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有相思似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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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相思似春色-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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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公主,什么家务活都不会干。她的皮肤保养得那么好,又白又嫩,光洁柔软,每一次的亲吻,都让他忍不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她娇小柔软犹如蜜糖一般香甜的粉唇,总是会让他失去所有的思考能力。
  真真是应了那一句:自古以来,都是英雄难过美人关,他自然是称不上英雄的,但是也是一个男人,更何况这个美人还是自己最喜欢的人。
  所以又有什么关系呢?等结婚以后,所有的家务活他都可以包揽下来,只要每天都能看见她的笑容,这已经是最大的幸福。
  只是如此微小的愿望,老天爷一定会满足的吧。
  他还记得,刚进大学的那一年,学费都是家里的亲戚零零碎碎凑出来的。当时是母亲含着泪,一步一步的送他去了火车站,身上除了要交的学费,只剩下几十块钱,那已经是家里可以拿得出来的最后一点积蓄。
  他没有哭,只是握紧了拳头,发誓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
  他没有遇到韵夕之前,一直都是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寝室——图书馆——食堂,在旁人的眼里,他的人生,单调而又乏味。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样的痛,比起家里的劳作的父母,根本算不了什么。
  遇到她以后,他才渐渐的开始改变,偶尔也会去球场打球,他一直都觉得女生是一种脑细胞比较简单的生物。二十岁出头的少年,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白衬衣,也会穿出不一样的味道,翩翩君子,玉树临风,或许也就是那个样子了吧。再加之那个时侯,他在一帮五大三粗的男生里,算得上是很清秀的那种,于是渐渐的就有了女生暧昧的目光追随。打球的时候,围观的总是女生,欢呼声,尖叫声……
  他却从未在意过,因为他的眼里只有她。
  初见她时,只是觉得这个女孩子一双眼睛生的很好看,黑黑沉沉的颜色,漆亮如昔,仿佛不谙世事一般,望得久了就带了魔力,不知不觉的让他沉溺在其中,可是明明清晰透彻的像是最珍贵的琥珀,没有一丝杂质。对上她眼睛的那一刻,他觉得世界仿佛都停止了转动,天地间只剩下他和她,相看两不厌。
  后来的接触中,他渐渐的了解了她的家世,她是高干家庭的孩子,母亲还是大学教授。最初知道的那一瞬间,他只觉得自己的人生仿佛再也没有了光明,前途黑沉沉的一片,压抑的他呼吸无法顺畅,只能按着心口,恨恨的对自己说:放弃吧,那不是你能承受得起的。
  只是再后来,他终究还是没有经受住自己那颗已经很久没有跳动过的心。尤其是在知道她和他有着相同的心思之后,他欣喜若狂,恨不得立刻告知全世界。
  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老天爷还是这么的不开眼……
  即使是他那么微薄的愿望,也无法实现。
  原来,幸运真的从来都没有降临到自己的身上过。他前面经历过的所有幸福,都不过是为了映衬这一刻的痛苦,痛到就快要死掉……
  原来真的是爬的有多高,摔得就有多痛。
  有些事明知道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
  有些人明知道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有结局;
  有时候我们明知道没路了,也还在前行,因为习惯了。
  他接到邻居的电话就买了火车票匆匆忙忙赶回家去。
  虽然在和火车上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你是男人,你一定要坚强。
  可是当他面对着那三具已经分不清面目的尸体时,内心所有的坚持都消散到九霄云外去了,泪水顺着眼角,转眼之间就滑落到了嘴里,苦涩的就像是此刻他那颗苍白千疮百孔的心。
  邻居在一旁呜咽着告诉他,是因为家里的电路突然无故着火,而且还是在半夜时分,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
  火灾发生的太过于迅猛,屋里睡着的三个人完全不知情,等到醒过来的时候,早已经置身火海之中,一切都来不及了……
  他还没有听完,就已经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慢慢的垂下头,仿佛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再也没有一点点的力气。
  手指无意识的插进蓬乱的头发里,原本白净清秀的脸上,在晌午灼人的光芒下渐渐的就生出了犹如死灰一般让人窒息的绝望,胸口因为极度的悲伤而起伏不平。泪水也紧跟着啪嗒啪嗒地滴落在尘土四扬的地上,然后滋——就被吸进了干涸的土里,什么也没有留下。
  三天后,他回到学校,立刻就填了去美国耶鲁大学留学的的申请书,他一向都是学院里的佼佼者,成绩优良,每学期的奖学金都会榜上有名。院长还曾经专门找过他谈话,就是为了出国留学这件事。
  所以他去拿表格的时候,院长倒是愣了愣,没想到这么快就见他有了回复,自然满心眼里替他高兴。
  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必须要尽快的离开,否则只怕会疯掉。他是胆小鬼,无法面对眼前的所有事实,只有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来解决——那就是逃避。
  父母和奶奶的逝世,仿佛是晴空里突如其来的一个霹雳,已经将他完全打败,无尽的愧疚和自责像是漫漫的海水,一点一点的将他从头至尾淹没,有一种铺天盖地的窒息感向他袭来……
  他只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明白,他身上背负的是整个家族的希望。他也终于明白,像韵夕那样的家庭,真的不是他所能承受的起的,这个世上并不是只要有了感情就能万事无忧,有时候,感情廉价的像是街边的地摊货,只是看着精致美丽,可是当你走近的时候,才会发现,那里面却是低廉丑陋的实质。
  就因为这破感情,他渐渐的迷失了自己,而且还越来越痴迷,就像是娇艳诱人的罂粟花,那芬芳缠绵的香味就是最大的毒药,让他失了从小就培养出来的自制力,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陌生的连自己都快要不认识自己了。所以他不能再待下去,因为只要一看见韵夕,他就会想起从前他们之间的那段无忧时光,美好的就像是幻觉,隐隐带了不真实的恍惚感。
  他开始变得不敢再面对她了,他不敢看她的脸,不敢与她的清透的眼眸对视,那里面蕴含的是足以让他毁灭的深情,他已经无法在承受起那样专注的深情,原来自己曾经真的错的一塌糊涂,竟会幼稚的以为,只要有感情在,什么都不怕。却不料,这世上,最难以捉摸的而是那强大到无人能敌的命运,翻云覆雨,一手遮天。
  等通知书的那段时间,对于他而言,是最难熬的,他不得不强装欢颜,即使心中已经泛滥着层层的悲伤,他依旧保持着最得体的笑容,以一贯的温和面孔出现在她的面前,以免引起她的怀疑。其实他从来都知道,她那么单纯,又怎么会知道那时他心中所想的。
  拖得越久,只会越发的舍不得。
  还不如一狠心,所有的一切都会过去。
  从前的他,明明知道有些事是错误的,比如他和韵夕的开始,可是因为不甘心,所以才想要去坚持。他以为只要坚持下来,就一定会看见幸福的大门。
  可是结果呢,还不是以这样惨淡的结局结束……
  有些人明知道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只是因为没有结局,他已经看到了他们之间惨淡的未来,暗无天日的未来,所以除了离开他还能做什么。
  他的力量太过于单薄,又怎么能够和强大的命运抗衡。就是因为他的任性,老天才会惩罚他,给了他当头一棒,失去了家人的痛苦,远远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所以这一刻,心才会这般的疼痛,更多的却是来自于对自己的怨恨。
  于是傻傻的韵夕,压根就不知道,自己爱着的男生已经在着手准备离开她的诸多事宜,她每天还是笑的那么欢快明亮,她一向都很爱笑,嘴角一弯,原本大大的双瞳,就变成了弯弯的月牙,左眼下的泪痣也几乎被掩藏起来,看不见了。
  可是,它毕竟是真的存在的。
  所以,已经注定了她的不幸福。
  等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好几天没有见过黎程的时候,事情早已发展到了无法挽回的局面。
  她去问了他的朋友,苦苦相逼,才得知真相,那一刻,世界在她的眼里,已经缺少了往日的甜美和色彩,只剩下灰蒙蒙的天空,沉沉暗涌的颜色,她无法承受,眼泪终于无止尽的流出,浇灭了她所有的幻想和美梦……
  黎程离开的那天早晨,他还记得,天空中有群群白鸽飞过,扑棱棱的一阵响声,是翅膀与翅膀之间的碰撞,抬头看,夏日的阳光正藏在那厚厚的云层里,金色的流光几乎已经环绕了整个东方,即将呼之欲出。他知道他的不辞而别一定会对她造成极大的伤害,可是她还有疼爱的自己的家人,还有关心自己的朋友,所以总会过去的。
  他别无出路,只有这样安慰自己。
  在康乃狄格州纽黑文市的日子是紧凑而又忙碌的,他的导师是一个年过六旬的美国老太太,人很和蔼,但是对待学生却是出了名的严厉,他因为是靠全额奖学金才来到这里,所以只有更加拼命的学习,拼命的打工挣钱来养活自己,其实这样忙碌的生活也是好的,至少他很少会想起那个明眸皓齿、笑靥如花的女孩。
  可是,只要一空闲下来,深入到骨髓的思念就会纠缠着他,那一夜他忍不住喝了点酒,终于失去了一贯清明的理智,过度的疲惫不堪让他几乎承受不住,当点下电脑桌面上的发送键以后,他那颗原本慌乱如麻的心顷刻间竟平复了下来。他的话,她一向都是言听计从的,这次,应该也不会例外,她应该会等自己的吧。
  耶鲁大学的校训是Truth and Light——真理和光明。他一直都在努力,努力寻找到自己的光明,努力让自己离她更近。时间一天一天的从他身边溜了过去,他读完研究生,又接着读博,导师在师兄师姐们面前连连称赞他。可是这个英俊而又年轻的中国男子,依旧淡然的面对所有的鲜花和赞扬,依旧匆匆行走在校园里诸多的哥特式风格的建筑里。
  一恍然,竟然已经过去了三年。他无意中再一次的打开了那个邮箱,竟然看见了她的来信,却是告诉他马上就要结婚的喜讯,希望能得到他的祝福,其实天知道,他根本就不想为她高兴,所以他沉默了,没有回复。
  他好想马上就飞回去,飞到她的身边,然后向全世界的人宣告,她是他的,没有人能抢走。可是那段时间偏偏是他毕业的最关键时刻,博士论文还有答辩,他已经料想到,就算自己请假,导师也不会答应的。
  所以一毕业,他就赶了回来,可是还是错过了。
  也终于知道了那些被她苦苦隐瞒的事情,只恨不得打死自己,原来在已经有的伤痛之后,他还是再一次的给她带来了一辈子都无法磨灭的痛楚。更恐惧的是他这个始作俑者竟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所以他急需要得到她的谅解。
  没想到,她早已释然,言笑晏晏的对着曾经害得自己失去幸福的男人说:我已经爱上了别的男人,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只此一句,便将他打进了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置身于这样温情的西餐厅里,似乎连最后一点希望都已经破灭,他看着对面坐着的这个沉寂落寞的女子,回想起刚才接到罗莉华电话时的情形。那一词一句还在他的脑海里回荡,你和我女儿已经再无可能,为什么不放手让自己好过呢?
  好吧,既然这些是她们所期盼的,那么他就照办,就当是放自己一条生路。他会尝试着去和对面的女子认认真真恋爱,如果有可能,他甚至会跟她结婚生子,就此过一辈子……

  第四十六章

  沈微回A城临走之前的那一晚,送给韵夕了一个玉佛,晶莹剔透的羊脂玉,那穿着的红绳衬得它通体雪白,胖胖的半月牙状,不大的样子,上面的弥勒佛笑的合不拢嘴,真真是应了那一句:温润如玉,触手生温。十指暖暖,连带着心脏也似乎跟着热了起来。
  她握着玉佛细细的观摩着,沈微在一旁解释道:“是去了寺庙祈福的时候为你求的,不外乎就是保佑平安,那主持告诉我,只要心诚,佛祖就一定会显灵,所以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只希望它能保佑你以后都平平安安,不要再有这么多的灾难。”沈微坐在离床不远的软榻上,看着对面拿着玉佛的女子,只是微微一笑,却分外的明媚清丽。
  顿一顿,又接着说道:“你这一次身体受了这么大的伤害,一定要好好保养,不要等到以后老了的时候才后悔。”
  韵夕放下玉佛,起身拿起床上陆良生的衣物,刚刚干洗完送回来的手工定制西装,整整齐齐的挂在衣架上,然后拿进了衣帽间挂好,边走边说:“真的谢谢你,我很感动,有你这么好的朋友,怎么说呢——应该算是我的荣幸。”声音从里间屋子里传了出来,有些闷闷的。等她走出来,沈微便看见那清凌凌的眼眸里恍惚闪过一瞬间的光芒,亮得刺眼。
  “不要这么说,你不是也说了啊,我们是好朋友的,还计较这么多干什么。再说,你也是我儿子的干妈,你对他那么好,我也很感激的。”沈微走上前,抱着她,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以后好好和陆良生过日子吧,女人这一辈子遇到一个这么爱自己的男人不容易,更何况,你也这么爱他,所以,要好好珍惜,你也该是时候要个孩子了,等身子再养好一点,就要了吧,年龄越大,生孩子越有风险。”
  韵夕已经泣不成声,她笑了笑,“呵呵,你哭什么,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韵夕抬起头来,似水的眸光定定的看着她,摇了摇头:“不是,你说的很对。”顿了一顿,这才犹犹豫豫的开口:“你和黎程……”
  沈微回想着,其实那天一回来就被罗妈妈追着问过具体情况,怎么说呢,应该还是不错的。最起码,她对黎程的第一印象就很好。吃饭时彬彬有礼,总是会在最适当的时候说上一句两句,不会让气氛冷场,人也很幽默风趣,虽然在国外呆过几年,但是却不像江隅那般西式化,完全就是谦谦君子的作风,所以和他吃饭其实很开心。
  她当然没有隐瞒自己已经有一个四岁儿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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