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的艺术》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诡辩的艺术- 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顾客指责店主骗人,店主却平静地解释道:
  “噢,先生,这灯是额外的东西,没有计入车子的售价。广告里还有骑在车上的女郎呢,难道我们也要随车提供一位吗?”“自行车上的灯”与“骑在车上的女郎”是有本质区别的,是不能简单类比的,因为车灯是属于车子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女郎却不是。以女郎来类比车灯,便是运用机械类比诡辩术。但一下子店主却因此由无理变为有理人,顾客反而哑口无言。
  1973年9月25日,合众国际社报道:
  “罗马电:一名美国的印第安人昨日队波音747客机上冲下来,将他的一支矛插在罗马国际机场的柏油路上,然后宣布:他发现了意大利。这位美国印第安人名叫诺威尔。他说:‘如果印第安人在美国已经居住了数千年,而哥伦布却仍能宣称他发现了新大陆,我们为什么不能同样地宣布发现了意大利?’”
  这位印第安人的论辩采用的也是机械类比诡辩术。63。假装糊涂有意错位
  ——错位诡辩术
  郑板桥有句话,叫做“难得糊涂”,许多人都把它奉为至理名言。不过要知道,这糊涂不是真正糊涂,而是假装糊涂。
  错位诡辩术,就是假装糊涂,有意造成言语的错位,问话与答话各行其道,不能很好地对接。
  错位诡辩木能够起到一种讽喻的作用。
  有个人很吝啬,一天招待客人,自己吃大鱼却给客人吃小鱼不小心把大鱼眼睛弄到了小鱼的盘子里,客人一看就明白了,故意问:“你有这鱼种吗?我要带回去养一点。”
  主人连忙说:“这种小鱼有什么好的。”
  客人笑道:“鱼虽小,难得这双大眼睛。”
  客人的话是很好的“抗议”。他不动声色,话里有话,足可以让吝啬鬼惭愧得无地自容。
  运用错位诡辩术还可以为自己摆脱困境。
  有个学生总是抄袭别人的作业,特别是作文。
  老师一眼识破,对他说:
  “你的作文,真是绝妙文章,惊人之笔。但是,与咱们班某个同学的作文完全一样。”
  学生一听,忙问:
  “老师,他的作文也像我那样有惊人之笔吗?”
  学生假装糊涂,有意“篡改”老师的话。“惊人之笔”意在指明他的作文是抄袭的,此种举动让人震惊,学生把它解释成一句赞话,佯装得意,故意发问。这个学生是淘气的,但也是机智的。
  运用借位诡辩术还可以借此委婉地提出要求。
  一位顾客很不高兴地对饭店服务员说:
  “你们的螃蟹怎么都没有爪子呀?”
  服务员得意地说:
  “这说明螃蟹是活的,这是刚才它在厨房搏斗的结果。”顾客道:“那好吧,请你替我换一只刚才搏斗的胜利者来。”螃蟹没爪子显然是不新鲜的,顾客心里很明白,但他没有把理挑破,而是将错就错,让谎话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服务员称螃蟹爪是搏斗所失,顾客假装认可他的说法,提出要一只有爪的螃蟹,即搏斗的胜利者。运用假装糊涂的论辩术可使说话者产生一种自我调侃的味道。马克·吐温来到法国旅游。一天,他独自去理发店理发。“先生,您像刚从外国来的?”
  “是的。”
  “您真走运,因为马克·吐温也在这里,今晚您可以去听他演讲。”“我不得不去。”
  “您有入场券吗?”
  “没有。”
  “这太遗憾了!”理发师耸耸肩,“那您得从头到尾站着听了,因为那里不会有空座位。”
  “对”,马克·吐温说,“和马克·吐温在一起可真糟糕,他一讲演我就得站着。”
  在理发店这样的地方,随意表明自己的身份,是没有必要的。既然对方没认出自己来,就不必太认真,按对方的话顺水推舟,任意“调佩”。64。以小见大异乎寻常
  ——同中求异术
  在进行论辩时,从相同或相似的两个事物中寻找出其不同点,以此作为进攻点去攻击对方,这种诡辩技巧就是同中求异诡辩术运用同中求异诡辩术,可以十分有效地反驳对方的无理之辞。有个乡下人进城,他一身土里土气的打扮引起众人注目。有几个年轻人围着他,一边瞧,一边咯咯直笑。
  其中一个问乡下人:
  “请问,乡下是不是有很多傻瓜?”
  乡下人回答:“嗯,走不远就能碰上一个,但乡下傻瓜不像此地傻爪这样成群结伙,到处瞎逛荡。”
  乡下人利用同中求异诡辩术将一群城里,驳得瞠目结舌。运用同中求异诡辩术时,要善于分辩出两个事物的差异性,而这种差异性又恰恰能用以反驳对方,使自己摆脱窘境。
  约翰·洛克菲勒是世界有名的大富翁,可是他在日常开支方面很节省。一天,他到纽约一家旅馆去投宿,要求住一间最便宜的房间。旅馆的经理说:“先生,你为什么要住便宜的小房间呢?你儿子来住宿时,总是挑最豪华的房间呀!”
  “没错。”洛克菲勒说:“我儿子有个百万宫翁的父亲,可我没有呀!”洛克非勒与儿子本身都十分有钱,是共同点,而洛克菲勒为什么要住便宜的小房间呢?他把它归结为儿子有一个好爸爸,而自己没有,这正是其间的差异性,利用它巧妙地摆脱了窘境。
  一次。小仲马的一个朋友的剧本上演了,剧作者邀小仲马同观看,小仲马坐在最前面,总是回头数:
  “一个、两个、三个……”
  “您在干什么?”朋友问。
  “我在替您数打瞌睡的人。”
  后来,小仲马的《茶花女》公演了,这次,那个朋友也回来头来找打瞌睡的人,好不容易也找到一个,便说:
  “亲爱的小仲马,今晚也有人打瞌睡呀!”
  小仲马说:
  “您不认识这个人吗?他是上次看您的戏睡着的,至今还未醒呢?”同样是有人在看戏时打瞌睡,然而小仲马却善于运用同中求异诡辩术,把睡觉的人反弹给对方。
  运用同中求异诡辩术,关键是要找出“异”,要像“鸡蛋里挑骨头”一样去发现和挖掘它,当然,别忘了要与论辩的情境联系起来。65。曲解原义别解新义
  ——别有洞天术
  别有洞天诡辩术是对某一词运用的特定的语言环境进行别有见地的解释,纠正对方的差错或误解,反驳对方的不正确的话语,活跃气氛,摆脱困境的诡辩技巧。
  运用别有洞天诡辩术的技巧有三:
  ·别解。
  别解,即在语言交际中临时赋予某些话语以本来并不具有的意义。其作用是:引发听者联想,使话语临时获得的“新义”与“本义”相沟通,以“本义”衬托“新义”,以“新义”达到特定语言环境中的表达目的和效果。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时登长城,因腿病只上了三个台阶就无力再登了。
  这时偏偏有位记者走过来,想“将”他一“军”:“总统先生。你何不登上最高峰?”
  尼克松笑了笑说:“昨天我与毛泽东的会见已经是最高峰了。何必再来一次高峰呢?”
  那位记者的词语是够刁钻的,大有猝不及防之势。可尼克松首先抓住了其诘难的关键词“最高峰”,然后突破“长城最高峰”的本义局限,临时赋予其“最高领导人的会晤是出访的最高峰”的新义,一下子把举步维艰的局面摆脱了。
  ·曲解。
  就是利用同音异字、一词多义对言谈话语中的某些词作背离原义的解释的一种诡辩技巧。
  老师:“你能不能举例解释一下,什么叫欺骗?”学生:“老师,如果你不让我通过考试就是欺骗。”老师:“为什么?”
  学生:“根据法律,欺骗,就是利用他人的无知,使其受到损害。”学生对“欺骗”的解释很新颖,而且有“理”有“据,他靠着字面上的巧合,做了独出心裁的阐释。
  曲解和别解虽有共同之处,但二者有一定的区别。别解往往是对话语进行远离本义的解释,在“本义”和“新义”的别解差距中对听者产生吸引力或特定的语言表达效果。而曲解则不然,主要是通过扭曲或背离话语本义的解释,在“本义”和“曲义”的反差中对听者产生语言效力。巧缀。
  巧缀不同于别解和曲解之处,就在于在别解或曲解之后,按照“新义”说下去,使“新义”与“本义”的距离拉得更大、更远,这样产生的语言效果会更强、更有余味,可以更好地达到诡辩者的目的。甲:相声是地方土产。
  乙:对。
  甲:具体说,是北京的土产。
  乙:对,说相声的大部分是北京人。
  甲:虽然是土产,可是“土产公司”没标出价目来。这里,将“相声”说成是“土产”已带有“别解”的味道,又巧缀为“‘土产公司’没有标出价目来”,就将“相声”与“土产”的距离拉大了。但是将“相声”别解为“土产”又使其间保持着一定的联系,这样,拉大的距离让听者更有新奇之感。
  66。子死不忧聊以自慰
  ——四概念法术
  “四概念法”是故意违背三段论推理规则而形成的。任何一个三段论,必须有三个不同的概念,不能少于三个,也不能多于三个。
  如果在一个三段论中只有两个不同的概念,两个概念中其中一个概念为中项,那么大项和小项均为另一个概念,这样的推论只能是同语反复。如果在三段论中出现囚个不同概念,那么,大项M与一个概念N相联系,小项S又与另一个概念L相联系,两个前提没有了共同的中项,而共同的中项起着联系大小前提的作用,大小前提没有了联系,也就无法推出结论,这就是“四概念法”。
  常见的“四概念法”错误是混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最高阶段》一书中,在批判帝国主义和兼并政策的辩护士——库诺夫时说:
  “库诺夫又笨拙又无耻地推论说:帝国主义是现代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和进步的,所以帝国主义也是进步的,所以必须跪在帝国主义面前歌功颂德!”
  库诺夫就是利用四概念法进行诡辩。
  “四概念法”另一种常见的情况是,中项虽然是同一类词,但这个中项是同音同形的多义词。例如:
  《战国策·秦策》中载:
  梁地有个叫东门吴的,他的儿子死了、但他一点悲痛也没有。妻子奇怪地问道:“你是很喜欢儿子的,现在儿子死了,你却一点悲痛都没有,这究竟是为什么?”
  东门吴回答道:
  “我曾经没有儿子,没有儿子的时候我不悲痛。现在儿子死了,也就是没有儿子了,我为什么就悲痛呢?”
  据此故事,可整理出东门吴的推理形式:
  无子时不忧,
  子死同无子时,
  所以,子死不忧。
  推理前提中的两个“无子时”,字同、音同、形同、类也同,而且字面意义也相同,都是“没有的时候”。
  但联系上下文,两个“无子时”却有不同的特定意义,大前提中的“无子时”是指儿子还没有出生;小前提中的“无子时”是指儿子死去了。实际上,一个“无子时”分别指代两种情况,代表两种意义;显然,这也是“四概念”。
  因为诡辩在非真假值范围是独立存在的,是不表示真假二值的思维形式。
  所以,我们不能认为四概念法就都是错误的,或者至少不是全错(即非真假值范围的四概念法就未必是错误的)。
  如果在非真假范围采用逻辑推理去寻找结论(或答案),那么,其结论(或答案)就未必是必然推出的有效值。例如引文第二例,从形式上看,这的确是四概念法诡辩术,然而,这个四概念法并没有产生什么惜误。因为我们不能用逻辑推理来判断其复杂的心理活动,否则,其结论很可能是或然性的,而不是必然性的。故此,“子死不忧”可视为聊以自慰的心态,而绝不可以为是“无理的”。
  67。主观努力评判事物
  ——以我为据术
  以我为据诡辩术,就是在证明或反驳一个观点时,不是针对该观点本身去摆事实,讲道理,而是以自己个人的需要、利害、情感等为根据,去评判事物、论证问题的诡辩技巧。
  古时候,一个人躺在自家大杏树下乘凉,他望着树上的杏,忽然一阵不快掠上心头:
  “世上的事太不公平啦!蕃瓜的蔓多么细弱,连腰都直不起来,但结的瓜却那么大;而我家的杏树粗大繁茂,结的杏却如此之小。太不合理!”想着想着,突然,一个熟透了的杏队树上掉了下来,恰好落到了他的脑门儿上。他暗自庆幸:
  “世上的事还是公平的。要是杏像蕃瓜那样大,这下子准把我的脑袋砸扁哩!”
  此人在不到一袋烟的工夫里,作出了两个完全相反的论断,其根据是自己的利益和需要。这是以我为据诡辨术的最好例子。在受命而不受人辞的谈判与论辩中,以我为据诡辩术是可取的。因为在论辩与谈判中无论是代表个体还是集体,论辩与谈判的结果都必须是主观努力争取的,而不是来源于主观努力之外的“外来力”。先知和他的一个同伴来到一个城市传教。
  不久,一位听了布道的信徒对穆罕默德说:“先知啊,这个城市除了愚蠢之外一无所有。居民们顽固至极,谁也不想学习任何东西,你根本无法改变他们无情的心。”
  先知听了这话,和蔼地回答道:“你说得对。”
  又过了一会儿,另一个信徒走近先知,满面笑容地说:“先知啊,你到了一个幸运的城市,居民们全都敞开了他们的心灵,渴望听到真主的教诲。”穆罕默德又和气地对这个人说:“你说得对。”
  他的同伴给弄糊涂了:“先知啊,你这么说不是自相矛盾吗?”穆罕默德答道:“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经验来看待这个世界,我为什么非要反驳这两个人呢?他们中的一个人看到的是坏的一面,另一个人看到的是好的一面,你难道能说他们中哪一个说得不对吗?这两个人都没说错,只不过说得不全面而已。”
  以我为据诡辩术是以个人的需要、利害和情感等作为评价事物的性质和臧否人物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