一起走;如果要留,我们一起留下来……我们以前说好的,谁也不许抛下谁独自苟活。”
罗天抬眼看着我,声音有些支吾:“小烟……”
说话间,计时器已经跳到4分03秒,炸弹仍未卸下来。
其中一名警察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尸体运往空旷地带引爆,可是这附近都是高楼大厦,很难找到空旷地带,而且只剩下这点儿时间,无法做到装尸、运尸、找地方。
罗天点点头,似乎下定决心,语气淡然地:“你们都出去,把小烟也带走。”说完,他蹲下去捡起一把剪刀。
我哀伤地望着他:“我不走,我死也要跟你在一起。”
见他们全都站着不动,罗天大声道:“出去!这是命令!”
话音落下的瞬间,一声巨雷在空中炸响。我哆嗦了一下,惊恐地望向走廊尽头的窗外,也就在这一刻,我尖叫起来:“罗天,快看,大厦后面的雾江……”
生死攸关、命悬一线之际,短短的3分12秒,终于把尸体小心翼翼包裹起来,再以最快的速度搬到江边,从两边栏杆的缺口处扔下去。
附近围满市民,秩序有些混乱。
忽然,一只红色皮球从人群中掉落出来,往江边方向滚去。
皮球的后面,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屁颠屁颠跟着。
“危险!”我扑向小女孩的时候,一声轰天巨响震动大地。
同一时间,一股强大的力量将我和小女孩震飞出去,因爆炸溅起的水花千斤巨石般打在我身上,有那么一刻,我的眼前浑然漆黑,双耳失聪,仿佛掉进无间世界。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杂乱的尖叫声,被我压在身下的小女孩也“哇”的一声哭出来。
我艰难地坐起来,只见小女孩脸上、胳膊上血迹斑斑。
“女儿啊——”一个女子扑过来,一把推开我,紧紧抱住小女孩,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不是吧,好歹我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你女儿,不仅连句感谢的话没有,还不近人情地推开我。我不满地撇撇嘴,摇摇晃晃站起身,还未站稳,就被人用力揽进怀里,搂得几乎喘不过气,这时耳边响起罗天的哽咽声:“小烟……”
这是罗天第一次在公共场合如此深情地拥抱我。
§§§5
小时候,算命先生说我命里带劫,若想避劫便不能离开家乡。
这句话我一直记得,也一直相信。
离开家乡来到S市,数年间我的身边发生无数离奇诡异的事情,有几次让我险些丧命。
我一直想,这大概就是我的“劫”。
可经过这一次,我的想法完全改变了,不再认为自己命里带劫,反而觉得自己福大命大,否则为什么被我护在身下的小女孩受了伤,而我毫发无损?
我的确毫发无损,除了身上有些酸痛之外。
罗天对此表示不可思议。当时炸弹的威力惊人,而我跟小女孩距离江边极近,几乎所有人认为我必受重伤。事后,罗天非要带我到医院作检查,我不肯去,安然无恙何需检查,但还是拗不过罗天,去了人民医院,正好把刘谦的书以及魔术道具送给陈玲玲。
小丫头不在,江美蓉说陈玲玲到隔壁病房串门了,昨天隔壁房间住进来一个年纪相仿的小男孩,两人很快地成为好朋友。
江美蓉再次感谢我为陈玲玲买的礼物。
正说着,陈玲玲回来了。原以为她看到礼物定然高兴,但她只是随手翻翻书,精神不集中,突然抬头问我:“阿姨,您见过奥特曼吗?”
“呃,在电视上见过。”我有些沮丧,看来买错东西了,早知道该再买一本奥特曼的书,大多数孩子都喜欢奥特曼。
“不是,您在街上见过奥特曼吗?”陈玲玲的表情特别认真。
“呃……”我顿时语塞,这个问题太雷了。
“你这孩子,奥特曼是虚构的,又不是真人。”江美蓉道。
“可是前两天小胖看见奥特曼跳江,就在麦当劳对面,他说奥特曼跳江淹死了。妈妈,您说奥特曼会游泳吗?他如果淹死了,那我以后是不是在电视上看不见他了?”
“胡说八道什么呀!”江美蓉沉着脸训道,“我平时怎么教你的?哼,以后不许再去隔壁玩,小胖尽编些乱七八糟的谎话骗你这个笨丫头!”
“为什么我们的话你们大人从来不相信呢?小胖看见奥特曼跳江,他妈妈不相信,他爸爸说再胡说八道就揍他。真是的,你们不好玩。”陈玲玲不满地撅起嘴,面朝墙壁不理大家。
小孩子的想法有时真奇怪,居然能在街上看见奥特曼跳江。
从病房出来,罗天陪我领取检查结果,证实我的确没事,他才放下心。
“如果我被炸成残废,或者成了植物人,你会怎样,会一脚踢开我吗?”我忍不住问道。
罗天白了我一眼:“我拒绝回答这么无聊的问题,就跟‘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哪个’一样无聊。”
我立即反驳道:“怎么会一样?‘我跟你妈同时掉进水里’那个问题只是一种假设,而我的问题是实实在在的,我只是运气好而已,如果运气不好呢?没准儿真的残废了,你说是吧?”
罗天没心思答理我,银河国际大厦的案子让他愁眉不展。
案发现场喊死者“哥哥”的女子叫甄珍,是莫冬海的妻子。案发当日7点半,她接到一个神秘电话,让她去银河国际大厦为哥哥甄佑宏收尸。
甄珍说打电话的是一个男子的声音,但不排除对方使用变声器。
据甄珍提供的电话号码,警方很快查出该号码属于一家公用电话超市,不过电话超市地处闹市区,生意非常好,老板甚少留意顾客,除非对方具备特殊之处。
看来凶手故意选择这家电话超市。
警方带走的电话机上面至少有二十余个不同指纹,无法查出有价值的线索。而案发现场石礅上提取的红色物质验出两种不同成分,一种是油漆,另一种则是血液。因为当时炸弹威力太大,尸体炸得连骨头渣子都找不到,警方便从甄佑宏的家中进行搜索,在浴室梳子上提取到甄佑宏的头发和皮屑组织,经化验其DNA与案发现场血液的DNA完全吻合,即证实死者就是甄佑宏。
“为什么会有油漆?”我困惑地问。
“因为死者身上涂满一层厚厚的红色油漆。”
“啊,不是被剥了皮?”
“死者全身**涂满红色油漆,在那种惊恐的情况下乍一看确实以为被剥了皮。”
“凶手为什么这么做?给死者涂满红色油漆是什么意思?而且还要绑上炸弹,凶手的目的究竟是炸尸体,还是炸银河国际大厦?”我对凶手的作案手法捉摸不透,这里面有着太多疑问,倘若凶手想炸尸体,随便扔哪儿都能炸,为什么如此麻烦地将尸体穿进石剑?如果想炸银河国际大厦,又为什么不把炸弹绑在将军石像?凶手能设计这么一个局,必定也猜到警方锯开尸体并将尸体运往他处引爆,难道凶手早已算好警方因为时间不够而将尸体扔进江里?那么,让尸体在江里爆炸所为何意?如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