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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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典籍+-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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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文简,其义玄。凡有先圣数家注解,互相隐显。后学难精,虽有所主者,若登天无阶耳。近代李筌,假托妖巫,妄为注述,徒参人事,殊紊至源。不惭窥管之微,辄呈酌海之见。使小人窃窥,自谓得天机也。悲哉!臣固愚昧,尝谓不然。朝愿闻道,夕死无悔。偶于道经藏中得《阴符传》,不知何代人制也。词理玄邈,如契自然。臣遂编之,附而入注。冀将来之君子,不失道旨。

  黄帝阴符经经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观自然之道,无所观也。不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心深微而无所不见,故能照自然之性。性惟深微而能照,其斯谓之“阴”。执自然之行,无所执也。故不执之以手,而执之以机。机变通而无所系,故能契自然之理。夫惟变通而能契,斯谓之“符”。照之以心,契之以机,而“阴符”之义尽矣。李筌以“阴”为“暗”,“符”为“合”,以此文为序首,何昧之至也。

  故天有五贼,见之者昌。

  五贼者,命、物、时、功、神也。传曰:圣人之理,图大而不顾其细,体瑜而不掩其瑕。故居夷则遵道布德以化之,履险则用权发机以拯之。务在匡天地,谋在济人伦。于是用大义除天下之害,用大仁兴天下之利,用至正措天下之枉,用至公平天下之私,故反经合道之谋,其名有五,圣人禅之,乃谓之贼;天下赖之,则谓之德。故贼天之命,人知其天而不知其贼,黄帝所以代炎帝也。贼天之物,人知其天而不知其贼,帝尧所以代帝挚也。贼天之时,人知其天而不知其贼,帝舜所以代帝尧也。贼天之功,人知其天而不知其贼,大禹所以代帝舜也。贼天之神,人知其天而不知其贼,殷汤所以革夏命也。周武所以革殷命也。故见之者昌,自然而昌也。太公以贼命为用味,以取其喻也。李筌不悟,以黄帝贼少女之命,白日上腾为非也。

  五贼在乎心,施行在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传》曰:其立德明,其用机妙,发之于内,见之于外而已矣。岂称兵革以作寇乱哉?见其机而执之,虽宇宙之大,不离乎掌握,况其小者乎?知其神而体之,虽万物之众,不能出其胸臆,况其寡者乎?自然造化之力而我有之,不亦盛乎?不亦大乎?李筌等以五贼为五味,顺之可以神仙不死。诬道之甚也。

  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传》曰:人谓天性,机谓人心。人性本自玄合,故圣人能体五贼也。

  天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复。

  《传》曰:天机张而不生,天机驰而不死。天有驰张,用有否臧。张则杀威行,驰则杀威亡。人之机亦然。天以气为威,人以德为机。秋冬阴气严凝,天之张杀机也,故龙蛇畏而蛰伏。冬谢春来,阴退阳长,天之驰杀机也,故龙蛇悦而振起。天有寒暄,德亦有寒暄。德刑整肃,君之张杀机也,故以下畏而服从。德失刑偏,君之驰杀机也,故奸雄悦而驰骋。位有尊卑,象乎天地,故曰:天发杀机,龙蛇起陆,寇乱所由作;人发杀机,天地反复,尊卑由是革也。太公、诸葛亮等以杀人过万,大风暴起,昼若暝。以为天地反复,其失甚矣。

  天人合德,万变定基。

  《传》曰:天以祸福之机运于上,君以利害之机动于下,故有德者万变而愈盛,以至于王;无德者万化而愈衰,以至于亡。故曰天人合德,万变定基。自然而然也。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传》曰:圣人之性,巧于用智,拙于用力。居穷行险,则谋道以济之;对强与明,则伏义以退避之。理国必以是,用师亦以是。

  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传》曰:九窍之用,三要为机。三要者,机、情、性也。机之则无不安;情之则无不邪;性之则无不正。故圣人动以伏其情,静以常其性,乐以定其机。小人反此,故下文云:太公为三要,为耳、目、口。李筌为心,神、志,皆忘机也。俱失《阴符》之正意。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传》曰:夫木性静,动而生火,不觉火盛,而焚其质。由人之性静,动而生奸,不觉奸成而乱其国。夫明者见彼之隙以设其机,智者知彼之病以圆其利,则天下之人,彼愚而我圣。是以生者自谓得其生,死者自谓得其死,无为无不为,得道之理也。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传》曰:天地以阴阳之气化为万物,万物不知其盗。万物以美恶之味飨人,人不知其盗。人以利害之谟制万物,万物不知其盗。三盗玄合于人心,三才静顺于天理。有若时然后食,终身无不愈;机然后动,庶类无不安。食不得其时,动不得其机,殆至灭亡。

  故曰食其时,百骸治;动其机,万化安。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神所以神也。

  《传》曰:时人不知其盗之为盗,只谓神之能神。《鬼谷子》曰:彼此不觉谓之神。盖用微之功着矣。李筌不知此文意通三盗,别以圣人、愚人为喻,何甚谬也。

  日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

  《传》曰:日月有准,运数也;大小有定,君臣也。观天之时,察人之事,执人之机,如是则圣得以功,神得以明。心冥理合,安之善也。筌以度数为日月,以余分为大小,以神气能生圣功神明,错谬之甚也。

  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也。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传》曰:其盗微而动,所施甚明博,所行极玄妙。君子用之,达则兼济天下,太公其人也。穷则独善一身,夫子其人也。岂非择利之能审乎?小人用之,则惑名而失其身,大夫种之谓欤?得利而亡义,李斯之谓欤?岂非信道之不笃焉?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返昼夜,用师万倍。

  《传》曰:瞽者善于听,忘色审声,所以致其聪。聋者善于视,遗耳专目,所以致其明。故能十众之功。一昼之中三而行之,所以至也。一夜之中三而思之,所以精也。故能用万众之人。李筌不知师是众,以为兵师,误也。

  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于目。

  《传》曰:心有爱恶之情,物有否臧之用。目视而察之于外,心应而度之于内。善则从而行之,否则违而止之,所以劝善而惩恶也。筌以项羽昧机,心生于物;以符坚见机,心死于物。殊不知有否臧之用。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

  《传》曰:天以凶象咎征见人,人能儆戒以修德。地以迅雷烈风动人,人能恐惧以致福。其无恩而生大恩之谓也。李筌以天地不仁为大恩,以万物归于天为蠢然。与《阴符》本意殊背。

  至乐性余,至静性廉。

  《传》曰:情未发谓之中,守中谓之常,则乐得其志而性有余矣。性安常谓之自足,则静得其志而廉常足矣。筌以奢为乐性,以廉为静,殊乖至道之意。

  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传》曰:自然之理,微而不可知,私之至也。自然之功,明而不可违,公之至也。圣人体之亦然。筌引《孙子》云:视卒如爱子,可以之俱死。何也?

  擒之制在气。

  《传》曰:擒物以气,制之以机,岂用小大之力乎?太公曰:岂以小大而相制哉?筌不知擒之义,误以禽兽。注解引云玄龟食蛇,黄腰啖虎之类,为是悲哉!

  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生者,人之所爱,以其厚于身。太过则道丧,而死自来矣。死者,人之所恶,以其损于事。至明则道存。而生自固矣。福理所及谓之恩,祸乱所及谓之害,损己则为物之所益,害之生恩也。筌引《孙子》用兵为生死,丁公、管仲为恩害。异哉!

  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人以虞愚,我以不虞圣。人以期其,我以不期其圣。

  《传》曰:观天之运四时,察地之化万物,无所不知,而蔽之以无知,小恩于人,以蒙自养之谓也。知四时之行,知万物之生,皆自然也。故圣人于我以中自居之谓也。故曰死生在我而已矣。人之死亡,譬如沈水自溺,投火自焚,自取灭亡。理国以道,在于损其事而已。理军以权,在于亡其兵而已。故无死机则不死矣,鬼神其如我何?圣人修身以安其家,理国以平天下,在乎立生机。以自去其死性者,生之机也。除死机以取其生情者,死之机也。筌不天道,以愚人、圣人、体道愚昧之人而验天道,失之甚也。

  故曰沈水入火,自取灭亡。

  注在上矣。

  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传》曰:自然之道,无为而无不为。动静皆得其性,静之至也。静故能立天地,生万物,自然而然也。伊尹曰:静之至,不知所以生也。

  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

  《传》曰:浸,微也。天地之道,体着而用微,变通莫不归于正,微之渐也。微渐故能分阴阳,成四时。至刚至顺之谓也。

  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传》曰:圣人变化顺阴阳之机。天地之位自然,故因自然而冥之,利自然而用之,莫不得自然之道也。

  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

  注在文上。

  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

  《传》曰:道之至静也,律历因而制之,不能叶其中鸟兽之谓也。

  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

  《传》曰:八卦变异之伎,从是而生。上则万象,下则万机。用八卦而体天,用九畴而法地。参之以气候,贯之以甲子,达之以神机,闭之以诡藏,奇谲之荡自然也。

  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

  《传》曰:阴阳相胜之术,恒微而不违乎本,明之信可明,故能通乎精曜象矣。 

第七章 太乙金华宗旨 '加入书签'
(更新时间:2008…1…23 16: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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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天心自然曰道,道无名相,一性而已,一元神而已。性命不可见,寄之天光,天光不可见,寄之两目。古来仙真,口口相传,传一得一。自太上见化,东华递传某,以及南北两宗,全真可为极盛,盛者盛其徒众,衰者衰于心传,以至今曰,滥泛极矣!凌替极矣!极则返,故蒙净明许祖,垂慈普度,特立教外别传之旨,接引上根。闻者干劫难逢,受者一时法会,皆当仰体许租苦心,必于人伦曰用间,立定脚跟,方可修真悟性。我今叨为度师,先以太乙金华宗旨发明,然后细为开说,太乙者,无上之谓。丹诀总假有为而臻无为,非一超直入之旨。所传宗旨,直提性功,不落第二法门,所以为妙。金华即光也,光是何色?取象于金华,亦秘一光字在内,是先天太乙之真气,水乡铅只一位者此也。回光之功,全用逆法,注想天心,天心居曰月中。《黄庭经》云:“寸田尺宅可治生,尺宅面也,面上寸田,非天心而何?方寸中具有郁罗肖台之胜,玉京丹阙之奇,乃至虚至灵之神所住。”儒曰:“虚中”;释曰:“灵台”;道曰:“祖土”;曰“黄庭”、曰“玄关”、曰“先天窍”。盖天心犹宅舍一般,光乃主人翁也。故一回光,周身之气皆上朝,如圣王定都立极,执玉帛者万国;又如主人精明,奴婢自然奉命,各司其事。诸子只去回光,便是无上妙诵。光易动而难定,回之既久,此光凝结,即是自然法身,而凝神于九霄之上矣。《心印经》所谓“默朝飞升”者,此也。

  宗旨行去,别无求进之法,在纯想于此。《楞严经》云:“纯想即飞,必生天上,天非苍苍之天,即生身于干宫是也。久之,自然身外有身。”

  金华即金丹,神明变化,各师于心,此种妙诀,虽不差毫末,然而甚活,全要聪明,又须沉静,非极聪明人行不得,非极沉静人守不得。

  第二章元神、识神天地视人如蜉蝣,大道视天地亦泡影。惟元神真性,则超元全而上之。其精气则随天地而败坏矣。然有元神在,即无极也。生天生地皆由此矣。学人但能守护元神,则超生在阴阳之外,不在三界之中,此惟见性方可,所谓本来面目也。凡人投胎时,元神居方寸,而识神则居下心。下面血肉心,形如大桃,有肺以覆翼之,肝佐之,大小肠承之,假如一曰不食,心上便大不自在,至闻惊而跳,闻怒而闷,见死亡则悲,见美色则眩,头上天心何尝微微些动也。间天心不能动乎?方寸中之真意,如何能动。到动时便不妙,然亦最妙,凡人死时方动,此为不妙;最妙者,光已凝结为法身,渐渐灵通欲动矣,此千古不传之秘也。

  下识心,如强藩悍将,欺天君暗弱,便遥执纪纲,久之太阿倒置矣。今凝守元宫,如英明之主在上,二目回光,如左有大臣尽心辅弼,内政既肃,自然一切奸雄,无不倒戈乞命矣。

  丹道,以精水、神火、意土三者,为无上之诀。精水云何?乃先天真一之气,神火即光也,意土即中宫天心也。以神火为用,意土为体,精水为基。凡人以意生身,身不止七尺者为身也。盖身中有魄焉,魄附识而用,识依魄而生。魄阴也,识之体也,识不断,则生生世世,魄之变形易质无已也。惟有魂,神之所藏也。魂昼寓于目,夜舍于肝,寓目而视,舍肝而梦,梦者神游也,九天九地,刹那历遍。觉则冥冥焉,渊渊焉,拘于形也,即拘于魄也。故回光所以炼魂,即所以保神,即所以制魄,即所以断识。古人出世法,炼尽阴滓,以返纯干,不过消魄全魂耳。回光者,消阴制魄之诀也,虽无返干之功,止有回光之诀,光即干也,回之即返之也。只守此法,自然精水充足,神火发生,意土凝定,而圣胎可结矣。蜣螂转丸,而丸中生白,神注之纯功也。粪丸中尚可生胎离壳,而吾天心休息处,注神于此,安得不生身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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