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与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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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与夜歌-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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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好,是我不对,我的错,这总行了吧?” 
  “哼,真是越来越油腔滑调了,让姐姐哭都哭不成!”美塞娅一边嗔怒,眼眶里热泪还在一边打着转。“你就要出发了,从此以后不知要等多久才能够再看见你,没有你的日子里,姐姐真不知道该怎样生活了!你过来,让姐姐吻一下——姐姐现在动不了!” 
  莫兰斯乖乖地把脑袋凑上去,美塞娅在他的额头正中吻了一下,然后他抬起头来,也在姐姐的额头上吻了吻,将她紧紧地抱住。 
  “姐,我要走了。我不在的时候,你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一定要听夏侬、薇丝她们的话,不能嫌药苦,嫌饭菜的味道清淡,她们都是为你好的!——也别嫌我罗嗦,弟弟长这么大,今天还是第一次罗嗦,而且以后也不会再罗嗦了,所以你就容忍我罗嗦一次吧!你放心,弟弟出门在外,每天晚上都会想着你,念着你;弟弟也会改掉以往的坏习惯,听马可她们的话,免得你担心……” 
  美塞娅早已经泣不成声,点点泪迹,浸湿了莫兰斯亚麻色的上衣。 
  时间不早了。离别离别,如果拖得太久就不是离别了。怀着无比的眷恋,莫兰斯离开了姐姐的房间。走在宫廷花园边上的走廊里,东方一轮饱满的朝阳,大半已升到屋顶之上,金色的阳光沐浴着他。从来都以为,只有回归到大自然,才能感受到生活中真正的美;原来在皇宫里,感觉却也是如此地温馨、美妙!莫兰斯深吸了一口充满花朵芬芳的空气,步子迈得更大了。 
  出了皇宫的大门,早已在那里等候的众人,全都迎上前来。艾宓尔第一个冲到莫兰斯的跟前,目光在他的脸上扫了几下,忽然笑着说:“咦,你刚才哭过了!不羞不羞!” 
  莫兰斯瞪了她一下,目光移到几位新同伴的身上。两名赏金猎人,用双刀者,身材高挑,从那张还十分稚嫩的脸蛋来判断,年龄应该不超过二十岁——和莫兰斯差不多大哩;另一人矮墩墩的身材,留着满下巴的扎手胡子,背上是一柄大板斧,原来是祖籍席罗斯山脉的矮人族战士。此外还有一名专职的弓箭手,年龄稍大,据说从部队上退役已经有三年多;一名漂亮的女性僧侣,因为酷爱云游四方,所以在公会登记成为了冒险者,信奉的是光之母神教。 
  “贝斯、奎林、卢、雪儿,这位就是克伊尼亚的国王莫兰斯·梅隆·迪南多陛下,也是我们此行的队长了!”马可介绍说。 
  “陛下早晨好!” 
  “大家好!从现在开始,我的身份仅仅是你们的队长而已,我们是一支冒险的队伍,希望大家以后把我当作伙伴来看待,叫我莫兰斯就可以了。” 
  大家都点点头。先前马可已经对他们说,这个陛下很容易亲近,人又好,大家放肆一些,直呼他的名字都没问题。众人都认为她在说笑。现在莫兰斯亲口说了,众人才知道是真的。 
  不过要他们改口,直呼国王的名字,一时半刻倒也比较困难。 
  路上需要的资金、干粮、清水,以及矮人最喜欢喝的酒,都已经准备齐全,捆牢在马鞍上。 
  而马匹都是精选过的,耐力非常好。十个人一同上路,却只有八匹马。原来,雪儿是僧侣,不善骑马,因而与艾宓尔共乘一匹。矮人则与马可共乘一匹,而且奎林在上马的时候,还得颇非一番功夫。 
  莫兰斯回想起昨天晚上薇丝对他说的话。 
  要寻找“奇迹之果”,关键在于找到拿着果实的人。但那些人基本上都隐居在森林与山脉中,找起来特别费事,所以就需要通晓魔法并且对自然十分熟悉的精灵作帮手。在冒险者公会里,虽然也能够找到精灵,可是他们多半不肯接这样的任务,而且他们的魔法修为还不够。其实最好的人选是薇丝,但薇丝必须留在美塞娅的身边帮忙照顾,所以她就推荐了自己的好朋友,同样是森林向导,同样通晓古代魔法的希斯敏。 
  “拿着我的信物,你们首先到圣水湖畔的晨雾之村,找到一位名叫塞丝丽的女占卜师,她可以用她的水晶球联系上希斯敏;如果不去找她,想要找到希斯敏就十分困难,即使找到了也会花掉不少时间。希斯敏看到我的信物,又听你说明事情的缘由,我保证她一定会加入你们,帮助你们寻找‘奇迹之果’;同时,希斯敏的强力魔法也一定对你们的旅途大有帮助,不是我太多心,一旦进入圣水湖地区,空气中的灵力就会大增。在圣水湖、索兰尼斯森林、席罗斯山脉,都栖息着各种猛兽,它们会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地而战,而它们的力量都不可小窥;并且,守护果实的人,力量也十分强大,所以你们要尤其注意,不要一不小心就中了圈套或是受到伤害。” 
  莫兰斯点着头,表示一定会按照薇丝说的去做。 
  “那么,我们的第一站,就是晨雾之村了!大家上路吧!” 
  话音落下,八匹骏马向着西方疾驰而去。 
 
 

         
朝阳与夜歌第二十九章 启程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六) 
  我们的宿营帐篷,搭建在小河边一百米的一快空地上。其中我睡的那一间帐篷是自己动手的,而且我很自豪,我的比马可她们几位女侍的都牢靠很多。 
  夏天的早晨,阳光在从东方撒下它的万丈光芒,透过茂盛的树冠,泥地上斑斑点点,好像宫廷画家,用调进了金粉的颜料,在地面上恣意涂抹。早起的小鸟和山鸡为我们准确地报时,听到它们欢快的叫声,大家都从帐篷里探出脑袋来。深深地吸一口空气,混着清甜晨露,滋润整个肺部,那一瞬间什么烦恼忧愁似乎都烟消云散了! 
  如果能在这美丽的地方生活一辈子,该有多好! 
  但我立刻赶跑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我的身上,还担负着很重要的任务呢! 
  我转头望了望菲丝·艾蒙德,全队中就数她醒得最早。当我们刚刚睁开睡意惺忪的双眼,她已经叫起克丽斯汀,一同去河边寻找大家的早餐了。克丽斯汀会一些魔法,虽然都属于初级,但用来做一些实惠的小事还是挺有效果,所以菲丝就叫她帮忙捉鱼。虽然耗费了不少精神,但收获也很不错。我们有了一顿非常丰盛的早餐! 
  接连几天,为了避开村镇、要塞以及能够成为战场的开阔地,我们都是拣山路来走,一眼望去,整片整片的树林被军队砍伐光了,鸟兽皆散,我们能够采到一些夜菇,捉几只兔子,已经是很幸运了。所以大家一直都以身上的干粮为主,吃得嘴巴都抗议了。难得今天一大早就开荤,大家都十分感激得望着菲丝和克丽斯汀。 
  说起来,两位女侍还是骑士阶层呢,不论捉鱼还是烹饪,手艺都很不错,反倒是贝斯、卢这些在公会里混了很久的大男人,手艺又不怎么样,平日里又显得比较懒。当肥鱼在火堆上烤得吱吱作响,四处飘溢的香味勾引得大家直流口水,贝斯兴奋得大声叫着:“好久没吃到这么好的烤鱼了,今天非要吃得痛快不可!” 
  一旁的卢显得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出门在外,三天两头就会碰上这种情况,所以,若不能习惯每天清水和干粮的生活,吃不了餐风宿露之苦,怎么够资格成为冒险者呢!”不过他眼睛的余光却盯着肥鱼不放,咽喉里似乎在吞着口水。好虚伪啊! 
  经过一阵时间的旅行,我已经对几位冒险者比较了解了。 
  刚才那个贝斯,全家都是赏金猎人,而且他从小就被冠以“公会神童”的称号,十五岁时实力就已经超过了他的父亲。人品就更加不必怀疑了,当时女侍们去公会挑选同伴,肯定会非常仔细地考察所有人。贝斯很瘦,是个用巧劲的战士,有机会我倒希望能够和他比试一场——还是等到任务结束再说吧。 
  矮人奎林,是队伍中的活宝,虽然已经有一百来岁了,耍起脾气来,却和十来岁的小孩相似。他已经和贝斯、卢、马可吵过几架了,所以大家都多留了一份心,生怕一不留神又惹着这个煞神。奎林尤其嗜好暴饮麦酒,他的酒量几乎等于全队其他人的总和!而且他酒后经常失言,不知不觉把一些往事抖露出来,比如他的家乡席罗斯山脉,比如他们的祖先曾与龙族间爆发的战斗,比如他所喜欢的人……不过每到关键之处,他都会猛地把话匣子紧闭起来。 
  卢来自小丰穰大陆的卡尔诺司(他们那边自称为赤月王朝),对于往事他很少提起,不过我们知道,他从村民警备队的队长升上正规军弓箭队队长,在那个位置上干了五年,然后光荣退役。他一直都是独身,公会就是他的家。 
  我想,四个人中经历最平凡的要数雪儿了。她从小在光之母神神殿长大,很认真地遵从教义,修习魔法;获准外出云游只是在两年以前,而两年的经历中也没什么大风大浪。不过公会却极力推荐她,认为她的身上具备着很多人都没有的吃苦耐劳的精神。 
  我们围着火堆享受早餐。雪儿虽然不必禁荤,但是只吃了少许就坐到一旁,轻声去背诵她的教义了。 
  大家都吃饱以后,我们继续围坐着,一边讨论一边确定现在所在的方位。之前薇丝给了我一张很简陋的地图,据说是从前的探索者绘制的。 
  我们距离晨雾之村,还有不少路程要走。 
  贝斯首先嚷了起来:“干嘛要去那村子呢?老实说我很不喜欢湿漉漉的地方,让人心情不爽!而且据说在那村子周围潜伏着不少怪物。大家还是抓紧时间去找‘奇迹之果’吧,早去早回。” 
  “去一趟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是顺路,难不成你是怕了那些怪物?”奎林也嚷起来,瞧,又得罪了对方! 
  贝斯哼了一声,因为我这个队长在坐镇,所以没发起脾气:“老伯,我的字典里没有‘怕’这个字!我不愿去那里,是因为小时候我爸就告诉我,那里不是个好地方。” 
  “你爸怎么知道那里不好?” 
  “他去过好几次了!” 
  不能让两个人这样争下去,时间可不是他们的。 
  我干咳两声,算是提醒他们,然后我解释说:“这是薇丝特别嘱咐我的,一定要去找希斯敏,只有找到了她,我们寻找‘奇迹之果’才会容易许多。千万不能等到做错了才回头改正,时间不允许的!” 
  “那你怎么知道薇丝说的就没错?” 
  就是这性格了!奎林口不遮言,那副表情真的让人发恨!难怪他老早就从山里跑出来了,估计是被族人赶的! 
  “暂时什么都别说了,上路!”我把地图往怀里一揣,先站里起来。我们的马匹都吃饱了,大家把宿营用具捆在马鞍上,我飞身上马,向后面望了望,马可一边费劲地拉奎林上马,一边抱怨着:“你这死胖子,少吃点行不行!” 
  我们沿着林荫路飞驰,不知不觉地,一天又这样过去了。 
  “今天是几号了?” 
  我问身后的菲丝·艾蒙德。她摇摇头,因为日复一日都身处于类似的景色中,大家的时间概念都受到了影响。 
  我发现自己已不像刚刚出发时那样充满了紧张。虽然心中非常惦记着姐姐,希望早日找到“奇迹之果”把她治好,但神奇的大自然,似乎有一种魔力,能够使人留连于其中。 
  我们一直沿着圣水湖畔前进。果然是大陆上最出名的大湖,连大陆都要以之命名!有时候,我们看到氤氲紫气升起,朦胧中,好像有无数的水之元素精灵这里的元素精灵,几乎是一种没有实体的存在,与白精灵,黑精灵这两种类似于人类的智慧种族,有本质上的区别。,在似远似近之处轻盈地舞蹈;有时候,阵雨刚过,我们从大树底下走出来,擦擦沾湿了雨水的头发,眼前是一道亮丽的彩虹;有时是在夜里,如果还没睡着,就有可能看到元素精灵们在湖面上,在草木间纵情跳跃和歌舞,月光轻柔地撒下,精灵的周身满是光辉……我们常常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现实中哪有这样的情景出现! 
  圣水湖畔确实美丽如斯! 
  广阔的湖面上几乎看不到打渔的船只。传闻这个大湖中栖息着身体庞大的圣兽,千百年来一直守护着湖里的生物。人类只能在近岸的水域里活动,不过那里的鱼虾资源也很丰富了。 
  因此我们只能够绕着大湖行路,而不能乘船直达湖的那一边。 
  湖的北岸,在水域与索兰尼斯大森林之间那片地带里,零星散布着几个小村庄,晨雾之村就是其中一个。虽然与森林靠得非常近,住在森林里的精灵们却从来不愿拜访这些近邻,村子里的人也不敢深入到森林里去。一直以来大家都谨慎地守着这个原则。 
  这一天我们来到了一个村子边上。是个地图上没有标出来的村落,后来我们问知,这是“十泉之村”。 
  一场大雨把大家都淋得浑身湿透,伴着湖面吹过来的凉风,每个人都紧不住打起了哆嗦。所以看到村庄,我们几乎要欢呼雀跃起来,到了旅馆里就可以换一身衣服了,还能好好地吃一顿。 
  “我要喝酒!”矮人奎林在马可的背后大声嚷嚷着,一边用手拍着腰间空空如也的盛酒皮囊,“我一定可以把旅馆酒窖里的珍藏都喝光!” 
  平地上,几十间小屋四处散布。算起来,这里的居民应该只有一百人左右吧。小村子里究竟有没有旅馆,我们现在开始怀疑了。我们策马向村子奔去,但是在村口,一个骑马的女孩拦住了我们。 
  女孩的身上套着白色的神官服,不过看她双肩上突出的棱角,便知道她里面还穿着铠甲。是个神官战士! 
  “你们从那里来?想要干什么?”女孩老远就喊道。 
  “我们要去晨雾之村,路过这里,想要投宿!”我回答着。 
  女孩保持着异常的警觉,两眼发出冷光。这时奎林的声音从我的背后传来:“真是狐疑,这些村子的人怎么老是改不了这个坏毛病!难道外人就是如此危险,非得整日提防不可?” 
  “大叔,让我过去跟她说说!” 
  雪儿说完,翻身下马,向前走去。原来她和那女孩都属于光之母神教。两人小声说了一阵,马背上的女孩点点头,终于让了路。我们都下了马,拉着缰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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