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你一世风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许你一世风华- 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林,你终于来了么?可是,怎么这个时候来了?怎么,来的这么晚?
  “钧,抬起头,看着我。”
  钧确认是他了。林的声音和从前没有多少不同,却是比着她几个月前,少了那份生疏。他唤着她的名字,有着她钟爱的熟稔亲昵。
  钧终于是抬起头,满脸泪痕凝着眼前的人。是他,真的是他。她做了一千多个日夜的梦,梦想着有一天他会突然出现在眼前,只要他说一句,“钧,我来看你了。”她就什么都不计较了。这么久,他一直是她的梦想。
  是在哪部电影上看的呢?上面那个常常被好兄弟称作“土鳖”的校长自嘲他自己的爱情时便说过一句话,他说,梦想就是一种让你感到坚持就是幸福的东西。
  这么久,钧固执的坚持着对林的想念,痛且快乐着。他一直都是她的梦想呵!可是,这一次,她到底又是以着狼狈不堪的模样望着他。她常常如此,平日里收拾的多么干净漂亮他都不会来看她,偏偏她懒怠软弱的那些天,他就会来。
  钧的手早已垂下,不曾遮着左脸被人掌掴的痕迹。林震惊的抬起手,就要触碰到她的脸颊时,却又痛苦的垂下。钧清澈看见林眼中的痛苦无奈,甚而那份无力都那般明显。可是她幻想了多久呢?曾经想念林有多久,便用了多长的时间想过那件事。等有一天,有一天她终于也是要嫁人了。林多少会有些难过的吧!他对她一直有着那么强烈的占有欲。他同她说过,坦白而真诚。只这一刻,钧看着他眼中的痛惜,还有脸色苍白无力的模样,却是半点没有想象中的愉悦。他是在意她的,她终于看清,却是怎样都开心不起来。
  “你……找我有事?”钧抹掉眼泪,艰难的开口。总不会是要亲自来同她说,让她参加他的婚礼吧!就算她实在难以忘掉,却还是不需要那般强烈的刺激吧!算算日子,只剩了一个多星期了。
  “你过得好吗?”林定定的望着她,眼眸腥红,嘴唇愈发苍白。
  钧看着,心中阵阵抽痛。他这是做什么?难道她要同电视上的女主角一般说,挺好。然后,他又深情无比的说一句,“我多希望你说你过得不好。然后我就可以不顾一切将你带走。”那是钧听得很是完美的台词。她很是喜欢。可是张嘴,仍是坦白道:“以前过得不好,现在好了。”
  钧从不曾对他撒谎,此刻仍是。林看着她,眸中汹涌翻转过太多东西,一时间,钧凝着,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些什么。她看清他的挣扎,他的痛苦,他的泪水差一点流落。可是,他的惋惜呢?他的悲痛呢?她全然看不懂,却也不再想去探究。过了今天,他们之间,再也没有交集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章: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三)

  “你这是去……”林看着她,低声疑问,似是再没了多少力气。
  钧揪过一缕头发,垂下头淡淡道:“理发店。”微顿,又是低声呢喃:“又留了三年,也该剪了。”
  “嗯。那你去吧,我也该走了。”
  是她会介意的吧?钧这般想着,抬头道一声“好”就顾自离去。
  “钧!”
  林忽然出声叫她,钧停在原地,没有回头。只听他叙叙道:“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
  多熟悉的声音呵!他们相识两年的时候,他也说过,他永远都会记得她。她是个能够让人永远记得的人。话终归是听起来无限动听,钧听着,并不怎么放在心上。这一刻听来,却是万分的讽刺。
  钧头也不回的冷笑出声,一字一句道:“永远?你现在对我说什么永远,六年还不够吗?你现在才来告诉我你永远不会忘了我,你告诉我,什么是永远,你现在死了,那才叫永远。”没有多余的时光来给彼此缓解疼痛。那才叫永远。
  终是头也不回的离去,身后之人的任何反应也无法知晓。一直到很多年后,钧每每想起那一天,便心痛欲裂,若是那天她肯回头看他一眼该有多好。只要一眼,她便也不至于如此遗憾。
  林的目光,哀伤而绝望。那是足以杀死她的眼光。
  她总是说,只要他来,不论他随便说点什么,她都会原谅他的。可她终是还是不肯原谅他,漫长时光中的折磨,她无法视而不见,到最后,还是怨了他,恨了他。W先生原来说的很对,爱恨就在一念之间,你以为深爱的,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就会变成刻骨之恨。有人说,如果你还记得你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么说明你们的缘分还没有尽。钧乍一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内一惊,仿佛是,终于有一句话能够证明他们缘分未尽了。哪怕,他们之间,其实早就缘分殆尽了。太长时间,她天真痴傻的欺骗着自己,终于还是等来一切都结束的那一刻。
  钧坐在理发店里,神情恍惚。理发师是否说了些什么,她一概没有听清楚,或是听见了也没放在心上,只点了几下头,算是赞同了理发师的意见。直到剪完,钧看见镜中的自己,同来时没有太大差别,只是头发略略短了一些,修剪的漂亮很多,却还是原先的及腰长发。
  钧怔怔的看着,不知觉间,竟是有些甘愿臣服于命运的错觉。
  终于还是拨了电话给辰。
  “对不起,我的头发只剪了一点点。”
  辰怔住,没想到这样的小事她也会同他报告,是担心他会介意么?“没事,你喜欢就好,反正长的短的都好看。”
  “嗯,谢谢你辰。”说罢,钧就要挂掉电话,辰的声音却又传了过来。他说,明天他想带她参加一个朋友圈的宴会,特地嘱咐她打扮得漂亮一点,并且编了一个设计师的短信给她,倒是直接找那位Amy就好了。
  灰姑娘变公主么?
  钧看着信息摇摇头,心底没有半分开心。她明白辰的用意,是想将她介绍给他的朋友,她若要成为他的妻子,这是迟早的一步。可是心底的抗拒,又那般明显。然而次日天亮,她还是拨通了那位设计师Amy的电话,然后来到她的工作室接受从头到脚的崭新打理。
  的的确确是她此生最美的时刻。蓝色长裙搭配一条银色项链,长发及腰,整体看来竟是有些高贵典雅的气质。钧不可置信的望着镜中的女子,那么漂亮,她几乎不敢相信那个人会是她自己。身材高挑,瞳孔黑亮,眉形也被勾勒得完美,腰间那条系腰带愈发衬得她身材修长。钧清澈注意到Amy眼中赞誉的眼光,心底却是不由自主地嘲讽起自己来,不论这身装扮多么漂亮多么像是为她量身定做,她依然感觉她像是偷了天鹅衣服的丑小鸭。她不喜欢这些衣服,不喜欢那双漂亮的鞋子,不喜欢应酬这样的场合。可她刚刚收拾妥帖,辰派来的车就来了。她逃脱不得。
  钧一如既往地淡定平静,或是因着心内的不甚在意,表现起来才愈是沉静安稳。大多是辰的同学或是朋友,唯有两个要好的特意介绍过,其他的也只是点头应下。乍然见到唐和杨杰,钧倒是猛地惊了一惊,这架势分明……然而来不及同唐打一声招呼,辰已是抱着一大束鲜花向她走来,周围所有的声音顷刻静止,唯有轻轻地钢琴声击入耳膜。那一瞬间,钧只想到逃跑,除了逃跑她的脑海里再没有任何东西。可是双腿僵硬的一动不能动,她的理智也深刻的提醒着她不能,不能走。至少这时不能,她方才环顾四周早已看见许多熟悉的脸孔,方才以为不过是错觉,这一刻才惊觉那些人都是她的大学同学,太久不见,才觉得生疏许多。她岂能在一早答应过他之后,又在这么关键的时刻逃走呢。
  辰单膝跪地,抬头凝着她早已涣散的眼眸,一字一句道如誓言般说道:“钧,我爱你。我要和你一辈子在一起。不论……你爱不爱我,不论,你有没有爱上我,不论你以后能不能爱上我。我请求你,让我照顾你一辈子,不离不弃。”
  耳旁似乎开始有了人群的应和声,约摸是要她同意。她再看不见任何人,眼前只有这个在她面前单膝跪地的男子。前一刻钧还在想,怎么办?怎么办?若她昨天没有见过林,那么,她是什么都不必说也是会同意的。可是这一刻,她如何无视辰的深情,无视他这些日子待她的好,无视……他在众人面前跪着。
  钧微微张嘴,很久才道出那一声仿佛卡在喉咙里的声音。她说,“……好……”
  辰却是突然站起身来,猛地将她搂入怀中,钧怔怔的任由他抱着,双腿没了一丝力气。人群中不知谁说了句,戴戒指啊!人们这才反应过来,辰求婚,根本就没有准备戒指。
  许久,辰才放开她,将话筒丢给旁边的人,双手紧握着她的肩膀,似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郑重道:“林……他的时间不多了。”
  钧震惊的望着辰,一句话都说不出。
  “去吧!”辰放开手。“司机就在门口,他会带你过去。”也该让他看看,你这样美的时候。
  钧定定的望着辰,千言万语在胸中盘旋而过,最后只余了一个“对不起”。她终于还是在众人面前奔跑离去。丢下他,丢下所有。
  人们望着那个跑着离开的女子,阵阵唏嘘声过后,便也四散开来,本就是一个普通的宴会,这求婚他们也不过是瞧瞧热闹,只心底略略为辰有些惋惜。不论你爱不爱我这种话,说起来该有多难过呢!那个女孩也真的是漂亮,真的是可惜呢。辰站在原地很久一动不动,倒是之前介绍给钧认识的其中一个男子走上前来,拍拍他的肩膀,低低道:“好了,你说你何必呢?明明放不下,还做什么大度?”
  良久,辰才闷闷开口,“我不能让她恨我一辈子。”不会有人知道,他在准备好一切之后收到一条信息。林的时间不多了。扬子还劝他要不要放弃算了,看辰那架势,总不能求过婚之后还要将煮熟的鸭子拱手相送吧!果然,他还真是不曾低估了他。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最紧要的是谁陪你终老

  第三卷序言:
  他对她的好总是这样沉静无声的方式,如果不是到最后,她真的失去他,只怕倾她一生也无法听见他说一句我爱你。他这样的人,不明白爱,也学不会情深。可他心里惦念着她,惦念着这个心里太过冰冷的女孩子过得好不好。他太心疼她,却什么都给不了。终其一生,他能够给她的,全是愧疚,全是不安,全是视而不见。他一样说过他会忘记她,可他即便是用偶尔的时光才想起她,亦会觉得心疼。如心疼臂上的疼。
  正文:
  翠绿的草坪上,一个一身条纹病服的男子独自坐在长椅上,懒怠无力的晒着太阳。一个女子自他对面缓步走来,将一本被翻得已是褶皱的杂志递给他。那男子接过,脸上才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轻轻呢喃道:“他们的第一次相遇,也是不错的。”
  那女子眸中一痛,随即压下,若无其事的在他旁边坐下。这篇短小说,连带着她也跟着看了太多遍,反反复复,不过是些平常的句子,怎不知到了他的眼里,全部变成嗜血利刃,伤了他们彼此。小说里全是化名,可是言希就是林。太容易就看清。
  寺院的暮钟在夕阳的余晖中敲响,佛像前跪坐着一个一袭素衣的女子,暂且勉强称为女子吧!她的面容宁静安详,映着闪烁金光的佛陀,是一般的慈悯宽容。漆黑的长发直直的披在肩上,一直垂落在地上,染了俗世的尘埃。案台上的烛火不甚明媚,依是映照出她轮廓分明的脸。她闭着眼,睫毛却是在黄色光影下微微颤动,煞是好看。……………………题记
  一、佛陀
  言希,我跪坐在蒲团上,一个人。
  这是我第一次正式出走,从前不过都是有关灵魂的逃离,只这一次,我终于有勇气带上这具躯体。我知道,它同我一样样渴望自由,渴望新鲜的空气,还有爬上这座山的无畏。
  佛陀和我想象的一样,目光沉静悲悯的注视着世人,万年不变。我在想,他会不会也有他的悲哀呢?我须得足够仰起脑袋,才能够看清他的全貌。有一瞬间,我觉得他也是一样的冰冷,金铜塑身,仍是一样的没有体温。就像……你与我说再也不要联系的时候。只不过,不是每一次,我都懂得适当收敛,懂得安守本分,懂得欲扬先抑。
  我总以为我们还会重逢,你是我曾刻入骨髓一种习惯,不论你变了怎样模样,我想我都会记得你。可是我忘了,每一次挥手道别,都是诀别。你不是我的。我不再悲怆痛哭,不再贪婪恐惧。我失去你,只是和从前的自己说一声再见,而已。那场仪式,寂静而沉闷,眼眶里没有泪水流淌,无知无觉,我甚至不知道已是天涯之遥。
  我曾天真的想,我可以等,等时间洗去我们彼此间的恼,恨,相看两厌,等它带走所有的不愉快,我知道余生再不能这样爱一个人,再不能如此倾注全部,等我对你只有想念,等我们赶在白发苍老之前,再勇敢的在一起。
  言希,我终于还是成为佛陀下跪着的女子,心事荒芜,长发留到一定程度便显得有些鬼魅吓人。双手合十那一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忘记登山时的祈愿。
  我想起我们在一起时的情景,可是言希,该怎么办呢?我想起我们的开始也还是不觉得美好。仔细想来,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那时的我算得上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却终究是念了一年大学的姑娘。我以为世界变得广阔,以为好人多过于坏人,自然,我还以为,只要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就会有小孩儿。
  言希,这是我到现在为止同别人讲起依然觉得很搞笑的事情。我幼时的家教很严,但你一定没想到会封闭到这种地步。
  可惜,我早已不再年轻,距离最初相遇那天,已经过了整整六年。我二十四岁。
  我记得那天,也是这样的黄昏,夕阳很美,只是那时人群熙攘骚动,不如此刻,我口袋里放着上山时买的佛珠,闭目祈祷,祈求上天还我一场声势浩大的相逢,抑或,还我一个不一样的你。你突然就跳到我眼前来,明眸皓齿,笑容干净怡人。即使过了这么久,我依然甘愿承认,那一刻心动,来势汹汹,是我十八年生命中未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