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的情书 上 by 希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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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的情书 上 by 希岚-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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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辉是我爸爸的名字,他和妈妈各自用一块刻了对方名字的小木块作钥匙扣,算是订情信物。他们死後,我和哥各自取了一块,而我的那块是母亲的名字:伊琇。

原来哥把它当成订情信物送赠星贤。这是否表示他们的爱也会像爸爸和妈妈一样都会超越生死?哥竟然会把这小木牌送赠他人...可见他爱星贤就如星贤爱他那麽深...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我可以容身的空隙,即便是哥哥已经离开,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把小木牌放回抽屉後,我伸手拉开底下的一个抽屉,反正我的心都碎成粉末了,还有甚麽好怕?他们一起背叛我、伤害我,那我偷窥他们的回忆又有错吗?

里面放了一个小袋子和一本记事本,我先打开小袋子,里面全是照片。

大多是哥哥和星贤的合照,有一帧看来应是自拍,星贤搂著哥哥,而哥就笑得很灿烂。他们那时应该只有十多岁,还穿著校服,纯真可爱。

有几帧是他们在北海道拍摄的,那时星贤已经染了一头红发,哥也已经很瘦削和憔悴,可还是幸福的笑著。

还有几帧是星贤的独照,相信应是出於哥哥之手。我都没看过那麽小的星贤,连婴儿肥也未脱,一脸稚气,配上那两个小酒涡,真是可爱得令人想抱住他。

虽然哥的拍照技术和星贤有一段距离,但照片中的星贤看起来很迷人,这是因为哥投放了感情去拍吧。其中一帧照片我认为是最美的:星贤穿著校服倚著窗户看书,窗帘在他身旁柔和的飘扬著,映衬著阳光,完全是少女漫画中的王子,叫人惊豔。

我立时想起星贤第一天变装出现在图书馆时,就是这个样子令我意乱情迷。想不到,我和哥的审美观如此一致:爱上同一个男人,被他同一个姿态迷倒。

而在北海道拍的照片,可能因为哥的身体状况已很差,他的手很抖,拍出来的照片几乎不能看,但却令我很心痛:哥都病得那麽重,还想要捕捉恋人最美的一刻。

照片上印上了水滴,是我的眼泪。

接著我翻开了那记事本,是哥哥的日记...是他最後的日记。

翻开第一页,夹著一张便条纸和一帧很残旧的照片,上面还染著血,而照片中的人...竟然是我!

那帧照片应该是摄於我还中二、三的时候,我还穿上运动制服。

呆然的看著这帧照片,百思不得其解。

於是我打开那便条纸,试图寻找答案:

卓伟,你不可以再去找弟弟了,听不听到?

就说你是不祥人,再这样任性,一定会累了弟弟,这次意外还几乎害死了他。连累到这两个人,你会想即时杀死自己的。

我知道,那天拉他一起跷课去找弟弟。

站在远处看著小弟在打篮球,弟长得不算高大,但健康活泼。

不久,他撞了撞我的臂膀,示意我和弟弟相认。

我摇了摇头,继续遥遥的望著弟弟。

他就拿起即拍即有的照相机远远的拍下了正在打篮球的弟弟。

之後我们离开了弟弟的中学,经过马路,我一时手滑,掉下了手中弟弟的照片。

当时我甚麽也没想,即时就俯身想拾起照片。

马路上正有一辆车高速的飙过来,他马上就推开了我,不顾自己安危的去捡那照片,结果车子就撞到了他。

他左边的臂膀撞得皮开肉绽,伤口都见骨了,不过他浑身是血还只顾问我有没有受伤。

我脑中一片空白,只能又惊又急的掉眼泪,捉著他没有受伤的手不停为他祈祷。

事後,他的左臂就留下了一道又长又深的疤痕,好像一条大蜈蚣,很是骇人。

每次一看到他这道伤口,我就会想起:我差点就害死他了!我差点害死我最重要的人!

但他倒是一点所谓也没有,反倒因为我对他的歉疚和担心而高兴,真傻。我这麽一个人,有甚麽值得他喜欢?有甚麽值得他拚命去保护?

这帧染上了他血迹的弟弟的照片,就是提醒我,不可以连累这两个人,即便要死,也不可连累他们,他们太重要了。

看完後小心摺好便条纸,然後把它放回原位。

哥,我真想不到原来你是那麽疼我,只是把一切都藏於心底。

而且原来星贤早就见过我了,他根本一直就在我面前演戏!

那个伤...也是因为哥哥!

我开始读著哥哥的日记,我知道看完只会令自己更无地自容,但还是忍不住...

23/1 晴

到他学校看他表演。

他说这是他学校的学术双周,他负责在最後一天结幕礼前唱压轴的出埃及记。

我喜欢听他唱歌,他的声音是天籁。

尤其是站在台上的他,完全是个君临天下的天之骄子,光芒万丈,无人能及。

  他下台准备和我回家时,一个男人叫住了他。

  那男人说:“你立即退学,我带你到希格大学!”

  我知道希格大学是他梦寐以求的学府,而他事後就告诉我,那个叫住他的男人,就是他最仰慕的人:希格大学教授,肯克贝尔。

  27/1 云

知道自己最多只能活三个月,而且随时会病发後,我已经一直在躲他,说要和他分手。

他居然在我面前流泪!

终於还是给他知道了,他竟然说要放弃去希格大学直接修读硕士的特别生资格,和我去北海道!

小时候,父母曾带过我和弟弟到这个地方,很美。

可以的话,我想在死之前再去一趟。

然而他竟然因此放弃当肯克贝尔的徒弟!

他前几天才因为肯克贝尔的赏识才兴奋得手舞足蹈啊,连睡著了也会笑。

我怎可以这样毁了他?

我怎可以这样毁了他?

都说我是不祥人,只会连累身边的人。

29/1 晴

  在我下班乘公车回家时,他居然不怕死的伸开手挡在我乘的公车前面截停了汽车!

被司机臭骂了一顿後,他气急败坏的跑上车,神神秘秘的拿出了一对镶嵌了猫眼石的粗指环。

那对指环,内侧刻著“star and wai”。

那颗星星自然是他自己,而wai就是我名字的并音。

那两颗猫眼石是湛蓝色的,活脱脱就像他那流转的蓝色眼波。

他说这是求婚戒指,挑了很久才挑到两只和他眼睛一样颜色的,他一边挑,一边把戒指并在自己的左眼旁,还惹来不少注目眼光呢。

然後他拿出两张往北海道的机票,说要去那儿渡蜜月。

他竟然为了我,在背後做了那麽多事情。

我一向知道他是傻瓜,只是想不到他已经傻得病入膏肓。

我已忘了自己是如何接住那只指环和机票,只记得在下一个瞬间,我已经热泪盈眶。

2/2 云

终於来到了北海道。

我们一直寻找那个我在小时候到过的地方。

他好像比我还紧张,不停问路人那地方怎走。

想不到他除了会说法文,还能操一口流利的日语。

四周都白茫茫一片。

好像稍不留神就会迷失在这一望无际的白雪之中。

我只能跟在他身後,一直紧抓著他。

7/2 晴

乘了那麽长途的客机,我的身体情况急转直下,有几次我也觉得头痛欲裂,好像要死掉了。

我突然昏迷了两天,他紧张得要命。

我知道自己的病情已经很严重,脑肿瘤压住了我的视觉神经,可能我已没多少天可以活。

醒来後,睁开眼睛看东西都一片模糊,还试过因看不到他而迷路,害他他担心得要死。

但我想不到他竟然会因此把头发染红!

他把头发染成醒目的火红色,让我可以一眼就看到他。

有人说,死後要喝孟婆汤,忘记前尘往事。

但我可以选择记住他吗?

他说过,会等我投胎,再续前缘。

可以相信他吗?

或许在我死後不久,他就会忘了我,和别的男人搞上。

但这不就是我的心愿吗?我就是希望他忘记我,再找一个比我好的人。

可是,我说不出口,叫他忘记我。

或许,我始终是自私的,想他惦记我一辈子吧。

看到这里,我已经不忍再看下去...泪好像开尽了的水喉,完全不能停止。

原来那个雪地,是我们一家到过的地方,难怪我会觉得眼熟。

星贤的一头红发,是出於他对恋人最後的呵护...

哥到後来己很辛苦,看他的字体都歪歪斜斜了,还是想尽最後的一点力,记下他和星贤的故事,记下这一份逾越生死的感情。

而且哥对星贤的了解,比我深多了。

我都不知道星贤会说法语和日语...毕竟他们已相恋三年,而我和星贤则认识了不足两年...

随手翻到日记最後一页,发现上面写满了星贤的名字...

董星贤、董星贤、董星贤、董星贤、董星贤...歪歪斜斜的连续写了数十页。

星贤在给哥哥的信中曾提及,哥总是以“喂”来喊他。

但天知道,哥在走到人生最尽头的时候,最记挂的就是这个名字,这个人。

其实我和哥哥都是可怜人,哥认为自己不祥,而我就认为自己没人爱。

为了同一个男人,我们付出了所有,到头来却只换来更深的绝望。

因为纵然再怎样爱这个男人,也不能和他永远厮守。

哥,我好恨你,

你可以和爸爸妈妈团聚,我不行。

连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都在你离他而去的时候死了。

呜...

我抱著膝,卷缩在哥哥的床边,凄凄的抽泣著。

泪就像断线的珍珠般掉过不停,我可说是哭成泪人。

由抽抽噎噎变成放声大哭,最後已是眼布红筋,欲哭无泪。

哭到半点眼泪都流不出,半点力气都使不到,我筋疲力竭的倒在地上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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