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钞票 (连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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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钞票 (连载完)-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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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还没有。” 
  这个晚上我又做了那个梦,我从小就做的梦,我看到很多的老鼠四散而逃,它们在逃窜的过程中发出让人心悸的尖叫声。   
  《血钞票》第十四章85   
  肖爱红回到家里,他觉得很累。他半靠在客厅沙发上,解开了那条红色的,在王胡子眼中像血一样的领带,他把领带扔在了茶几上。此时他真的想一壶上好的龙井茶,清清嗓子,提提精神,但他觉得自己很累,全身发软,一点力气都没,动也不想动一下。 
  他的目光疲意地落在了那条红色如血的领带上。 
  这条领带是他最珍爱的领带,他珍视它,并不是因为它是名牌“金利来”的领带,而是因为这是胡青云送给他的结婚周年的礼物。他记得自己曾系着这条领带去参加了一个电视文化报道的访谈节目。 
  那天他觉得情绪很好,谈得也不错,他从来没有过那么好的发挥。那个风情万种的女主持人说他的领带很衬他。肖爱红回家就把这条领带收藏起来了,一次也没带过,直到今天。 
  胡青云曾问他,为什么不带了,是不是不好? 
  他把嘴巴贴在胡青云的耳垂上,轻轻地说:“不是不好,而是因为它太好了,我所以舍不得用它,我要珍藏它一辈子,我死的时候,你要把它给我系上。” 
  当时胡青云听见他的话后死死地抱倒了他。 
  她在他的耳边说了声:“我爱你” 
  现在想起那声“我爱你”有点言不由衷。她爱的明明是那个人,那个已经死去了的人,他们的血溶化在一起。 
  她的那条红色连衣裙,和他的领带一样颜色的红色连衣裙? 
  那是他送给她结婚周年礼物。 
  她也只穿过一次,她陪他去电视台做访谈时穿的。她回来后,也把它收藏起来了,一直没有再穿过。 
  他也问过她:“你为什么不穿了,是不是因为不好?” 
  胡青云用手臂勾住肖爱红的脖子,娇柔地亲了一下肖爱红的唇,然后说:“不是不好,而是因为它太好了,我舍不得穿它,我要珍藏它一辈子。我死了的时候,你要把它给我穿上。” 
  肖爱红十分的感动,他紧紧地抱住了她,她在他的怀抱里几乎快喘不过气来。 
  看来,当时胡青云说的话并不是出自真心。 
  他现在才明白,她一直在敷衍他。她珍藏的是那张血钞票,而不是那条红色的连衣裙。如果那个人不死,她一定不会选择和肖爱红结婚。 
  肖爱红闭上了眼睛。 
  他一闭上眼睛,就看到胡青云穿着那条红色的连衣裙,举着火把,飘过寂静的大街,来到了馄饨店,她穿过了那关闭的门,风一样穿过了那关闭的门,进了馄饨店的里面。她对着惊慌失措的范梅妹说:“你往我的馄饨里吐口水,你要遭报应的!”说完,她就把火把朝范梅妹扔了过去。 
  熊熊燃烧的大火。 
  肖爱红感觉到眼睛一阵刺痛。 
  大火消失了,他似乎听到有人在说: 
  亲爱的,我心被你吸引,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和你一起弹钢琴,我就是死也无所谓,我不怕,我什么也不怕,我的生命是你救回来的……可我并不是因为你救了我我报答你才爱你,我从上高中时就爱上了你,我会站在你的楼下听你的琴声,你也许从来没有注意到一个仰慕你的女孩子,她的心被你的琴声拨乱了,永远地拨乱了…… 
  那是胡青云日记中的话。 
  胡青云如果在日记里只要写下一句:“我会永远珍藏这条红色的连衣裙,因为它是我最爱的人买给我的。”那么,肖爱红就会永生无憾。问题是她没有那样写。她的话全是写给那个死去的男人的。 
  那个男人就是顾帆远。 
  肖爱红从来没想到过顾帆远和自己的妻子胡青云有关系。 
  而且,而且胡青云处女之身也都献给了他。 
  肖爱红没见过那个喜欢弹钢琴的中学音乐老师,但他觉得他一定很儒雅,身上透出一种高贵的迷人的气质。他的手指一定很漂亮,修长而干净,他就是用这样的手指弹奏出的钢琴的声音迷倒了少女胡青云的心的。他很勇敢,如果他是个怯弱的人,他就不会冲进大火中救出被大火围困的胡青云。那么,胡青云也就不会那样死心塌地地爱他。 
  如果他活着,肖爱红一定会去找他,或者静静地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坐位上,听他一堂课。肖爱红相信他讲课的样子一定很有魅力,他的眼神有些忧郁,他的声音有种特珠的磁感,他的手式很富有节奏感……他是一个讨女孩子喜欢的人。肖爱红怎么想象也想象不出顾帆远的那种气质。 
  肖爱红心里十分的嫉妒这个死去多年的男人。 
  他的内心酸溜溜的,他觉得自己满肚子都是醋。 
  他可以从自己呼吸出来的气息中闻到那种酸味。 
  他嫉妒顾帆远,但不恨他,反而有一种惺惺相惜的味道,这个世界上优秀的男人并不多,特别是有一种独特潜质的人。肖爱红不会用贫富去论一个男人如何,他觉得男个就是应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那种气质在他的血液里,什么也无法改变。 
  肖爱红有点恨胡青云。 
  他不能不恨她。 
  因为,肖爱红曾经是那么的爱她,连自己的心都可以掏给她,如果谁要是威胁着她的生命,他会义无反顾地冲上去,把那威胁她生命的人杀了,这一点上,他觉得自己和顾帆远十分相似。但胡青云从来没有给过他这个机会。 
  胡青云让他难过。 
  肖爱红觉得有一个人比他还难过,那个人的难过是伸手可以触摸得到的,她在一种煎熬中活着,因为胡青云的介入。 
  如果没有胡青云,她会活得很幸福。 
  或许她也不会死。 
  她就是顾帆远的妻子宋汀兰。 
  那是个美妇人,肖爱红觉得此时自己和那个美妇人宋汀兰有种同病相邻的感觉。 
  胡青云在日记中写道,她多么的希望宋汀兰消失,她要是死了,胡青云会放鞭炮以示庆贺。胡青云这样想有些过份,有些残忍。她为了自己的爱意,可以去诅咒另一个人。 
  肖爱红突然睁开了眼睛。 
  顾帆远夫妇会不会是胡青云杀死的? 
  或者说是胡青云指使王胡子杀死他们的? 
  也许她本不想杀死顾帆远,一不小心连他也杀死了。   
  《血钞票》第十五章86   
  我还是想去寻找瘌痢头。 
  这个孩子十分古怪,他明明是车祸死了的,怎么又回来了。我捏过他的皮肤,是活人的皮肤,他还让我看过他的鲜血,他的鲜血是热的,死人的血不可能是热的。他既然不是鬼魂,为什么告诉我那件有关于我祖母顾玉莲的事情之后就不见了,也不再来找我了。 
  他该不会失踪了吧,或者遇到了什么意外,在一个暴风雨之夜被雷劈死了。 
  或者,他又离开了赤板。坐火车南下了。 
  我真的想和他一起离开赤板。 
  赤板的空气沉闷极了,我象是要被那些一件一件不断出现的事情折磨而死。我活在死人和莫名奇妙的活人当中,他们在一个个角落里朝我狞笑,而我没有知觉。 
  也许比赤板还南方的地方没雨季,那里有一如既往睛朗的天空,还有比天空更蓝的海洋,那里的空气鲜活而又芳香,闻不到死亡和腐朽的气息,瘌痢头应该带我去那个地方。 
  就连胡青云都离开赤板了,我为什么不离开呢? 
  我不知道胡青云是不是和我一样被一些往事和现实的事情纠缠不清才离开赤板的。反正她已经离开了。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她了,说实话,我对那个高挑,骨感的瘦女人胡青云还真有点想念。 
  我在很多时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母亲。 
  因为从王林割我耳朵之后,我就会经常想到如果胡青云是我的母亲该有多好。 
  我的想象是不切实际的。 
  我真的没想到胡青云会和我的父亲有关系。 
  我真的不知道我父母亲的死究竟和她有没有关系。 
  顾玉莲、胡青云……谁是可信的人? 
  谁又是不可信的人? 
  我想不出来,我的头想炸也想不出来。 
  我还不如和瘌痢头一起离开赤板。 
  那样我就什么也不想了。 
  我在一个崭强的地方呼吸鲜活的空气,象一尾遇到活水的濒临死亡的鱼,吞吐着鲜活的水,我会变成一个崭新的人。 
  瘌痢头,你在哪里。   
  《血钞票》第十五章87   
  我看到了阳光。 
  我相信牡丹街的人们都看到了阳光,我相信赤板市的人们都看到了阳光。天瓦兰瓦兰的,被清洗过了一般。这雨季是不是过去了,但愿如此。那些密布的铅云都褪到哪里去了,这天空也是让人揣摸不透的,和生活一样,和人心一样。 
  阳光金子一般。有些炫目。在阳光下,好象什么阴暗的东西都消失了,连同女人的哭声和老鼠的尖叫声。 
  我走出家门,有些睁不开眼。 
  这久违的阳光让我的双眼一下子适应不了。 
  那个瞎子能感觉到金子般的阳光么?他看不到,但他一定能够感觉得到阳光的温暖,不,是它的热量。 
  瘌痢头也许就在瞎子那里,也许他正在看着瞎子苍白的脸被阳光镀成了一种金色。那张金色的脸上是不是有一种久违了的阳光一般的笑容? 
  我朝瞎子居住的风铃街走去。 
  我路过馄饨店时,我闻到刨花和油漆的气味。馄饨店里一片繁忙,工人们在忙活着装修,王胡子在指挥着他们干活。 
  他的脸上没有了那天早上在雨中的阴郁。也许他看到了馄饨店不久就要装修好。他又可以重操旧业了。他的脸上就有了希望的光泽。 
  有时候,人就是为希望而活着,哪怕是一个微小的希望。 
  那么,我的希望是什么。 
  我碰到熟悉或者陌生的人。我都会朝他笑笑:“今天天气真好,瞧,太阳都出来了。” 
  那些人都没有回答我,他们用怪异的目光看着我。 
  我不在乎他们的目光,我从小到大都是活在这种目光中的。 
  牡丹街上的积水已经退尽了。 
  我的目光还是在那个下水道盖子上停留了一下。 
  我总觉得有人动过了个下水道盖子,当然,那不可能是环卫工人或者城建局的工人动的。牡丹街好象是个死角。这里的积水就是淹死人了,也不会有人来管的。 
  我在朝风铃街走去的过程中,我没料到有一个人在我的身后跟踪我。   
  《血钞票》第十五章88   
  肖爱红也看到了那久违的阳光。 
  他起床后就把所有的窗帘拉开,所有的窗门打开,让阳光能够照耀进来,也透透雨季里的霉气。他曾想象有一天自己设计一个全自动的房顶,他可以在阳光很好的时候把房顶自动的揭开。房里的一切都可以暴露在阳光下,接受阳光的洗礼。 
  他把窗门全部打开后,觉得新鲜的空气从四面八方涌进来,空气中有阳光的味道。他闻出来了。 
  接着,他就把被褥拿到阳光底下去晒。 
  他妻子胡青云没有离开的时候,这一切都由她来做的,他就是想做,胡青云也不让他插手。 
  那时候,他并没有发现胡青云有什么异常。 
  她是一个温婉平和的女人,至少表面上是那样的,他并没有看出来她骨子里敢恨敢爱的那种东西。那时,他自然不会知道她内心隐藏着那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 
  “如果他同意,我会杀了她。 
  她是个漂亮的女人,最起码比我漂亮。 
  我受不了她看我时蔑视的眼神,那对我是一种侮辱,也是一种挑战。如果说是侮辱,她根本就没有权利侮辱我,我比她年轻,年轻就是我的资本;如果说挑战,我根本就不怕她,我心里很清楚,我在他心中的份量! 
  我可以和她斗,哪怕是让她死。” 
  这是胡青云日记中的一段话。 
  那是针对美妇宋汀兰的一段话,这段话证明宋汀兰对当时的胡青云构成了威胁。也说明了胡青云内心对宋汀兰的仇恨。这是情敌之间的仇恨。胡青云的确盼望她死。 
  肖爱红站在阳光下。他想到了胡青云的脸,那瘦削而骨感的脸上的那双大眼睛,明亮而湿润。 
  胡青云是希望宋汀兰死。 
  那段话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肖爱红想起了胡青云日记本上记录的那个晚上的事情,那件事情十分的重要: 
  那是一个月明星疏的晚上。 
  胡青云在进入顾帆远家之前,给顾帆远打过一个电话,她听出了顾帆远内心的不痛快。她每次去顾帆远家里学琴,都要在去之前打电话,这样她就有把握。如果顾帆远不在家,她去了和宋汀兰不但没有话说,还会引起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宋汀兰曾经找过胡青云,单独和胡青云谈过。 
  宋汀对胡青云说,只要胡青云不上她家了,宋汀兰就送她去青年宫或者请一个钢琴家教她学琴,并答应送一架钢琴给她,胡青青拒绝了她,胡青云倔强地说:“这个世界上,我只相信顾老师的琴是弹得最好的,我一定要和他学,其它人我都信不过。” 
  宋汀兰气得说不出话来。她似乎拿胡青云一点办法也没有。 
  胡青云在这个月明星疏的晚上进入了顾帆远的家。 
  胡青云见顾玉莲在客厅里看电视。 
  她边看电视边逗着顾晨光玩,顾晨光趴在沙发上,像只可爱的小狗。胡青云知道,顾晨光基本上是顾玉莲带的。 
  顾玉莲见胡青云进来,她笑着对她说:“青云,来啦。帆远在楼上呢,你上去吧,就他一个人在楼上。” 
  胡青云从来都认为顾玉莲是个很有修养的老太太。 
  她曾想过,如果有朝一日能做顾玉莲的儿媳妇,她一定会和顾玉莲好好相处,她不但要搏得顾帆远的欢心,她还要搏得顾玉莲的欢心。 
  胡青云很有礼貌地对顾玉莲说:“伯母,我上去了。” 
  顾玉莲笑了笑:“去吧,去吧。” 
  胡青云就上了楼,她上楼前发现顾晨光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她觉得这孩子与众不同。 
  她来到了顾帆远的房间。 
  顾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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