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一定要记住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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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一定要记住的事件-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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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在浩大的南京城内,日军杀人如麻,每天有成千成万的男女被屠杀和强奸,你的一张布告会有什么效力吗?”    
    松井语塞。他想了想,说:“我还派了宪兵维持秩序。”    
    “多少宪兵?”    
    “记不清了,大约有几十名。”    
    “你以为在几万日军到处疯狂地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的情况下,这样少数的宪兵能起到制止的作用吗?”    
    松井又想了想,说:“我想能够。”    
    当证人证实当时南京只有17名宪兵,这些宪兵本身也参加了暴行时,松井再也无法为自己开脱。    
    后来,松井石根在巢鸭监狱曾向僧人花山信胜忏悔:“南京事件,可耻之极。”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根据大量的人证、物证,确认南京大屠杀是现代战争史上破天荒之残暴纪录。《判决书》认定日军在南京实施了惨无人道的暴行:    
    “日军在占领南京后,至少有六个礼拜,包括松井和武藤章(松井石根的参谋长)入城后的至少四个礼拜,一直不断地在大规模地进行着大屠杀。”    
    “全城中无论是年轻的少女或老年的妇人,多数都被奸污了。并且在这种强奸中,还有许多变态的和淫虐狂行为的事例。许多妇女在遭强暴后被杀,躯体被斩断。”    
    “日军仅于占领南京后最初的六个星期内,不算大量抛江焚毁的尸体,即屠杀了平民和俘虏20万人以上。”(实际日军在南京残酷屠杀30多万人。)    
    松井石根纵容了暴行:“当这些恐怖的突发事件达到最高潮时,即12月17日,松井进南京城并曾停留了五至七天左右。根据他本身的观察和参谋的报告,他理应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自己承认曾从宪兵队和使、领馆人员处听说过他的军队有某种程度的非法行为。在南京的日本外交代表每天收到关于此类暴行的报告,他们并将这些事报告给东京。本法庭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松井知道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对于这些恐怖行为,他置若罔闻,或没有采取有效办法来缓和它。”    
    没有根据证实松井由于生病而无法实施制止暴行的愿望:    
    “他的疾病既没有阻碍他指挥在他指导下的作战行动,又没有阻碍他在发生这类暴行时访问该市区达数日之久。而对于这类暴行具有责任的军队又是属他指挥的。他是知道这类暴行的。他既有义务也有权力统治自己的军队和保护南京的不幸市民。由于他怠忽这些义务的履行,不能不认为他负有犯罪责任。”    
    法庭庄严宣告:“被告松井石根,根据起诉书中判决为有罪的罪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处你以绞刑。”    
    武藤章被认定犯有参与策划发动侵略战争、制造南京大屠杀和马尼拉惨案等多项罪行,也被判处绞刑。    
    东条英机以其残酷和强悍而有“剃刀将军”的恶称。在法庭上,他千方百计回避自己是主要决策者的事实,推脱责任,否认侵略活动。    
    东条狡辩说:“大东亚共荣圈”不是侵略,日本对外战争是“自卫自存”,是为了“解放东亚民族”。    
    法官质问道:“杀戮200万以上的中国人,都是出于自卫的考虑吗?”东条无言以对。    
    法官问他:“你是否承认犯有发动战争罪?”    
    东条:“这次战争实在是日本的自卫战争!”    
    法官:“1942年的‘巴塔安死亡行军’,强迫战俘在酷热的气候中长途跋涉,大批被弄得精疲力竭的俘虏在‘行军’中遭到毒打、刺杀和枪杀。对此你负有什么责任?”    
    东条:“按照日本的习惯,执行特定任务的司令官不受东京具体命令的约束,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法官:“据我们所知,经日本最高当局批准,强迫战俘在恶劣的条件下用双手修建泰缅铁路,路基两旁遗下成千上万战俘的白骨,是这样的吗?”    
    东条:“我们没料到会做出这样的事来。按日本人的性格,他们相信无论天上还是地下都不能容忍犯下这种罪行。”    
    东条英机否认他下令发动太平洋战争的责任。检察官对此进行了严厉的反驳,揭露他在日本和美国在开战前的谈判中,指示日本外交部制定了迷惑美国的两套谈判方案。1941年11月5日,日本政府指示驻美大使,分次向美国提出两案,敷衍美国人。据此,11月7日,日本大使向美国递交甲案;两个星期后,递交乙案。虽然被美国拒绝,但为取得偷袭的最佳效果,仍旧与美国继续周旋。    
    事实证明,东条英机是发动太平洋战争的罪魁祸首。


第七部分: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侵略者的可耻下场对日本战犯的审判(4)

    无论东条英机怎样抵赖,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终认定他犯有54项罪状,仅在“破坏和平罪”一类中,他就犯有对华实行侵略战争、对美实行侵略战争、对英实行侵略战争、对荷兰实行侵略战争、对法实行侵略战争、18年间一贯为控制东亚及太平洋进行阴谋活动等6项罪行。《判决书》指出:“东条在1937年6月任关东军参谋长,自此以后,几乎所有的阴谋活动,他都以首谋者之一而与他人互相勾结。”“他对于日本邻邦的犯罪攻击,负有主要责任。”    
    1948年11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布判决。东京国际军事法庭自1946年5月开庭,至1948年12月执行判决,审判持续两年半之久,公开庭审818次、秘审131次,受理各类文件证据4336件,证人证词1194件。法庭在公审庭上作出了56件裁定,在法官内部会议上作出了175件裁定。审判记录共计48412页。    
    判决书长达1231页,达几十万字,一共宣读了7天,直到1948年11月12日才读完。    
    判决书确认日本的内外政策在受审查的时期(1928—1945)内都是旨在准备和发动侵略战争,而被告的25人都犯有严重的战争罪行(28名甲级战犯中,因松冈洋右与永野修身已染疾而亡、大川周明“发疯”,法庭中止了对他们的审判)。    
    由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没有制定统一的量刑根据,来自不同国家的11名法官各自援引本国的法律条款,因此,在对这些战犯量刑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尤其对于死刑,分歧更大,那些已经废除死刑国家的法官自然不赞成此种刑罚。庭长韦勃根据澳大利亚的刑罚条文,主张把战犯们流放到荒岛上去;印度的法官帕尔信奉佛教,主张“世人需以宽宏、谅解、慈悲为怀,不应该以正义的名义来实施报复”,竟然要无罪开释全体战犯。经过激烈的争论、磋商,最后以6票赞成、5票反对,通过了对东条英机、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及武藤章7人处以死刑的判决。    
    远东国际法庭判处木户幸一、平沼骐一郎、贺屋兴宣、坞田繁太郎、白鸟敏夫、大岛浩、荒木贞夫、星野直树、小矶国昭、畑俊六、梅津美治郎、南次郎、铃木贞一、佐藤贤了、桥本欣五郎、冈敬纯16人无期徒刑,判处东乡茂德20年有期徒刑,重光葵7年有期徒刑。    
    梅津美治郎是日本陆军中有名的死硬派,在任天津驻屯军司令官期间故意制造事端,用武力逼迫中国签订《何梅协定》。接替东条英机出任参谋总长后,指挥过日军在中国的桂柳会战、老河口战役及芷江战役,并指挥过冲绳战役等太平洋战场的诸战事;走投无路之际还拒绝投降。两任首相平沼骐一郎和小矶国昭都是实行侵略战争的魁首,平沼是法西斯组织“国本社”的头目,被公认为“日本法西斯之父”;小矶曾参与操纵建立伪满洲国,支持全面对华侵略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木户幸一擅长权术,是天皇的宠臣,任文部大臣时费尽心思地推行军国主义教育;他激赞东条英机“手腕强硬”,在他的力荐下,东条英机得势,点燃了太平洋战火。佐藤贤了、冈敬纯和坞田繁太郎均是东条英机的得力幕僚,鼓吹进行太平洋战争并指挥作战,还犯下了虐待俘虏的罪行。重光葵、大岛浩、白鸟敏夫和东乡茂德则都是法西斯化的外交官,不择手段地粉饰侵略行径,缔结法西斯联盟,推行阴谋外交,不遗余力地为侵略战争卖命。他们都犯下过天诛地灭的罪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1948年圣诞前夕,丧钟终于为战犯鸣响,7名战犯被处决。    
    疯狂嗜血的战犯终于受到了正义的惩罚。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主要战犯的审判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第一,它正式判定了日本从九一八事变到太平洋战争期间所进行的战争是侵略战争,明确了日本发动的战争的犯罪性质,而且是最大的国际性犯罪,是全部罪恶的集大成者。第二,通过这次审判,核实了大量史实,揭发和列举了战争贩子们的战争罪行,并惩办了战争的策划者。它以审判战犯的形式说明:一切计划和准备侵略战争的行为和参与者都要负刑事责任。这对于藏在幕后预谋和策动战争的战争贩子是一个威慑、一个警告。第三,它判定了违反人道罪,即“战时或战前对    
    非武装人民的屠杀、灭种、奴役、放逐及其他不人道的行为,或基于政治的、人种的或宗教的理由而施加的迫害”,都是犯罪行为。这就使得为了战争而发生在战争之前或发生在其本国的犯罪,也同样逃脱不了国际正义的惩戒。第四,这次大审判以实践的方式,把以往的国际公约加以发展,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定,成为国际上确认战争责任、惩治战争罪犯的普遍准则,这对于反对侵略,防止战争、维护和平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第五,通过对主要战犯的审判,严惩了丧心病狂、罪大恶极的战争元凶,伸张了国际正义,抚慰和鼓舞了各国人民,为死难者复仇雪恨,这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义上讲,无疑都是必需的、正当的,是符合各国爱好和平的人民的愿望和要求的。因此,东京审判是一次正义的审判,一次大快人心的审判。    
    但是,由于美国对日本的单独占领,美国在东京的审判中起到了主导作用,法庭的组织、法官的任命、战犯名单的确定均由麦克阿瑟定夺。作为战胜国之一,作为时代普遍声音的幕前人物,美国部分地反映了千百万人的意愿,保证了东京审判的进行,并象征性地处罚了部分罪大恶极的战犯。正因为是象征性的,所以就有了选择性。出于愈演愈烈的冷战需要,也是出于麦克阿瑟的一己好恶,美国从一开始就把惩治的锋芒对准与美国交战直接相关的战犯,别的战犯能从轻发落就从轻发落。而对于能为其所用的战犯,哪怕是罪恶昭彰,也不惜代价地予以庇护。


第七部分: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侵略者的可耻下场对日本战犯的审判(5)

    因此东京审判留下了缺憾,被称为“没有完成的审判”。    
    这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没有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当时,世界许多国家都提出天皇的战争责任问题,有的国家要求把之列为战犯审讯,但主导东京审判的美国政府出于其战略利益的需要,表示日本可以保留天皇制,主张不逮捕也不起诉天皇。占领日本后,麦克阿瑟曾与日本天皇裕仁进行了一次秘密会面。双方对会谈始终讳莫如深,30年后的裕仁说:“当时与麦克阿瑟将军有君子协定,永不透露。”东京审判中,卫勃讯问东条:是谁最后就开战问题向天皇进言的?除了你还有谁?东条说出两个人,但均是死无对证。然而,卫勃讯问东条的第二天,便正式宣布法庭对日本天皇裕仁不起诉。美国的庇护,使最大的战犯裕仁逃过被逮捕、被判决的命运。为保护天皇,甚至对皇亲也没有追究。在巢鸭监狱的秘密讯问室里,除了松井石根强调了朝香宫亲王对南京大屠杀应负的责任外,田中隆吉也指出:朝香宫鸠彦的上海派遣军在南京事件中的表现是恶劣的。但这些都被掩盖了,朝香宫没有被追究。罪恶累累的陆军元帅、皇亲梨木宫守正被作为战争嫌疑犯抓了起来,但几个月后又被麦克阿瑟释放。    
    二是对犯有严重细菌战的主要战犯——日本七三一部队的缔造者、陆军中将石井四郎没有审判。像这样一个对人类犯下滔天罪行的魔鬼,居然逃脱了追究,这是美国当局为一己利益而背弃人类正义的结果。美国记者鲍威尔利用美国的“情报公开法”获得了美军最高机密情报,发现战后麦克阿瑟的助手与七三一部队残余人员进行幕后交易的经过:七三一部队成员向美军提供他们的研究成果,而盟军则赦免他们。美国十分看重日本通过残酷的各种活体试验得到的资料,美军负责处理此项事务的专家说:“石井部队的资料是出资数百万美元和长期进行研究的成果,这种资料是附着于活体试验的,受到良心的责备,我们在实验室是无法取得的,我们为了取得这些资料仅仅花费七百美元的很少一点钱而已,是廉价品。”于是,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决定:“由于日军细菌战情报的重要性,美国政府决定不揭发日本细菌战集团中的任何一个人员为战犯。”    
    三是没有清除日本的军国主义分子。1946年1月4日,盟军总司令部向日本政府提交了一份清洗计划,要求罢免和清洗的七类人:第一类为战犯,第二类为职业军人和陆海军部特别警察和官吏,第三类为极端民族主义、暴力主义和秘密爱国团体的主要成员,第四类为参与大陆翼赞会、翼赞政治会和大日本政治会活动的主要成员,第五类为同日本扩张有关的金融机构和开发机构成员,第六类为占领地行政长官,第七类为其他军国主义者和极端民族主义者。上述人员均被要求免去公职,剥夺其竞选议员的资格,以排除其对政治的影响。初步统计,以上七类人员在日本共有20多万人。但是,这份计划后来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更有甚者,随着冷战的加剧,美国的对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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