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与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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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与夜歌-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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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察兵报告说,前方五公里处就是荷里底亚城。美塞娅命令全军扎营,等候她的下一步命令。 
  现在她还没有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属下们,也就是说,大家都还被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来做戏的。美貌的公主一边抿着柳橙汁,一边微笑着对华史说:“史史啊,兰森那一边准备得怎么样了,你有没有收到他的消息?” 
  “呃……暂时还没有,他那一方需要做的准备工作相对的多一些。不过我们无须着急,时间还很充裕。”坐在营帐另一侧的华史,手里也拿着一只玻璃酒杯,里面装的是上等的苹果酒。 
  “那就慢慢等吧!我们也需要再讨论一下这一战的过程,最好是无人伤亡,我可不希望损失优秀的部下,相信兰森也会这样想。” 
  美塞娅放下杯子,从口袋里掏出荷里底亚周边的详细地图端详起来。 
  说真的,要将一场虚假的战斗导演得好像确有其事,但是又不能死人,那可比真正打一仗更费脑筋!公主拿定了主意,一定要将这一出戏演得惟妙惟肖,让克里斯王看不出任何破绽来,这样她和弟弟、华史才能全身而退,原本由她指挥的部队安置在荷里底亚城中,她也可以安心。 
  莫兰斯王子在军营巡视了一圈,回到姐姐营帐里的时候,脸上带着顽童的神色:“大家的士气都非常高昂呢,如果让他们知道姐姐的计划,他们大概够会昏倒吧,因为之前他们的努力都算是白打工了!”一边说还一边偷偷地笑。 
  “没办法啊,如果让大家都知道了,这出戏肯定会演砸!我可是要追求高度的真实感。”美塞娅耸耸肩,一副很认真的样子,其实她连骨子里都在笑呢!“对了,华史,你有没有在部队里挑选侍从啊,到时候我们可不会就三个人一起跑路哟!带一些侍从在身边,一路上可以帮忙照应。”美塞娅转过来对华史说道。 
  “臣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我想,倒是公主殿下应该挑选几个最值得信赖的卫兵,一路上保护你们的安全。女人比较心细,还会煮饭、洗衣……” 
  “也对!”公主忽然恶作剧般地看着莫兰斯,“弟弟啊,这次就由你来挑选卫兵吧。你可以在我的卫队里选几个平常和你谈得来的,否则半路上她们和你吵起来,我的耳朵可无福消受啊!还有,她们煮的菜也要适合你的口味,实在不行的话,姐姐今天晚上就去教她们做梅斯大炒螺和蛋包饭;还有还有……” 
  “姐姐呀!你老是拿人家来开玩笑!”莫兰斯的脸蛋涨得绯红。 
  说是这样说,最后还是公主到卫队里挑选了八名平时与自己最密切的,同时也是卫队中功夫很高的女侍卫——夏侬·威尔纳、拉秀贝尔·路西法、蒂法·瑞克修、克丽斯汀·菲莉、马可·比亚斯、玲沙·巴希克、菲丝·艾蒙德、斐安·拉尔尼。她把她们召来,在营帐里秘密宣布了自己的计划,当战斗结束以后,她们将跟随她展开流寇生涯,在乌法尔寻找同伴,共图复兴大业。 
  次日清晨,荷里底亚守军主动出城迎击,大概是看到来犯的骑兵部队并不多,自恃可以将其一举消灭。双方在城西的开阔地带布阵,公主这一方是锋矢阵,而兰森勋爵摆出的是三线平行阵。由于缺少魔法师制造的结界,两个战阵都略显得单薄。 
  双方都不敢轻取妄动,对峙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中午。下午的天空阴云密布,双方却分别派出小股部队进行试探性的互攻。据说这一仗十分惨烈,总共有七百人阵亡,负伤者也有不少,战场上洒满鲜血;而后兰森一方清扫战场,收敛了不少具尸体,均埋葬在开阔地的边缘。那么,实际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 
  美塞娅和兰森当然不希望有任何人在这作戏般的战斗中伤亡。 
  但前哨战斗也是必不可少! 
  兰森事先已把荷里底亚市集上所有的西红柿收购一空,同时派了士兵到屠宰场拿走了所有新鲜的猪、牛、羊血。战斗一开始,这些道具就发挥出其重要作用。至于尸体,一部分是伪造的,另一部分则是在前几日与海盗的战斗中阵亡的士兵,加上被消灭的海盗,兰森收集这些尸体,倒是花费了不少工夫! 
  总之这一战被演绎得好像真的有那么一回事,不明就里的人,都被表象给迷惑了,坚信公主与兰森勋爵正如火如荼地交战。 
  过了两天,萨尔兰军的粮草营地,忽然遭到一队强悍骑士的突击,守军很快就被击溃,向四处逃散开。骑士进而烧掉整个粮仓,熊熊火光映红了天空!失去粮草的部队斗志皆失,此时侯爵军乘机进攻,很快就将对手合围,经过数小时的“激战”,除了公主、王子及华史·缪伦带着少许残兵突围,其余敌人均被“俘虏”…… 
  十余骑飞驰在黄昏的山冈上。远方橘红色的落日,已有一半沉入群山之后。天边是一抹绚烂的晚霞。 
  美塞娅回头数了数身后的人数,忽然发现多了一人,于是十余骑都停下来,众人的目光的停留在计划外的那个人身上。 
  “你怎么跟来了?不是跟你们都说好了吗,留在荷里底亚城里,自然有人会将大家安排妥当。”公主有些生气,尤其是她看到对方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而且你的年纪还小,跟我们出来是要吃很多苦的!” 
  女孩没有回答,反而是蒂法·瑞克修接过了公主的问话:“殿下,她是我的妹妹,昨天晚上我费了好大的劲儿,也没能够说服她,她硬要跟着我们一起。”“哦,你是她的姐姐。”美塞娅点点头,“不过她实在是太小了,或许留在城里更适合她,因为城里有兰森勋爵照应……” 
  小女孩有些急了,慌不择言地说:“没关系的,我跟姐姐学过剑术、求生术,知道自己照顾自己,我绝对不会拖大家的后腿!公主殿下,求求您,让我跟着您一起行动吧!” 
  “姐,就让她和我们一起走吧,毕竟她是跟着她的姐姐呀!虽说留在荷里底亚城里有勋爵照应,但勋爵阁下有更重要的事,无法时时刻刻照顾她,相比之下还是跟着她姐姐比较安心。”莫兰斯王子说道。传闻中,小王子拥有天使一般的好心肠,果真不是盖的。 
  美塞娅恶作剧般地看着王弟:“哦,既然你喜欢,就让她留下来做你的亲兵吧!嘻嘻,年纪刚刚好呢!”旁边传来大家的窃笑。 
  “姐,你又贫嘴!” 
  “好了好了,姐姐不贫嘴。——小妹妹,你的姓我知道,是叫瑞克修吧,你的名字叫什么呢?” 
  “我叫艾宓尔,艾宓尔·瑞克修!” 
  “好的,艾宓尔,正如刚才我所说,你就去当莫兰斯王子的亲兵吧,专门照顾他的起居饮食。” 
  “姐姐——” 
  树林里充满了女孩们清脆的笑声。艾宓尔感激地望着小王子,若不是他帮着说话,或许她已经被撵回荷里底亚城去了。王子被她瞧得很不自在,加上刚才又被可恶的姐姐取笑了两次,两边面颊一直是熟透的苹果状。 
  玩闹了一阵,美塞娅感觉到肚子有些饿了。在饥饿的状态下,原本智谋丰富的脑袋会像生锈的机器一样无法使用。公主很优雅地用手揉了揉小腹,说:“如果在萨尔兰,现在应该是用餐时间了。华史·缪伦阁下,麻烦您去打几只野兔子来做烧烤对象吧。” 
  “我?” 
  “是啊,难道让淑女们去追着兔子满山遍野地奔跑吗?” 
  仿佛是受到公主的暗示,大家同时鼓噪起来。华史一百个不愿意,但却无法忤逆这么多人的命令,于是翻身上马,接过公主抛来的猎弓和箭袋,掉转马头向山坡上奔去。美塞娅坚信,这个华史不仅是优秀的指挥官,同时也是做苦力活的好手及打猎的行家,有他在身边,自己便衣食不愁,没钱了叫他去挣,没粮食了叫他去筹备。 
  果然,只过了一刻钟,宰相之子就提着两只很肥的野兔回来了。众“淑女”纷纷挽起袖子,为野兔开膛、洗身……好不勤快啊!从前跟着公主出去打猎,她们常常做这些工作,否则就没有美味可以享受;因此现在做起来简直是轻车熟路! 
  莫兰斯分配到的工作是去拾柴,给他帮忙的是艾宓尔。不用说这又是姐姐的恶作剧,可以预料,等会儿他拾够柴薪回去,姐姐又会用什么话来取笑他了。回头看看艾宓尔,她似乎很拘束,大概因为自己是王子的缘故吧。 
  “殿……殿下,我没做错什么事吧?”小女孩怯生生地问。 
  莫兰斯很灿烂地笑起来,说:“没啊,我只是觉得你的肩膀太僵硬了。全身放松嘛,不要想着我是什么王子,就当我是一个朋友——你愿意成为莫兰斯的朋友吗?” 
  “臣……臣感到荣幸之至,谢殿下恩典!” 
  “不要老是殿下殿下的,没有旁人的时候,你叫我莫兰斯就行。” 
  “是,殿……”艾宓尔的反应倒不慢,话到嘴边立刻吞回去了。 
  莫兰斯走上山岗,那里树木繁茂,地上的枯枝很多。当他举目远眺,看到的是一片广袤平坦的原野。星星点点的农家小院遍布于原野之上。他所能看到的都是克伊尼亚的领土,如今这一片领土却被梵特拉更残暴地统治着,遭受教皇与克里斯王的双重盘剥。莫兰斯叹了一下,现在还不是复兴国家的时机,他和姐姐必须等待。 
  “莫兰斯,时候不早了,再不回去公主殿下会着急的!”艾宓尔远远地喊道。 
  莫兰斯的思绪回到自己的工作上,在附近胡乱扯起几根枝条,匆匆跑下山岗。 
  是夜,大家围坐在篝火四周,美塞娅和华史开始讨论下一步的行动。 
  荷里底亚城方面,已经确认所有的部队都被安置妥当。绝大部分编入了军队,而公主的卫队则被送往修道院,由好心的修女代为照顾。荷里底亚城有好几座大修道院,从前城主经常从海盗或不法商人手中解救出一些悲惨的妇女,修道院成为了她们最好的去处。 
  公主的身上带着数百枚金币,华史也携带着同样数量的财富,而其余每一个女侍身上都有至少十余枚金币,可以说他们在两三年之内是不愁没有钱用了——公主和王子的生活虽然不算简朴,但也没有达到奢华的程度。她现在要考虑的是到哪里落脚比较好。 
  “我倾向于塔芝恩方向。那边暂时还没有被教皇国占领,即便被占领了,克里斯王的势力也没法渗透到那里。教皇控制了整个乌法尔,自然不会对我们这些小角色太注意。我们先在塔芝恩待一阵子,设法聚敛一些钱财,等到克里斯对我们有点爱理不理了,我们再出来活动,暗地里组建一支雇佣兵团。”缪伦折下树枝,在地上画起示意图来。 
  美塞娅想了想,说:“你的提议很不错,不过我再补充一些。塔芝恩的确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但我们要在那里活动,手脚会有些施展不开。因为克里斯即使不能将势力渗透到那里,至少可以在那里安插一些眼线。我们若组建部队,他很快就会知道。 
  “所以我倾向于到圣水湖附近去发展我们的势力,可能的话,做个山贼头目也好。自古以来,有不少英雄都是贼兵出身的。我向往的另一个地方是湖风之镇,传闻中,那里是英雄聚集之地,在那里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伙伴。” 
  “做山贼啊?”华史的脸色不太好看,大概是非常鄙夷这种职业,“有一点要注意,那边已经有很多山贼了,我们再过去占山为王,你想那些山贼头子会不会同意呢?” 
  “那样正好啊,把他们一起收编,我们的势力就很强了!” 
  公主说得真是轻松。“大家有没有意见啊?” 
  包括莫兰斯在内,大家都摇摇头。美塞娅知道,莫兰斯是向来都听她的;而身边这些女侍,论武力的确都能独当一面,可是智谋方面却没有任何主见。一旦讨论起谋略来,通常都是她与华史拿主意,然后大家就照着他们俩说的去做。 
  “没有意见,那就表示全体通过了!好,从今天开始我要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山贼头目!”美塞娅向自己的宝剑发誓,那认真劲儿真有些可笑! 
  山道上,十二骑正以疾风过境一般的速度奔驰。已经是四月二十七日了,他们要在这个月结束以前到达塔芝恩城。 
  他们的身影映入几名山贼小喽罗的眼里,好像发现了巨大宝藏一样,一个喽罗留下来继续监视,其余的人欣喜若狂地回去报信了。或许是这条山道位置比较偏僻,今年开春以来一直没有客商经过,取而代之的是一队队的官军。山贼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给官军找麻烦,因此几个月下来山寨已经财政透支,翻遍库房也难再找出半个克罗泽(铜币名)。 
  实际上报信之人并未到达山寨,半路上他们碰到了一个头目及六十多名同伴。听说对方才有十二人,而且妇女占了大多数,大家都狂叫起来。重点不在人数,而是在于“妇女”一词!太久得不到生理满足的男人们,一听说有女人,两只眼睛便大放光彩,假如这一票让山寨里的兄弟们也参与了,说不定他们头上就不会有女子分摊过来,那怎么可以! 
  “抢女人去!抢女人去!”小头目做出了他出生以来最英明的决策。 
  …… 
  种种粗言秽语夹杂在粗鲁的笑声中,响彻山脊。头目吩咐部下分成两队,采取前后夹击之势,务必要将对方的所有女子全数拿下,大家干劲十足,由报信的小喽罗带路,向山道奔去。远远的就望到了负责监视的喽罗放出的狼烟,由此确定了对方的位置。 
  果然如报信者所说,在十二人中,只有两名男子;剩下那些女子,都是十多岁或二十刚出头的年轻货色!虽然只是远远望到她们的身影,但是能够确定,她们可都是一流的漂亮女子,光是想到这一点,大家就已经血脉扩张,瞳孔放大了! 
  再说美塞娅这一方,仍旧蒙在鼓里,忽然公主身边的一名女侍大声喊:“大家快停下!” 
  十二人都勒马停住。 
  “怎么了,拉秀贝尔?”公主问道。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却从女侍的脸上看到了危险的讯号。这个拉秀贝尔,从小跟随着一群山贼生活,其叔父就是一名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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