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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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悍将-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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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悍将》
作者:洛水河图
第1章 留下点什么

碧水潺潺,青山起伏,古松林立山水之间;一望无垠的蓝天,浮动着如雪般柔美的绵云,勾勒出一幅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观,宛若人间仙境。不管是在世界的哪个角落,能够找到这样一处地方,绝对是福地洞天。
位于东北黑龙江与内蒙古之间的大兴安岭,是整个华夏最为广博的原始大森林,风景秀美,举世闻名。
大山深处,李家村头,一个二十出头的瘦弱青年,坐在村头那棵老槐树之下,形单只影,夕阳西下,不时有几个人匆匆忙忙的从地里赶回来忙着回家做饭。
村口滑坡处,一个衣着简朴面容粗犷的壮硕青年,拖着一头足有三百斤重的大野猪从大山深处缓缓的走出来,显得极为的吃力,粗壮的手臂之上,青筋暴起,但是脸上却充满了喜滋滋的笑意,不时揩去脸上的汗水。
“哎呦,牛娃又打了这么大一头野猪回来,真是厉害啊。”挎着篮子从地里回来的三婶,一脸笑意的说道,眼中带着一丝艳羡。再将目光落在那个老槐树下的瘦弱青年,嘴角不禁带着一丝讥诮之色,眼中满是嫉妒。哼哼着小曲,一步一晃的走去。如同没看见瘦弱青年一般。
瘦弱青年也是对于三婶熟视无睹,不以为然。
“琊子哥,还没回家吃晚饭呢。”
牛娃一脸汗水的拖着那头早就死的不能再死的野猪,憨笑着看向老槐树下之下的瘦弱青年,眼中有着任何人都没有的崇拜与羡慕。岈子哥,那是跟自己有着过命交情的兄弟,自己当年人小鬼大不懂事误入深山,如果不是岈子哥,恐怕早就被那只黑熊瞎子给叼了去,若不是那一次被黑熊瞎子在胸口踩了一脚,岈子哥也不会时至今日,也动不了真气,只要稍微超出寻常人的体力劳作,就有可能导致窒息。
这些,他虽然不懂,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但是他打心眼里知道,在整个李家村,对他牛娃真心实意好的,只有岈子哥。琊子哥也是整个李家村最有出息的一个人,一个唯一一个考上了大学的农村娃子。
在这个中学都没能普及的大山村里,一个考上了大学的年轻人,对于他们而言无异于天大的喜讯,哪怕对于整个村子来说,都是莫大的荣耀。但是有人欢喜有人妒,三婶家的孩子只上了县城里的初中,看着考上了大学的琅琊,她又怎么可能不嫉妒呢?
陈琅琊,一个大山村里的外乡人,被爷爷只身一人带入了这原始大森林之中的村落。听爷爷说,当年来到这里的时候,自己尚在襁褓之中,而他老人家,也一贫如洗,如果不是隔壁李寡妇一口奶一口稀饭的喂大,自己这条小命,还真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陈琅琊一直以李寡妇为自己的母亲,那份从小到大的养育之恩,胜似亲情。
爷爷从小就跟他说过一个道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所以,当年即便是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也没让黑熊瞎子叼走了李牛娃。况且两个人一直都是亲如兄弟,形同手足。
对于李寡妇,也就是对自己有着养育之恩的二娘,陈琅琊一直这么叫,牛娃就是她的命根子,当然,琅琊也是。
陈琅琊从树根底下站起来,向牛娃走去,硕大的野猪,羡煞了不少来往的人,在这个村子里,除了牛娃,恐怕没人能够单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就能从大山里弄出这么个好玩意。这一点即便是陈琅琊也是对这个憨厚的兄弟极为佩服。牛娃虽然人愚笨了一点,但却不傻,那是心性耿直的体现。
从小到大,村子里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宁可欺负老实巴交的陈琅琊,也不要欺负牛娃,因为牛娃就是陈琅琊的底线。
谁敢欺负他,势必会遭到陈琅琊不要命的报复。整个村子里,小时候,没有不欺负牛娃的人,不过从陈琅琊十三岁那年,拿着菜刀追着那群不知好歹的同龄人足足跑出两个村子之后,没有人再敢欺负这对兄弟。
陈琅琊身材瘦弱,一米七五的身高,着实显得有些单薄,清瘦,但却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体格。清秀的面容,笑容灿烂,一双眼睛并不大,但是却充满了睿智;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病态,从小到大都是如此,但是却没有人怀疑,这个年轻人能够瞬间放倒整个村子里最强壮的牛娃。不过代价是下一秒他可能就会窒息而倒!
如果不是爷爷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能够动气,他也一定会跟着牛娃去大山里狩猎的。
村里的老人们都说,琅琊这孩子,是穷人的命,长了一副富人的身子,下不得地,动不得粗,更是进不了林子。整天只能看看书,跟陈老爷子练练那些村里人看上去花拳绣腿如同女人一般的咏春拳。
“等你呢,眼看着太阳就要下山了。二娘有点着急了。”
陈琅琊笑着说道。上前帮着牛娃搭把手。
“琊子哥,别介,你身体不好,还是我来吧。”
牛娃赶忙说道,如果琊子哥有个三长两短,就算是母亲不骂他,他都会心里难安。
“没事,我就搭把手,还是你来拉,呵呵。”陈琅琊笑着摆手。
看着陈琅琊坚持的目光,牛娃只得作罢。
“你千万小心点,琊子哥。”
两个人颇为吃力的将野猪从村口拉回到了家里,好在路途不远,一百来米的样子,饶是如此,陈琅琊的脸上依旧挂着不少汗水。
“牛娃,咋能让你琊子哥动手呢?你咋这么不知道深浅呢。快点,琊子,去屋里洗洗,今晚你跟老陈叔都过来吃,咱家炖的猪肉炖粉条。”
就在此时,门口一脸淳朴的中年妇女,瞪着牛娃说道,继而将目光转向琅琊,则是变得温和了许多。中年妇女自然是李寡妇,李寡妇名叫李艳,是村里十足的女强人,那些年牛娃小的时候,田里的活可都是她一个人全包的,既当男人又当女人,干劲十足,就连一些老爷们都是自愧不如。
步入中年,李艳脸上的皱纹也是越来越深,容颜渐老,操劳过度,二十年,整个家里的重担,全都压在这样一个女人的肩膀上,陈琅琊也是看在眼中,心里泛酸,每一次看到二娘,他都有种落泪的冲动,自己完全是由这个毫无一丝血缘关系的女人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从小到大,即便是有好吃的,也是他先吃,不知道的人,或许都会认为,陈琅琊才是她的亲身儿子。
“你就知道向着琊子哥。”牛娃故作生气的说道。但是脸上却是笑容不断,一家人其乐融融,他就比什么都开心。
“臭小子,你琊子哥不是身子骨虚弱吗?再多嘴看老娘不抽你。”李艳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
“二娘,你别怪牛娃,是我非要帮他的。我的身体自己清楚。呵呵、”
晚饭过后,坐在老东北的草席炕上,李艳拉着陈琅琊的手,眼角湿润,半天说不出话来,牛娃也是沉默着坐在一边,不言不语,只是怔怔的看着那个从小到大对自己都比亲兄弟还亲的琊子哥。
“琊子啊,这一转眼,你就又要走了。”李艳低沉着,喃喃说道,说着说着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下来。
“哭啥,二娘,咱也不是头一回离家了?再说琊子又不是再也不回来了。上初中跟高中的时候,不也是离家很久吗?”
陈琅琊忍住内心的苦涩,强憋着眼泪说道,对于一个不是生自己,却养了自己二十年的母亲,陈琅琊对李艳的感情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
“这是二娘给你做的鞋,还有这些衣服,到了大城市,得穿好点,不能让别人瞧不起。好好上大学。琊子。”
“我知道,二娘。”陈琅琊紧紧地攥着手中那双二娘一针一线纳出来的千层底布鞋,心里说不出的温暖与感动。
“走出去好,走出去好,见见世面,总比呆在这个鸟不拉屎的破村子好。牛娃这辈子就这个命了,你不一样,琊子,给二娘争口气,到大城市,混出个人样来。让那些嫉妒你的人,都好好瞧瞧,一群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李艳擦了擦眼泪,说道。
“这里有一千块钱,拿着,琊子,这是二娘特意给你准备的。”
“不行!二娘,咱家条件也不好,我知道,况且这么多年,你在我跟爷爷的身上已经不知道花费了多少。这钱我绝对不能要。村长给了我三千块,说是村里大队部的钱,就是为了能有一个能考上大学的人准备的。况且这几年上高中我也打工攒下了不少。”
陈琅琊坚持着说道。
“琊子哥,拿着吧,这是娘一天一天攒下来的,攒了得有五年了,就是专门给你准备的。你不拿,娘会伤心的。这一次,你听我的,琊子哥。”
牛娃咧嘴笑道,憨厚,纯然,如同长白山下流转的甘泉,眼中带着一股澄澈无比的目光,眼泪也缓缓的跟着流了出来。
陈琅琊没有再继续推辞,接过了二娘手中的钱。面色沉重的点点头,看向牛娃。
“娃子,男儿有泪不轻弹,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不哭。”
“我听琊子哥的,不哭。”牛娃捂着脸说道。一个如此憨直的大块头,心中却有着对琊子哥无尽的眷恋跟不舍。
“去吧,早点休息吧,琊子,明天还得早起坐六叔的拖拉机进城呢。”李艳掩面说道。
“二娘,你放心,总有一天,等琊子荣归故里。”
“嗯,嗯,去吧。”李艳早已经泪流满面,陈琅琊不敢再回头,手捧着衣服鞋子,向外走去。看着那道消瘦却依旧笔挺的背影,李艳知道,琊子不是一个能在大山村里窝一辈子的那种人,有种人,总归是要混出点模样的,就像琊子。
老槐树下,陈琅琊的爷爷陈烽火嘴里叼着一只长长的老式的烟袋锅,怡然自得的抽着老关东最喜欢的旱烟,闭目养神。
“爷爷。”陈琅琊轻轻的唤了一声。坐在爷爷的身边,目光坚定的望着遥远的夜空。
“回来了。是不是舍不得走了?”老爷子轻声问道。一头花白的头发束在脑后,很长,有点邋遢的感觉,好像很久都没有梳洗过一样,但是却给人一种特殊的味道。说不清,道不明。
陈琅琊没有说话,不置可否。
“二十年前,我选择来到这个偏远孤僻的大山村,为的,就是能让你过上一辈子平平安安的日子。不求风光荣耀,不求权势财富,仅此而已。”
老人默默的叹息了一声,缓缓道。昏黄的老眼之中,闪过一抹不为人知的哀痛。
“但是在我看来,一个男人活着,一辈子,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至少证明,没白来这世间走此一遭。”
陈琅琊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缓缓站起身,望着满天群星,月影如刀。
“活着,只为了证明,曾经的存在!庸庸碌碌,了此一生,那不是我陈琅琊想要的生活。”
看着陈琅琊清瘦的背影,在月光下拉的老长,陈烽火熄掉了烟袋,在树根上轻轻的磕了磕,喃喃道:
“平凡的,依旧平凡;不该平凡的,或许就注定这辈子的不凡;道,是你自己选择的,琅琊啊琅琊,希望你不要走他的老路吧。”


1章 留下点什么

第2章 茬子!

望着车窗外,不断飞退的胡杨,陈琅琊的眼中,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斗志,从大山深处,走出来,只是他的一个期望而已,真正的梦想,是要在这一片辉煌的大都市之中,打下自己一片大大的江山。
不妄自尊大,不妄自菲薄,这是陈琅琊对自己最中肯的评价。华夏五千年历史,他最喜欢的人就是曹操,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且不论他的为人,这份手段,古往今来,仅此一人。
他喜欢用辩证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正如同在世人眼中那一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自私自利,何尝不是一种霸绝天下的狂傲?除了曹操,谁敢说?谁能说?
陈琅琊缓缓的收回目光,再度将精神凝聚在手中那本千百年的经典,《厚黑录》。
跟任何一个怀揣着梦想,激情洋溢的年轻人没什么两样。不过从小到大,一向沉着冷静的陈琅琊,循规蹈矩的外表之下,却隐藏着一颗就连他爷爷都为之惊叹的心。沉稳,却不失激情;随和,却不失霸道。十岁的时候能跟小学的数学老师因为一道没人能够解答的奥数题争得面红耳赤,十三岁的时候,能因为路见不平将同年级的小霸王打得血肉模糊,半年上不了学。
就连经历了一世沧桑,数十年浮华沉淀的陈烽火老爷子,对于这个心智堪比妖孽的孙子,也未必能够完全看透。从十五岁之后,象棋跟围棋都达到了准职业水平的陈老爷子,就再没赢过这个平时对自己都是不苟言笑的孙子,如果去参加比赛,不知道要拿回多少的奖状奖牌,从那时候,陈老爷子就已经知道,这区区李家村,根本难以困住这只浅海蛟龙。
难得束缚,那便由他颠倒众生。
陈琅琊从来不喜欢多嘴,从来不喜欢出风头一样,正如他常听爷爷说的一句话,真正咬人的狗,从来不叫。
“哥们,吃点瓜子,这一路不知道要坐多少个小时的火车,闲着也是无聊。我叫杨程,你呢?”
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男人,拿着一包五香瓜子,扔在桌子上,一脸豪爽的表情,冲着陈琅琊说道。
陈琅琊笑着点点头,略显苍白的脸上,带着一丝平静之色。的确,从黑龙江到浙江杭州,这段路,可是着实不远。在陈琅琊的对面,坐着三个女生,凑巧不巧,都是不错的美女,虽然还没达到那种祸国殃民级别,但也绝对称得上是千里挑一。
三个女孩都是一身的名牌,这个陈琅琊还是认识的,至少他初中跟高中也都是在县城里读的,对于外面的社会,要远比那些我在大山里的人,要懂得多,知道得多。其中两个嬉笑连连,不时开着玩笑。一身只能说是不土,但却没有半点时尚感的装束,以及那张算不得出奇英俊的脸,看向陈琅琊,也是选择性的无视。或许是眼高一筹,或许是来源于天生的优越感,总之两个女孩对于陈琅琊似乎一点也不感冒。
靠窗的女孩,很文静,一脸的恬静之色,相对安静许多,只是托着腮,静静的看着窗外。
“你是干什么的?小伙子,是去上大学吗?看样子你也不像是外地来旅游的。”杨程嗑着瓜子,一边微笑着说道,脸上带着一股成熟男人特有的傲娇的气息,西服革履,夹着一直皮包,显然是成功人士的体现。
“嗯,去浙江上大学的。”陈琅琊低调的回答道。他并不是一个不善于言谈的人,而是对于陌生人,总有种难以排解的距离感。况且出门在外,还是留点心眼的好。
“哎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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