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阿西莫夫中短篇科幻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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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阿西莫夫中短篇科幻作品集-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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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蠢货变成了合乎礼仪的人。但你不是用魔术。其实,人们,我是说他们始终是正派的。他们就是需要一种什么东西,什么力量促动而达到高要求。

  是你把这一切给了他门。再说,我也是其中之一。我也要达到你的标准。或许,在我有生之年……”

  马沦不安地走了开去。他用手把他那一点儿也不皱的袖子伸得更挺了一点儿。他把一根手指搁在了地图上,改变了话题。

  “我是出生在弗吉尼亚州的里士满的。你知道,就在这儿。我将首先到那里去。你是什么地方出生的?”

  “多伦多。”斯图尔特回答。

  “那么,就在这里。两地在地图上的距离不算远,对吗?”

  斯图尔特间道,“你能给我谈点儿什么吗?”

  “如果我能够的话。”

  “那就说说你为什么要去。”

  马伦略有些奇怪地翘起了嘴唇。他冷冰冰他说:“我的极其平凡的理由会不会起破坏灵感或者良好气氛的作用呢?”

  “那就叫它理智的好奇心吧!我们其余的每个人都有明显的动机。博特因为被扣下来吓得要命;罗布朗要回到他的爱人那儿去;波里奥凯梯斯想杀死卡劳洛人;温达姆嘛,按他的人生哲学看来,似乎是个爱国主义者;至于我,我把自己看作是高尚的理想主义者。不过,我恐怕,我们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敢于穿上宇宙服从C字备用通道——死尸处理管走出去。然而是什么力量促使你这样做的呢?为什么在所有人中偏偏是你呢?”

  “为什么用‘在所有人中’这个词儿?”

  “请不要生气,但是看来你缺乏一切感情。”

  “我吗?”马伦的声音仍然丝毫无改变——清晰、柔和却又冷冷地带着点儿严肃,“那只是锻炼和律己,而不是天性,斯图尔特先生。一个小个子不可能有可敬的感情。难道还有比像我这样的人发火更可笑的事吗?我身高只有五英尺零半英寸,体重不过一百零二磅。“我可能显得尊贵些吗?能够傲慢些吗?挺起身来,使我的身长达到最高度难道不会引起哄然大笑吗?我在什么地方能够碰到一个不刻薄的女人,见了我不嘲笑呢?“你谈到自己双手畸形。其实你碰到任何人,只要不急于告诉他们,是没有人会注意到你的双手,也不会知道它们有什么异样的。可你看我,我所短少的八英寸高度难道能隐瞒起来吗?……”

  斯图尔恃满面羞惭。他无意中侵犯了不该侵犯的别人的隐私。他低着头说:“我向你道歉。”

  “为什么?”

  “我不该迫使你提到这些。我自己原来应该看到你……你……”

  “我什么?想认明……想表示尽管我身材矮小,然而我身体里有一颗伟大的心?”

  “我绝不会以嘲笑的口气这么说的。”

  “那为什么?……他们会不会把我带往地球,并止我站在电视摄影机镜头前——当然镜头要放得低一些,来对准我的脸,或者让我站在椅子上——替我挂上奖章。”

  “他们确实很可能这样做。”

  “那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他们会说,‘哎呀,他原来是这么一个矮小的家伙,’然后干什么呢?要不要告诉我所碰到的每个人:‘你要知道,我就是他们上个月授勋表彰过的人。’斯图尔特先生,你看要多少勋章才能替我长八英寸和六十砖体重呢?”

  “不要说啦,我明白你的意思。”

  马伦这时讲话的速度稍微快了一点儿。他的语气中似乎注入了经过控制的愤懑情绪。

  “有一些日子,我要充分展示出来。于是那时我便离开地球,并努力去开辟新世界。我会变成一个新的、甚至更矮的拿破仑。我离开地球,去了大角星系。我在那里干了些什么我在地球上下能干的呢?没有。我是个簿记员。斯图尔特先生,我早已过了我想踮起脚尖挺高身材的虚荣时期了。”

  “那么你为什么这样做呢?”

  “我二十八岁就离开了地球,去了大角星系。从那时起,几十年时间一直在那里。这次旅行是我长期来,也是一生中第一个回乡假期,第一次返回地球。可卡劳洛人俘虏了我们,并可能无限期地把我们囚禁起来。这不行,决不能让他们阻止我返回地球的度假计划。……”

  他住口了,伸山一只手,仿佛要去抚摸墙上的地图。

  “斯图尔特先生,”马伦轻声问道,“你难道没有想过家吗?”

  《阿西莫夫中短篇科幻作品集》

  换个角度

  罗格来看他爸爸,一半是因为今天是星期天,他爸爸可能不那么忙,另外他想知道是不是一切正常。

  罗格的爸爸不难找,因为所有和那个巨型计算机蒙绨维克一起工作的人们和他们的家庭都住在地面上。他们自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城市,住着能解决世界上所有问题的人们。

  周日招待员认识罗格,“要是你想找你爸爸的话,”她说,“他在L走廊,但他现在可能很忙,没空见你。”

  罗格想不管怎样试一下。走廊里比工作日显得空多了,很容易找到哪里有人在工作。他听到一个房间里传来男男女女的声音,于是探头向门里望去。

  他马上就发现了他爸爸,他爸爸也看见了他。他看起来并不很高兴,所以罗格认为肯定有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嗨,罗格,”他爸爸说,“恐怕我现在很忙。”

  罗格爸爸的老板也在那里,他说:“行了,艾肯斯,休息一会儿吧。你在这上面已经花了九个小时了,还一点进展也没有。带这孩子到小吃部吃点什么,打个盹再回来。”

  罗格的爸爸看起来不太情愿。他手上拿着个仪器,罗格虽然不知道它是怎么工作的,但知道那是个现行模式分析器。罗格能听到蒙绨维克到处在咯呼咔呜地响着。

  但罗格的爸爸还是放下了分析器,“好吧,来,罗格。我带你去吃个汉堡包去,让这些聪明人去忙吧,看他们没有我能找出什么错来。”

  他停了一会洗洗手,然后他们坐在了小吃部里,面前摆着大汉堡、炸薯条和苏打饼。

  罗格说:“爸爸,蒙绨维克出问题了吗?”

  他爸爸沮丧地说:“我们还没检查完呢,我会慢慢告诉你的。”

  “可它看起来在工作啊,我的意思是,我听见它的声音了。”

  “哦,没错,它是在工作,它只是并不总能给出正确的答案。”

  罗格今年十三岁,四年级的时候就开始上计算机课了。有时候他真讨厌这门课,真希望自己生活在二十世纪,那时侯的孩子们可不用上这门课。——但有时候和他爸爸谈谈是有用的。

  罗格说:“假如只有蒙绨维克知道答案的话,你怎么知道它并不总能给出正确的答案呢?”

  他爸爸耸了耸肩,有一阵子罗格以为他会说这很难解释而不再谈论下去——但他几乎从来没有这么干过。

  他爸爸说:“孩子,蒙绨维克可能有一个大得象个工厂的大脑,但它并不象我们的这么复杂,”他拍了下自己的脑袋,“有时候,它能给出我们凭人工一千年也算不出来的答案;但同样有时候什么东西在我们脑中一响,然后我们说,‘哇喔,这儿有问题!’然后我们再问蒙绨维克,而它给出了另外一个答案。你知道,要是蒙绨维克是对的,同样的问题我们应该得到同样的答案。现在有不同的答案,那么就必然有一个是错的。”

  “现在的问题是,孩子,我们怎么能保证我们总是能发现蒙绨维克出错的时候?我们怎么知道是不是有些错误的答案从我们手中溜了出去?我们可能依赖于它的答案去做什么事情,而在五年之后才发现悲惨的结果?蒙绨维克里面有什么地方不对,但我们找不出来。而这个问题会越来越糟糕的。”

  “为什么会越来越糟?”

  他爸爸吃完了汉堡开始一块一块地吃薯条。“这是我的感觉,孩子,”他沉思着说,“我们造它的时候用错了智能模式。”

  “嗯?”

  “罗格你看,要是蒙绨维克象人一样聪明,我们可以告诉它,然后不管错误多么复杂我们可以一起找出来。而要是它象一个机器一样机械,它出错的时候会简单得多,我们也很容易找到。麻烦在于,它是半智能的,象个白痴一样。它足够聪明能够犯极其复杂的错误,但不够聪明能帮助我们找出错误所在。——这就是错误的智能模式。”

  他看起来十分沮丧,“但我们能做什么?我们不知道怎么将它变得更聪明一点——现在还不能。我们也不敢把它变得更苯些,因为世界上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提出的问题极其复杂需要蒙绨维克全部的智慧去解答。把它变苯些会造成灾难的。”

  “要是你们关掉蒙绨维克,”罗格说,“然后极其小心地全面检查它的话——”

  “我们不能那么做,孩子,”他爸爸说,“恐怕蒙绨维克必须不分昼夜二十四小时运行。我们手里已经积压了一大堆问题了。”

  “但要是蒙绨维克继续出问题的话,爸爸,难道不是必须要关机吗?要是你不能相信它所说的——”

  “好了,”罗格的爸爸摸着罗格的头发,“我们会找出问题的,老毛病了,别担心。”但他的眼睛却实在是很担心的样子,“快点吧,吃完了我们赶紧走。”

  “但是,爸爸,”罗格说:“听我说,要是蒙绨维克只是半智能的,为什么说它是个白痴?”

  “要是你知道我们怎样指引它工作的,你就不会这么问了。”

  “这是一回事,爸爸,没准这不是看待它的正确方式。我没有你那么聪明,我也知道的没那么多,但我不是白痴。也许蒙绨维克并不象个白痴,而是象个孩子!”

  罗格的爸爸笑了,“这是个有趣的想法,但这有什么不同吗?”

  “可能会有很多不同的。”罗格说,“你不是白痴,所以你不知道白痴的想法;但我是个孩子,也许我知道一个孩子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

  “哦?孩子是怎么想的呢?”

  “这样的。你说你们必须让蒙绨维克二十四小时工作。它要是机器是没问题的。但要是你给孩子留了一堆作业,让他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地做,他会感觉很累,无精打采而犯错误,甚至有意做错。——所以你们为什么不让蒙绨维克每天休息一两个小时不解决什么问题,只是让它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呢?”

  罗格的爸爸看上去陷入深思之中。他打开笔记本电脑,做了一堆运算,又做了更多的运算,同时说:“你知道,罗格,要是我接受了你的说法,并将它完善的话,结果是成立的。而二十二小时准确无误的工作比二十四小时错误百出的工作也要好多了。”

  他点点头,突然从笔记本电脑上抬起头来,仿佛罗格是个专家一样问道:“你确信吗?”

  罗格很有信心地点头,“孩子们是需要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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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堂里的陌生人

  他们是兄弟。这并不仅仅因为他们都是人,或者因为他们是同一个保育院里的孩子。根本不是因为这一点!他们是“兄弟”,是“亲骨肉”——这是几百年前世界大灾难以前的古老名称,当时,家庭的概念仍然起着作用。

  这多么使人难堪呀!

  过了这么多年,安东尼几乎忘却了他童年的羞耻。有时候,好几个月他一点也想不起来。但是自从他和威廉又一次错综复杂地走到一起以来,他发现自己这一段时间生活得非常痛苦。

  如果整个环境里这种关系都很明显,那就不会这么糟了——譬如,在大灾难以前的时期(安东尼一度非常爱读历史),人们都姓父姓,关系一望而知。

  现在当然不一样,人们都自行选用自己的姓名,而且可以任意更改。毕竟,重要的是在你出生时就编上号的标志牌。

  威廉把自己叫“反自”。他坚持用这个名字,因为它带有清楚的专业特点。当然,这是他自己选的,可是这表明他的情趣多么低!而安东尼却在满13岁时就决定起名叫“史密斯”,从此没有改变过。这个名字简单、易拼,而且与众不同,因为他还没有遇到任何人起这个名字。在大灾难以前的人们中间,这个名字一度是很常用的,也许这正说明它现在之罕见。

  但是,当两人走到一起时,名字的不同就毫无意义了。因为他们长得很相像。

  他们俩并不是双胞胎——当时,双胎受孕的卵子中只许一个胎儿成活。他们两人只是在非双胞胎情况下偶然出现的外貌相似。安东尼比他的哥哥年轻5岁,两人都是鹰钩鼻、厚眼皮,下巴上有道微微的凹痕。这个结果是父母自找的,他们由于偏好单调,重复生下了这两弟兄。

  兄弟俩到了一起以后,他们的外貌开始引起人们吃惊,接下去是心情复杂的沉默。安东尼不去理会这件事;但是威廉出于刚愎任性,很可能要说:“我们是弟兄。”

  别人会说“噢?”,在他们旁边转一转,好像想问他们是不是亲兄弟,后来出于礼貌,就走开了,似乎对此事毫无兴趣。当然,这样的情况是很少发生的。“水星计划”总部的大多数人都知道——怎么可能不让人知道呢?——但他们都注意不提这件事。

  威廉这人并不坏,一点也不坏。要是他们不是弟兄的话(或者,即使是弟兄,但相貌很不一样,不会让人发觉),他们可能相处得非常好。

  事实是……

  他们童年时曾在一起玩,他们在同一个保育院里受了早期的教育,这都是他们的母亲想办法安排的,但事情并不顺利。她和他们同一个父亲生了2个儿子,这样,她已经达到了她的限额(她没有完成生第3个的要求),她想出一个主意,能够一次见到他们弟兄两人。她是个奇怪的女人。

  威廉是年长的一个,先离开保育院。他从事科学——搞遗传工程学。安东尼还在托儿所时,从他母亲的一封来信里知道了这一点。当他长大到足以明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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