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酋一个刑侦队长的亲身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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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酋一个刑侦队长的亲身见证-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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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至中场,崔阿瞒又要响了手机。不一会,都六裹着绷带,吊着手臂,爬上酒楼。一上楼,崔阿瞒劈头骂道:“你他妈的长不长眼睛?程老大的庙你都敢拆吗?”    
      都六诺诺连声,一个劲地向马龙道歉,又抓住吴晓飞的手说:“吴哥,对不起,对不起!”    
      吴晓飞此刻倒显得十分大度,他拽过一把椅子让都六坐下,又递过一杯酒说:“没什么,既然是崔哥的朋友,我们就都是朋友了。不打不相识嘛。来来,我们共同喝一杯。”吴晓飞拽过马龙一起喝了。    
      这个都六倒很客气,一再要求结账,算是给吴晓飞他们道歉。吴晓飞不肯,崔阿瞒也骂道:“你他妈的有这想法,下一次再说吧!”    
      一件大事就这样平息了,连个波纹也没留下。    
      第二天,幸运女神照样向小城人招手,高音喇叭照样让小城人打开他们的钱袋,而都六和他的弟兄们成了场上的义务保镖。    
      吴晓飞意犹未尽,拉着吴庆兰钻进了天鹅夜总会。    
      吴晓飞的决心定了。他已经发觉,吴庆兰对他产生了好感。而程公馆也决不是她久居之地。这百万富婆是他事业成功路上坚实的阶梯,至于其他的,他暂时考虑不了那么多了。    
      在夜总会那令人心旌神摇的灯火下,他和吴庆兰在一个情侣雅座里,品着啤酒,听着软绵绵的情歌,心绪都有些飘飘忽忽。    
      吴庆兰今晚穿了一件淡蓝色的旗袍,高挽云髻,粉面桃花。开叉很高的旗袍下摆,露出她长长的漂亮的大腿。吴庆兰身高1。68米,由于长期锻炼,体态非常匀称。    
      有人说,月下看美人。可灯火下,吴庆兰同样漂亮。她脸上浮着淡淡的红晕,眼中流着闪闪的光泽。吴晓飞有些醉了,这绝不是单纯的酒的作用,而是这强烈的氛围。也许,这夜总会天生是为情人开的。它像一副催化剂,悄悄地溶解二人心中的情愫。夜总会的小姐,唱完了一首“萍聚”在掌声中告退。主持人接过麦克说道:“下面是吴小姐自己点唱的一首‘让我慢慢告诉你’,有请吴小姐。”    
      吴庆兰略带羞涩地一笑,站了起来。吴晓飞十分吃惊,他和吴庆兰接触这么久,没见吴庆兰唱过歌曲。今天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竟要独唱一首。莫非她喝醉了?可她的步伐一点没有醉意,接过麦克风的同时,她说道:“我用这首歌献给和我同来的吴先生,以及今天在座的各位好朋友,祝大家心想事成!”    
      掌声中吴庆兰的歌声如流水泻地:“情人呀!请你接受我的情。情人呀!请你不要太失意。情人呀!切莫伤心叹气。让我慢慢告诉你,不要着急,事情总会有头绪。认清方向,只要爱情专一……”    
      这歌声流过吴晓飞的心房时,他真有些不能自己了。他今年33岁,已过而立之年。没有娶妻,没有事业。想起来他也有些苍凉。其实以吴晓飞在程军团伙里的位置和影响力,女人俯首皆拾。可惜,像董倩般的风尘女子,并不合他的胃口。他可以和她们逢场作戏,却不可能和她们结婚的。    
      对吴庆兰,虽然他有些居心叵测的味道,可此刻,他动情了,不管是面对她的歌声,还是她黑亮的瞳仁。血肉之躯的吴晓飞感到自己要动真情了。    
      吴庆兰一曲终了,回到她的座席。吴晓飞举起面前的啤酒说:“大姐,你唱的太好了,我为你干了这杯。”    
      “不,吴哥,咱俩同岁,你生日又比我大。以后,你就叫我妹妹吧。”吴庆兰也举起她面前的啤酒说道。    
      实际上吴晓飞完全知道这种情况,但为了尊重程老大,他才叫她一声大姐。而今天,吴庆兰亲自要求他改口。这里的含义,使吴晓飞的心头更加颤抖。    
      这种场合,还是吴庆兰显得落落大方。她站起来说:“哥哥陪小妹跳一曲。”    
      吴晓飞一只手将吴庆兰攥住,一只手围向吴庆兰的柳腰。乐曲是慢四,他们滑向舞池。吴晓飞善舞,他脚步轻盈,一只手指点方向,一只手将吴庆兰搂向前来。其实,吴庆兰也早已顺势偎进吴晓飞的怀里。他们相拥相偎,都能感受到对方激烈的心跳。尤其是吴晓飞,他知道吴庆兰那高耸的双乳,就顶在他的心房,那如云的发髻散着沁人肺腑的甜香,直刺吴晓飞的鼻孔。    
      吴庆兰的小嘴就在他的耳边,轻轻说道:“哥哥你舞跳得好棒呵!一定和很多女人跳过舞吧!”略带娇嗔,又略带醋意。    
      吴晓飞并不外行,他避开她的话题,而是轻叹一口气说道:“我想起电影《红绫艳》,想起那永远跳动的红舞鞋。但愿时间在这里凝固,我们进入永恒。”    
      吴晓飞的神态和语言,使吴庆兰几乎瘫在他的怀里。    
      女人是痴情的。吴庆兰更是情种。她万里迢迢回到长山市,是寻求她的青春和她的梦。可一觉醒来,她发觉这梦并不圆满。孟梅的冷淡就算她能接受,可程军呢?他五湖四海的朋友,他鸡鸣狗盗的事业,使他忙得团团转。一场云雨、一场恩爱,他就没了踪影。吴庆兰岂能耐住寂寞,她早就注意了吴晓飞这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在程军团伙里,只有他才能往她心中压上越来越沉重的砝码。    
      她的心灵开始倾斜,开始向吴晓飞倾斜。终于在这边疆小城,在这带有爱情酵母的夜总会里,在这云遮雾罩般的灯光下火山般爆发了。不知哪里的规矩,夜总会里有两分钟的熄灯机会。这机会来临的时候,吴晓飞和吴庆兰的两片热唇早已如胶般粘在一起了。    
      夜总会打烊,已是午夜零点。他们信步在小城的街道。此刻他们不再陌生,他搂着她的肩,她拥着他的腰。二人不时还要长吻一把。按吴庆兰的话说,在这里我们是外星人。生疏的环境,使他们无所顾忌。    
      好久,吴庆兰哆嗦一下说:“哥,我冷。”    
      “走,我们回宾馆。”    
      小城宾馆,吴庆兰是单独的房间。他们自然而然地打开房门。吴晓飞按亮电灯开关,被吴庆兰一把关灭。吴晓飞稍愣,立刻明白了吴庆兰的用意。他再无迟疑,将吴庆兰一把抱起,放到床上。并轻轻地,却是迅速地将吴庆兰的旗袍从下NFDA1起,从头上脱下。吴庆兰双目微合,任由吴晓飞摆布。    
      她坚实的富有弹性的肌肉,微含羞涩却又是急促的呼吸,使赤身裸体的吴晓飞沉醉在无边无际的云朵里。这云朵在起伏,在飘动。真不知多久,他才能着陆……     
    


第三章 清风店清风旅饭店

      北线公路运行的前方,有一个清风旅饭店,经过勘查的北线公路就要从此通过。    
      清风旅饭店,依山朝阳,前后8间茅屋,一个四合院,既可存车,又可住宿。它其貌不扬,外表挂满黄尘,残破的样子历经沧桑。可是,此刻,它就像一块巨石,挡住了程军的隆隆作响的推土机,挡住了他的筑路大军。    
         
      清风店主人的四个儿子:西门风、西门雨、西门雷、西门电。风、雨、雷、电四大金刚,舞刀弄棒,守住店口誓死不迁。    
      在清风店的门口,原有一条沙石路横贯东西,车辆络绎不绝。西门老人有一手绝活,“生炒鸡”和“红焖肉”。特别是近几年,科技进步,经过人们长期精心饲养的肉食鸡大家都吃腻了。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在饮食上逐渐返朴归真。食品绿色化,吃鸡也要吃土生土长的笨鸡了。这就使西门老汉的清风店骤然火爆起来,甚至有人驾着公家的车辆,远行几十里,到他这清风小店品尝“生炒小笨鸡”。    
      这清风店就成了西门老汉的聚宝盆,摇钱树。    
      当初设计北线公路的时候,并没有考虑西门老汉的态度。因此,图纸上的北线是笔直穿过清风店的。北线工程动迁办公室的人,也没把西门老汉的想法当回事。他们只给老汉下了一个通知,让他按时搬迁。西门老汉好像没感觉,等到工程展开,屹立不动的清风店就成了巨大的难题。动迁办的人员一天三趟,软硬兼施,西门老汉将旱烟袋咂得叭叭响,好半天睁开眼睛就一句话:“我不搬!”    
      后来,风、雨、雷、电组成的人体屏风,干脆将动迁办的人拒之门外。    
      于是,清风店像一座顽固的碉堡,堵住了日夜兼程、卷土而来的程军的工程队。    
      刘振德是老谋深算,他轻易地将这个难题甩给了程军:“程老弟呀,凭你的威名,这不是小事一桩吗?只要你一句话,谁还不给你面子。几个清风店还不早拆除了?我们的动迁办都是无名之辈呀!”电话里,刘振德将程军高高捧起。    
      程军哪懂这个,他认为,北线公路是他程军承包的,不给工程面子,就是不给他程老大面子。基于这点,刘振德是何居心他根本不去考虑。他决不能让他的施工队停住脚步,他毫不犹豫地答应刘振德,他要出面拆除清风店。    
      他叫来汪起超,告诉他:“你立刻到沙河乡找郑五,叫他把清风店的事摆平。”    
      汪起超简单地回答:“明白。”    
      清风店就坐落在沙河。郑五就是沙河的地头蛇。他自己在乡政府一侧也开着一家饭店,起名叫日月酒店。    
      日落西山的时候,汪起超的奔驰560停在日月酒店门前。看到骏马一样的奔驰560,郑五当做是程军到了。他开门迎出,一脸笑容高声叫道:“大哥,可想死小弟啦!”    
      车门一开,下来的只有汪起超。他一脸神秘之色,拽住郑五说道:“五哥别喊,大哥叫小弟我来,有特殊任务。”    
      二人返身走进酒店,看到汪起超的样子,郑五知道他肯定有事,就将他领到后院他自己的卧室。路过厨房,他简单吩咐:“给我们上几个菜。”    
      等他们在郑五的小炕上坐好,早有人进来放上炕桌,端上一壶茶。    
      郑五,敦敦实实的个子,一脸喜相。开领衫,大肥裤,佛一般盘腿上了炕,并招呼汪起超:“老弟,上炕。大哥不来,咱哥俩也得喝两杯。”    
      汪起超也不客气,腿一盘坐在郑五对面:“五哥,老大叫我来看你,还给你带来两条‘三五’。”说着话,汪起超将从车上带下的两条烟扔到炕下的沙发上。    
      郑五也不谦让,只是开口说道:“大哥身体可好?”    
      汪起超答道:“身体尚好,就是最近有个问题上火。”    
      郑五知道,这个上火的事情,可能就是汪起超此行的目的。他也不急于说破,只是扯开喉咙喊道:“上菜、上菜!”    
      乡村酒店,无非是大鱼大肉。须臾间都已齐全。郑五满满斟上一杯老白干,递给汪起超说道:“我知道老弟不喝酒,今天就咱哥俩,你仅此一杯。”    
      汪起超无法推辞,只好双手接过:“谢谢五哥!”    
      郑五自己斟满,先举杯说道:“大哥派你来,你就不必客气,直说就是。”    
      汪起超早就想说,只不过郑五的态度,叫他无法开口。现在,郑五提头,他开口说道:“五哥,老大最近吃不下去饭,是叫你村头的一个什么清风店给扼住了。老大的意思,是让他们搬一搬。”    
      叫清风店搬走?郑五知道,西门老汉是个守财奴。在他心目中,不是他的“生炒鸡”而是清风小店占据的风水,才使他财源滚滚。他岂有搬家之理?至于风、雨、雷、电,就是四个虎背熊腰的混人。只有力气,哪有道理可懂?对这样的人,只有一针见血的利害,才能使他恐惧,才能使他退缩。    
      让西门一家尝到厉害不难,也是郑五的拿手好戏。可退一步呢?他也有一片店,他还要在这儿混。    
      看到郑五犹豫,汪起超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他伸腿穿上鞋子口中说:“五哥为难,我就告诉老大叫他另想办法。”    
      郑五急忙起身拦住汪起超:“老弟何必性急,甭说此事不难,即使再难,有大哥一句话,兄弟我能不办吗?”    
      郑五是蓝道出身,以赌为命。落魄时,曾到长山市客运站去甩瓜子,骗个一百二百,混天了日。没成想,落到客运派出所的网中。也是他急中生智,想起了程军,想起了这个没见过面,但传说中很仗义的程老大。他先编了一段和程老大如何有交情的故事,又借派出所的电话给程军挂通电话。程军在电话中很快听出郑五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立即出头运作,并派汪起超将郑五接到程公馆。一番款待后,又赠钱送银,让他在沙河开起这个酒店。因此,程老大的事他不能不办,也不敢不办。    
      他将汪起超推到炕上,说道:“修理清风店,小事一桩。但我要思虑周全,既要不露痕迹,又要达到目的。这才是我们干事的准则。”    
      “好,那你打算怎么办?”汪起超紧紧咬住。    
      郑五前后看了一眼,小声说了他的计划,说得汪起超频频点头,连声说:“行,行!”    
      郑五看汪起超已经满意就说:“既然这样,咱就不谈这个。你这么远来到哥哥这,我得叫你乐一乐。”他敲敲窗户喊道:“叫香子过来。”    
      不一会,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走进来,郑五一挥手说:“坐到你汪哥身旁。”    
      汪起超来者不拒,一把搂在怀里,若无其事地继续和郑五喝酒吃菜。    
      酒足饭饱之后,郑五又将他的卧室让给汪起超,让他和香子在那里苟合一番。    
      此行沙河,汪起超心满意足。有酒、有肉、有女人,就是汪起超的目标。跟上程军,这些目标全达到了。半夜时分,他终于离开郑五的卧室,离开热乎乎的香子。谢绝主人的一再挽留,登车驶回长山市。    
      路过村头,他看到一个昏黄的灯泡,下面一个挂满尘土的牌子,上书“清风旅饭店”,他知道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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