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尸填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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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尸填魂-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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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
    我和张梦雪对望一眼,下巴差点掉在桌子上,这是个什么情况?!
   

第一百七十六章 出事啦!
    “喂!喂!喂!”
    方小花用筷子敲打着桌子,指着我们说道:“你俩个小家伙,怎么说起读书是这样一副表情?怎么着?读书很困难吗?”
    我和张梦雪摇摇头,其实对于读书我俩算不上什么喜爱。也算不上什么抗拒,以前我在学校的时候,成绩反正也就是中上游水平,算不上拔尖。
    不过自从家中发生变故以来,读书这个字眼仿佛距离我们好像已经很遥远了。
    方小花又开启了他的教导模式,语重心长地说了起来:“你们年轻尚小,不读书怎么行呢?报仇也不是只凭武艺吧。也要靠头脑的,多学点知识终归是有好处的,你们能在书本里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喏,你们看看人家火龙果,那只猴子都知道认识学习呢,何况你们?”
    我们扭头一看,只见火龙果那厮居然端坐在沙发上,鼻梁上架着余奶奶的老花镜,手中像模像样的捧着一本书,正看得津津有味,书的封面上直接印着三个五彩缤纷的大字:葫芦娃!
    火龙果一边看,一边自我兴奋的吱吱叫唤,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看懂了。
    “对了!你俩年纪不一样,按年纪来讲。张梦雪可以上高中了,不过我想到你俩做什么都在一起,所以帮你们联系了一所中学,那个小雪不会介意吧?”方小花扭头问张梦雪。
    张梦雪摇摇头:“无所谓!就当温习功课咯!”
    我感激地看了一眼方小花,谢谢这个小老头没有把我们分开。
    我有些期待又有些抗拒,不知道在接下来的校园生活中又会发生怎样的事情?
    半月之后,新的一学期开始报名,方小花带着我们去了一所中学,他人缘不错,跟校长关系很好,所以校长也没说什么,很爽快地接收了我们。
    我们所在的学校名叫红星中学,学校规模属于中等。比之我以前就读的乡村中学当然要大的多,各种硬件设施还是很齐全的。这所学校跟普通的学校有点不太一样,红星中学实行全封闭式的管理制度。也就是说,所有学生都必须住校,打小锻炼学生的自理能力和生活能力,一个月才会放回家里一次,感觉就跟读大学一样。
    方小花替我们办理好入学手续之后,叮嘱我们要照顾好自己,然后匆匆忙忙离开了。
    因为有方小花的关照,我和张梦雪被分到同一个班级,初一七班。
    我们一块儿去班上领取必备的生活用品,比如说开水瓶、脸盆、被单之类的东西。
    一路上我们的回头率非常高,不知道是我太帅的缘故,还是张梦雪太漂亮的缘故。
    反正不管怎么样,和张梦雪一起在人潮中行走的感觉非常爽。有种飘飘然要飞起来的快感,我很享受周围人投来的那种嫉妒眼神。要是他们知道我和张梦雪这样的女神还同住一个屋檐下,估计会冲上来把我阉掉吧。
    初一年级的教室分布在一楼和二楼,我们七班在二楼第一间。刚刚走到楼道拐角处的时候,就碰上了一个高高壮壮的家伙。那家伙看上去就像十七八岁的年纪,嘴角都长出胡茬子了,留着很潮的发型,耳朵上竟然还戴着一个耳钉,闪亮亮的,双手插在裤兜里,嘴里咀嚼着口香糖,一副横着走的王八模样。
    “哎,你们站住!”这家伙抬脚放在护栏上面,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这种人一看就是学校里的坏学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校园混子,成天在学校里面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把学校当成他们玩乐的游戏场,拿着爹妈的血汗钱来这里糟蹋挥霍的。不过这些混子往往家庭条件都比较好,他们不在乎这点钱,也不在乎学习成绩,反正毕业出来也不会去找工作的,简单说来,他们就没有生活的紧迫感和压力感。
    看这家伙的穿着打扮,应该是个富家公子,而且应该还是学校里的混子头,因为他的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小弟。
    对于这种人,我的心里是很不屑的,而且也对他这种极不礼貌的行为表示不满。
    “你干嘛?”我的声音明显带着一丝不悦。叉序冬血。
    “没你的事!你可以滚了!你!”混子指了指张梦雪:“哎,美女,你留下!”
    “我为什么要留下?”张梦雪冷眼看着混子:“拿开你的狗腿,你以为你是谁呀!”
    张梦雪一掌拍在混子的小腿上面,混子险些从楼梯上滚下去。
    张梦雪连正眼都没有看他一眼,径直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那个混子愣愣地看着张梦雪,身后的几个小弟也惊呆了,估计没人料到张梦雪竟然敢对他们的老大动手。
    “嘿嘿!这小妞挺有个性的,老子喜欢!”混子揉了揉吃痛的小腿,对着我们大声说道:“你们给我听好了,我叫罗刊兴,这所学校都是我罩的!”
    “傻逼!”这是张梦雪对罗刊兴的唯一评价。
    我们在教室里领取生活用品之后,各自回到宿舍。
    女生宿舍在男生宿舍对面,中间隔了一个花园。
    我被分到了402室,刚刚推开房门,一股劲风从天而降。
    我心中一凛,足下轻轻一点,整个人飘然退出门外。
    就听哗啦一声,一盆清水兜头落下,但是被我及时躲开了。
    “当当当!当当当!”一个皮肤白皙的瘦高少年展开双臂迎了出来:“欢迎新朋友!”
    这个少年皮肤很白,就跟雪糕似的,头发卷卷的,眼睛不是黑色,而是棕色,鼻梁挺高的,脸型轮廓也很硬朗,跟外国人长得有些相似。
    少年显得很热情,自我介绍道:“嗨!我叫盖伦!我是中英混血儿!”
    原来是个混血儿,我点点头:“我叫耿小七,幸会!呃,那个……你们欢迎新朋友的方式还真是特别啊!”
    我们的宿舍是六人间,分为上下铺,我去的时候只剩下进门下铺的那张床了。
    宿舍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先来先得,先来的人可以自行选择铺位。进门的那张床因为经常有人进进出出,而且喜欢坐在床边上,被单非常容易弄脏,所以一般来说都不会有人喜欢这个铺位。
    我也没有介意,谁叫我是最后进来的呢。
    大家相互介绍了一下,我对我的五个室友也有了一个基本印象。
    蚊子,一个留着小平头的男生,瘦瘦的,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盖伦,中英混血儿,家境条件优越,据说每年都会去英国老家度假;焦皮,姓焦,再加上皮肤很黑,就跟烧焦的黑炭似的,所以人称焦皮,笑起来的时候能够看见一口雪白的牙齿;大熊,人如其名,体育特招生,个头很高大,而且肌肉发达,是打篮球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去美国参加nba;还有一个小学生模样的家伙,剃着光头,长得有点像动画片里的一休哥,他叫林星,大有背景,据说是校领导的亲侄子。
    大熊递给我一支烟,我摆摆手说不会抽,大熊咧嘴笑了笑,熟练地点燃一支,呼噜噜抽起来。
    彼此闲聊了一会儿,相约去食堂吃了个饭,盖伦掏钱请的客。
    下午校领导发表讲话,欢迎新生入学,接着就是为期一周的军训。
    我们的军训就在学校里开展的,我们穿着不透气的迷彩军服,踩着臭烘烘的烂胶鞋,顶着炎炎太阳,在操场上练军姿,走正步,做俯卧撑。
    我本就是练武之人,这点训练对我来说根本就是小儿科,我优异的表现甚至引起了教官的注意。
    几天下来,除了我以外,宿舍里的其他人几乎都累趴下了。
    但是那个瘦瘦弱弱的蚊子表现还不错,这倒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这天晚上,我们几个吃完晚饭在校园里溜达,顺便瞅瞅美女。
    刚走到教学楼下面,就看见一大群人在往前面跑,还有人在大喊:“出事啦!出事啦!”
   

第一百七十七章 红色高跟鞋
    爱看热闹是中国人的通病,这一呼喊,立马从四面八方围了几十人过来。
    我们正闲着没事,也就随着人流涌到了教学楼下面。
    教学楼下面的花坛边上聚集了不少人。有人在打电话,有人在拍照,还有人在叫嚷,现场乱成了一锅粥。
    “天呐!快看啊!那个女生在干嘛?”人群中有人发出惊声尖叫。
    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生,竟然翻身坐在教学楼五楼的护栏上面,双脚挂在护栏外面。一晃一荡的,脚上套着一双鲜红色的高跟鞋,看上去非常显眼,跟她身上那件白色的连衣裙形成鲜明的对比。
    晚风吹拂起女生的头发,她就像没事人似的,双眼眺望着远方,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心中咯噔一下:“这个女生要干嘛?她……她要跳楼吗?”
    这个时候,就有几个女生冲到人群最前面,她们可能是白衣女生的室友,几个人在下面焦急地大声呼喊:“小蕊,你这是在干嘛?快下来啊!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告诉我们好吗?千万别做傻事呀!”
    这才军训几天呢,学校里怎么就发生了跳楼这种事情?休圣布圾。
    盖伦摇头说道:“中国现在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吧,碰上事儿就要寻死,真不知道脑子里装的是什么!”
    大熊道:“看这女生还挺漂亮的。我去英雄救美吧!”
    焦皮拉住大熊:“你这家伙色字头上一把刀呀!还英雄救美呢?万一她出了啥事,跟你扯上关系,我看你咋办?”
    大熊点点头:“说得好像有道理,还是等老师来处理吧!”
    “老师来啦!老师来啦!”
    人群让开一条道,几个校领导和穿着迷彩服的军官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其中一个军官手里还拿着扩音喇叭:“楼上的那位同学,千万不要做傻事!有什么问题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你还小,人生还有很多路要走,不能因为一时冲动……”
    军官话还没说完呢,小蕊突然站了起来,但是她并没有打算从护栏上下来,而是在护栏上面慢慢走动起来。可能她还不太习惯穿高跟鞋,所以摇摇晃晃的,就像不倒翁一样,护栏本身就很窄,稍微不注意,小蕊就会从护栏上面摔下来。
    啊
    小蕊的每一次摇晃。都会引来阵阵尖叫。
    眼见情况不妙,校领导接过扩音喇叭,几个军官从两侧楼梯分头往楼上跑去。
    “楼上的同学,你是不是遇上什么困难了?你先下来。把困难告诉给老师和学校,能解决的我们一定会帮你解决!你看呀,你还这么年轻,家里还有爸爸妈妈在等着你,你要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你的爸爸妈妈怎么办呀?”校领导不断地开导劝解,想要给救援人员争取时间。
    突然,小蕊停下脚步。喉头里发出古怪的笑声。
    咯咯!
    声音不大,但是却令人毛骨悚然,人群霎时间安静下来。
    这个时候,就听那小蕊竟然摇头晃脑的念起了古诗,而且那声音竟不像是小蕊的声音。
    残阳西下,一个白裙飘飘,穿着红色高跟鞋的女生,站在五楼的护栏上面,吟诵起了一首唐诗,这画面非常的诡异!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女孩的古怪声音远远飘荡出去,被晚风拂送到校园的每个角落。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听见她一字一顿吟诗的时候,我的脊背竟然窜起阵阵凉意。
    这首唐诗大家都不会陌生,是唐朝诗人王之涣的《登黄鹤楼》,为什么小蕊在这个时候竟会莫名其妙地吟诵出这首古诗呢?
    就在我们困惑不解的时候,沉寂的人群突然就像炸锅了一样,爆发出极其尖锐的叫喊声,如潮水般哗啦啦朝着四周散开。
    我心中一惊,糟糕!
    在众人惊惧的目光中,小蕊纵身从五楼护栏跳下,她的身姿在空中飞舞,就像一只白色蝴蝶,重重地跌落在楼下的花坛上,发出嘭的一声闷响!
    五楼走廊上,几个救援的军官呆呆地站在那里,有人摘下军帽扼腕叹息,他们终究还是来迟了一步,一个如花的生命就这样在眼前消陨,谁的心里都不好受。
    “死人啦!死人啦!”
    围观的学生们惊叫着四散跑开,他们对于死人充满了恐惧,有些胆小的女生已经吓得哭了起来。
    我没有离开,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大熊他们都跑远了,宿舍六个人,除我以外还有一个人没有跑,蚊子。
    蚊子非但没有跑,反倒是逆流而行,距离花坛更近一些,扶了扶眼镜,仔细打量那个名叫小蕊的女死者。
    我心中暗暗有些惊讶,这个蚊子看似文文弱弱的,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啊,居然能够忍受自杀现场,还能观看的津津有味,这小子是个心理变态吧!
    对于死人我也见得太多了,但是面前的自杀现场还是让我有些发怵。
    楼下的水泥花坛约莫半米高,外面贴着白色瓷砖。
    小蕊跳下来的时候,两条腿直接摔断了,其中一条腿还折反到了后背上。她的腰身在花坛边上断折了,整个人呈现出一个可怕的“l”形,下半身在花坛里面,上半身挂在花坛外面。脑袋磕在花坛边上,几乎削掉了一半,鲜血喷溅在白色的瓷砖上面,肆意横流,还有一团一团的白色脑浆从血窟窿里面涌出来。那双鲜红色的高跟鞋躺在血泊中,被血水浸染的更加红艳。
    最可怕的是小蕊的面容,尤其是那双眼睛,圆鼓鼓的外翻着,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同时脸上又带着那种深深的怨毒之情,仿佛遭受了莫大的屈辱。
    我的注意力最后放在了那双高跟鞋上面,因为我觉得那双高跟鞋有些古怪,那是一双款式非常老旧的高跟鞋,当时可能算是一种风尚,但是以现在的目光来看,明显感觉有些陈旧老土。而且,这种款型一看就不是小女生穿的样式,应该适合较为成熟的女性。
    这就奇怪了,死者小蕊的衣着打扮都挺光鲜的,为何脚下会穿上一双完全不搭的老式高跟鞋?款式土气就不说了,并且这双高跟鞋也并不符合她这个年纪啊?
    “快走!快走!你们几个在这里围观什么呢!”一群兵哥哥快步跑过来,将自杀现场包围起来,粗暴地喝斥我们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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