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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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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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表明伪满政权以法律形式承认了“日满经济一体化”。9月关东军参谋长小矶国昭强调“满洲国”经济的根本方针是:“使日满经济合理化,并融合为一个整体;谋求平战两时期日满两个国家发展和国民生活之稳定。”《满洲国史·总论》,中文本,第397页。1934年3月,日本政府决定了《日满经济统制方策要纲》,提出了日本与“满洲国”之间密不可分的经济关系,实际上是日本统制伪满经济的总方针和各项政策。其要点:第一,“满洲国与帝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应“使日满经济合理融合为同一组织体”;第二,根据“因地制宜主义”原则,使“我国(日本)资本与满洲资源有效地联系在一起”;第三,对于“帝国国防上要求所制约的”产业和资源,必须“使之置于帝国的实权之下加以统制”。并且对“日满”各经济部门的关系及其统制方法、范围等做了详细规定。《现代史资料》(7),第593~597页。其根本点就是在日本的统制下,使伪满经济附庸化,实现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为侵略战争服务。    
    根据上述政策,日伪加紧进行“日满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建设。1935年7月,随着日本“在满”殖民机关的统一和伪满行政机构的调整,关东军撤销了“经济统制中枢”特务部,日伪满间签订了《关于设立日满经济共同委员会的协定》,宣布成立“日满经济一体化”的协调咨询机构——日满经济共同委员会。“协定”规定:该委员会应“两国”政府之要求,“对有关日满两国经济联系上的重要事项和日满合办特殊会社业务监督上的重要事项”提出咨询;凡属咨询事项,未经委员会提出意见不得办理;委员会可对“两国经济的合理融合”提出建议。这里的所谓进行“咨询”和“建议”,无非是要求伪满政权贯彻日本法西斯的意图。从该委员会的组成看,日本方面以关东军为主要代表,伪满方面由伪外交、财政、实业三部的汉奸大臣作为主要代表,其实权完全由关东军操纵。该委员会实际是日本侵略者以“两国”名义控制伪满经济的公开机关。《历史的毒瘤》,第155页。    
    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实质是日本资本的垄断化。“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为日本殖民地,其在经济上的突出表现,就是日本把东北变为它所独占的投资场所。一方面日伪当局通过各种手段排斥外国资本,一方面千方百计打击中国民族资本,使日本资本垄断了东北经济。事变当时,日本通过各种侵略手段,使日本在东北的投资急剧增长,达到17亿多日元,占外国在东北投资总额24亿多日元的723%。其他外国资本主要有苏、美、英、法等国,其中苏联资本占各外国投资总额的243%。《满洲开发四十年史》中译本,(上),第43页。事变后,日本把苏联作为首先排斥的对象,在其精心策划下,1935年3月苏联被迫出卖中东铁路,使苏联在东北的资本数量急剧减少。英、美、法等国资本也大为减少。到1935年5月,日本以外的外国资本额由事变前的669亿日元,减少到104亿日元。对于中国民族资本,事变前由于帝国主义资本的排挤和压迫,中国民族资本力量较弱,只是在一些加工部门,如制粉、制油、酿酒、纺织等行业,具有一定规模。事变后,日伪当局实行经济统制,以日本垄断资本排挤与吞并中国民族资本,使之基本处于慢性萧条状态。与上述情况相反,日本资本却大量涌入东北,在1932~1936年五年中,日本对东北的投资总额达116亿多日元,相当于事变前25年投资总额的664%。杜恂诚:《日本在旧中国的投资》,第53页。    
    日本资本在东北的迅速增长,是日伪当局推行统制经济和“日满经济一体化”政策的结果。为了使日本投资更为便利,1934年8月伪满公布了“关于公司资本”的敕令,允许直接使用日元在伪满内设立会社。在日本对伪满的投资中,重点是交通运输业,其次是工业,再次是金融商业。以1936年为例,当年投资总额为223亿日元,在交通运输业的投资额为143亿日元,占总额的641%,工业投资额为53亿日元,占239%,金融商业投资额为1亿多日元,占45%。满铁《满洲经济年报》(下),第104页。    
    与投资增长相适应,在东北的日本法人会社也逐年增加,到1936年时,日本法人会社达2500多家,实缴资本10亿多日元,比1931年分别增加878%和432%。《辽宁近代经济史》,第365页。    
    这样,日伪通过推行“日满经济一体化”政策,大规模向东北进行投资,使日本资本在东北各类资本中,不仅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而且在国民经济的各重要部门占有垄断地位,使伪满经济日趋附庸化。    
    
关东军与伪满经济所谓“三大国策”

    1939年4月,伪满当局发布了所谓“三大国策”,即“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百万户移民计划”和“北边振兴计划”。此“三大国策”的提出是日本法西斯主义战争体制在东北的大调整。其目的就是进一步把东北变为日本法西斯主义的战争基地,为扩大侵略战争服务。    
    一产业开发五年计划1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酝酿及出台所谓“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是指以1937~1941年为期,日本法西斯为保证进行侵略战争所需物资的自给自足,在东北推行资源掠夺的战争经济计划。其出发点完全是为了侵略战争的需要。1935年8月,“九·一八”事变的主谋策划者之一的石原莞尔调任参谋本部作战课长,开始着手制定新一轮侵略战争计划。至1936年7、8月间,相继完成了《战争准备计划方针》和《对苏战争指导计划大纲》,规定以1941年为期限,做好对华(指侵攻关内)和对苏战争准备。并专门强调为进行侵略战争,“要大力发展以日、满、华北(河北省北部及察哈尔省东南部)为范围的持久战争所必需的产业,特别应急速开发满洲国产业;使之在战争准备完成及战争开始时,得以在大陆生产”。《石原莞尔资料·国防论策》第185页。石原等人认为,为将来取得持久战争的胜利,必须有充实持久的经济能力和强大的现代化军队,为此必须进行国家总动员,大力发展军事工业,尤其应把“满洲”建设成为“以战养战”的战略基地。但是,石原等发现,“民间和政府几乎没有进行关于日本经济实力综合判断的调查”《石原莞尔资料·国防论策》,第139页。;难以振兴产业。鉴于这种情况,石原与关东军参谋长板垣和满铁总裁松冈等相勾结,在东京成立了以满铁参事官宫崎正义为首的“日满财政经济调查会”(宫崎机关),着手拟定以生产力扩充为中心建立日本总体战体制的《增进国力计划》方案。同时关东军责令满铁经济调查会制定“满洲现地”产业开发长期计划方案。1936年6月,军部中央提出了《关于对满洲国的要求》的文件,强调要“促使满洲产业迅速发展,使之成为军需的生产基地”。8月初又拟定了《满洲开发方策纲要》,下发给关东军,作为制定“开发满洲”各方案的基础。同月关东军作为对案,提出了《满洲国第二期经济建设要纲》,以及由满铁经调会拟定的《满洲产业开发长期计划案》。9月“宫崎机关”根据上述各方案,完成了《满洲军需产业建设扩充计划》,继而由陆军省满洲班长片仓衷等人修改,提出了《满洲开发五年计划目标方案》,以上各种计划、方案的宗旨是,在“日满经济一体化”体制下,充实和完备“日满防卫上必要的各种设施”,使之达到战时军需自给自足的目标。    
    1936年10月,根据上述计划和方案,关东军、伪满政权和满铁的有关人员在汤岗子温泉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现地案》。后经日本军部和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审议,关东军于1937年1月决定了《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纲要》。与此同时,宫崎机关还完成了《帝国军需工业扩充计划》。上述一系列产业振兴的计划的根本设想是,日本军部法西斯为了实现战争准备计划,认为必须大力振兴以军事工业为核心的产业,首先在“满洲”进行先导性开发,继而推动“日满”产业的振兴。值得注意的是,在产业振兴计划出台的过程中,军部中央和关东军是制定计划的主体,而日本政府特别是主管财政的大藏省,对于如此庞大计划感到出乎意外,甚至主张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马场一藏相也未能欣然允诺。《满洲国史·总论》,中文本,第552页。日本内阁没有正式批准计划,而是采取重点主义的逐项实施的办法来执行计划。事实上,产业振兴计划是一个不切合实际难以成行的计划。    
    2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内容及实施    
    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是一个包括工矿、农牧、交通和移民等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的计划,投资额最初定为25亿日元,后增加到28亿日元。其中工矿业是计划的主体,占投资总额的55%,工矿业中又以突出发展煤、铁、液体燃料等重要基础工业和兵器、车辆等有关军备的机械工业为主。计划拟定在五年期间各种重要工矿产品的生产能力,分别扩大两倍到十几倍,有的产品将实现零的突破。比如,煤炭预计扩大2倍多,钢铁约为3倍,稀有金属约为5~10倍,汽车、飞机、机车及车辆等突破零的生产能力,达到一定规模。    
    农牧产品方面的重点是尽量增产大米、小麦、棉、麻等与军需工业有关的农业资源,以及马、羊等畜牧业的增产和改良。交通通讯业在原有计划基础上,也要进行相当规模的扩建和新建,为其他工业的发展奠定相应的基础。移民事业也要有较大的发展。    
    《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决定从1937年4月开始实施。5月,军部中央又决定了日本的《重要产业五年计划》,强调“在日本、满洲、华北有计划地振兴产业,一旦有事之际,得以实现重要资源的自给自足”。《满洲国史·总论》,第557页。并对《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久“七·七”事变爆发,日本法西斯战争进一步强化,军部中央制订了《生产力扩充四年计划》,并将伪满产业五年计划纳入其中。根据日本战争经济的要求,伪满又对原来的计划(称当初计划)进行了修订。1938年2月关东军确定了《修正计划》,后经日本政府审议,于9月确定了最终修正计划。其规模相当于当初计划的2倍,重点突出了工矿业的开发,使其投资比重由原来的54%上升到78%满铁调查部:《满洲统制经济资料》,第71~79页。;投资总额由当初计划实际需资29亿元增加到修正计划的496亿元,如再加上物价上涨因素,总投资将达到61亿元。    
    修正计划的特点是,第一,改变了原定以满足满洲当地军需资源的自给自足原则,确定为圆满供应日本军需资源的需要。第二,当初计划采取“满洲先行主义”,而修正计划明确为“日满并行”促进产业开发。也就是将伪满经济与日本经济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    
    虽然日伪当局企图通过扩大产业开发计划,加快军需工业的发展,以保证战争经济的运行,但实际上是难以成行的。在1937年执行计划的第一年,就遭到了炮制计划时所未曾预料的困难。资材缺乏,技术劳动力不足,运输效率低下,都影响了计划的执行。而且由于日本金融市场的不景气,计划所依赖的日本投资难以到位,甚至连计划主体工矿业所需资金146亿元,实际只筹措到116亿元,致使煤炭、液体燃料、汽车、飞机等新建部门未能按计划着手进行。其他产品的指标,在日伪调动多年积蓄力量的情况下,大体得以完成。较好的主要有钢铁、煤炭、电力等,个别产业如盐、纸浆、油等达到或超过了计划指标。日伪当局对这样的执行情况还感到乐观。    
    1938年执行计划的第二年,日伪开始执行《修正计划》。由于中日战争的不断扩大,日伪都在急速转入战时经济体制,各种矛盾不断显现,计划的执行在人、财、物各方面,都受到了比上一年度大得多的困难。其执行结果,除生铁、钢锭等达到指标,钢材超过指标外,其他均未达到指标。煤炭、液体燃料、轻金属、化工产品等与指标要求相距很大。像矾土、石棉只达到计划指标的95%和20%。    
    到1939年执行计划的第三年,伪满为适应日本的《生产力扩充计划要钢》和物资动员计划(简称物动计划),再次修订了产业开发计划,将钢铁、煤炭等指标又成倍提高,企图最大效率地发挥日“满”两国的资金技术,来保证不断扩大的战争需求。为了维持战争经济运行的物资需要,日本于1938年开始实行物动计划,即调查每年重要物资供应和需求的总量,按军需、民需向各部门按比例分配。这是日本战时统制经济各种计划中的核心计划。但是,由于侵华战争的扩大化造成国际局势紧张,日本对外贸易大幅下降,与进口物资有关的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一方面在国内加强各种统制政策,进行国家总动员;另一方面,迫使伪满与其共同实行战时经济体制,执行物动计划。1938年7月,在东京召开了日满经济联络会议,重点制定“日满一体”的物资与资金动员计划。在物资一体化方面,决定由伪满向日本供应煤、铁等重工业原料,日本向伪满供应其所需机械设备。1939年4月伪满开始正式实行物动计划。    
    这样,从1939年度开始,产业开发计划受到物动计划的很大限制,一方面日本要求伪满增大产业开发计划指标,以保证军需工业原料的供应,另一方面由于欧战爆发,从德国进口设备受阻,加上美、英等国对日本实行禁运,日本很难向伪满提供机械设备,产业开发计划处于两难境地。这一年度,只有钢材、盐、石棉的生产量超过既定指标,煤炭、电力虽然达到了指标的90%左右,但煤炭欠产的主要是抚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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