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荒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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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荒神录-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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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宇口渴得厉害,四处寻望,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口井,便疾步走过去,从井里面拉了一桶水上来,一头扎进水桶里,咕嘟咕嘟喝个不停,待喝够了,才挣出水面,大口大口喘气,只觉凉爽且头脑清醒了不少。
他不知道正身处何地,那日,夜无痕将他救出后,随便找了个地方,扔下他,然后就离开了。
他隐约记得,夜无痕在离开前说过一句话:“以后别指望我在救你!”
想到这,他不禁苦笑,夜无痕这话说的仿佛自己跟他一伙似地,不过说实话,他确实救了自己不止一次了!然而,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是无缘无故发生的,夜无痕为什么要三番五次救出自己呢?像他这种人,是从来不会做多余的事情的,既然做了,就一定对他有好处,至少他本人这么认为,那救出自己,对他有什么好处呢?他到底想干什么?
一连串的疑惑浮现在脑海里,他又想起额头上的三个光球,既然其中一个是夜无痕注入进去的,那么他的目的应该离不开那三个光球。
可仅凭这些,想推断出夜无痕的目的,实在是痴人说梦。他倒希望以后再也不被夜无痕所救了,因为他有预感,迟早有一天,他要和夜无痕来一场生死对决,在这之前,最好还是少欠他点人情。
抛开夜无痕,飞宇又想起那晚雾隐峰的情景,心里隐隐作痛,他立刻转移注意力,使自己不去想。
他站起来,胸口的伤痛得他直吸凉气,这又让他想起了梦黎,幸好这一剑没有刺中要害,不然自己只怕一命呜呼了。
他用清水洗去伤口处已经糊成一团的药,然后从袋囊里取出药粉,重新上好药,寻了一个阴凉处坐下来。
眼下也只能在此歇息几天,待伤势痊愈后再行打算了。
他开始盘膝而作,运功调息,直到夜幕降临,白天的炎热已经褪去,晚风□□,清爽而舒坦。他已经有两天没有进食了,从地上站起来,他开始四处寻找食物。很快,他逮住了一只野兔,来到井边打了一桶水,掏出随身匕首,将野兔处理了一下,又兀自生起了一堆火,烤起野味来。
不知为什么,他现在心情很平静,一个人在这荒地,倒也分外宁静,暂时不用去为那些琐事烦心。
他看了看周围,这里原本是一座宁静的小村庄,这个时候,应该有村民们出来,大家一起坐在这里,谈天聊地,说说收成,拉拉家常,然而,现在却破败不堪,这到底发生了什么?
想到这里,平静的心情又泛起了一丝哀伤。
不一会儿,野兔肉溢出浓浓的香味,馋得他直流口水,他心急地取下来,也不敢烫不烫,张嘴就咬了一口,确实还欠缺点调料,不过他已经饿了两天,哪管那么多,撕下一块肉将往嘴里放。
正吃得欢,却听到有马蹄声传来,不是很急,从声音判断,一共两匹马,已经来到百米以内。夏天的夜晚仿佛一片浓黑的墨汁,什么也看不见,他回过头,一边啃着野兔,一边注视着马蹄声传来的方向,谁会在深更半夜,来到这荒废的小村呢?
他警惕起来,会不会是夏立轩或者慕容风派出来寻找自己的人。
思忖间,前方已经传来了声音:“前面的朋友,我们只是路过的,想在此歇息一晚,你不必担心!”
飞宇心中难免微微一惊,对方倒是明白人,居然提前坦诚,不过这并不排除是夏立轩和慕容风派来的人。
不过,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那两个人骑着马,已经走到他面前,火光下,他们的容貌已经清晰可见。
居然是两个西方人!
一个黑发碧眼,面目清秀,看上去像个文职工作人员,另一个面目冷峻,棱角分明如刀斧雕刻的一般,眉目间隐隐有一股霸气,然而,吸引飞宇的并不是他那英俊的外表,而是那双如大海一般深蓝的双眸。他不由得颤抖了一下,心中震撼,世界上居然还有如此深邃的眼睛!
他虽然到东土不久,却也见过不少大人物了,西南的夏立轩、慕容的慕容风,还有帝国东部皇甫家的皇甫岑,这些人都是当今东土年轻一辈的奇才,可以说,将来东方大陆的命运走向与他们息息相关。然而,却没有一个人,仅仅只是第一眼,就给他带来如此的震撼。
不同于夏立轩的阴沉、狂妄,慕容风的清明、沉稳,皇甫岑的深邃、冷漠,他的眼睛,如大海一般深不见底,天穹一般无边无际。
那个面目清秀的男子和善道:“这位朋友,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想在这里停留一个晚上,还请您行个方便。”
飞宇即时回过神,对之以笑:“不用客气,我也路过的。”
两个人虽然穿着平常,却举止高雅,气度不凡,应该是贵族,而且,一个西方人的东方语说得如此好,甚至比许多东方人说得还要好听,实在不简单。
两人翻身下马,那面目俊秀的男子一身墨绿色的便衣,显得有点宽松,一双黑色皮靴,衬得他身材修长,举手投足间带着书卷气息。而那个冷峻男子穿着一件棕色的便衣,他身高足有两米,体格匀称,行动之间,洒脱自然,却威风霸气。
这两个人绝非等闲之辈!飞宇心里琢磨着。
那面目清秀的男子对他点头微笑,然后两人转身,牵着马,在不远处生起了火堆。
这期间,飞宇一直悄悄关注着他们,从他们的行为可以判断出,是职业军人!他心中更加好奇,两个西方贵族军官来到东方倒不足为奇,但为何不在市区停留住宿,却要走这么偏僻的路呢?
两个人席地而坐,取出随身携带的干粮开始吃起来。
飞宇看得无趣,便兀自咬起了野兔。
过了一会儿,两个人中的其中一人走到飞宇面前,递给他一块特制的肉块,还有一小瓶酒。
飞宇抬起头,来人却是刚才那位一直没有说话的拥有深蓝双眸的男子,他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很亲切的感觉,几束棕发垂下,剑眉下,一双眼睛,如同嵌在深凹的眼窝里的两颗蓝宝石。
他看着飞宇,又看了看手中的东西,示意飞宇拿着。他的眼睛仿佛有一种魔力,让人无法拒绝,于是,飞宇站起来,不自主伸出手接过东西,对他微微一笑,表示感谢。
飞宇身高一米八有余,却足足比这男子矮了一个头。
“兰奇,兰奇?布特,你可以叫我兰奇!他叫琼斯。”男子指着不远处的同伴说道,他声音很好听,音质清晰不带丝毫杂志,而且气度十足。


、第一百四十九章

飞宇微微一怔,因为刚才和他对话的是那位面目清秀的男子,他自然便以为眼前这位男子不谙东方语,岂料他的东方语说得竟比刚才那位男子还要好上三分!
“你好,林飞!”虽然知道对方隐瞒了真实姓名,但飞宇并不生气,因为他现在深刻的体会到,在某种时候,隐藏是很有必要的,同样,他也报上了假名字。
对方微微一笑,似乎知道了他也隐瞒了身份,却不生气,只是道:“很高兴认识你,林飞先生。”
“也同样很高兴认识你,兰奇先生。”
兰奇坐下,说:“为什么不尝尝我的酒呢,我想你会喜欢上它的!”
“兰奇先生,我现在就已经闻到它浓郁的醇香了,就像您的热情一样。”飞宇打开酒瓶,浅饮了一口,酒入喉舌,不禁微微蹙眉,待入腹中,只觉体内滚烫如火灼。
好浓烈的酒!
都说大夏帝国西南的酒是酒中之霸,刚烈无比,若非西南本土且好饮酒之人三杯必醉,而不饮酒之人,仅闻到酒香就会醉倒。当然,这仅是外面之人传言,难免有些夸张,但西南的烈酒,飞宇却是见识过的,他酒量虽不好,但也不差,然而,当日在西南,若非他喝酒之时以真气消融了酒力,只怕每场必醉!
然则,此时饮这瓶酒,竟仿佛回到了当日西南的场景,一想到那时,便不自觉想起了某个人,不知她现在身处何地,可好,一想到她,心仿佛没了着落,空荡荡的。
对于艾迦,他心里清楚得很,他和她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是林家千百人呵护的掌上明珠,而自己,只是一个孤独漂泊、无依无靠,甚至要面对整个东土追杀的亡命之徒,朝不保夕,连哪天死了,也无人问津。
“林飞先生,你没事吧?”
兰奇优美、悦耳的声音将他从悲伤中唤回来。
“我没事。”飞宇微微一笑,“谢谢你的酒,兰奇先生!我很想知道,这酒的来历,希望您能告诉我好吗?我的意思是,它产自哪里?”
“你太客气了,林飞先生,这酒产自拜占庭帝国北部的冰雪草原!人们亲切的叫它,雪中之焰!”
“雪中之焰?”飞宇觉得这名字有些奇怪。
“对,雪中之焰,冰雪中的火焰!充满了激情,生命的激情,浓烈而淳厚!”
兰奇嘴角弯起一丝淡淡的弧度,他的声音轻淡起来,仿佛要泯灭在风中,那双深蓝的双眸下,似乎涌起了道道波纹。
飞宇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酒,又饮了一口,感觉却与先前截然不同,第一口喝的时候只觉酒过之处,皆如烈火灼烧,难受异常,然则,此次却觉得心中火焰熊熊燃烧,这些日的郁闷瞬间被烧得一干二净,只感觉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顿然豪情满怀。
“好酒!”飞宇忍不住道。
“很高兴你能喜欢,林飞先生!”兰奇笑道。
飞宇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感觉对方似乎认识自己,故意拿出这瓶酒来给自己喝。当然,这只是他的感觉,虽然很多次他的感觉都很准,却不能做到百分百,因为他确定,自己与这个人绝对没有见过面。
有没有可能对方一路上看到了官府的公告,然后认出了自己?好吧,如果是这样,他应该趁早动手,拿这瓶酒来,又能说明什么呢?难道要来一个先礼后兵?
“林飞先生,我冒昧问一下,你为什么会在这荒废的小村落里呢?”
见飞宇不说话,兰奇又道:“抱歉,我只是好奇,我想我的好奇可能惹你生气了,我深感抱歉。”
“兰奇先生,你太客气了,我一点也不介意,我为什么不能告诉你呢,我是一个四处流浪的人,从来都是随遇而安,居无定所。”
“原来如此,那你的生活一定充满了惊险。”
是啊!自从那次进了绝地到现在,似乎从未消停过,麻烦接二连三。
“唉!”飞宇苦叹了一声。
见飞宇愁眉,兰奇说:“我有一句话不知道该说还是不该说。”
“什么话,但说无妨。”
“人,可以漂泊,但是心却要有一个居所。”
飞宇沉默了一小会儿,笑道:“谢谢你的安慰,兰奇先生。”
“你太客气了,林飞先生。”
“对了,兰奇先生,我有一个小小的疑惑。我想问的是,这里是什么地方,因为我是初次到这里来。”
“这里嘛,如果我没有猜错,应该是大夏的中央管辖地,也就是你们所说的大夏皇室领地!”
飞宇心中微微一惊,原来自己已经到了皇室领地了。
一个四处流浪的人居然不知道此处为皇家领地,这似乎就有点说不通了,飞宇觉得一阵尴尬,心想这样定会引起对方的疑心。
然而,兰奇却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并不多问,只是道:“林飞先生,这中央领地,都是这样的么?”
飞宇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说的什么。
“在下是商人出生,第一次来东土做生意,也是第一次来中央领地,却没有想到,这里也会有这样的荒地。”
原来他是指这个小村庄,是啊!这个小村庄应该也荒废了一段时日了,也不知道人都哪儿去了。
“可能是病灾吧。”
“病灾?病灾会使房屋倒塌么?”
“也有可能是遭到了匪徒。”
“中央领地,匪徒居然敢洗劫一个村庄,这实在不可思议!”
飞宇知道兰奇想说什么,中央领地,匪徒洗劫村庄,官府去干什么了。这种破败之景也反应了一个现实,官匪一家,甚至哪里来的匪徒,可能就是官府干的,皇家的昏庸□□,路人皆知。
兰奇恐怕也知道这一点,只是没有直接说出来。相比西土,据说登基不久的阿迪拉?君士坦丁是一个励精图治的好皇帝,复国战中遭受损失的行省都会受到中央大量的补偿,他的智囊团还拟定了各种治国良策,任用能人实施。不管这是不是那位皇帝为巩固自己的地位散播出来的谣言,但比起当今战乱连连的东土,西方确实要安定得多。
“是啊!几年前,天将蝗灾,瘟疫横行,五十万贫民在痛苦中死去,各地徭役赋税又十分苛刻,百姓苦不堪言,两年前,帝君为修建广乐宫,强行征集六十万民工,广乐宫在四个月之后完工,端的奢华无比,然而起初的六十万民工最后却只剩下二十万人!其余四十万无不惨死。”
“这实在是太不幸了,我想,你们这位帝君实在不应该继续管理这个国家,不是吗!”
对于这个问题,飞宇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各地诸侯做大,能人辈出,中央已经日渐式微,慢慢失去掌控能力,东部光明会在民间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一切的一切,无不暗示乱世的到来。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有答案了!”


、第一百五十章

东方的天空已经露出鱼肚白,新的一天开始了,兰奇和琼斯骑上马,走之前,兰奇说:“林飞先生,我们后会有期!”
琼斯对他对点微笑:“林飞先生,希望我们还能见面!”
“后会有期!”
飞宇向两人挥手告别,直到目送两人消失在视野中。他不得不承认这两个人是很有涵养的绅士,待人彬彬有礼,并未因为自己穿着寒酸还瞧不起自己,而且十分热情,是那种好结交好友的人。
这是一段后世史书上绝无记载的偶遇。
简单准备了一下,飞宇也踏上了旅程。
下午,烈阳高悬,地面被烫得热气滚滚。
这里是一座小镇,由于天气炎热,街上没有多少人,路边的小摊也显得很疲倦。
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人走在街上,像所有乞丐一样,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况且,污垢已经掩去了他原本的容貌。
他走进了一家服装店,与所有乞丐不同的是,他没有被立刻轰出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简单、整洁的人从衣服店里走了出来,他大约一米八有余,身型极其匀称,带着一顶普通的帽子,刘海将前额遮住,露出下面一双明亮的眼睛,皮肤黝黑,嘴边、下巴长满了胡须,特别的是,脸的右半部分,一条狰狞的伤疤从眉梢一直到下巴,让他看上去很粗犷。
没有人知道他是刚才进去的那个乞丐,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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