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酋一个刑侦队长的亲身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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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酋一个刑侦队长的亲身见证-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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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程军到这里来决不是和孟梅算什么账。因为他知道无账可算,夫妻之间如何算账?只是他从心里判断,大西北,苦寒之地,公安人员想不到他能逃到大漠里来。而且,他到这里后,被这宁静、详和的氛围迷住了。这里没有都市的喧嚣,没有都市的繁闹,更没有与他有关系的纷争。他带来的钱可以使他在这小城里度过余生了,他喜欢上了这夕阳西照、平静如水的生活。    
      吴庆兰的问话,奸诈如程军早听出了她的弦外音。他很不满,从他和孟梅见面时起,他就发现了她们两个女人之间的永恒的敌意。而孟梅的大度和宽容,她的精明和能干,都很有成效地使程军的心理天平向她的方向倾斜。也许这时他才发现,吴庆兰不历世,在孟梅面前她怎么像个娃娃呢?    
      程军还没有想好回答她的话,因此,他转过身去将后背给了吴庆兰。受了冷落的吴庆兰,看着天棚上一个爬动的蜘蛛,好久没有入睡。     
    


第十七章 丧家之犬上吐鲁番

      睡得晚,起得自然迟。等吴庆兰一觉醒来,太阳已升起老高。程军早已起床,挥着他的竹节拐杖散步去了。程军始终保持他的习惯,每天早起进行晨练。在程公馆里,杠铃、哑铃、沙袋都是必备的物品。现在,在大西北,他还没有备齐这些物品。而且,他的身体条件也不允许他做更激烈的运动。可他的习惯还是没有改变。他找到一片小树林,在这树林里,他以杖做剑演起了太极。其实,他不喜欢这慢乎乎的内家功夫,他喜欢长拳短打。几个回合,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何等痛快。因此,演了一套太极,他就将拐杖扔下,运气于掌,向眼      
    前的杨树击去。那碗口粗的杨树被他击得一阵急摇,一群树梢的麻雀展翅向空中飞去。    
      树林不远处,就是一条柏油路。这时,柏油路上驰来一辆捷达车。车到跟前停住,车窗一摇,露出他所熟悉的女人脸庞,那是孟梅的脸。自从程军来到托尔逊,这脸上始终是微笑。她看着已收手的程军赞道:“老程,雄风不减当年哪!”    
      不管孟梅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听了也很受用,心里很舒服。他铁青的脸上绽开了笑容,开口问道:“一大早,干什么去?”    
      孟梅说:“我找兰妹子,我们俩今天上趟吐鲁番。”    
      没等程军表态,孟梅摇上车窗,一推变速器,捷达车留下一道红光扬长而去。    
      程军摇摇头,连他都不明白,孟梅这是玩的什么!一年不见,孟梅在他眼中有点不可思议。她的心思他真猜不透。    
      孟梅来找吴庆兰。吴庆兰刚刚起床,正在梳妆。看到孟梅满面春风走进室内,吴庆兰对着镜子什么也没说。孟梅一点也不介意,她说:“兰妹子,打扮那么漂亮干什么?这里风沙大,风一吹,什么化妆品也不顶用。”    
      几天来,孟梅对吴庆兰越来越热乎。吃饭的时候,不时地为她夹菜。说话时,向着她。看到吴庆兰吃不惯清真,她又开着车,拉着她们夫妇走出好远,去找汉餐厅。    
      异地他乡,又是少数民族地区,语言不通,风俗习惯不一致,孟梅的热情使吴庆兰觉得像在沙漠里遇到绿洲一样的愉快,但不管怎样,她在思想上和孟梅还有着天然的距离。    
      “哎孟姐来了!”吴庆兰这时才转过身来,招呼孟梅。孟梅脸上多了一副墨镜,手中拎着一双高腰软皮靴。她说:“兰妹子,我给你找了一双皮靴。在这里住没有不穿这个的,你试试大小如何。”    
      吴庆兰可真有点不好意思,她连说:“不用,不用,我有靴子。”吴庆兰有的是钱,的确也有好多皮靴。可人就是怪,再富有的人好像也喜欢别人的馈赠。    
      孟梅却不由分说:“客气什么?这是新疆货,你穿上试试。”那双皮靴既结实,又柔软。吴庆兰伸脚蹬上,就像给她订做的一样,大小合适,肥瘦合适。她踩着在地上转了两圈。吴庆兰的身材丰满而匀称,穿上这双靴子,使她从头到脚都平添了不少英气。    
      孟梅看了,从心中暗暗忌妒。怪不得程军对她那样钟情,吴庆兰的确比她漂亮。身材、个头、长相,吴庆兰都要比她高出一筹。另外她善良,善良得惊人。孟梅自从在程公馆和她接触,就发现她是个没有多少心计的女人。敢说、敢爱、敢做,为了程军,百万家财不屑一顾。从心里讲,孟梅也敬佩她的勇气,可孟梅只是敬佩而已。她不能容忍这女人占据了她的位置。她不服输,她要凭自己的长处,战胜她的短处。她孟梅想得到的绝不放弃。    
      现在,孟梅占尽天时、地利,她岂能放弃这天赐良机。孟梅看出吴庆兰喜欢上了这靴子,她说:“兰妹子,怎么样?你姐眼力如何?”    
      吴庆兰当然高兴,一时间,她竟产生了和孟梅共处一夫、姐妹俩和平相处的想法。但这念头仅仅是一闪而过,她不会说,也不能说。她只是很感激地说道:“孟姐,谢谢了。我给你点什么呢?”吴庆兰说完,将她的化妆品拿出来,送给孟梅一套说:“这是诗芙侬系列,你先用着。”    
      孟梅也不推辞,欣然接受。然后,她开口说:“你知道我来干什么?刚才我和老程说了,咱俩今天到吐鲁番。你来一趟,不能总在这闷着,我们姊妹俩去玩一天。”    
      听说到吐鲁番,正合吴庆兰的性格。她就喜欢玩、喜欢走。    
      说着话,吴庆兰梳妆完毕。她打扮一新,和孟梅走出房门。她们一出门,程军正好进门。程军看两个女人兴高采烈,心中也很高兴。这女人真是一天一个样,昨天还心存芥蒂,今天成了好朋友。他和她们点头说:“去吧!去吧!”然后,他拄着手杖一拐一拐走进屋内。    
      孟梅拽着吴庆兰钻进她的捷达车,两个女人驰出了城小人稀的托尔逊。一出托尔逊,简直就是坦荡无羁。要是马儿,那就可扬开四蹄任意驰骋。平坦的戈壁滩,博大的地球在这里敞开它的胸怀,遥远的弧形地平线永远在你面前延伸。    
      她们一阵急驰,中午时分进入了吐鲁番市。这个以低于海平面154米而闻名于世的城市,迎接了这两个各怀心腹事的女人。这里大楼鳞次栉比,商店装潢高雅,其繁华程度绝非托尔逊可比。    
      吴庆兰想起了中学的一篇课文,题目叫《哈密瓜》。她想这里距产地不远,就商议着让孟梅买了一个。果然,其甜味浓郁,在口中久久不散。吃完瓜后,她们又找了个东北风味餐厅,坐下来吃饭。离开家乡,就将原来不太重视的家乡菜看得格外亲。可这名为东北风味的菜馆,做出菜来却溶进了不少新疆风格。吴庆兰觉得不太入口,但看孟梅吃得香甜,她也不好说什么。孟梅要了一瓶酒,二人喝了几杯。吴庆兰善饮,并没把这酒看做什么。孟梅却不行了,喝了几杯脸上就起了红晕。她推脱说:“我还得开车,不能再喝了。”又强行给吴庆兰斟满了一杯说:“兰妹子到新疆来,姐姐也没招待好。今天是我单独的意思。”并用双手端上。    
      吴庆兰急忙站起,接过说:“谢谢孟姐!”一抬手将这杯酒干了。    
      酒这东西,你还别说,有的时候还真管用,喝上二两,吴庆兰觉得她和孟梅的关系近了许多。她看孟梅的眼神都格外柔和了。她想了想说道:“孟姐,你是因为小妹到这儿来的。我心里真是过意不去,要不让程哥留在这儿,我走。”    
      孟梅听到吴庆兰说出这样的话,心中更加得意。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暗暗喝彩,真是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老辣如孟梅,才一出手,吴庆兰就转了向。不过,尽管她心中得意,脸上却现出愠怒:“什么话,兰子你怎么这么说?我告诉你,谁和谁都是缘分有定,都是前辈子小鬼给你拴的绳。我和老程缘分已尽,我不想了。”    
      吴庆兰更加过意不去,同时,她也看出了程军对她的不满。她极力想拉拢孟梅:“孟姐,要不我们一起生活,在这大西北我们再来个新的开始。”    
      孟梅心中暗乐,她什么也没说,就是召唤服务员:“拿酒!”孟梅接过那瓶酒,在二两的杯里分别倒了两杯,然后说道:“兰妹子,原来我就看出你是个善良的人。现在,我要说我没看错。但我在这里接待你们,你不要误会。我接待你们,是希望你们在这场风雨过后,重新站起来。我知道失去的不会再来!我也不想夫妻不做就做仇人。尤其是咱们姊妹,虽然是特殊情况的特殊相遇,我觉得这同样是缘分。不管这缘分的内涵如何,我仍然希望我们永远是好姐妹。”说到这里,孟梅举起她面前的酒杯,并举向吴庆兰跟前。    
      孟梅这一段冠冕堂皇的话,神仙听来也无可挑剔。吴庆兰听得云山雾罩,但她知道这是一番好意。她也举起面前的酒杯,将这酒杯在孟梅的酒杯上碰出“当”的一声脆响。然后,她对准喉咙一饮而尽。孟梅也喝光了杯中酒。    
      两个女人喝得尽兴,又手搀着手,踏进了吐鲁番的商场。吴庆兰心中的感激之情难以平复,她拽着孟梅在金店里给她买了个手链。她亲手给孟梅戴上,同时说:“孟姐,小意思。改日我送你个更好的。”    
      孟梅看着这个黄澄澄的金手链,心中感慨万千:看她脖子上除了黄金就是白金,她究竟有多少钱哪!自己来到新疆,购来客车,加入公路运输的行例,也堪称日进斗金,可也不敢出手如此大方。她觉得眼前这个女人,不仅仅是叫她忌妒,更让她产生恨意了。    
    


第十七章 丧家之犬吴庆兰被杀

      夜幕垂落于戈壁滩,升起一片雾气。两个女人尝完吐鲁番的瓜果,逛完吐鲁番的商店,又在吐鲁番用完了晚餐。一顿酒酣耳热,吴庆兰抢着结完了账,上车后,已是头重脚轻。孟梅架车驰出了市区,临行前她特地购了两瓶饮料放到车上。    
      开始,吴庆兰还和孟梅说着话。不一会,就靠在副座上沉睡过去。    
         
      孟梅看到吴庆兰睡去,她悄悄地停下车。她打开一瓶饮料,将一袋白色的粉末倒进瓶里,使劲摇晃了几下,那粉末溶在了饮料里。    
      她的车继续前驰,虽然孟梅到这塞外已经一年多。但她对这戈壁滩并不太了解。夜色沉沉,不时传来野狼的嚎叫。她也不禁毛骨悚然。她掏出一根烟,叼在嘴角。点着后,她拼命地猛吸了一口,将那浓浓的有些呛人的烟雾使劲地吞到肚子里。    
      借着烟头的火光,孟梅的脸色铁青,魔鬼般狰狞。她今天是下了决心,要除掉吴庆兰的。孟梅可不像吴庆兰那么善良,她绝不会把人想得那么好。她没接触程军之前,在长山市就小有名气。她是赌场上的一枝花,是长山市黑道上的“大姐大”。在流氓堆里,她早看透了这弱肉强食的世界。她怎么能容忍吴庆兰占据她的位置?别看吴庆兰给她买了个金链子,即使给她买个黄澄澄的金山,她也不会改变除掉吴庆兰的决心。    
      抽完那支烟后,她将烟狠狠地掐灭在车内的烟灰缸里。在烟头熄灭的同时,她的决心已最后下定了。她停下车,拿起那听饮料,摇了摇吴庆兰说:“兰子,喝口水。”    
      酒多的吴庆兰正需要水,朦胧中她觉得孟梅不仅像她的姐姐,而且像她慈祥的母亲。此刻,这位母亲的化身,已将那瓶放有毒药的饮料送到她的唇边。吴庆兰的舌尖尝到了那甘露般的饮料,她张大口将那甜甜的却能要人命的液体拼命地喝进肚里。    
      谁也看不到孟梅嘴角浮出的毒蛇般的狞笑,因为这时夜色已沉。天空挂满无数星斗。突然,远处的天幕上一颗星斗滑落,在墨蓝色的天空中留下了一道亮亮的轨迹。孟梅也有自己天真的童年,她听姥姥说过,每个人的头上都有一颗星。这星星滑落,就是一个人要死了。也许这一刻,她可能有些悔意。可喝下的毒药是吐不出来的,失去的生命是找不回来的。不到五分钟,吴庆兰一阵痉挛,手捂着肚子,整个身躯如虾一样缩在一起。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慢慢地从鼻孔里渗出血来。    
      就在孟梅眼前,就在这辆红色的捷达车里,就在这夜雾迷漫的大戈壁上,吴庆兰的生命飘散了,剩下了她美丽的变得僵硬的躯壳,使得到满足的孟梅感到无比空虚。    
      这戈壁滩上有季节河,雪山融化,它就白浪滔滔;雪山凝固,它便消声匿迹。孟梅架着她的捷达,找到了这条河。她费力地将吴庆兰的尸体滚下车,又找了一块石头,用准备好的绳子在吴庆兰的身上紧紧捆住。然后,她将吴庆兰的尸体沉到了河中。    
      做完了这一切,孟梅已经气喘吁吁。她坐在河边,又点起了一支烟。这次她脸色苍白,额角全是亮晶晶的汗珠。坐在河边的大石上,借着星光,她能看到大河里卷起的白色浪花。一条河水淹没一个人后,丝毫看不出什么异常。孟梅狂跳的心慢慢平复了,她扔掉香烟,钻进了她的捷达车。    
      程军送走孟梅和吴庆兰后,眼皮就一阵狂跳。他心中生起了一阵悔意,他是了解孟梅的。在那多风多雨的年代里,他和孟梅结合也算门当户对,那是他必然的选择。他知道孟梅不是一个一般的女人,她对吴庆兰的过分热情,程军觉得有点不对。但当时他没往深处想,反而有点高兴。孟梅和吴庆兰能够处好,他程军不也安定许多嘛!可这夜色越来越浓,程军心中那不祥的预感就越来越重。他了解吴庆兰这个百万富婆,没有多少心机。两句好话,她就能托出自己的心。他真后悔了!    
      尤其当捷达车停在他的门前,满脸青灰的孟梅走进门来,一头栽在他的怀里,口中喊了一声“老程!”就嚎啕大哭起来的时候,程军心都凉了,凉透了。他知道预料的事发生了——没有经验,单纯、真诚的吴庆兰一定栽在这个经验老到、心机叵测的老孟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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