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的故事_(墨顿[1].亨特_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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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的故事_(墨顿[1].亨特_着)-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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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克在思维本质的问题上是很模糊的。可能是因为他自己的信仰的原因,也可能是为了避免异端邪说的罪名,他说,思维是存在的,但坚持认为,我们知道思维的程度绝不会类同我们了解在物体中感知到的一些素质之后的东西。事实上,在《人类理智论》中的一个著名段落里,他很慎重地提出,我们有可能想象,思维是一种不同的物质:
  我们知道有物质和思想,但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任何单纯的物质存在是否也会思想;对于我们来说,在没有启示而只有通过我们自己的思想来思考的话,那是不可能发现,全能之神是否给某些系统的物质以恰当的方式赋予了一种感知和思维的能力,或者通过良好的衔接与固定形成一种姿势,使它们成为某种会思想而非物质的东西:对照我们的概念,根据并非远离我们的理解力,我们可以想象,上帝如果高兴的话,他是可以给某种物质硬加上思考的能力的,或者他甚至还可以给予它另一种具有思考能力的存在物。
  这使正统教徒们悖然大怒,他们控诉洛克,说他是个隐藏的唯物主义者,并控告他已经让基督教神学处于危险之中。洛克的心理学逃过了他们的攻击,而基督教也逃过了洛克的威胁。
  为此,洛克的名声就当之无愧了,他经常被不恰当地称作联想主义原初理论家。千真万确,他是用过“概念的联想”这个词组,而霍布斯和其它一些讨论过这种现象的、早期的思想家们都没有。可是,洛克处理过联想这个话题的那个章节只是事后的想法,是他的《人类理智论》第四版的附录。他整个的系统里面根本就没有联想这个概念。
  不过,他的确说过,我们可以把简单的概念合并成复杂的思想;他还说,在这样的合并当中,重复和快乐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可是,他对联想的规律并没有只言半语的评论,也没有把这个话题当作可以开启大智的问题来探讨。他对这个问题的兴趣,仅止限于在一些疾病和日常生活当中,另外的一些奇怪的情境下所发现的不可理喻的思想过程。他讲述了一件事,说他的一位朋友做了外科手术(当时还没有麻醉剂),尽管对这位外科大夫心存感激,可事后不能忍受哪怕看他一眼,这大夫的脸与疼痛之间的联系太强了。他还说,有一个人在一间有口箱子的房间里学会了非常复杂的舞步,后来,他只有在一间有类似的箱子的房间里才会跳。
  可是,如果说洛克对联想这个概念的处理是有局限的,但是,他却刺激了别的人去找出这些思想的连接和顺序在思维当中形成的方式。最终,行为主义会把所有的精神生活简化到联想中去,而且,哪怕心理学挣脱了行为主义的主导之后,联想仍然是其主要议题之一。洛克的思想因为残余的纯粹哲学和神学的痕迹而罩有乌云,可是,他把心理学从哲学中解脱出来,导入了科学的方向。在《人类理智论》中,他以得体的谦逊写道,他希望这本书能够作出一些贡献:
  不要每个人都去想做玻意耳或者西德纳姆,而且,在一个产生伟大的惠更斯这样的大师和不可比拟的牛顿先生的时代……能够做一点基础的、清场子的工作,并把通往知识之路上的垃圾清除掉,这就算了不起的理想了。
  在他的情况来看,这种谦逊既没有得到承认,也算非常得体。
  洛克死于1704年,这是一个世纪的开端,严格的科学开始大步地跳跃前进了。最著名的几步是伽伐尼的生理学,伏特的电学,道尔顿的解剖学说,欧拉和拉格朗日的数学,赫歇尔和拉普拉斯的天文学,林奈的植物学,詹纳的预防医学,以及后来的卡文迪什、普里斯特利和卢瑟福分别发现氢气、氧气和氮。
  心理学再没有出现类似的大步前进,直到19世纪出现实验主义之后才开始。从大部分情况来看,18世纪的原型心理学家不是笛卡儿主义传统的理性主义——先天论者,就是霍布斯——洛克式传统的经验主义——联想主义者。然而,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的确把这些概念都向前推进了一些,他们的方式影响到了心理学的未来。他们值得我们简约地认识一下,他们的贡献也值得我们略略回顾一下。
  贝克莱
  哲学家和原型心理学家乔治·贝克莱(1685-1753)因之而成名的学说,总是会逗笑学哲学史课程的学生,并给教授们引用西塞罗语录的机会:“没有什么比某位哲学家说过的话更荒诞的了。”贝克莱的哲学是荒诞的,可许多人却记得它。他的心理学是合理的,可几乎所有人都忘了。
  他在历史上的地位几乎全仗着28岁以前写的3本书。除此以外,他的生活就没有什么意思了。他出生在爱尔兰,在都伯杯的三至学院学习哲学,获得了博士学位,并在24岁的时候被封为英国国教的执事,有几年旅行和布道经历,然后在爱尔兰科克郡当克洛因地区的主教,直到终老。
  贝克莱看过洛克的一篇短文,里面论述这样一个问题,一个天生没有视力的人后来有了视力,他能不能仅凭视力就判断出球体和立方体呢?贝克莱受到启发,写作了他的第一本值得注意的书《视觉新论》(1709)。洛克认为那个人不可能判断出来,贝克莱同意他的观点,可是,他却因为这个刺激而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他的分析是以联想主义心理学为基础的。他说,光凭视力,一个新生儿是无法区分距离、形状、大小或者相对位置的。一个儿童学会判断空间感也决不是重复经验使然——碰触、伸展、行走。我们把视觉上的距离、大小和形态的线索与我们已经通过其它感官学习到的东西联想了起来。
  这个立论很合理,也是对感知心理学理论的真正贡献。另外,他把看似简单的深度感知体验细分为更为基本的一些感受,这就预示,或者也许是导致了后世心理的“分子”分析法——把所有体验按照其最简单的构成件进行分析的方法。
  可是,如果说贝克莱在感知心理学上是很现实的话,在他因之而成名的哲学理论上,他却是一位超凡脱俗的巨人。哲学一直以来就在给心理学家添麻烦;贝克莱的心理学却给哲学家惹下问题来。在他作为一个21岁的青年时,他就开始想到,物质主义的牛顿科学已经威胁到宗教了,他在日记中对自己说,如果能够废掉物质主义的教条,形形色色的无神论者的“恶魔计划”就会不攻自破。
  对于一位21岁的青年来说,梦想打破物质存在这样一个全球的信仰——而且还要在25岁的时候出版名叫《人类知识原理》(1710年)这样一部阐释其梦想的著作——如果不算痴人说梦的话,这至少也是荒唐可笑的。(他的第三部重要著作出版于1713年,以对话的形式重述了他的观点。)可是,贝克莱坚持到底,一直到得出最后的结论,即洛克在原初和次要品质之间所作的区分。如果所有的知识都来自我们的感觉,那么,除了这些感觉以外,我们对于外部世界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可是,这都是些次要的品质。我们如何知道原初品质所以藏身的物质或者实质是真实存在的呢?在梦中,我们可以看见活生生的树、房子和群山,可这都是些错觉;我们为什么能够假设醒着的时候所具有的感觉就一定能够更好地证明有什么东西是真实存在的呢?按贝克莱的话说:
  尽管可以说,团体的、形象的和可移动的物质可能不需要思维而独立存在,它们对应于我们对实物的一些想法,可是,我们怎么就有可能知道这一切呢?我们能够知道它,要么是靠感觉,要么是靠推理。至于我们的感觉,我们只有靠它才能知道感知存在的一些感觉……(至于说推理,)有什么样的推理能够引导我们去相信物体的存在,而不需要我们借以从中产生感知的思维呢?……可能的情形是,我们都受到我们现在具有的所有思想的影响,不过,如果没有这些思想,没有跟这些思想想象的一些思维,那就不存在什么物体。
  就我们到目前为止能够知道的来说,所存在的东西只是我们所感知到的。没有感觉到的东西也许根本就不存在,因为它对我们来说有很大的不同(这个说法将会在现代作为现象主义心理学而反复出现)。
  贝克莱可不是傻子;他在《人类知识原理》一书的前言中承认说,某些段落,如果断章取义地看,可能会得出“荒谬的结论”。而嘲笑者们都曾说他没有道理,因为他宣布根本不存在任何类型的真实世界,所有的存在都只是在我们的想象之中——一棵树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我们看见它了,当我们朝旁边看的时候,它就不再存在了。可是,贝克莱通过他与上帝之间的关系而拯救了整个世界,而上帝就是永恒的感知者,他同时在所有的时间里看到所有的事物。也许不存在一个物质的世界,可是,上帝所感知到的宇宙却是稳定和经久不衰的;哪怕在我们没有看到一个事物时,上帝也看见了,因此,当我们不再看这个事物时,事物却并没有停止存在,哪怕我们已经停止看它了。20世纪的英国神学家罗那德·诺克斯神父带着佩服的神情,用一段著名的五行民谣总结了贝克莱的观点:
  四人院里早已空荡,
  智慧之树却还在生长,
  有位年轻人无心发问,
  事到如令,
  上帝必定是惊讶万状。
  (有位无名人士这样答复:
  亲爱的先生:
  您的奇怪真正是走样:
  本人就在四人院里逛。
  智慧之树因而还在原地,
  因为忠实上帝还在注意,
  就是我这读者热心快肠。)
  贝克莱的理论对心理学家和哲学家都是一个大问题,他们发现,就这些话本身来说是无法回答的。许多年以后,当波士威尔与约翰逊博士于1763年8月的一天散步的时候,前者请教后者说他应该如何反驳贝克莱理论。约翰逊博士狠劲踢了一块大石头一脚,可被反弹回来,他说:“我就这样反驳它。”他本应该知道得更多的,贝克莱有可能会这样回答他,石头的紧固性和质量,以及约翰逊从石头上面反弹回来,这些只不过是由上帝灌入他头脑中的一些感觉,而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是什么物质性的东西引起的。
  还有比约翰逊博士更为微妙和更好的回答,可是,没有谁的回答比体谟的回答更为简洁,更为有理智:他说,贝克莱的观点“不容许有任何答案,也不会让人产生确信”。
  休谟
  可是,大卫·休谟(1711-1776)本人在他的心理学作品中也给哲学和心理学带来了很大的麻烦。首先,让我们认识一下这位苏格兰复兴运动中最耀眼的明星。
  在苏格兰,如在西方世界其它地方一样,复兴运动是18世纪流行的哲学运动,其特征是对科学和理智的依靠,对传统宗教的质疑和对全球人类进步的信仰。休谟在童年时代从两个方面看不出他怎么有可能成为这个运动的权威人士:他出生在爱丁堡一个优越的长老会家庭,在童年时代就接受了卡尔文教的神学观点。作为一个小孩,他看上去很木讷(他自己的母亲说他是个“很精细,天性良好的火山口,但是,脑袋瓜子却不怎么灵”),不过,这种木讷有可能是因为他的迟钝和身体过重的倾向而造成的错误印象;他很聪明,12岁就进了爱丁保大学。至于他的卡尔文主义,在15岁的时候,他已经就在热切地阅读他那个时代的哲学著作,而到18岁的时候,他已经就成了卡尔文主义的叛教者。后来论及此事的人说:“自从他开始阅读洛克和克拉克的作品以后,他就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信仰的快乐了。”
  休谟是家里的第二个孩子,因而只继承了很少的遗产。他因此而攻读法律,可一点也不喜欢法律,以至于后来差点精神失常。他觉得商人办公室里的吝啬也同样难以忍受。23岁时,他决定靠当哲学家谋点饭吃,因而去法国谋个便宜生计。他在拉弗莱奇安顿下来(笛卡儿曾在这里学习过),然后,虽然没有能够上大学,可他终于说服了耶酥会,让他使用这里的图书室。仅在两年时间内,他就完成了他的两卷本《人类天性论:实验(牛顿)推理法引入道德主题的尝试》(1738年),在这部著作里,他第一次引入了自己的心理学。
  他原指望这本书能带给他巨大名声的,可当这本书几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时,他感到痛心万分。
  (后来,他又重写此书,改成更简单一些的形式,效果稍为好些了。)
  他被迫谋一个生计,因而给一位年轻人当了一阵子辅导教师,然后成了詹姆斯·圣克莱将军的私人秘书。在这个岗位上,他有了一份不错的收入,穿上了红色的制服,吃得好,慢慢发胖了。一位访问者描述他说,他生就一张又宽又胖的脸,“除了愚钝以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而且他的身材更像是一位地方官员,而不像一位精细的哲学家。可是,人不可貌相,海不可斗量,相貌有时候是骗人的,休谟不多久就存足了一笔钱,可以专心写作了。他成熟年代创作的政治、经济、哲学、历史和宗教著作给他带来了梦寐以求的名声。在法国,虽然他长得腰圆体胖,可很快便成了各个沙龙的座上宾,而且得到伏尔泰和狄德罗的称赞。在伦敦,他的家成了沙龙,亚当·史密斯和其它一些自由主义思想家经常光顾他家,大家一起高谈阔论,无话不说。
  朋友和熟人认为他很聪明,很友善,从善如流,极有耐心,他对自己也是这么看的,他还说自己“是个宠辱不惊,自有城府的人。”(他23岁的时候让一位年轻妇女怀孕了,在37岁时双膝跪下追求一位有夫之妇的伯爵夫人,未果。)虽然他不喜欢斯宾诺莎,因为他是位无神论者,可是,他自己到底也还是位怀疑论者。波士威尔在他因直肠癌而卧床垂死时间他说,他现在是否不相信有一个来世在那里,休谟回答说,那是一个“最没有理智的幻想”。说到底,休谟是位彻底的复兴主义者。
  休谟写作《人类天性论》的主要目的是要开拓出一套基于“有关人的科学”的道德哲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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