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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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罗曼史-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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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罗曼史

作者:庞培


第一部分泪(1)
谁曾为火焰劳作的
就依附着火焰吧!
——斯蒂芬·格奥尔格
我一头弹吉他,一头和你讲那段往事。
那天晚上,天刚刚有点黑,有点黄昏朦胧的样子,就是说,人站在屋子里,外面大街上天井里走过的人已经看不大清了。我那时住的江阴青果路那间租住的小屋,光线尤其昏暗。大约只有三四平方米样子,勉强只够放一张竹榻床,一只书桌。就是租住,实际上不花租金。是一个朋友家空置在那里的祖屋,老房子,友情出让给我。多少年没有修膳过了,差不多算是危房了吧。我那时为了跟冯建英恋爱,住进去才一礼拜样子。那天晚上她到这间旧房子里寻我,我正徒叹无奈着,一个人在屋子里坐立不安。像现在这样子,我也弹拨着吉他,不过不是这把,没这么好。我那时只要坐下来弹吉他,就说明我心情格外郁闷,写不成像样的东西。我的抱负主要是写东西,写作,写诗,想当一名不可一世的天才诗人。我总是在各种各样的纸上练习簿上乱涂乱写。屋子一头的书桌上一定乱放着好几叠这样的诗稿。我那几天已经开始逐日逐时记下我对冯建英的思恋沉迷。毕竟比她大整整8岁吧。那时候觉得大好几岁是桩比较大的事情。我们不常见面,我天天恋她,可说寝食不安。那天之前的两个晚上,发生了初吻这样的事情,这样震撼着人心,以至于连续两天两人都不见面,不知下面该轮到什么了,仿佛有意躲着似的,她来找我,有点是这个原因。
我说了,天刚刚快黑。是那一年的早春二月。大冷天弹吉他要弹好一会儿,比方说,半小时,人的手指头才可能有点热气,慢慢暖和,弹的音色也才会好听,泛亮。大约,我只弹了一刻钟,而她那张黑发低垂的脸老是在我心里面晃动。她特有的羞涩怯怩仿佛通过某种秘密的途径流通到了我血液里。无论我做什么,我一低头一抬手就碰着她的羞怯,她柔软孩子气的脸蛋。我弹了一刻钟,突然,意识到屋子里进来了一个人,无声无息的一个人——我从椅子上转过身子,吉他还抱在膝盖,像现在这样子……。我……我……紧接着是一个带有早春气息的女性温暖的身子扑过来,我连忙抱住(她),另一只手远远地把吉他尽量伸平了往稳妥的地方放,这样做时我发觉自己已经站了起来。我把吉他靠床沿放,可它还是斜斜地往一边倾倒,最后咣当一声摔在了地上。不知道是心爱的女友娇憨地到来,还是吉他掉地上了,总之,在我俩相拥抱的一刹那,我有种诧异心疼的感觉。明显,我在我们俩的恋爱上,我像大哥哥,她像努力长大,喊着吵着要快快长大的小妹妹。
“胖胖——”她那时喊我胖胖,有时喊我名字:建建。但已经越来越经常喊我胖胖,我呢,喊她“英子”。
“我想你呢……”她这样说了句。这句话翻译成北京普通话,就是:“我好想你——”。不过,用普通话来说,似乎太过响亮,太过溢于言表,没遮没拦了。在我生命的记忆里,我内心深处仍旧忠实于出自冯建英之口的江阴土话的这份表白,这一字一顿四个字的原话。我一生爱过至少三个女人,三位女姓。三个人里面,惟一给予我这样滚烫的话语的,也就冯建英一人,用着她被连日来的思念折磨得暗哑失声的嗓音,她19岁的对爱的认知。直直地、毫不犹豫地说给自己认定了的心爱的男人听。这是1990年的二月,残冬将近,乍暖还寒。她温柔敦厚的女孩子嗓音里带有一丝压抑不住的哭腔,一点点见识了亲人归来的喜悦,一眼眼竭力想使自己克制、争气,顺从听话的破涕为笑。她说这句话时已经作好这样的准备:(对方)男人说:“我不要你,你走吧!”或者故作若无其事样:“你来做什么?”之后如何应对的一类尴尬。她那平实但娇美动听的语音里带有这样一些潜台词:你不要怪我呀,你怎么不来看我?……。她扑进我怀里,我感到,她心跳得厉害。她的下身是湿湿的,她整个人从头到脚全充满了爱,充盈着那种可以把整个地球一把火烧光的少女的激情。我该说,在这之前,我们已经有过初吻,我们也做过一次爱了,互相笨拙地,跌脚绊手,又贪婪、又迟钝偷尝了一次禁果。她已经有了做女人的感觉,也许。她满脸徘红,全身火热,像是在发一次高烧。她喊我“胖胖”,她的身子其实胖胖的,抱在身上很是敦实。我记得,她浑身上下一团湿热。
我是怎么回应的?还用说吗?当然是“也想你”一类的话。不,我试图概括,试图回想起来的不是这些,甚至不是我们后来那一夜在那间围墙漏风的小租屋里面相亲相爱发疯一样厮抱的情景。我努力忠实地回忆起来的,其实只是冯建英这句话。我在任何吉他曲,任何音乐和诗歌里都再没有找回足以和这句话可媲美的相似的感觉。一个我从未遇见的新鲜和弦(我弹了这么多年吉他!)这是我一生中最美的一幕。
她说:“我想你了。”直愣愣。既失魂落魄,又平实欢喜。
又像是在说:“你怪我吗?——你会嫌弃我吗?”仰着她19岁的骄傲的小脸。
我用什么曲调,什么和弦,弹得出这样动听的歌曲?你说,鲍勃迪伦的歌,意大利船歌,咏叹调,古时候流传下的民歌,你说说,在这些歌里,有这样鲜活的声音,生命吗?
后来我明白过来,真正在世上有过的,最美的境界,消逝得也最快。它们的诞生,本身需要巨大的勇气,本身像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它们闪亮,燃烧——顿时就地熄灭了。
我无法挽回我和英子的爱恋就像无法重新拾回失手掉落在地的一团火焰。虽然我们的爱情,随后又持续了四年。
但在我和她之间,这团火焰在她那里,是她率先长出了那对最明亮的翅膀。在恋人之间,这对翅翼,有时在男的那边,有时归属于情感更加炽热的女方,完全是凭天意。腾空而起,不可测度,很少有双方同时拥有翅膀的,那是中国的《梁祝》。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或者说:阿贝拉德和爱洛伊丝,一对10世纪,11世纪初的恋人——那是奇迹!而我和英子之间的爱,已经迹近于奇迹。
那天晚上,她把那团火焰撞进我怀里,从此温暖了我存在于凡俗世间的胸膛。那晚,我所能做的,只是紧紧搂着她冰凉泪痕的脸,让我的胸膛心跳尽可能紧地依偎着这张日后注定要历经沧桑的女性的脸,我一边吻她,一边莫名其妙在想,一个劲想:天哪,她要受苦了,这张脸要吃苦头了……同时,感到幸福、温馨。
第一部分泪(2)
我一边吻她,一边想的什么?实际上并不确切,感觉也没有,很迟钝,除了激动和兴奋,那种美感也是很多天,很久以后才慢慢到来,突然一下子的炽热燃烧。人的一生中,有几次可能碰得到,一名异性主动把自己奉献给欢喜的人?
换句话说,有几个人有那种自然的能力和姿态——可以接受和收获这样的爱?
奉献者难,接纳奉献者也难——或许更难!
我讲得太快了些?对呀,15年啦,多少的变化!
让我缓缓地想,定定心心。
我说了美的泯灭,实际上这样的消逝泯灭本身也包括了永生包含着永恒。
我和你慢慢说说她的长相吧,与其说长相,不如说说她那付可爱的样子。是的。我以前也讲过,也写过的。这些年来,我不断地在回想这段生活。这种感觉。
她19岁,看人时惊异地瞪大了眼睛,目光明亮而又空洞,说空洞,因为她眼神里有一种很严峻,让人肃然的样子。她让人一眼而知是用表面的文静掩饰内心的狂野。但这狂野一旦找到合适的缺口发散、渲泄出来,她在气质上又属于格外娴静的女孩子那种。她不常抬头看人,但凡一抬起来,就没遮没拦,直愣愣地打量。我敢说,在任何人类社会、任何年代里,有这样一双眼睛的女孩子并不多见。这表明了一种特有的需求和个性。自然,她的这种个性才刚刚冒头,以后很快也许就萎缩下去,弄得好,也有可能定下型,贯穿其一生。她的身材强健,个子不矮也不高,比一般高佻个子的女孩略矮,一双眼睛特别乌黑,严肃,几乎没有笑容,而且偶尔笑起来,像是不会笑。一双俏丽的眼眸,有点给人予眼白多于眼瞳的感觉——特别是在她不高兴,表示厌恶忧烦的情绪时。她是个格外敏感,情绪多变但又惯于无声无息的女孩子,浑身上下,透露出一种柔顺的刚强来,那种柔顺,有时甚至是恭顺。大多数时间里,脸色苍白,仿佛略微贫血的女孩,激动起来,又满脸晕红。那年初春,我格外疼爱她脸上那种柔嫩之极的羞色。她不会爱人。她爱人时像一头雌性的豹子,不知为什么,她叫我想起一头豹子,想起出落山林里的这种动作敏捷、速度奇快的动物。她是一望而知,属于食肉类的,但刚认识那会,却仿佛患上了信赖食草的偏食症。我们的爱情很快使她的这一症状消失殆尽。她从此一直是坚定不移的食肉类动物。是啊,真像一只一刻都耐不住的小动物。要末老半天,一动不动在同一处地方坐着,要末一跃而起,开始向前走动。像一枚弹簧,中间不存在任何过度。要知道像她这么身体敦实的女孩子,做到这样的灵巧敏捷可实在不容易。她是我们县里一中学女子足球队最著名的左边锋。1989年秋天,刚刚才高中毕业。她的大腿浑圆粗壮,屁股、臀部也很大,她先是给人健壮的印象,其次是丰满胖实,至于性感……那个年代里的中国人还不大懂,这方面贮存的小脑的信息,还没怎么开发。她如果不踢女子足球,凭她的秉赋个性,定能给冯家挣出一名大学生来。可是她右腿的膝盖被踢断过,而且还在发育年龄。临近高考的夏天,又不幸大病了一场。这一切都是在后来她慢慢告诉我的。她那个身体,简直是一场白炽的焰火。你不知道她每个月大姨妈(月经)来时,下身那个血啊流得是,那些大流量的热血也使我无怨无悔深爱上了她。我说得够清楚了吗?她脸上有颗痣,和我一样,不过是在左边。一双女孩子值得骄傲的胖乎乎的手,有婴儿般的涡漩。她不娇气,不争不闹,成天斯斯文文呆着。要末淡淡和人相处,要末很羞怯难堪地笑。她一开心表情就变得难堪,或者说,夹杂了一点难堪,仿佛不好意思偷吃了独食似的。别人吃什么,她全清爽,但不言不语,木无表情。她恭顺地做了人生的陪客,但却想不到,因为我而一夜之间反客为主,变换了角色。她脸上那种娇柔的难堪可想而知,我们恋爱的最初一年,她到哪儿都怜惜别人,伸出一只手去,像是想要把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一份温烫送予别人。每个人在她眼里都像是乞丐,而她成了永远确信自己仍旧是灰姑娘的美丽尊贵的小公主。
对了,我说了“灰姑娘”。在一群同学里,她真的表现出一份灰姑娘式的谦卑温顺。她大多数时间不知所措,似手感觉到无论对别人坏,还是要好,都是一种笃定的冒犯。她的羞色有两层意思:渴慕着幸福爱恋的羞色;以及对人,或许也是对幸福有所冒犯了的羞色。注意:我说羞色,不是在说羞愧。这是两类绝然不同的反应,你知道,跟真正意义上的性感有关。
她声音哑哑的,仿佛从男孩子堆里逃出来的小女孩,纤弱易脆的声带,像是刚发育了一半,突然停下来,成型了。我回想起来,十四年后,我和严红认识,严红也有这样一副小男孩式的哑嗓音。我一生似乎注定跟这类哑哑柔柔的女性相碰。那种声音啊,对了,你吃过用热水烫水煮熟的香梨吗?刚从锅里端出来,梨子表层还冒着一层热热的水气——我是否可以说——这种女孩子类型的声音很“梨”?很“瓷”?一种名贵的薄胎青瓷……
她大腿的静脉,光裸着,热热的大腿的静脉,多少次我的面孔头颈曾枕着她睡觉。仿佛船舶枕着一条深沉绵长的河流入梦。多少次,枕着熟悉的跳动。
第一部分泪(3)
她叫冯建英。我叫许建建。两个人名字加起来,有三个“建”字。我们那时,我是指后来,老是开玩笑说将来生下个孩子,不管是男是女,肯定要给他(她)取名“建设”才行。光有建,没有“设”的下文哪行!否则,孩子将来长大,会骂爸爸妈妈结巴,不爽气。
名字里有这么多“建”,按说这段姻缘总该成了罢!唉!
我们缺太多,缺房子。缺稳定收入的工作。最主要的是缺乏运气。可以说除了爱情和贫穷之外,什么都缺!
也许才智也不缺,但那是种什么样的才智啊!
我们俩在一起四年,实则两年半——整整足足!那是什么样的八百多天,八百多个日日夜夜!人要用什么样的嗓音,才能唱好这首歌!青春之歌,青年的恋人之歌。那里面有着一切人生的希望和绝望,一切体力、幻想、甜梦、憧憬,颠来倒去,昏头转向。那美丽的黑暗的八百多天,宇宙的太阳光仿佛照射不进去。日月星辰仿佛深嵌在巨幅幕墙玻璃里面,一动不动。昨天还拽着她亲着她入睡的,明天仍是这样,仍是那样一小块晶莹红玉般的肉肥的耳廓,像最初的启明星,低垂在我清晨睁开的第一眼旁边。她沉沉地酣睡,我推推她,仿佛是在推动拂晓时的大地,顺势推动了入冬过后霜降的田野。我俩仿佛由相爱而进入了静美苍白的死寂状态。也许最深沉的爱情,会使人在精神和心智上进入动物特有的冬眠状态。每天总是像俩个老农民,蜷着衣袖和手。窗外,盛夏酷暑,赤日炎炎,面部的表情全不为所动。我们这样的爱情怎么可以持久一生呢?毕竟是凡身肉胎的人,怎样可以有神仙一样的一世灿烂?老天爷!我算是有点领悟了您老人家的意图。哎呀,这就是“道生一、一生二……”这就是“盛极而衰……”人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字上。所以真正的爱情,是一种冒犯。对宇宙秩序,万事万物,甚至是对神灵意志的冒犯!这世上没有真的恋爱吗?有!但一定不可能长久!一定跟人类世俗的时间序列无关。这真爱的量,不是时间空间的量,不是人类统计学所能够触及的量。它的量,是真正的大量,达到了各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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