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雀 作者: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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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雀 作者:项子-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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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云风看着火堆中的柴火,仿佛在看着他的人生:”我不喝酒,也没有朋友。”
  项恒苦笑道:”只可惜像你这种人,和像我这种人,永远也做不成朋友。”
  冷云风没有说话。
  项恒继续说道:”但在我们决斗之前,还可以一起喝点酒。”
  然后冷云风就看见项恒走过来,把酒囊递过去,只听项恒大笑道:”虽然这里只剩下半囊的竹叶青,而且也没有酒杯,却比没有好,你我就痛痛快快的干了吧。”
  冷云风道:”我不喝。”
  项恒惊道:”为什么?”
  冷云风道:”因为我不是你朋友。”
  项恒笑道:”你当然不是我朋友,但不是朋友,就不能喝酒?”
  冷云风冷冷道:”我也从不喝酒。”
  项恒道:”凡事总有第一回,你喝喝看,或许喝了第一口,你会比我还喜欢酒这个东西。”
  冷云风转过头:”自从我小时候偷偷喝过一杯酒后,就发誓绝对不喝第二杯。”
  项恒忽然露出很疑惑的表情:”为什么?”
  冷云风没有回答。
  这个冷漠而不可一世的杀手,竟然也有童年,是不是很心酸,很痛苦?
  若不是冷云风说道”小时候“这三个字,项恒甚至都已经忘了他也是从小时候长大的。
  项恒缓缓的在他对面坐下来,没有继续逼着他喝酒,硬逼那些不会喝酒的人喝酒,这简直就是最粗鲁的做法。
  项恒是一个很斯文的粗人。
  项恒又”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道:”离决战还有几个时辰,坐在这里岂非太过无聊?我倒是不介意说说故事。”
  冷云风道:”你的故事,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项恒笑道:”是啊,首先是我父亲被杀了,然后我不知道我母亲是谁,再然后师父师叔一大家子也全被杀了,所以知道我母亲和杀父仇人的人,现在已经都死光了。最后竟然还有人怀疑飞瀑山庄那血案是我干的。这故事在江湖中不但俗套,甚至还听着犯困。”
  冷云风冷冷道:”可你竟然还笑得出来。”
  项恒笑的更大声了:”难道你要我每天抱着师父师叔、父亲和朋友的灵位哭?”
  冷云风又沉默了。
  项恒继续说道:”当然,我也悲伤过,只不过我不哭,并不代表我不关心这些事,更不代表我不会去找杀父仇人和母亲。”
  他的故事虽然俗套,但悲惨,这中间的曲折,埋藏了无数常人无法感受的力量。
  项恒道:”我说讲故事,不是讲我的故事,而是你的故事,能和冷云风决一死战的人,应该有资格听听吧?”
  冷云风抬起头,看着他。
  项恒的老毛病又烦了,他又把酒囊递过来,豪迈的大声笑说:”来!喝酒!”
  冷云风看着他,洁白的眸子里第一次有了朝气的感觉。
  
        第三十三回:决战之决战(第二章)
  ”从我记事的时候开始,我就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甚至不知道自己几岁,只记得那时候我总是流浪在人群里。
  有一次遇到一个好心的婆婆,她给了我两个热馒头,说我和他孙儿应该是同龄的,因为他孙儿刚好和我一样高,她告诉我,他孙儿五岁。
  五岁,我却已比她孙儿懂得更多的事情,我告诉自己必须活下去,不需要懂得生活,只要懂得生存就行。
  所以在六岁的时候,我为了不让自己饿死,就已经懂得如何杀死一只野狗。
  那一次我在街头差点冻死,看见一只野狗向我走来,一只几乎和六岁的我一样高的野狗,我差不多花了半条命才杀死那只野狗。我懂得如何生火,却没有生火的工具,也没有生火的力气,我只好生吃了那只野狗,那张野狗皮,刚好陪我度过了那年的冬天,也许没有那张野狗皮,我已冻死在那年的街头。
  那时候的我就算再饿再冷,也没有去向别人要过一口吃的,就算那好心的婆婆曾给过我两个热馒头,也不是我向她乞讨的,而是她自己给我的。也没人会可怜一个全身上下都是白色的小孩,我从人们的眼神中已经看出,他们当我是一只怪物。
  我没有去乞讨,乞讨不能过一辈子,我要靠我自己生存的方式生存下去。
  六岁的那一年,我几乎都是靠杀野狗野猫生存着的。
  有一次我为了杀捕捉一双幼虎,在那老虎窝附近整整守了三天四夜,我靠吃树皮和草根活下去,只为了抓住那一双幼虎,我需要食物,我必须要生存。
  那是一个黄昏,雄老虎出去狩猎,母老虎睡在一双幼虎的旁边,这是三天来最好下手的机会,但我没有出手,因为我在等待更好的机会,我相信那只母老虎一定会有离开的时候。
  果然,雄老虎的长啸声从远方传来,惊醒了母老虎,然后母老虎就奔向了啸声传来的方向。我不能再等,母老虎一远去,我马上就冲了过去,抱起一双幼虎就没命似的逃。
  我杀掉两只幼虎,烤熟吃掉一只,另一只烤熟的裹荷叶里,正打算离开时,那对老虎夫妇却已满脸怒容的站在我面前。
  我只能扔下烤熟的幼虎,挥舞着我捡来的那把柴刀,一边逃跑,一边把柴刀挥舞在身后,那时候六岁的我不会轻功,我跑不过老虎,只能跳进旁边的小河里,顺着河流飘。
  我很清楚的记得那时候河水很急,冲的我全身发痛,我不能放开握着柴刀的手,因为那柄废弃而又生锈的柴刀,是我唯一的武器。
  我并没有哭,在我记忆中,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眼泪。
  江湖,不相信眼泪。
  我活下来后,又面临同样的问题,我要怎么活下去?
  我七岁的时候,已经懂得如何杀死一只蟒蛇,如何吃河豚,如何在沙漠里生存。
  有一次在山里迷路,记不得走了几天,只记得从山里走出来时,我已经学会如何靠太阳和树木辨别方向。
  有一次我因为被毒蛇咬到,尝遍了山上的草药,那让我学会了如何解最普通的蛇毒。
  七岁那年的冬天,我因为寒冷而生病,我再也没有力气去寻找食物和草药,只能卷缩在墙角下,和病狗们抢着食物吃。
  我还依稀的记得,我卷缩的那个墙角,是一个大户人家,我知道里面很暖和,里面有吃的,有柔软的被褥,可我没有去向他们乞讨,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那么做。
  后来我被那大户人家的管家赶走,不让我睡在他们墙外的角落里。
  我没有力气反抗,如果那时候我没有生病,那管家或许已经是个死人,我虽然流浪,我虽然睡在街头,我虽然吃着不能吃的食物,但从来没有人像那管家一样把我当野狗!
  我离开那个对于我来说很温暖的墙角,然后就碰到了胡庞,一个改变我一生的人。
  胡庞找大夫治好了我的病,问我的来历。
  我没有来历,我唯一能告诉他的,就是我是一个七岁的流浪儿。
  接着他教我轻功,说学一点武功,对行走江湖有很大的帮助,还说我是个练武的好材料。
  我不知道什么是江湖,那对我太陌生了,我只知道我必须要生存,于是那一个冬天,我的四肢上都带着沙包。
  春天的时候,我解下沙包,胡庞笑眯眯的告诉我,说我经过这一个冬天的努力,已经学会了最基本的轻功。
  他又开始亲自教我武功,教我识字。
  在胡庞的宅院里,给我吃的,给我地方睡,虽然只是冰冷的馒头和凌乱的稻草床,对我来说却已经十分奢侈,甚至让我麻木,麻木的几乎令我忘记了什么是生存。
  胡庞对我十分严厉,不允许我偷懒,哪怕只是喝一杯酒。
  那一次我因为渴,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就喝,那是我第一次喝酒,我记得那杯酒很辣。
  胡庞却过来,重重的一巴掌把我打倒在地,痛的我差点晕过去,他厉声的告诉我不可以喝酒,将来也不可以。
  那时候我就发誓,将来绝对不喝酒。
  终于,在许多年以后,我已长大成人,胡庞把我叫到他的书房。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在江湖上的地位竟然那么高。
  胡庞跟我说,让我去杀一个人。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又说,如果我不替他杀人,他就会杀我。
  胡庞是教我武功的人,有本事杀的了我,所以我答应帮他杀人。
  不为什么,为了生存。
  他笑着跟我说,问我还记不记得认识他的地方。
  我当然记得,我不可能忘记,那个小时候曾睡过的墙角,那个把我向野狗一样赶走的管家。
  胡庞让我杀的人,就是那个管家。
  为了杀那个管家,我打听清楚了他的出入宅院的时间,然后我在那附近整整躲了七天七夜,终于,在一个黄昏的时候,用匕首插进了他的心脏,鲜血溅满了我全身。
  我杀过狗,杀过老虎,杀过蛇,杀过河豚,杀过鱼,凡是可以吃的野物,我几乎都杀过,身上也不知道被血溅湿过几次。
  但我从来没杀过人。
  我杀死那个管家的时候,全身上下都溅满了人血,让我很恶心,让我觉得很脏。
  胡庞告诉我,第一次杀人就是这样,多杀几次就不会了。
  我有些吃惊,问他,以后还要杀人?
  胡庞说,对,必须要杀,杀那个管家,只不过是让你感受一下杀人仇人的乐趣,让你练一练胆。
  我不知道杀人对于我来说是否正确,我只知道自己必须要生存下去。
  自那以后,我成为了胡庞的杀手,他在江湖中名声赫赫,我这个默默无名的杀手杀的人已比他多出许多。
  他告诉我,作为一名杀手,永远不可能有一个身份,不能让人认识我,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
  胡庞说出的命令,我必须去遵守,他要我杀谁,就必须要去杀。
  每一次杀人,他都会把计划安排的天衣无缝,我只要按着计划来就可以了。
  我杀完一个人完成任务时,他能赚到一大笔银子,而我只能得到他的几声赞赏和几个冷馒头。
  我依旧默默无名。
  你或许永远也不知道胡庞的任务究竟有多痛苦,有一次我为了杀一个人,在马桶里整整躲了三十五个时辰。
  在那个比血还脏的马桶里,那三十五个时辰是我一生中最煎熬的时刻。
  有一次我为了去刺杀一个县太爷,必须要从后院的狗洞钻过去。
  我跟胡庞说,我是人,不是狗,不钻狗洞。
  胡庞却告诉我,活着,就要做许多不愿意做的事,那只是个狗洞,愿意钻就活,不愿意就死。
  所以我只能像狗一样钻进那个狗洞,杀完县太爷后,我又像狗一样钻出来。
  还有一次,胡庞命令我去杀一个妓女,我马上就去了,可在走的时候,胡庞却告诉我,杀掉那个妓女以后,把她的胸脯割下来,再割下只有女人才有的东西。然后把她切成八块,扔到河里。
  我觉得很恶心,简直就没有人性,可我还是没有拒绝。
  为了生存,我什么事都可以做。
  后来将那个妓女分尸的时候,我吐了,吐的我好难受。
  就算是仇人,杀死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分尸呢?这简直太残忍了。
  尸体,却必须得到尊重。因为活人可以做坏事,而尸体只是躺着不动,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一个人生平不过做了多少坏事,但他死后的尸体也不应该受到亵渎。
  自那以后不久,我又接到胡庞的任务,叫我去杀一个叫张放的人,杀完张放后,要挖出他的眼珠子,割下他的鼻子和舌头,砍下他的头扔到河里,把尸体切碎了扔在不同的山上喂不同的狗。
  这任务比上一次的任务更恶心。
  杀死张放后,我提着他的头,一边走向河边,一边吐。
  我将张放拦腰砍断,他大肠子和刚吃下的酒菜流出一地,鲜血溅满我身上时,我就快吐的晕过去了,但我没有晕,因为我还没完成任务。
  胡庞不是一个好人,却是我的主人,是他给了我生存的资格,所以我必须要忠心。
  他也曾告诉过我,一个杀手,必须要忠于自己的主人。
  胡庞交过我许多东西,或许只有这件事才是真理。
  那段时间我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碎过多少尸,那是我一生最恶心的日子。
  我找到胡庞,告诉他,根本就没有碎尸的必要,死者需要我们尊敬。
  胡庞告诉我,这是主顾的要求。
  我又告诉胡庞,其实杀人,可以光明正大的杀,没必要偷偷摸摸的,我有信心。
  胡庞跟我说,刺客杀手,杀人时越低调越好,我每次给你安排的任务,计划也都替你安排好了,那是安全的计划,绝不会有人看到你的脸,更不会有人抓住你。
  也不知道多久以后,我已替胡庞杀过不下几十个人,几十个人,几十次任务,每一次鲜血溅到我身上时,我都不禁感觉很脏很恶心。仿佛永远都不会习惯那种感觉。
  每一次碎尸,我自己不但在呕吐,也在替死者感到悲哀,甚至连我的手都在颤抖。
  每一次杀人,我都没有特定的武器,因为胡庞告诉我,作为杀手,必须要学会用各种东西杀人。
  我实在是麻木了,我希望有自己的武器,我唯一羡慕的,恐怕就是胡庞的那把刀。
  胡庞养着我,却从来没有给过我银子,我买不起刀。
  于是我又去找胡庞,告诉他我希望有一把自己的刀。
  他的回答还是没有变,作为杀手,必须要学会用各种东西杀人。
  我本以为替他杀了那么多人,碎过那么多尸,出生入死过那么多次,他绝不会小气一把刀,他却又再一次的羞辱了我。
  他抚摸着自己的刀,又告诉我,况且你还不配拥有神圣而又庄严的刀。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醒悟,我的人生少了点东西,少了尊严!
  我过着最苦最累的日子,做着世上最危险的任务,可我得到的,仅仅是最低贱的待遇。
  我的确是为了生存而杀人,但不代表别人可以像狗一样使唤我。
  没过多久,我又接到胡庞的任务,这次的任务和以前的没什么不一样,是去杀一个叫高力的人。
  这次任务和前几次任务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胡庞吩咐我,叫我杀掉高力后,把他的头割下来带回来,然后把他的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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