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蕴论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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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蕴论讲记-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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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眼根:眼根是眼识发生的地方,眼识能照瞩一切外境。眼根梵语斫刍,译曰行尽,行尽者,以远近之境,一览无余的意思。《广论》曰:
  ‘云何眼根,谓以色为境,净色为性,谓于眼中,一分净色,如净醍醐,此性有故,眼识得生,无即不生。’
  能生识的内根为清净四大所造,名胜义根,是实眼根。而肉眼可见的眼睛,为四大粗色所造,名扶尘根。
  二、耳根:耳根是耳识发生的地方,耳者能闻之义。《广论》曰:
  ‘云何耳根,谓以声为境,净色为性,谓于耳中,一分净色,此性有故,耳识得生,无即不生。’
  我们所见的耳朵是外根,能生识的是内根,鼻、舌、身三者亦然。
  三、鼻根︰鼻根是鼻识发生的地方,鼻者能嗅之义。《广论》曰:
  ‘云何鼻根,谓以香为境,净色为性。谓于鼻中,一分净色,此性有故,鼻识得生,无即不生。’
  四、舌根:舌根是舌识发生的地方,舌者能尝之义。《广论》曰:
  ‘云何舌根,谓以味为境,净色为性,谓于舌上,周遍净色。有说,此于舌上,有少不遍,如一毛端,此性有故,舌识得生,无即不生。’
  五、身根:身根是身识发生的地方,身是能触之义。《广论》曰:
  ‘云何身根,谓以触为境,净色为性,谓于身中,周遍净色,此性有故,身识得生,无即不生。’
  五根是我人的五种感觉器官,此五种感觉器官能生五识,以了解分别五境。五境又名五尘,就是色、声、香、味、触五法,此五法是为五种感觉器官的对象,皆为色蕴所摄,被视为物质性,故曰色法。兹分述五境如下:
  一、色境:色境是眼根所对之境,为眼识所缘的对象。色境的色,不是色蕴所摄的一切色法,而是眼识所对之境,指显色、形色、表色三种色。《广论》曰:
  ‘云何色,谓眼之境,显色、形色、表色等。显色有四种,谓青黄赤白,形色谓长短等。’事实上色境有实有假,如下所述:
  显色:显色是显彰之色,为色之实体差别,眼识所缘,即青黄赤白四种。
  形色:形色是形类差别之色法,如长、短、方、圆,粗、细、高、下,正、不正,光、影、明、闇,云、烟、尘、雾等。此为假法,为意识所缘之境。
  表色:是表示色法在业用上的差别,计有行、住、坐、卧、伸、屈、取、舍等八种。此亦为假法,为意识所缘之境。
  二、声境:声境是耳根所对之境,为耳识所缘的对象。《广论》曰:
  ‘云何声,谓耳之境,执受大种因声,非执受大种因声,俱大种因声。’
  执受大种因声,大种即地、水、火、风四大种,众生四大和合之身称为根身,执是指第八阿赖耶识执持万法种子、及摄持根身,持令不坏;受是领根身以为境,令生觉受。
  执受大种因声,就是由人体所发之声,如口中所发之声,两掌合拍之声,此执受大种因声又称内声。
  非执受大种因声,指不是由人的自体所发之声,而是自然界所发之声,如风啸声、流水声等皆是,此又名外声。
  俱大种因声,是执受大种因声、与非执受大种因声二者和合之声,如以手击鼓,以口奏箫等,此又名内外声。
  三、香境:香境是鼻根所对之境,为鼻识所缘的对象。《广论》曰:
  ‘云何香,谓鼻之境,好香、恶香、平等香等。好香者,谓与鼻合时,于蕴相续,有所顺益。恶香者,谓与鼻合时,于蕴相续,有所违损。平等香,谓与鼻合时,无所损益。’
  好香谓顺根益情,为鼻之所乐取者,如旃檀之香;恶香谓损根违情、非鼻之所乐取者,如粪秽之味。平等香者,鼻识缘取时无所益损,如砖石之无香。
  四、味境:味境是舌根所对之境,为舌识所缘的对象。《广论》曰:
  ‘云何味,谓舌之境,甘、酸、碱、辛、苦、淡等。’
  味有苦、酸、辛、甘、碱、淡六味,由其产生的分类,有俱生、和合、变异三类;由缘取者之意乐,可分为可意、不可意、俱相违三类。
  五、触境:触境是身根所对之境,为身识所缘的对象。《广论》曰:
  ‘云何触一分,谓身之境,除大种,谓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饥渴等。’
  地、水、火风四者是能造之触,其所造的假触,有轻、软、滑、涩、冷、渴、饱、饥等多种。
  五根五境之外,还有‘无表色’,此又名法尘,这不是眼、耳、鼻、舌、身五根所对,五识所取的境界,而是意根所对,意识所缘过去五尘落谢影子,及自识所变,有可缘义之色。此又名法处所摄色,此是假境,略为三种,一者可见有对,如显色等;二者不可见有对,如眼根等,三者不可见无对,约指意业而言。
  第四讲、四大与极微
  【1】地水火风是极微性
  佛教的五蕴聚合说,以色蕴的四大种,为构成物质世界的基本质料,世间万物及人之肉体,均由四大所组成。换一个方式说,即四大相倚,乃有极微,极微相聚,则成色法。
  事实上,四大之说,并不是佛教所创立的理论。印度古代的哲学家,即以地、水、火、风为构成物质世界的质料。印度古代六派哲学之一的胜论派,其理论有谓:‘其地、水、火、风,是极微性,若劫坏时此等不灭,散在各处,体无生灭,说为常住。’
  若说地、水、火、风(事实上指的是坚、湿、暖、动)是极微之性,则极微即是四大之相。于此我们探讨,极微到底是什么。极微是什么呢?极微梵语Paramanu,旧译邻虚尘,新译极微。就是把物质分析到极微小,小到不可再分的单位,就称为极微。据《俱舍论》卷十二曰:
  ‘分析诸色至一极微,一极微为色极少。’
  少到什么程度呢?论典上载,以一极微为中心,集合上、下及四方等六方之极微合成一团,称为一微量,此微量非肉眼可见,唯天眼可见之。合七微量为一金尘,合七金尘为一水尘,合七水尘为一兔毛尘,合七兔毛尘为一羊毛尘,合七羊毛尘为一牛毛尘。合七牛毛尘为一隙游尘。金尘、水尘,能够通过金中、水中的空隙,兔毛、羊毛、牛毛尘,表示为兔、羊、牛毛尖端之微尘,其微小可知。隙游尘、指其能通过窗隙,如我人肉眼可视光中浮游的细尘。极微合成具体物质的时候,至少须具足地、水、火、风四大,与色、香、味、触四尘(四微)始能形成,不能缺一,故称‘八事俱生’
  由于四大及极微学说,开启了印度的唯物思想。印度古代有一个迦尔瓦卡派,就是唯物论者的代表。迦尔瓦卡派何时成为印度思想流派,其学说、经典为何,均已不可查考。
  根据汉译的四阿含经《中阿含》中的《沙门果经》,《寂志果经》,《摩登伽经》所载,‘六师外道’中的阿夷陀翅舍钦婆罗、富兰那迦叶、末迦梨拘舍梨、婆浮陀伽旃延等,全是这一流派的典型代表。
  此派学者以为,世界的本质,是地、水、火、风四种基本原素组成。本来印度许多学派,认定世界由‘五大’所组成。五大即地、水、火、风之外,再加上虚空。而此学派只承认地、水、风、火为构成世界的原素,而去其虚空。因为他们认为,虚空无法由我人的心识所能认知,只是从推断而来,故由‘四大’构成感观的世界。此世界中,不但无生物由四大构成,即一切生物如动植物等,亦由四大构成。在动植物来说,四大分离,其名曰死;在无生物,四大分离,其名曰灭。
  此派以物质为宇宙间唯一实在。我人的心识亦系由物质所产生的。换句话说,宇宙间先有物质,后有精神,精神是物质的附属品。世界由四大所组成。四大元素本身虽不具有意识,但人的意识、系由四种元素以特殊的方式结合成的肉体所产生。这有如米和水中并没有酒性,但以特种方法使之发酵就产生了酒性。此学派认为肉体和精神是统一的,人死之后,元素分解,地还归地身,水还归水身,火还归火身,风还归风身。诸根归入虚空,肉体焚化后只剩下灰白色的骨灰,随著肉体而消失,意识也同时消失。因此,没有永恒的、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的灵魂。
  唯物论者不承认有超自然的实体或神的存在,主张宇宙万物:‘自然而有,非从因生’。他们否认前生后世,否认天堂地狱,也否认因果报应,生命轮回。他们不主张祭祀和祈祷,认为解脱就是死亡。甚至于以为:‘种种祭祀仪式,无非是缺乏理智和能力的人的一种谋生手段。’因此,此学派的理论,可说是‘上帝非有,灵魂绝无’的理论。
  佛教的五蕴聚合说是以缘起为基础,五蕴是生灭的有为法,所以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后来到了部派佛教时代,上座部的说一切有部认为,‘我’是五蕴和合,所以称‘我空’;但对于构成假我的五蕴,认为法体实有,常恒不灭。也就是说有为无为一切诸法,亘过现未三世,历然实有。即所谓‘三世实有,法体恒有。’法体,是一切法的体性、或存在的本质。三世实有,是‘时一切有’,谓过去、现在、未来,诸法皆有实体;法体恒有,是‘法一切有’,指五位(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应行法、无为法)七十五法,分别为两大类,前四位是有生灭变化的有为法,而最后一位无为法——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虚空无为,是超越时空、无生灭变化的无为法,而有为法无为法均有实体。六派哲学的胜论派,以极微为实体、为常住,故说:‘劫坏时此等不灭,散在各处,体无生灭,说为常住。’后来部派佛教的说一切有部沿袭此说,故说‘我空法有’,并谓‘法体实有,三世恒有。’所以《俱舍论钞》中称:‘世界成即聚亦不增,坏即散极微亦不减。’
  【2】极微学说与原子理论
  印度古代的极微学说,后世学者譬喻为原子理论。
  人类古老的观念,认为‘大地是万物之母’——万物自大地生出来。但是,大地又自何处生出来的呢?佛经中告诉我们,山河大地——正确的说,整个‘宇宙’、无量数的星球、星系、星云,全是自虚空生出来的。换句话说,色相——即一切物质现象,全是自虚空生出来的。
  虚空中生起宇宙,是不是合乎现代科学理论呢?我们现在可与科学对照一下。科学知识告诉我们,一切物质,皆由分子组成,而分子是由原子组成。例如水分子是水的最小单位,水分子再加以分析,可分析为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分析至此已不再是水,只是‘原素’。基本原素有一百零五种(近年又有新元素发现),如金、银、铜、铁、氢、氧、氮、氦等,也就是说,宇宙间有一百零五种性质不同的原子。
  原子英文Atom,其最初的原意是‘不可分割者’,过去科学家以此为最后的质点。但是由于科学的进步,发现原子是由带有正电、质量比电子大的原子核,及围绕原子核飞旋的电子所组成。原子核的半径为原子的十万分之一,而质量却占原子的百分之九十九。原子核是由质子和中子两种粒子所组成,质子带正电,中子不带电,其质量与质子相等;而电子带负电,其质量只有质子的一八三六分之一,以光速环绕原子核旋转。每一原子的质子和电子数目相同,以维持平衡。这样,就说明原子可以分析,不是最后质点。
  近年科学突飞猛晋,目前所知,物质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是轻子、光子、夸克(Quark)。原子以下的次原子层,不是物质,只是‘能’。‘能’存在于何处呢?能即存在于虚空中。纽约世界宗教研究院长沈家桢博士,在其《金刚经的研究》一书中说:‘在爱因斯坦以前,科学家说世界上的一切,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物质,二是能。物质之间可以互相变换,譬如水可以变冰,冰也可变水;能之间也可以互相变化,如电可以变光、变热,光、热也可以变成电。可是物质和能是两件基本元素,不能互相变换。一直到爱因斯坦用数学计算,发现物质和能也可以互相变换,这就是著名的E=MC2方程式。最初很少人相信这个说法,直到原子弹(物质)爆发后,变成大量的热和光,再也没有人怀疑物质是能的理论了。如此一来,宇宙间的一切,都是‘能’,在各种不同条件下变现出来的现象。
  沈博士在同书中续说:
  ‘在二十世纪初期,人们认为原子是宇宙间最小的因素,小到不能再分,它好像是一个实体的单位;直到近百年来,由于核子能的发现,才知原子也是人假定的一种‘能’的表象而已。其实这些都是‘能’,因种种因缘而显现出来的表相。’能的英文称为Energy,这是人定的一种名词,是人类用来表示这种作用的一种概念,至今尚没有严格的定义,说明Energy究竟是什么。但是,以佛学的眼光来看,此‘能’就是唯识学上所称的‘功能’(种子),也就是宇宙万法生起的根荄。沈博士在上第二段文字中续说:
  ‘。。。。其实这些都是‘能’,因种种因缘而显现出来的表相。人类就因为这种变化多端的表相,而生出复杂的情绪,造成社会的喜怒哀乐。依佛法讲,业报因果,生死轮回,无不由此而生,实则都是能的变化,并无实质。’
  【3】五蕴皆空
  外道、小乘以极微为实在,为色法的基本质料;大乘佛教以极微为假法,根本不能成立,唯识宗亟力破遣极微,其故在此。那么,物质的基本质料究竟是什么呢?《楞严经》卷三,佛陀对阿难说:
  ‘汝观地性,粗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虚尘,析彼极微,色边际相,七分所成。更析邻虚,即实空性。阿难,若此邻虚,析成虚空,当知虚空出生色相。。。。。’
  在这一段经文中,佛陀告诉我们,把物质分析成极微,再细分成‘邻虚尘’——接近虚无的微尘。再分析下去‘即实空性’——就成为虚空。最后告诉我们说:‘当知虚空出生色相’。
  大乘佛教空、有二宗,都不承认极微有实体。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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