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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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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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子里终于有了动静,一只手伸出来,挥动几下,做一个再见的手势。 
  这个小懒虫,“你还是女孩子呢,谁家的女孩儿像你这个样子?这个点人家都起床了。” 
  “我不是君子。我是女子,跟小人一样有反悔的权利!” 
  董洁探出头来,掩嘴打个浅浅的呵欠,眼睛里仍然有睡意残存。“干嘛要跟别人比,懒一点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怕嫁不出去!” 
  她像蚕蛹般裹着被子蠕动,最后滚进哥哥怀里,鼻子一皱,笑容里三分得意三分淘气三分狡黠一分讨好,“是不是啊,哥?你自己说过,不管我什么样子。你一概照单全收。你是说话算话的男子汉,最讨厌朝令夕改的小人,我才不担心呢。” 
  别人需要上学,当然得早起做准备啦。她从前因为身体不好不爱动,也养成了睡懒觉地习惯。这个习惯一旦养成,想改那可太痛苦了,她才不要自讨苦吃呢。 
  大山摇摇头。隔着被子在她屁股上拍一掌。好气又好笑,“瞧你这点出息!” 
  哎,今天反正要出门,她下午在服装学院有一堂课,说好了上午先去他的学校,下午换他等她,然后两个人回外公那边吃饭。嗯,最多到时候找时间多陪她在校园里走走就好,现在嘛。还是不要逼她了。 
  清晨五六点钟,离家不远的小公园里已经到处是人,很热闹。 
  有提笼溜鸟儿的,有声嘶力竭地唱西皮二簧地,有恍然入定舞着太极剑太极拳的。也有一大早就活动脑细胞开始兴奋的捉对儿厮杀的……无论城市怎样的繁忙。总能在街边的树林里,看见享受生活的人们。“活着图个乐儿”。折腾完了,再回去睡回笼觉。 
  大山一身白色运动服,配着同色的运动鞋,围着公园跑了一个来回。早晨地空气就是好,头脑也觉得特别清醒。迎着初升的朝阳,他再次在心底下定决心:明天,明天一定要把小洁拽起来跑步,不能再任她由着性子来! 
  吃过早饭,唐援朝上班途中,把唐峰送了过来。 
  董洁很喜欢小孩子,前提是不要让她整天跟他们呆在一起。 
  孩子的世界很单纯,童真的笑脸最具感染力,让人看了一颗心情不自禁也跟着变软。都说带孩子不容易,因为孩子并不总是小天使。但短时间相处,享受的却是纯粹的愉悦。 
  因此,董洁隔三差五会把唐峰接来。时间也不长,玩几个小时,等他爸爸妈妈下班过来,就把他带回家。大山很疼他这个幼年的小弟弟,唐峰更是喜欢这个大哥哥。每次兄妹俩去部队大院,小家伙就像无尾熊一样缠着他,爷爷奶奶都不跟,常常被爷爷大掌在屁股上一拍,笑着骂他是个小白眼狼。 
  春暖花开地季节,又是天气晴好地日子,最适合户外活动。 
  大山提前打电话给妈妈,让把唐峰送过来。大四的课不多,北大校园里春光正好,兄妹三个在校园里玩,小家伙也能在他上课的时候陪陪姐姐。 
  北大校园在明清两代是著名的皇家园林,数百年来,其基本格局与神韵依然存在。既有皇家园林的宏伟气度,又有江南山水的秀丽特色,春天的时候,尤其风景如画。 
  大山去上课,董洁牵着唐峰的手,在校园里信步而行。 
  配合着小家伙,说一些童言童语,偶尔穿插着引导他背唐诗、玩游戏……穿戴的像个帅气地小小王子,小家伙精力充沛的跑前跑后。 
  没有同龄的兄弟姐妹,玩伴也少,小家伙的童年有些寂寞。大山哥哥总有许多工作要做,璐璐姐姐要上学,也忙着学习外语和钢琴等才艺。相比之下,倒是小洁姐姐陪着他的时间多一些,而且两个人很有共同语言,比如可以做伴津津有味地坐一块看上大半天地动画片,她也会耐心的陪他做游戏。 
  “捉迷藏,玩捉迷藏!” 
  走了半天,董洁真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可是不行,小家伙一分钟也不肯安静。 
  “那,你可要藏好了,千万不要出声,姐姐来找你,好不好?” 
  唐峰兴奋地点头,眼睛盯着前边的树。好几棵树错落的组成最佳的藏身之所,很容易掩住他小小的身体,姐姐一定很难找到他啦。 
  穿过草地,小家伙灵活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树后。 
  董洁趁机蹲下来歇脚,故意等了一段时间,才去寻人。 
  树后没有。董洁仔细找过,都没有。奇怪,人呢? 
  她有一点着急,但并不很紧张,这里是北大校园,而且小家伙调皮归调皮,人很机灵,不会跑太远。 
  不远处另有几丛绿色植物,枝叶蔓延遮住视野,也容易藏身,不用猜,他一准躲过去了。 
  果不其然,刚靠过去,就听到小家伙清脆的童音,似乎正与什么人讲话。 
  “小峰!” 
  从草地上绕过去,董洁看到一个背对着她的高高大大的男生的背影,正弯腰很认真的听小家伙说话。 
  “怎么跑这么远?姐姐刚刚喊你,没听到吗?” 
  小家伙咯咯笑着摇头,“小峰和、大哥哥说话,没有听见!” 
  “姐姐来了?”高个子男生笑嘻嘻的捏捏他肉乎乎的脸蛋,笑着回过头。 
  那张脸正好沐浴在阳光下,让董洁有种瞬间的眩晕感——非常熟悉的、一张脸! 
  “我不是坏人,”男生本以为小男孩的姐姐是学校的某个学生,没想到这么小,见她眼睛睁的大大的,很吃惊的样子,急忙举手道:“别误会,我不是坏人!刚刚我在这里看书,这个小弟弟一头撞过来,我们俩就说了几句话。” 
  一个名字在董洁嘴边转悠,几乎溜出唇边。 
  “来,认识一下,我叫萧烨。” 
  “萧烨?”终于可以低呼出声,以一种吃惊和意外的语气。 
  萧烨误会了这种吃惊。“是萧萧风雨的萧,火华烨,不是吃东西的宵夜” 
  其实是很好的名字,只是总有些人比较敏感,每次听到都在第一时间扬眉吃惊道:“宵夜?” 
  萧烨撇撇嘴,真是很哀怨啊。据说母亲怀着他的时候,胃口变的很奇怪,总是喜欢吃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老爸因此没少受折腾。 
  有一天,孕妇大人心血来潮,突然想吃葡萄,而且想吃的不行了。初冬时分天气很冷了,又是大半夜的,硬是逼着老公转了大半个城市满足了她的愿望。 
  刚买回来,还没来得及洗,母亲大人就开始阵痛,她痛心的看着那串晶莹剔透的果果与她无缘,被送进了产房。 
  生产完,尊医嘱,一时不得吃凉性东西,于是在起名字的时候,惦记着自己宵夜的她,硬是给儿子起了这个名字。最最赶巧的是,老爸姓什么不好?偏偏姓萧! 
  董洁偏过头,做了两个深呼吸,压下了乍然相见的意外和惊喜。而心里激动的情绪依然在涌动,像潮水。 
  有一些执着与想念,像爱情一样鲜明,但是比爱情更加坚固宽厚,也更加持久,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都会微笑,隔着重重的岁月,依然鲜明和生动!     
第二百五十六章 毕业   
  现代人,即使遇见了自己最渴求的那份爱情,也会把平等自爱自尊自重等等,随时摆在一个天平上去秤量,理智的拨拨打打,像打算盘似的计较着,绝对不能输给爱情。大家渴望爱,却又要求在爱情里,理智一定要高高在上。会时时告诫自己:切莫因为爱而失去自我,否则那就不是爱了,而只是没来由的狂热而已。 
  有些人从没有真正爱过,对于爱渴望,但又浅尝即止。有些人总在恋爱,他们享受爱情的甜密,在一场又一场感情中流浪,经历丰富,却又找不到最后的归处,于是更深信爱自己才是人生最大的忠实,其他人全都不值得信任,即使,他们还是想要遇见爱情。 
  董洁感情开窍时,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那个时代,独立自我是绝对的主流。她也陷入了这个怪圈,一直单身,单身到后来,变的不再相信爱情,或者说,相信世界上有爱存在,爱到深处无怨尤可以生死相随,但并不相信自己会是那个幸运儿,自己一个人,是孤单了一点,至少不会受伤。 
  二十多年活下来,她也有过对爱的憧憬和向往,也会喜欢一个人。 
  而萧烨,就是她唯一一个曾经动心的男人! 
  因为种种原因,两个人最后并没有走入爱的世界,但,他们发展出了另一种不逊色于爱情的亲密关系。 
  他是她名义上地男友。她是他地女朋友。外人眼里都这么看。甚至,她以这种身份拜见过萧家的长辈,被长辈追着问:什么时候结婚呢…… 
  如今董洁完全适应也融入了现在的生活,有时候回头想想前尘往事。往往有一种失真感,像看一本小说,又像做了一场梦。而梦里的人与事,在另一个虚拟地空间活的自由自在,两不相扰,慢慢也失了打扰的心思。 
  董洁想过,北京城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有一天她或许会遇见从前的朋友。只是没想到来的这么突然,“萧烨。你在这里读书?” 
  “不。我是学医的,这段时间在附近的医院实习。今天阳光好,就偷了空,跑这边看会儿书。” 
  董洁笑笑,“那,我们俩个打扰你了吧?” 
  萧烨摆手道:“哪里呀,我看了好一会儿,正觉得有点乏,我还在想:要是有人可以和我说说话多好?这个小家伙就出现了。” 
  唐峰对这个陌生的大哥哥感觉不错。在一边拽拽人家的裤脚,很不客气的要求道:“哥哥抱,抱抱!” 
  董洁嘴角地笑痕加深。萧烨一直很有孩子缘,不管男孩女孩,都喜欢缠着他。说来也怪。他明明是南方人。却长了一付北方人地身板,配上浓眉大眼的四方大脸。加上宽宽的肩膀、敦实的体格,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忠厚善良、义薄云天! 
  萧烨抱起唐峰,左右看看,“去那边坐会儿吧?” 
  得遇故人,董洁心情很好。 
  这是一段她没有参与的历史,这时候的萧烨是一个爱笑的年轻人。依照她隐约的印象,现在该是他一生中最幸福地时段,即有锦绣前程,又有美好的爱情相伴,所以他整个人看起来非常阳光开朗,与日后那个整日端着一张平静无波的面孔的他炯然不同。 
  从前他们俩个相遇的时候,萧烨已经恢复单身。还是非常熟悉之后,她才断断续续了解到一点压在他心底地秘密。 
  萧烨有一个同性爱人,这段感情甜密期结束于他从学校毕业时。离开学校那个相对单纯地环境,踏上社会,要顾虑的问题一下子多了起来,又有来自长辈催婚地压力,两人几经离离合合,最后决定相守。他的男友向家人出柜,与父母大吵一架后,赌气吃下大量安眠药,再也没有醒过来…… 
  “你今天不用上学?不会是逃课,带着弟弟来玩吧?” 
  “姐姐不上学,哥哥上学。” 
  小家伙抢着回答,然后皱着小眉头想了又想,“姐姐要工作,画画、弹琴……” 
  “嗯?”萧烨没有听明白,有些疑惑的问她:“不上学?” 
  董洁点头,“我小的时候经常生病,这两年才好一点。哥哥怕我身体吃不消,就由他放学后亲自教我学文化,也请别的家教老师帮着辅导。现在大都大了,一时也没办法适应现在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所以” 
  “那太可惜了,其实你还是该体会一下学校生活,很有意思,也可以交到很多谈得来的好朋友……一个人在家,到底闷了一些。” 
  “有一点吧。不过天气好的时候,我都会来这边走走,也旁听过这里的老师讲课,多少可以感受一些校园的气氛。” 
  至于说交朋友,嗯,同学间的友情比较单纯,没有掺杂利益往来和算计,而人是需要朋友的,错过这种方式确实有点遗憾。 
  但,人之一生,从小到大,会认识很多人,有一些人,会以为将是一辈子的、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然而渐渐长大以后,大家各忙各的,能聚在一起谈心的时候少之又少,友谊的感觉还在,但那种曾经的认知和热情,却已经被岁月消磨淡化掉。所以,错过便错过罢,也无所谓了。 
  “你哥在这里读书?” 
  “嗯,哥哥是大学生!” 
  唐峰不甘心被冷落,大声回答,一边揪着萧烨外套上第二个扣子玩,“小峰长大、后,也要在这里、念书。” 
  萧烨捏捏他的脸蛋,“哎唷,是个有志气的孩子。哥哥跟你讲,这所学校是中国最好的大学,考进来很难的,你一定能考上吗?” 
  小家伙连连点头,“能能,能考上!” 
  萧烨是个很体贴,也很有耐心的人,他陪着姐弟俩说话,也配合着唐峰玩游戏,直到远处传来学生下课的声音。 
  “好啦,你哥下课了,大哥哥也要走了。” 
  他抓住跑来跑去的小家伙,把他一只小手塞进董洁手里,“小峰,好好牵着姐姐的手,你是个男子汉,要保护姐姐,一会儿人多,万一姐姐走丢了就坏事了,是不是?” 
  董洁不想与他匆匆一面后,就此失去联系,像母亲一样——青岛之行到今天,母亲没有给她来过电话。 
  “你在哪家医院实习?给我个地址,下次我去看病,不是说有认识的人好说话吗?做事也方便些。” 
  萧烨责备道:“哪有人盼着自己生病的?我现在只是个小小的实习生,帮不上什么忙,不过,你要是找我,挂号啊推荐医师什么的,多少也管点用,呵呵。” 
  他掏出笔,在纸条上写下医院的名称和电话号码,“诺,到时候你可以打这个电话问我在不在。”董洁认真收好,“萧大哥,不管怎么说,我这也算是跟你预先要个后门,现在都中午了,让我请你吃顿午饭,好吗?” 
  萧烨笑着摇头,“不用,医院中午提供午餐,我们实习生就这点福利,当然不能放过啦。” 
  “你陪我和小峰玩了这么长时间,小峰又这么喜欢你,大家坐下来吃点东西认识一下多好?小峰,咱们请大哥哥吃午饭,好不好?” 
  小家伙立刻猴了上去,“大哥哥,去吧去吧!” 
  萧烨仍旧摇头,“真的不用,我还有个同住的室友,昨天值的是大夜班,我得回去叫他吃午饭,不然他非饿到晚上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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