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尸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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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尸之死-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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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的男主人,那颗白发苍苍的头就是被这把斧头劈阔的吧?他是不知道他们夫妻吵得有多凶啦!不过,弄成这样,以后要再抱怨鸡烤得不熟也没有办法了吧?

  尸体好像有话要说般,嘴唇轻轻动了一下。

  警官讶异地眨了眨眼睛,再度凝视起尸体。

  ——刚刚,尸体的嘴唇好像动了一下……是我眼花了吗?法医不是已经判定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就在一、两个小时以前吗?被害人的头被斧头劈开,当场毙命。这应该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啊!

  警官盯着尸体看了良久,不过,它好像再也没动了。尸体那苦闷而歪斜的嘴唇,让窗外斜射进来的午后阳光一照,仿佛在做日光浴的蜥蜴一般完全静止不动。警官不禁在心里苦笑道:——我说嘛!尸体终究只是尸体,还能怎样?刚才要不是我眼花了,就是尸体开始僵硬了。没错,肯定是尸体开始变僵硬了。不是说肌肉的僵硬会从脸颊和下巴一带开始吗?
  警官紧紧抓住这个想法后,暂时比较安心了。他转过身面向那个女人。
  “太太,连凶器也找到了,因此要请你跟我去警局一趟。接下来,我将宣读你被赋予的权利,请仔细听……”
  原想照本宣科把法条念一遍的警官突然没了声音,因为他注意到对方根本就没在听他讲话。女人的视线越过警官,聚焦在他的背后,睁得大大的眼睛露出惊恐之色,嘴唇的形状就好像硬被人塞了个O形的字母饼干。
  要警官的心脏突然收紧了,从腰间窜起一股恶心的感觉。记得他还穿着开档裤、经过墓地的时候,总会有类似的特殊感受。
  内心深处,被唤醒的童年记忆正向他发出十万火急的警告。千万不要回头看!只要你不回头,就不会受到伤害……
  然而,警官的头却违反了他的意志——就好像被上紧发条的木偶,他的头开始慢慢地往后转。就这样,横躺在地板上的物体映入了他的眼帘。

  尸体的上半身坐了起来。

  死者看向他们时,那样子就好像睡过头的人突然被闹钟吵醒一样,正匆匆起床。挂在他脸上的同样是一副刚睡醒的茫然表情——不知道自己此刻是身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世界里。只不过,他额头上的碍眼伤疤却让他的表情显得十分突兀。那伤口是让斧头劈出来的,被窗外射进来的阳光一照,就好像暂时停止喷发岩浆的火山口,呈现微妙、甚至可以说是美丽的阴影。
  那道伤痕清楚说明了一切。男子刚刚去过的地方不是甜蜜的梦中世界,而是未知的阴曹地府……
  警官就好像被恐怖和惊愕紧紧抓住双手的死囚一般,吓得整个人缩成一团,无法动弹。死者的老婆、还有站在门口的小队长也都大气不敢吭一声。静止不动的活人和开始动作的死人——奇妙的事发生了,在这个房间里,活人和死人的立场好像对调过来了。
  死人将头转向活人这边,张开原本就歪斜扭曲的嘴。几秒钟过去了,从他的喉咙深处总算发出像是硬挤出来的沙哑声音。
  “我、我已经死了吗?……”
  房间里的人,任谁都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警官虽然害怕,却也知道死者的视线正越过自己,望着妻子。这对夫妻都没把我放在眼里,警官呆呆地想着。死者一边盯着妻子看,一边惊讶地问道:
  “是你杀了我吗?……”
  女人的神经终于受不了了。她没有尖叫,却发出宛如野兽的喘息声,然后她开始往后退。然而,接下来的发展更在人意料之外。死者竟然也跟女人一样,开始往后退。警官在死者的混浊眼珠里看到不亚于自己这伙人的惶恐之色,觉得很惊讶。死者好像很怕杀死自己的凶手啊!死者一直退,退到窗边,语带无奈地呻吟道:
  “不、不要。我不想……再被杀一次!”
  在警官还没弄清楚这句话的意思之前,死者已经转过身,一头往窗子撞去。玻璃破碎的声音,传遍整个房间,只能眼睁睁看着事情发生的活人们被那巨大的声响吓得浑身发抖。
  由于事出突然,房间里的人谁都不敢出声,只能呆呆地站着。后来警官之所以回过神来,是因为最在断裂窗框的最后一片玻璃掉落到地的声音惊醒了他。急忙冲到窗边的警官从坏掉的窗户探头出去,正好看到死者在对面人行道上狂奔的背影。它的身体似乎不太听使唤,步履显得有点蹒跚,不过就一个死人而言,这样的运动力算是很惊人的了。
  目送着死者渐渐缩小的背影,警官不自觉地呢喃道:“原来死人真的会光着脚跑出去呀……”窗户底下突然又冒出一颗死人头。
  警官大叫一声,像弹簧一样用力地跳闻。出现在坏掉窗户外的是一张苍白、满是皱纹的脸,那张脸一边环顾室内,一边嘻嘻笑道:“啧啧,这次的战况好像也很惨烈呢!安捷尔太太。”
  窗外的不是死人,而是隔壁喜欢探人隐私的老太太。老太太一副了然于胸的神情,对女人使了个眼色,然后如此说道:“夫妻吵架也该有个分寸啊!你家老公还好吧?我看到他的脸苍白得像死人一样,逃了出去……”

  (微笑墓园地形图) 

   



   

第一章 粉红色的灵车







    “……然后……(听不清楚) ……的时候,他在约翰·伦农的耳边不断呢喃着:‘我知道死亡是怎么一回事’……”

           ——温斯顿·欧普奇博士(接受WMQC电台访问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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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载着棺材的粉红色旧型庞帝克灵车向北以惊人的速度飞驰而去。
  这里是新英格兰(注:【1】美国东北部地区的六州成为新英格兰,包括缅因、新罕布夏、佛蒙特、马萨诸塞、罗德岛和康奈迪克六州。)的偏远乡村。枫红的季节,满是金黄色糖枫树的丘陵上,采集树液制造枫糖浆的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展开中;酪农们专心照料着预计在东北王国秋季落叶节上展出的漂亮乳牛,与体型虽小却精悍的摩根马。
  无视如此充满秋意的风光,粉红色的灵车只顾往前冲——这奇妙的组合要是让隐居田野的过气老嬉皮看到了,肯定会一边搔着花白的长发,一边惊叹道:难道我还没从六〇年代的瞳药噩梦中醒过来吗?因为这里是乡下,所以这辆灵车才会特别醒目——并不是那么回事!就连平常坐地下铁,已经看惯墙上被涂满怪异涂鸦的纽约客,在两、三天前目睹粉红色的灵车从第五次道经过时,也是吓破了胆。
  从刚才开始,已经有好几辆附近农家的载货卡车与灵车擦身而过,或是被它超越,然而驾驶座上的农夫反应都差不多。他们先是惊讶,然后会很愤慨,心想会有这种事情发生都是民主党的错(当然也有人骂的是共和党);最后,他们会想这一定是新上市的饮料或是某家快餐业者的宣传花招——果然是美国人才会作出的结论。
  农夫们之所以认为这是一种宣传手法,最直接的理由是车身上好像有一排灰色的文字。然而,当灵车稍微放慢速度,让他们得以看清楚上面写的是什么时,刚才的推论就好像从货车的棚架上掉下来摔个粉碎,取而代之的是像稻草一般的困惑塞满他们的脑袋。车身上既没有PPBR汽水品牌的字样,也没有麦当劳专属的黄色LOGO,好像会跳霹雳舞的灵活字迹写的是吓唬人的句子——“性爱和死亡是亲兄弟”。
  另一方面,亲眼看到这辆灵车的孩童则比大人们多了一些浪漫的幻想。他们停下正忙着雕刻南瓜灯的小手,想像此刻坐在军车里的该不是为了今天——万圣节——特地从地狱赶来的恶灵吧?
  灵车内,确实有一对全身黑衣打扮却非什么恶灵的男女,以及一具斑驳到不行的旧棺材。
  棺材里面并没有遗体。事实上,这真棺材就好比行李箱,主要是用来装前座那两人的衣物、漫画和卡带的。不过,由于它的内衬用的是很好的料子,触感不错,所以他们也打算哪天狂欢了一整夜后,就拿它来小睡片刻。
  不仅棺材如此,就连前座那两人身上穿的黑衣,都不是与灵车相称的丧服。虽说都是黑色,但这国家的人还没宽大把肩膀和下摆钉着铆钉的皮衣当作丧服。即使看起开不想恶魔,但这两人和这部外观花稍的灵车还是在纯朴的新英格兰乡下引起不小的骚动。
  其中一人是像偏执狂一样紧握方向盘的男子,在皮夹克里面穿着破烂到得用别针别起的T恤,下半身则套着黑色皮裤。略长的金发特地用伦敦的硬水搓洗过,再抹上黏糊的发胶,每根都笔直地朝天空耸立。这仿佛在向全世界宣战的“冲冠怒发”让人想起东方的雷神,只可惜这威仪在他的五官上破了功。看得出来多少混有东方血统的细长眼睛,在眼角处有些下垂,偏偏嘴角是略微上扬的。因此,男子象牙色脸上的表情不管再怎么生气,都好像在咧着嘴笑。
  脸上始终挂着微笑的男子猛踩油门,耳垂下的剃刀形坠饰敏感地反映出车子的震动,好像有生命一样在晃动。
  坐在他隔壁的女人也颇值得一看。那丰盈的褐色刘海就像垂柳(注:【2】垂柳的英文weeping willow是“叹息”之意,因此作者才会做此联想。)一样(她的父母这辈子想必也叹了不少气吧?),一路垂到她的嘴边,两边的头发则有几撮挑染成金黄和土耳其蓝。不化妆的话或许还称得上清纯的脸蛋,拜一整片厚重的眼影和眼线所赐,让她看起来就像二〇年代故意走颓废风的二流女演员。要说俗气的话,她的服装和配件同样叫人叹为观止。皮夹克里面穿的是从跳蚤市场买来的豹纹迷你裙,有点粗的腿挑逗地交叉在一起,还裹上妓女最喜欢穿的黑色网袜。手腕上哐啷哐啷作响的是美国男同性恋时兴套在那话儿上的铁环;脖子上戴的不是项链,而是让有图钉的红色漆皮狗项圈。
  女人对这狗项圈情有独钟,男子看她这样戴,说她就好像“欲求不满的有钱贵妇圈养在栅栏里的小狗”。不过实际上,女子的容貌跟猫比较像,是圆脸和小鼻子。和男人一样,她的嘴角也有点上扬,因此她的脸看起来也总是带着一抹戏谑的笑容。
  女子从袋里拿出刚从药妆店买来的棒棒糖,舔了一下,然后间男子:“喂!葛林,你在想什么?”
  男子隔了几秒,才不太甘愿地勉强回答道:“……我在想,如果我死掉的话,会怎么样?”
  女子皱起那仿佛自己拥有生命的小鼻子,说道:“嘿!少来了。你啊,成天就喜欢扯这些,偏偏让你那好像在笑的滑稽脸孔一搞,效果就减半了。我‘赤夏’可不是被唬大的。”
  “葛林”当然只是男子的绰号。弗朗西斯·巴利科恩,这响当当的名字才是他的本名,不过伦敦的狐群狗党都叫他葛林。人刚死的时候,脸会因为僵硬而抽筋,不过一、两天之后,肌肉会开始放松,尸体的表情变得好像在笑一样。某位作家就把这种现象称为“象牙色的冷笑”(注:【3】《象牙色的冷笑》(The Lvory Grin,一九五二)是知名推理小說家罗斯·麦唐诺(Ross MacDonald, 一九一五——一九八三)的作品。)。因为这混有东方血统的怪小子总是嘻皮笑脸地把“如果我死掉就怎样”的话挂在嘴边,所以那帮朋友才会这么叫他。
  被赤夏批评长相的葛林生气了。  棒槌学堂·出品
  “你自己还不是一样?人如其名,就因为你长得像一脸奸笑的赤夏猫,才会有那样的绰号。”
  赤夏学猫摆起高傲的脸孔,将头转向窗外。看着她的侧脸,葛林想起与她邂逅时的情景。虽然他不知道她的绰号是谁取的,又是怎么来的,不过他们两人邂逅的过程,就像是《艾丽斯梦游仙境》里描写的赤夏猫出现的场景。
  话说葛林借住在某个墓园并帮忙做点杂事。这天他在墓地里,正坐在坚固的大理石墓碑上聚精会神地读着米尔·巴哈杜·阿里所写的《寻找穆塔希姆》(注:【4】《寻找穆塔希姆》这本书是作者虚构的,现实生活里并没有这样的害。倒是阿根廷大师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一八九九——一九八六)在他的小说集《Ficcines》里,收录有相同篇名的故事。)。不知怎么的,突然有褐色的水滴在打开的书页上。一滴 、两滴,被水滴到的范围越来越大。吓了一跳的葛林抬头往上看,这次褐色的液体竟像下雨般直接淋在他脸上。
  “是谁在那里?”
  墓碑上方有一棵茂密的糖枫树,液体是从树叶的缝隙里滴下来的。葛林的抗议刚开始只换来一阵轻笑。紧接着,树枝剧烈摇晃,露出一双穿着黑色丝榜的粗腿,最后脸上像赤夏猫一样挂着奸笑的女孩探出头来。
  “你是谁?在那里做什么?”
  坐在树枝上不停晃动双脚的女孩依旧嘻嘻笑着,将健怡可乐的空瓶朝葛林一丢,说道:“我乃赤夏是也。”
  “你不觉得这样做很过分吗?”
  “我这样做很正常啊!喂,你家有外婆吗?”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把葛林搞糊涂了。
  “有啊——不,是曾经有。她已经去世了……。”
  “几岁去世的?”
  “我记得是六十八岁。”
  “你爱你外婆吗?”
  “咦?”
  “我在问你,你爱她吗?”
  “啊!哦……当然爱啰!”  棒槌学堂·出品
  赤夏先是用力吸了口气,接着大叫道:“既然如此,你马上给我从那墓碑上起来!那座坟墓从你外婆出生开始或是更早之前,就已经在那里了。”
  事实上,那座坟墓并没有那么古老,不过葛林还是立刻站了起来,生性别扭的他竟然二话不说就道歉了。从此两人变成朋友,之后更像分不开的双胞胎似的,成了最佳拍档。
  总而言之一句话,这两人是彻底的庞克族。会交代晚辈把保单好好收进箱子里的老人,以及个性懦弱、身体似弱鸡的高中老师,绝对不会想跟这种人搭乘同一部电梯。只可惜,他们无法完全泯灭自己的天良,就连使坏都只是半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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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在初识那段所讲到的,葛林和赤夏依附在经营大片墓园的巴利科恩家族之下。微笑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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