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话直说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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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话直说的政治-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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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系列打击恐怖主义、强化国内安全的措施,大多是通过Ashcroft来发布。Ashcroft几乎是在电视上露面最多、上各大报头版最勤的阁员。更重要的是,他颁布的许多措施,等于是在建立一套能绕开国会和最高法院的行政权力,直接挑战美国三权分立的民主政治原则。根据这样一套政令,政府可以将一些人无限期地拘禁在某个人所不知的地方,可以监听被告与自己的律师的谈话,甚至可以通过军事法庭将这些在法律上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被告处死!据报道,一些嫌疑犯被监禁后,他们被监禁的地点和他们的名字都不为人知。而且监禁的环境恶劣,嫌疑犯缺乏法律咨询。有的被监禁者已经开始了绝食斗争。《纽约时报》宣称,Ashcroft还在考虑放宽对FBI的管制,容许FBI监视美国国内宗教和政治组织。若按此规矩行事,当年的水门事件几乎也可算是堂堂正正的政府行为了!
  而最有争议的,是布什授权建立的军事法庭。这种军事法庭与传统的军事法庭不同,更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被称为〃布什法庭〃。一般的军事法庭并不对公众保密,被告人有权审阅所有被用来起诉自己的证据,而且要在所有审判官一致同意的条件下才能被判死刑。被告不服时还可以上诉更高一级的军事法庭乃至最高法院。〃布什法庭〃则有自由进行秘密审判,不向被告提供证据,甚至在只有三分之二的法官同意的情况下就宣判死刑。
  美国的司法制度一贯极为重视保护被告的权利,并且对被告严守在未证明有罪前即被视为无辜的原则。即使如此,错判甚至错杀无辜的事件仍时有所闻,乃至有不少人基于此而主张废除死刑。布什在得克萨斯州当州长时,该州判的死刑比全美其他各州的死刑总和还多。得州的有些为死刑犯辩护的律师,出庭时没精打采,甚至睡着了。此事在布什竞选总统时已引起全国的注意,也招来国际社会的抗议。如今这位当年的死神州长以总统之威设立这样权大无边的军事法庭,谁能保证不错判错杀呢?正因为如此,一些欧洲国家已开始对向这样的法庭引渡嫌疑犯而感到为难。
  这样一系列无视三权分立的政治传统、无视个人基本权利的政令,已在美国政界和舆论界引起普遍不安。国会两党议员已频频对政府的举措质疑。在12月6日的参议院听证会上,一位民主党议员就特别军事法庭一事质问Ashcroft: 作为一位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律师,你个人是否觉得可以仅仅根据50%的证据就把一个被告处死?Ashcroft对此竟避而不答!《纽约时报》在12月2日的社论中指出: 布什政府似乎对美国的司法制度毫无信心,尽管这一常规的制度能够对恐怖分子进行公开、公正的审判,并在事实上已经成功地对在世贸中心和美国驻肯尼亚、坦桑尼亚使馆制造爆炸事件的恐怖主义原凶绳之以法。布什政府似乎在说服人们相信: 尽管政府的权力也许过大,但Ashcroft等执法的官员值得信任,不会滥用自己的权力。可惜,这并不是美国政治制度的原则。美国的政治制度从来不是建立在对几个好人的信任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对任何当权者的不信任的基础之上。
  事实上,美国的建国之父所设计的这一套制度,就是要给当政者制造些麻烦,使他们觉得自己手中的权力不那么好使。而让布什政府感到束手束脚又不便的常规司法制度,正体现了建国之父们的智慧所在。〃9·11〃之后,美国公众极为冲动,复仇之声响成一片,甚至有人公开主张用原子弹将阿富汗炸平。在如此的状态之下,错判错杀很难避免。比如美国著名的政治专栏作家Thomas Friedman,本来写文章很有些自由派的作风,爱说大实话,讲道理。但如今却被阿拉伯电视台记者追问他如何证明〃9·11〃的袭击是一些阿拉伯人所为的问题气得火冒三丈,不仅对这一问题不作答复,反而公开在《纽约时报》撰文对Ashcroft表示同情。他声称: 我们的司法制度是建立在原告与被告信奉一些共同的价值的前提之上,而如今我们面临的敌人只求毁灭我们,和我们没有共同之处。言下之意,只要我们能把某些人形容成魔鬼,对他们就不必讲什么法律。但他不愿面临的事实是,有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如今被拘禁的嫌疑犯,大多数很可能是无辜的。怎么能没有证据就说他们和我们毫无共同之处而对之进行秘密审判呢?像如此以富于理性著称的政治评论家,都丧失了基本的思考能力,一般大众更是可想而知。宪法的一大功能,就是限制民意的一时冲动,削弱多数人在行使权力时随心所欲的能力,延缓大众的冲动能够导致任何后果的时间,逼着人们先冷静下来再行动。而破坏这种宪法的制约,常常会使健康的民主制度流于暴民政治。麦卡锡主义当年就是利用公众对冷战的恐惧,仗着民意侵犯公民受宪法保护的权利。如今的Ashcroft主义也是利用人们对恐怖主义的恐惧,利用民意的支持,破坏美国的自由。
  12月6日的参议院听证会本来是国会根据宪法精神对政府实行监督的场合,但由于意识到民众对战时政府的高涨的支持率,Ashcroft面对议员们的质询表现得极为傲慢。他的有些答词简直就是对批判他的议员的训斥。他声色俱厉地宣称:〃那些用失去自由来吓唬热爱和平的人们的人实际上是在帮助恐怖主义者!〃然而,这位不惜一切代价来捍卫国家安全的斗士,竟不许联邦调查局FBI调查恐怖主义嫌疑犯购买枪支的记录。理由路人皆知: 美国的枪支生产和销售业,是布什最坚定的支持者。他们不愿看到他们的生意受到任何打扰。更何况 ,〃9·11〃之后,惊恐万状的美国人纷纷购买枪支自卫,枪支销售量扶摇直上,政府当然乐得看着自己的〃社会基础〃生意兴隆,不愿对买枪的人看得太严。看来,Ashcroft并非只祷告不看报纸。他有着一套世俗的政治算盘,而且把这一算盘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所幸的是,美国的政治制度与文化是200多年民主经验结出的果实,还不至于败坏在一两个政客的手上,尽管个别人也许会倒霉甚至冤死。11月9日,Ashcroft曾传令查找和盘问5000个主要是来自中东地区的男性移民。许多地方警察部门认为此令侵犯人权并且违反当地法律,干脆拒绝执行。这位司法部长的权力到底有多大,顿成疑问。论者指出,自民权运动以来,一直是地方警察搞种族歧视、侵犯人权,最后要由司法部出来制止。1960年代以来,司法部一直扮演着维护人权、防止警察滥用权力的角色。如今司法部和地方警察的角色来了个史无前例的大倒置: 司法部开始带头侵犯人权,地方警察竟充当其人权卫士来。历史究竟是在前进,还是在倒退呢?
布什挑战〃种族平权〃
  2003年开始,布什在国内政治上频有惊人之举。他的以废止股息税为主的经济振兴计划,已经让对手和盟友都吃惊不小。随后,又开始在Affirmative Action的问题上公开表态,反对以肤色作为大学录取学生的标准。其时机的选择,极有风险性。
  Affirmative Action一词,很难直译成中文。如果勉强直译,也许可作〃积极的行动〃,但还是语义不清。这一词汇是1960年代初肯尼迪总统开始使用,当时的意思是要借助联
邦政府,通过一系列积极的手段,促进种族融合。这特别表现在联邦政府雇员的雇用方面。40年后,许多旨在帮助少数族裔在社会中晋升的措施,都归于这一名下。所以有些人将之意译为〃种族平权〃。1978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容许大学录取学生时参考种族的因素,但是不能制定录取的种族配额。这一意在照顾弱势族裔的有争议的裁决,不停地遭到白人保守派的挑战。加州、得州等几个大州,已经公开推翻了这一裁决的精神,禁止在大学录取中考虑种族因素。
  这次让布什出来说话的,是又一个挑战〃种族平权〃的案件。事情的缘由十分简单。几年前,几个白人学生申请密歇根大学,资格完全没有问题,但因为是白人,学校拒绝了他们的申请,把位置留给少数族裔的学生。这几个学生事后起诉密歇根校方种族歧视,事情一路闹到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审理之前,白宫有机会写一个对此案的意见,供最高法院参考。这就把布什推到了一个非常敏感的位置。
  共和党保守派一向是反对Affirmative Action的。在他们看来,这种政策以追求种族多元化为名,以肤色取人,特别是在大学录取的问题上,一个考分高的白人穷学生,常常要输给一个不合格的黑人富学生,造成了白人学生在教育上受到压制。笔者去年在《信报》对此曾有过介绍: 在90年代末,非犹太白人虽然占美国人口总数的75%,但在哈佛学生中却仅占不到25%,就人口代表率而言其实比传统上劣势的黑人和拉美裔还惨得多。黑人和拉美裔在人口总数中各占12%和10%,在哈佛学生中至少尚能各占8%和7%。白人对此的愤怒,也就可想而知了。
  白人,特别是白人保守派,一直是共和党的最重要的政治基地。在Lyndon Johnson之后的9次大选中,共和党每次都赢得了白人的多数票。而73%的白人是反对优惠黑人和拉美裔的政策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共和党就是一个白人党。任何一个共和党总统,也不可无视这一选民群体的要求。
  但是,美国近年的人口趋势,却在不断侵蚀共和党的这一政治基地。因为以白人为基地的战略,代价是把少数族裔推向民主党的怀抱。1960年代以来,黑人对民主党的支持率一直在80%以上。但黑人是少数民族,这样的格局过去对共和党一直无关紧要。如今,由于白人的人口增长率远远低于少数族裔,到2055年,白人就将成少数族裔。如果两党维持现有的种族上的政治基地,共和党的前途就不堪设想。
  布什对此非常清楚。他从竞选州长时起,就主动去赢得少数族裔的支持。2000年的大选中,他在拉美裔中获得了31%的选票,比起1994年共和党候选人多尔21%的拉美裔选票已经好多了。可惜的是,黑人投布什票的只有8%,还不及当年多尔的12%。
  正因如此,去年年底共和党参议院领袖Trent Lott发表支持种族隔离制度的言论后,布什坚决出来谴责,并在幕后运作,将Trent Lott请下台,目的就是争取少数族裔。而是否支持Affirmative Action,是对少数族裔态度的一个试金石。连Trent Lott去年在自己失言后,都跑到黑人电视台道歉,要大家再给他一个机会,并声称自己〃全盘支持Affirmative Action〃。在这种阵式下,让布什出来反对Affirmative Action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不少人,包括一些保守主义者,估计布什在这个问题上可能不会表态,把球直接踢给最高法院。
  然而,布什却坚持不放过这一机会。他的公然表态,一方面说明他对争取少数族裔还没有信心,还不敢放弃白人政治基地,另一方面也说明Affirmative Action在美国社会所引起的争议,已经到了爆炸性的地步。如果不进行修正,可能引起进一步的社会分裂。
  记得有位社会学家讲过,社会上的优势阶级只有在自己的教育需求得到满足后,才会把教育对劣势阶级开放。从这个角度看,1960年代民权运动之后,Affirmative Action的实施其实比今天容易得多。因为当时的大学没有像今天这样爆满,给黑人几个位置白人并不感到作了太大的牺牲。当时的问题,还是说服白人要容忍黑人和自己同校,结束种族隔离制度。
  但如今的情况大不相同。目前正值美国的一个人口高峰,高中毕业生奇多。更重要的是,这些高中毕业生,比起他们的父辈来,更愿意上大学,而不是直接到社会上工作。这样,就出现了高中生总数和高中生报考大学的比率双高的局面。而美国的大学,则没有进行相应的扩张。结果,僧多粥少,进大学越来越难。比如2000年春季,Wesleyan大学有6849个申请者,只录取715人。Tufts大学则是13500人竞争1200个位置,有三分之一在高中拿了第一的学生和许多SAT考满分的学生竟然进不去。2001年秋季,Vanderbilt大学有9500个申请者,只有16%有入学的机会。据1998年的一项研究,如果美国的精英大学录取时完全不考虑种族因素,那么白人申请人被录取的可能,也不过是从25%涨到26。2%,几乎是微不足道。说黑人抢了白人的机会,未免言过其实。但是在如此高度竞争的压力下,如果白人的孩子竭尽全力地读书,SAT考了满分,还是进不了自己理想的大学,那么他们一旦发现自己输给低分的黑人学生,就会感到这个社会不给他们一点机会了。
  处于目前这场官司中心的密歇根大学是通过一种150点的〃录取综合指数〃来选拔学生。一般拿到100点就会被录取。这里最起决定作用的,是高中的成绩。高中全A的学生最高可以获80分。不过,只要你是黑人、拉美裔或土著印第安人,就可自动拿到20分。亚裔则不在此列。相比之下,你的SAT(即美国大学的智能综合测验)得了满分,也只能拿12点。这也无怪许多人出来抗议,说这样的政策只能培养一个靠肤色吃饭的种族。但这些人忽视了,虽然凭种族能拿20分,但高中成绩和SAT加起来的学术分,最高可达112分,光凭肤色是不行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目前这种黑白之争中,是保守派打起了当年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的旗帜:〃我们评价一个人的基准是他内在的品质,而不是他的肤色。〃
  然而,民主党和那些支持Affirmative Action的人争辩: 我们生活在一个种族社会,种族当然应该是一个考虑的因素。事实上,大学录取从来不会有什么统一标准,更不会只看学生的成绩。你布什当年怎么上的耶鲁?还不是凭借爷爷是耶鲁的校董,父亲是耶鲁的学生吗?布什当年连得州大学也进不去,怎么却进了哈佛商学院?凭真才实学,布什怎么有资格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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