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间谍组织大写真:谍海泛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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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间谍组织大写真:谍海泛舟-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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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从而使得全俄契卡在与俄罗斯全境范围内乃至境外的所有隐蔽敌人进行的斗争中能够无处不在地发挥其特有的作用,并且避免受到来自苏维埃政权内部机关其他部门的制约和掣肘,为契卡组织在对敌斗争中创造了最大的自由度。
  第三,1918年7月15日,根据当时全俄苏维埃人民委员会通过的一项决议,在与白军作战的东部前线建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领导对敌进行军事斗争中的隐蔽行动,重点是侦察红军内部和各级苏维埃政权内部的通敌、变节、间谍等反革命活动,把同公开敌人的军事斗争与同内部隐蔽敌人的秘密斗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随后,又在全国各地前线都成立了同样性质的特别委员会,行使相应的职权。1919年元旦,在全俄契卡总部内又专门设立了一个中央特别部,协调领导全国特别委员会的工作。2月,又把各军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权归于这个中央特别部的统辖之下,使全俄契卡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红军的监督和控制,对当时苏维埃国家机器中持续发生的通敌、叛变等严重威胁红色政权存在和巩固的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遏制作用。
  第四,在边境地区建立了负责边境安全的契卡组织,并且在这些边防契卡的领导下建立了包括陆、海、空三军的边防部队。全俄契卡通过设立在各边境地区的契卡组织对全俄境内的边防部队实行统一的领导和指挥,同时将保护各地海关的正常工作、打击走私活动、防止国外间谍情报人员的渗透、保卫边境地区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边境贸易活动等任务,同抵御外国武装力量的渗透和入侵有效地结合在一起。
  上述这些措施不仅使全俄契卡组织对敌斗争的能力和效率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有效地巩固了全俄罗斯的苏维埃政权,在强大的国内外敌人联合扼杀行动面前改善了自己的生存能力和力量对比,同时,也使全俄契卡在国家组织中确立了其举足轻重的特殊地位,并对其后来的组织规模以及对俄国乃至苏联时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发展方向发生了深刻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日益严重的前线和后方形势,又进一步迫使苏维埃革命政权在不断地加强契卡组织工作职能的同时,还注重确立其在俄罗斯社会上的法律地位。1919年6月20日,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颁布了一项法令,不仅使契卡在俄罗斯社会革命的特殊具有了更多、更具体的各项特别权力,而且,还使契卡所采取的各种秘密手段甚至于某些恐怖措施进一步合法化。这项法令规定:“对于一切叛变革命、间谍活动、阴谋破坏军事和交通设施,抢夺和盗窃国家物资,纵火,隐藏叛徒、间谍和用于反革命活动的武器,利用投机倒把手段制造粮食等市场的恐慌等罪行,契卡应采取独立的、直接的有效打击行动。”同年10月21日,根据全俄苏维埃的这一法令和俄罗斯共产党(布)中央的一系列指示,全俄契卡建立了专门对上述种种犯罪行为进行审判的特别法庭。空前的政治权力和明确的法律地位使全俄契卡在俄罗斯这段特殊的历史时期中扮演着一个引人注目的角色。
  烽火硝烟——在内部争论中发展
  在十月革命之前曾经反对通过革命的暴力手段推翻沙皇和资产阶级政权,甚至不惜借党外报纸向俄罗斯社会和布尔什维克的敌人透露起义消息的加米涅夫,最早在党内提出了反对使全俄契卡权力过大的激烈批评。他认为,尽管当前处于革命以来的最严俊的关头,但是建立全俄契卡这样一个有着特殊权力的特别机构和组织体系,必然会导致布尔什维克党内政治生活的不正常,而且会进一步发展成为“表现在这一特别领域中的独裁行为”。为此,加米涅夫多次在有关场合对全俄契卡的工作方式和权力范围提出质疑和反对意见。1918年11月,他在全俄苏维埃第六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一项由他组织拟定的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草案。在这个决议草案中,加米涅夫明确地提出取消全俄契卡组织和机构的要求,而建议在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只设革命法庭,将全俄契卡的所有职能和权力全部合并到革命法庭之中。同时,为了防止革命法庭的权力过于膨胀,他建议在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再设立一个特别的工作委员会或小组,用来监督和领导法庭的工作。
  另一个积极反对建立和加强全俄契卡组织的人物,是全俄苏维埃人民委员会第一任司法人民委员施坦因贝格。信奉自由民主主义的左翼社会民主党人施坦因贝格是一个推崇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理想主义者,他坚信,在一个新政权建立的最初时期,必须全力保障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实行,任何凌驾于法律和执法机构之上的组织及其行为无疑都是对新生革命政权的法律地位和执法威信的动摇。在内外敌人夹攻的严重时刻,最有效的手段应该是、也只能是加强立法和执法的力度,使苏维埃革命政权的国家机器尽快有效地、正常地运转起来,除此之外的其他应急手段不仅于事无补,而且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从这样的立场出发,应努力健全苏维埃革命政权的各项立法制度。同时,施坦因贝格主张积极促进新政府的各个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学会运用法律、规章从事各自的本职工作以及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很显然,全俄契卡的建立及其组织和工作权限的不断扩大使施坦因贝格十分不满,因而他在为全俄苏维埃司法人民委员会起草的许多文件中,都有意识地要对契卡组织的权力和活动加以限制。并且,在一切可能的场合,他都要与列宁、斯维尔德洛夫、捷尔任斯基等有关的全俄苏维埃中央最高领导人们据理力争,反复陈述和强调自己的观点,丝毫不留情面地批评革命领袖们对全俄契卡这样一个非常时期的秘密警察组织的许多超出其工作权限范围的行动的默许和支持。同时,施坦因贝格也充分地运用他手中的权力,尽可能地限制和约束全俄契卡在与内部和外部敌人斗争中的“不得体的行动”。并且强调,一些全俄契卡经手的重要案件在其侦察、审理和判决过程中,必须经过全俄苏维埃中央司法人民委员会乃至全俄苏维埃中央人民委员会的讨论,在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处理意见之后,契卡才能按照这些有关的决议去执行,然后再把他们经手的案件交给革命法庭去作最后的审理和判决。而没有经过以上这些程序的做法,不管契卡组织和他的领导人能够拿出什么样的充分理由,在施坦因贝格和全俄苏维埃中央司法人民委员会的眼里,都是属于非法或者越权的行为。为此,施坦因贝格多次签署命令,下令释放契卡手中的一些他认为“不符合司法程序”的被捕者。
  在这样一个充满内部压力的环境中,全俄契卡开展的工作自然是十分困难的。为了使契卡组织能够不受各种繁琐法律和规章制度束缚的高效率的秘密工作系统,它的领导者在苏维埃革命政权内部作了许多艰苦的工作甚至斗争,最终赢得了来自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布尔什维克党中央最高领导层的支持。
  列宁首先以鲜明的立场和态度支持全俄契卡的存在和工作,他向那些对使用严厉手段甚至残酷措施对付外部敌对破坏活动和内部潜在的变节行为持不理解态度的人们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他将当时革命与反革命两大阵营之间的残酷斗争比喻为两个正在进行殊死搏斗的角力者,向对方实施的每一次打击时,所想到的只是如何将对手击败,而不可能来得及考虑到是否伤害着自己。列宁对全俄契卡的工作予以了相当的关注,他时时了解由全俄契卡掌握处理的几个重大案件的侦察、审理情况,对契卡组织在反对敌人破坏和内部工作人员怠工的工作中取得的明显成绩不失时机地予以表彰。有时,当全俄契卡在可行使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的过程中,与全俄苏维埃中央司法人民委员会和内务人民委员会等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布尔什维克党中央一些领导人发生冲突和矛盾时,列宁不得不为此作出必要的解释和申辩,必要时甚至出面直接干预。但是,列宁对于限制契卡职权范围的要求和决定并不提出公开的反对意见,他要求全俄苏维埃的有关委员会和地方的各级政府机关要对契卡的一些重大活动有所了解。同时,他也不断地提醒全俄契卡的主要领导人在重大的行动之前应该主动地与这些委员会和地方政府的领导进行必要的沟通,以取得他们的支持。
  经过了这些微妙而激烈的斗争,契卡组织在全俄罗斯政治生活中不仅初步巩固了自己的地位,而且其组织系统也得到了空前发展的机会。到1918年底,就其组织规模而言,全俄契卡已经远远超过了对付苏维埃革命政权建立初期时混乱的多达3。1万人。它的职权范围包括监视苏维埃政权内部和国内居民潜在的破坏行为,防范所有形式的有组织的秘密阴谋活动,为此还设立了专门的秘密政治局,并且在军队内组建了秘密特务局。同时,针对交通、通信和出版等部门也成立了专门的监视和检查机构,而且,各地的契卡组织中还设有由专人负责的单位,对当地宗教活动进行控制和干预。全俄契卡国外局的成立,将从事搜集俄罗斯境外政治和军事情报、遏制西方国家对苏维埃国家的有组织颠覆和破坏活动、监视和分化流亡在国外的苏维埃敌人的反共活动等,统归于全俄契卡的管理之下。从此,契卡组织不仅在俄罗斯境内,而且在世界上成为一个几乎无所不在的庞大的秘密警察和间谍情报组织系统。

  通往克格勃之路(1)

  随着苏联国内战争的胜利结束,来自国内和国外的反苏维埃政权的浪潮终于被暂时平息、遏制下来,对社会主义革命和苏维埃政权持怀疑、抵触态度的旧知识分子、政府职员、工商业主和广大自耕农也都基本改变了态度。苏维埃革命政权得到了十月革命以来从未有过的巩固和发展,在俄罗斯多数城市的工业化建设已经开始初步恢复,在广大农村中也在酝酿着生产集体化运动,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的各项事业逐渐转入正常的和平建设轨道。显然,如果继续保留全俄契卡这样一个规模庞大的秘密警察组织已经再没有十分的必要,当年的一些反对者在这个时候又不失时机地重新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为了适应国内战争以后新形势下苏维埃政权发展的需要,也为了不至于使得苏维埃阵营内外的反对者们得到更多的口实,以至于影响刚刚取得的全国稳定局面和工农业建设成果,对苏维埃革命政权的秘密强力部门进行某种组织上和形式上的改组已经势在必行。为此,1922年2月6日,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正式颁布命令,向全体俄罗斯公民宣布撤销全俄契卡组织。
  撤而不销——权宜之计
  从整体苏俄特殊强力部门和机构演变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看,全俄契卡组织的撤销并不意味着俄国苏维埃革命政权改变了观念,秘密警察机构从此在苏俄历史上销声匿迹。其实对于被取消的全俄契卡的各级组织、机构及其众多的工作人员来说,他们所面对的只是对这支特别任务机关和队伍的一次全面改革,而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撤销全俄契卡的一纸命令,也只不过是对这场改革的一个序曲。
  实际上,在俄罗斯布尔什维克党和苏维埃国家中央领导人看来,对于苏维埃革命政权的反革命包围不仅远远没有被打破,而且,内战后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更加广泛的反苏阵营。所有与苏维埃革命政权作对的反革命活动尽管没有内战时期那样嚣张、猖狂和明显,但是其方式变得更加隐蔽、狡猾。同时,在这些敌对活动后面所反映出来的国际背景,也一点不比内战时期表现得简单。以斯大林为首的苏共领导人明确认为,与这些依然围绕着、针对着苏维埃革命政权的存在而发生和发展的更加隐蔽的敌对活动进行卓有成效的斗争,是布尔什维克党和社会主义苏维埃国家在大规模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同时,必须确保完成的另一项至关重要的历史使命。自然,在这条特殊战线上占据优势并进而取得胜利的最基本前提,就是建立一支从个人素质、组织体系到技术保障等诸方面能够胜任这种特殊斗争的基本队伍。如果说对这支队伍的要求与内战时期的全俄契卡有所区别的话,那就是要求它更加精干、更加隐蔽、更加灵活。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撤销了契卡组织之后,随即成立了国家政治保卫局(rny)和民警机构。
  苏俄国家政治保卫局接收了契卡组织被撤销后的大部分工作人员,但是却没能够全盘继承内战时期全俄契卡所拥有的权力。国家政治保卫局与民警总局都归属于内务人民委员会的领导,其权力范围与契卡相比受到很大的限制。来自内务人民委员会的法令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几项基本的职责:
  1、监视、侦察和镇压隐蔽的反革命及匪帮有组织的犯罪活动;
  2、保卫国家的交通、通信线路和重要枢纽;
  3、保卫苏维埃国家的边防和海关,与越境的犯罪行为和走私活动作斗争;
  4、侦察、破获境内针对苏维埃国家的间谍活动等。
  在人民委员会法令的规定之下,作为苏维埃国家新的秘密警察组织,国家政治保卫局再没有独立处决罪犯的权力,但为了反对国内和国外隐蔽的敌对活动和潜在的颠覆破坏活动,它仍然继承了全俄契卡广泛存在于全俄社会各个重要部门之中的特点。
  1922年,俄罗斯等各苏维埃共和国联合组成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即苏联。随着全俄国家机构的变动,国家政治保卫局也因此而改为与内务人民委员会平级的国家政治保卫局(orny)。这样一来,苏俄政治秘密警察组织又一次摆脱了内务人民委员会的直接管辖,在未扩大其法律规定职权范围的情况下,提高了在国家政府机构中的地位。在1932年通过的苏联宪法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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