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繁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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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繁花相-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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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有的被杂志采用,有的还得了不算重要的奖项。 
  李馨毕竟不放心辛笛,时常会盘问她的行踪,辛笛把严旭晖当个完全无害的中□代给她妈妈让她放心。不料严旭晖瘦瘦高高,貌似忠厚,谈吐斯文,在长辈面前能很好隐藏自己的棱角,竟然颇得李馨好感。 
  大二那年辛笛要去北京看服装展,妈妈照例追问同行的人,听到有严旭晖的名字先是意外:“他又不是学服装的,看哪门子服装展。”随即点头,“小笛,有他跟着照顾你,我也放心些。” 
  辛笛懒得解释他是奔服装展上模特如云去的,没想到李馨就此误会了。 
  等到大三那年,辛笛说服辛辰穿上自己的得意之作,请严旭晖拍摄,他顿时被辛辰倾倒,拍出来的一组照片十分成功。 
  辛开明看辛辰在高二下学期突然表现得无心向学成绩大幅下滑,开始安排她学美术,以便报考艺术专业升学,严旭晖也自告奋勇来指导她。他那点小心思被辛笛看出来,辛笛不客气地警告他收敛着点:“我妹妹可还是未成年少女,又要读高三了,你要胆敢去骚扰她,当心我跟你翻脸。” 
  严旭晖点头不迭,可还是按捺不住,在假期也跑去找过辛辰,后来还说服她拍了一组广告照片,闹出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李馨生气之余,自然推断出了一个移情别恋的故事,后来每每提起,让辛笛好生挫败。 
  “这都哪跟哪呀妈,我跟严旭晖就是校友,再纯洁不过的同学关系,我对他一点感觉也没有,不要把我跟他拉扯到一块。” 
  “谁和谁开始时都是纯洁的友谊,你们同学之间恋爱到结婚的还少吗?” 
  辛笛明白,她说服妈妈和妈妈说服她的可能性一样低。而且她发现,只要她没交男朋友,她妈妈就会坚持己见,为自己才华横溢、性格开朗的女儿至今单身找最现成的解释。她只好由得妈妈去了,反正妈妈的牢骚只在家里发,爸爸跟她一样不以为然。 
  辛笛没法满足妈妈的要求,她陆续谈了几场恋爱,却始终做不到专心投入。她自认不是一个挑剔的人,可是她无可救药地爱批评别人的衣着,没几个人过得了她的品味这一关;她自认不是一个寡言的人,可是她对国计民生问题一概没共鸣,要她对着一个沉闷的白领精英找话题,就要了她的命。那些平淡如水的相处模式,让她觉得还不如将时间花在独自在家看时装发布会光盘来得有趣。 
  她曾好奇地跟辛辰交流:“恋爱的乐趣到底是什么?” 
  那时辛辰念大学二年级,身边有个帅气的男孩子跟出跟进,她只笑:“可以让我不寂寞吧。” 
  寂寞?辛笛觉得这词离自己实在很遥远。她的确从来没有寂寞的感觉,她在学校里人缘不错,有知心密友叶知秋,有大把欣赏仰慕她才华的老师同学;工作以后,更是忙得没空寂寞,只恨独处的时间太少,不够好好沉淀下来整理设计思路以求进一步的提升。 
  如果恋爱只是占据自己有限的一点业余时间,她耸耸肩,决定还是算了。 
  当然也有谈得来的男人,辛笛的前男友阿风是个很好的例子。两人在一个画展偶然认识,穿着格子衬衫的阿风看上去有几分像文艺青年,有点不过火的干净与落拓不羁气质,衣着是随意的精心,谈吐风趣。 
  说起正职,阿风与朋友合开着一个汽车修理改装公司,跟文艺半点边也不沾,只是另外投资着一间算不上赚钱的酒吧,偶尔还兼职驻唱,喜欢冒险,正将兴趣由自驾转向更刺激的登山。 
  辛笛与他互留联系方式,后来约会起来,他们喜欢相同的艺术流派、欣赏差不多的乐队、电影、导演和作家,这样高度的兴趣跟品味契合,让辛笛也有点疑惑了,莫非真的遇到了对的那个人吗? 
  可是慢慢相处下来,他们谈得固然投机,却实在找不到一点心跳与悸动。一天熟过一天,可以相互拍肩膀说心事了,却没办法有拥抱亲热,更遑论接吻。难道这能算恋爱的感觉? 
  别人给辛笛的答案可不是这样的。 
  辛辰笑着说:“你要是与他没办法有身体上的亲密感,再谈得来也就是个知己蓝颜。” 
  辛笛正陷在恋爱中的好友叶知秋说:“我与他在一起时,有时什么也不用说,各做各的事,可是偶然一回头,他一定也同时正回头看我。” 
  辛笛颓丧地承认,她这不叫恋爱,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她把一个可能 的男友变成了哥们。 
  阿风与她有同感,他们一致同意,还是退回去做好朋友更合适一些,而且半开玩笑地约定,如果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而家里人又逼婚,35岁以后不妨在一起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惦记老戴的人不少啊,放心,他会出来晃的不管有没情人,明天情人节快乐谢谢留言的每一位,下周再见-----------------------6月3日已修                       
 第十章(下) 
   路非悄然回到本市工作,而且说起已经和女友分手,处于单身状态,李馨再次被激发了想象力,刚才就在电话里将话题往他身上扯,辛笛的头顿时大了。 
  她对着面前的设计稿出神,一只手飞快地转动着铅笔,这是她的一个习惯性动作。细细的铅笔在她指间转得花样百出,刚看到的人不免大为惊奇,索美设计部门的人早看习惯了,知道这个时候最好不要去打搅她。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知趣,前台打来电话,说广告公司的戴总拿来改好的广告样品请辛总监再度审核。 
  辛笛很后悔揽这事上身,她发现自从自己挂了个设计总监的头衔后,听着威风,但不得不处理越来越多行政性事务,而这些大部分都是让她厌烦的,只是烦归烦,却推不掉,只好扔下铅笔去会客室了。 
  另一个设计总监阿KEN也坐那边,正和戴维凡闲聊着。她不免奇怪,阿KEN等闲不爱理人,居然也和戴维凡相谈甚欢,莫非这人的美色对男女都有影响不成。看她进来,阿KEN说:“我都签字了,先回去做事。” 
  改好的样品看上去没什么问题,辛笛嘀咕:“阿KEN一个人签不就完了吗?”不过还是认真审查完毕后签字认可,起身要走,戴维凡赶忙说:“辛笛,喜欢张学友的歌吗?” 
  “还行。” 
  “那星期六晚上有空吗?一块去看他的巡回演唱会。” 
  辛笛手扶在会客室桌上,略微诧异:“戴维凡,你是想跟我约会吗?” 
  戴维凡当然点头。他这几天前思后想,觉得跟辛笛玩什么欲擒故纵之类的把戏大概是白费力气,打算还是老起面皮单刀直入地追求。他猜辛笛对张学友的兴趣应该不大,但本地这类演出并不多,挑选的余地有限,也只能试试了。 
  辛笛若有所思看着他,嘴角突然挂了个让戴维凡觉得实在有点狡黠的笑意,他简直有些紧张了,不知道她脑袋里转的什么念头。 
  “看演唱会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星期五晚上先陪我吃饭。” 
  戴维凡简直大喜过望,有点不相信自己的好运气:“那当然那当然。” 
  “地点由我定。” 
  戴维凡毫无异议。 
  辛笛回到设计室,阿KEN正站在她的设计稿前凝神细看,他40来岁,是个瘦削的香港男人,仿佛全身的营养集中到了脑袋上,头发茂盛浓密得异乎寻常,穿着精致而简单,如同城市雅痞。 
  “阿KEN,以后你要在这边的话,那些事务性的事情不许全推给我,总有一天我会被这些搅崩溃的。” 
  阿KEN操着不咸不淡的普通话说:“我给你机会啊Sandy,小戴多帅,又摆明想追求你。” 
  Sandy是他自作主张给辛笛取的英文名字,他在香港算是比较知名的设计师,一年前被索美老板曾诚重金礼聘过来,初来时不苟言笑,整个设计室被他的名头和那张严肃的面孔吓住,只是辛笛的神经比较粗,根本不被别人的排场撼动,他跩,她比他还要跩。 
  阿KEN要求设计部门所有女孩子都取了英文名字,声称比较好称呼。本地不比北京上海外企集中的地方,向来并无人人都有个洋名的风气,不过大家都很踊跃响应,甚至连财务部、市场部的女孩子也跟风相互叫起Susan、Mary之类来了。只辛笛没理会,他叫她Sandy,她老实不客气拒绝答应,而且不嫌拗口地开口就称他为“王耀伦先生”,弄得他好不气恼,觉得这个已经开始负责索美最主要品牌设计的女孩子很难弄,大概是想搞传说中内地企业出了名的人事斗争。 
  可是几个回合交道打下来,他发现辛笛其实并无玩办公室政治的瘾头,对于权力毫无兴致,是再直接不过的一个女孩子。待看过辛笛的设计稿,他叹气摇头,直接说:“Sandy,没说的,你有才气。” 
  辛笛也承认这个言谈举止放诞傲慢的香港人同样是有才气的,他的设计和市场结合得十分好,而且对于流行商业元素高度敏感,面料素材运用得十分纯熟,值得她好好学习。 
  两人惺惺相惜,也就开始称呼对方英文名字算是和解了。两人的头衔都是设计总监,但按曾诚的安排分工明确,相互制衡,倒也合作得不错。 
  辛笛怀疑地看着他:“阿KEN,你一年才在这边待几天,居然知道他的名字,还知道他要追求我,堪比狗仔了。” 
  阿KEN大笑:“这是直觉,吃设计这碗饭没良好的直觉可以直接出局了。我看了你刚出的设计稿,Sandy,你的内心好象住着一个顽童,拒绝长大,简直是女版的彼得潘。” 
  这个说法让辛笛一怔,她当然记得,多年以前,路非以相似的说法形容过辛辰,让她印象深刻。阿KEN看她的设计显然是以专业的眼光,十分用心专注。而当时18岁的路非,向来性格持重,谨言慎行,没有流露对任何女生的兴趣,若不是认真观察了辛辰,怎么可能得出这个结论。 
  她只能承认她妈妈在这方面比她要敏感得多。 
  阿KEN摊开她的设计草图,兴致勃勃地指点着:“有一点我很奇怪,Sandy,人家画手稿,模特面目通通省略,怎么你每次都不厌其烦画得很清楚,而且画的好象是同一个女孩子。” 
  辛笛笑道:“男人太细腻简直有违天和,阿KEN,我早晚在你面前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了。这个女孩子是我堂妹,我从小喜欢画她,画手稿时不自觉就会浮上她的面孔来。” 
  当然不止是画手稿时她会想到辛辰,事实上每一件作品出来,看着公司的试衣模特穿上,她都会情不自禁想象16、7岁的辛辰穿上该是什么效果。这样的联想有时有很反讽的效果,因为她负责设计的索美主牌的定位这几年越来越趋向成熟了,倒是她只负责审定的二线品牌走的是青春路线。 
  “这女孩子真是美得生动,几时介绍给我认识。” 
  “你见过啊,上次我们一块去吃饭时,我指给你看,旁边桌上就是我堂妹和她男朋友。” 
  两个月前,辛笛带阿KEN去吃本地特色菜,正碰上辛辰和冯以安一块吃饭,彼此点点头算打了个招呼。阿KEN见惯美色,看到辛辰并无惊艳之意,只说辛笛让她堂妹穿得这么简单随便就出街,简直对不起自己的设计师名头。 
  吃到中途,那边桌上两个人似乎为什么事争执起来,辛笛一瞥之下,只见一向文质彬彬的冯以安看上去很激动,额头青筋都在跳动,虽然尽力压低声音,也能看出怒意。辛辰却保持着平静,始终轻声细语。最后起身怒冲冲走掉的居然是冯以安,辛辰只苦笑一下,若有所思看着他走出餐馆,然后低头继续喝汤,对比以前她与男孩子略不顺心立马翻脸走人,实在判若两人了。 
  辛笛坐过去,打算安慰辛辰,可辛辰笑笑,全没在意的表情,只说:“没事,不过是吵架,笛子去陪你朋友吧。”她招手叫服务员结帐,还耸一下肩:“男人没风度真是可怕。” 
  她的风度倒是十足,却叫辛笛觉得实在陌生,而她回到自己桌边,阿KEN笑着说:“Sandy,你堂妹看着比你成熟。”她也只能默认。 
  陪阿KEN吃完饭,辛笛到底有点不放心,去了辛辰家,辛辰照例坐电脑前修着照片,看上去浑若无事。 
  辛笛问辛辰:“他为什么跟你吵架?” 
  辛辰困惑地皱眉回忆,有点不得要领:“他最近经常这样,全是小事,说着说着就翻脸了。我理他,他就雄辩滔滔;我不理他,他就指责我冷漠。” 
  辛笛发现自己问错了问题,其实她真想知道的是,辛辰为什么这么容忍他。在她看来,冯以安并没有值得辛辰容忍的魅力,而辛辰从来也不是一个愿意容忍的女孩子:“经常这样很不正常啊,难道你就由得他吗?” 
  “过两天他就找上门来道歉,又是送花又是检讨,我也就算了。” 
  “喂,你不会是把这当成情趣了吧。这男人很不成熟呀,他今年贵庚了,还玩这一套。” 
  “我早烦了,要不是怕大伯说,我就直接跟他说分手了。” 
  辛笛简直要吐血:“倒看不出你这么怕我爸,我爸爸也不至于非要你跟个幼稚男人恋爱结婚吧。” 
  “他倒不算幼稚,不过……”辛辰思索一下,放弃了,“算了,天知道男人的情绪周期是怎么回事。” 
  隔了几天,辛辰就与冯以安分了手,尽管是冯以安提出的分手,但辛笛倒替她松了口气,她实在觉得他们的相处,总透着点让她说不清的诡异感。 
  阿KEN低头再度看设计稿,然后断定:“她们只是面孔相似,那天见的你堂妹冷静得让人害怕,是可以让男人崩溃的那种,我同情她男朋友。” 
  “她长大了啊,我画的永远是她15岁时的样子。” 
  “那我的确没说错,你内心在帮她抗拒成长。” 
  “能抗拒得了吗?时间洪流席卷一切。”辛笛想,这几天可真是奇怪,似乎尽与人在讨论这个问题了。 
  “有些人得天独厚,比如Vivienne Westwood,60岁了还能侧手翻出场亮相,别跟我说你不喜欢她啊。” 
  辛笛点头,她的确喜欢那位朋克教母,虽然她自己的设计并没什么朋克风:“象她那样,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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