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批判法轮功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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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批判法轮功增刊-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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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以及辅导站不存钱物等。应该说,李洪志在吸取了过去一些气功门派迅速由兴转衰的经验后,在传功方式上是有“进步”的。特别是以网络作为一个主要的传播手段,对于法轮功在欧美这样网络发达的社会中传播起了很大的作用。
  3)法轮功修炼者的一些发扬真善忍精神、消业提高心性的事迹。这是法轮功与许多其它曾经流行的气功门派的一个不同之处,即特别提倡“心性”的修炼……
  正如过去曾说的,法轮功与其它气功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对于自身道德水准的标榜,即全社会、全人类的道德如此败坏,而我们修炼宇宙大法,在“李老师”教导下,如何真善忍,道德比常人如何好。其实,从法轮功宣传材料看到的很多事例并不能和至高无上的宇宙大法、宇宙特性挂上钩,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应有的正常伦理道德准则而已。例如“嗜烟、嗜酒、嗜黄、嗜赌、嗜毒的,在修法轮功之后都改恶从善,脱胎换骨,重新做人”,“过去家里要是用什么东西,厂里要是有,只要能拿出来我就不花钱去买,自从修大法后,哪怕是一个小锣丝钉或者是小保险丝我都花钱去买”。能做到这些,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当然非常好,但法轮功的功友们如果把练功前“嗜烟、嗜酒、嗜黄、嗜赌、嗜毒,拿公家东西”当成是一个普通人的正常行为,需要靠修炼法轮功才能去除,也未免把我们民族的道德水准看得太低了吧?
  因此,应该指出的是,法轮功再三强调的对社会道德的维系作用,这并不是法轮功所独有的,法轮功在这方面也并不见得比它所瞧不起的各大宗教做的好。早在两千多年前,佛教、基督教、儒教等世界主要善行宗教,就根据人类的基本道德准则,提出了诸如佛门基本五戒、基督教摩西十戒和儒家仁义礼智信等人类共通的基本道德准则。这些准则历经历史的沧桑变化,奠定了东西方人类文明的道德伦理支柱,并早已经超越宗教,而成为各民族思想文化的一部分。法轮功的真善忍无非是一种新的提法,未见高明之处;而法轮功功友们的好人好事,与基督教、佛教中部分杰出人士的慈善事业相比(代表人物为印度的特蕾莎修女和台湾的证严法师)相比,亦无更加感人之处,在利益社会、利益他人方面尚有不及。举个简单的例子,笔者本人所在美国高校的华人公用E…mail上,每个月都有法轮功的免费教功广告和时不时出现的宣传材料,而当地的华人教会就很少发这么多通知,却实实在在地为新来者的安顿、购物、熟悉环境等诸多方面提供了很多的帮助。
  4)法轮功对健康的正面效果。虽然李洪志经常说,法轮功是宇宙大法,不是用来治病的,但广大法轮功学员的宣传材料中,还是把法轮功强身健体的作用放在首位。实际上,大多数法轮功功友对于“李大师”到底是从哪层世界来的、真善忍如何构成宇宙的特性、外星人怎么给玩电脑的人编号等等并不真那么感兴趣,他们练功的真正目的还是为了强身健体,免除疾病的痛苦。如果法轮功因种种原因衰亡,他们也同样会接受别的气功或其他有益身心的锻炼方法。
  我们知道,人类科学对于自身生命现象的认识还很肤浅,特别是对心理作用于生理的影响更缺乏足够的研究。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出现气功热,各种功法层出不穷,几乎每一派的大师出山,都有传奇的经历,在他们散发的宣传材料上,其功法也都有神奇的疗效。这中间当然不乏人为的编造和夸大,但可以肯定,修习气功对于调整人体的自身抵抗力,治疗或延缓一些疾病,至少对相当一部分人,是有效果的,这也类似于祖国传统医学中的中医和经络的医疗效果。此外,修炼气功带来的生活起居有度与动静结合的锻炼,对身心健康无疑是有益的。值得一提的是,包括佛教、基督教在内的许多宗教甚至民间的原始信仰,也都有大量靠信仰的力量治愈疾病的事例,例如一些基督教徒的见证和佛教徒的感应。而医院里也有用葡萄糖、生理盐水、酵母片冒充灵丹妙药治好病人的事情。因此,练法轮功能够治愈一些人的疾病,和法轮功的理论是否是宇宙大法、李洪志是否是末法时代的救世主,基本没有太大的关系。这正如方博士宣言中所说的:“即使李洪志所传授的那一套气功能够健身治病,也不等于他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就是真理,正如一位会治病的医生未必就是圣人。”况且法轮功功友因为迷信法轮功,坚持忍病消业,不去医院治疗而不幸去世的惨剧时有发生。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法轮功修炼者在这次论战中所坚持的几个主要观点。
  1)何教授在天津发表的文章,违反了国家的“三不政策”,是沽名钓誉之举,目的是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所谓的“三不政策”(不宣传、不批判、不争论),据说只是当年新闻出版署的一位领导提出的,基本是那时批判气功与特异功能的一方和支持者一方相妥协的结果。这既不是人大通过的国家法律,也不是党中央制订的政策,充其量不过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临时规定。法轮功功友们以此作为“尚方宝剑”,多少让人感觉有些无力。法轮功自己真的如何遵守三不政策吗?仅在网络上,法轮功修炼者前些时候为了宏扬大法,就曾转贴过某些报纸对于法轮功的宣传和正面报道。在网络上、国内外的街头巷尾、大学甚至中小校园里,到处都有法轮功的积极宣传,这岂不早就违反了“不宣传”的政策呢。更为可笑的是,恰恰是新闻出版署早在九六年就已将《转法轮》查禁,在全国范围内不得出版发行,“李大师”国内修炼者人手一册的《转法轮》大部分都是通过地下渠道印刷、非法流通发行的。手捧一本非法出版的书,去抗议人家违反了新闻出版署的一项政策,是否也算一种黑色幽默?
  何院士是我国知名的理论物理学家,他喜欢对于物理学之外的事情作些评价是人所共知的,但这不过是出于一个自然科学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阐述自己的观点,不会就是为了出名(李老师还没出山时,何教授就已经是中科院院士了)和捞政治资本,更不可能是为了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老实讲,何院士就是想也没这个能量,除非法轮功修炼者积极配合)。法轮功修炼者们这样的说法,无非是想推卸人们对于他们包围中南海的指责,难免给人一种贼喊捉贼的感觉。
  其实,何院士对于法轮功的批判以及文章中的其他观点是否一定正确,可以讨论。如果有严重失实之处或触犯刑法的人身攻击,法轮功功友们甚至可以起诉何院士或该刊物编辑部,以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像这样采取包围编辑部、在中南海静坐示威的形式,美名其曰“反映情况”、“让人们了解大法弟子的身体和精神面貌”,实在不是解决问题所应有的方式。即使这次天津教育学院领导作出让步,也只是迫于法轮功人多势重压力下的结果,就像去年发生在北京电视台的事件一样。试想,近万人在人家的校院里,什么也不干这样地一言不发地站(坐)上几天,算不算干扰人家的正常工作?如果要讲道理,反映情况,几个人就够了。况且在公安人员已经发出警告,希望法轮功群众撤离的第二天,反而增加了“反映情况”的法轮功功友人数。更为令人奇怪的是,法轮功自称松散管理,没有组织,却动辄出动成千上万人,大家这么容易就“不约而同”吗?刊登何院士文章的那份杂志,毫无知名度,发行量还赶不上法轮功一次行动出动的人数,包围编辑部的天津法轮功功友和在中南海出现的全国各地法轮功功友,又是以什么渠道迅速获得信息,并能够准确无误地在政府和安全部门毫不知晓的情况下,同时抵达中南海的呢?
  2)批判法轮功的何教授、方博士等人,既没有看过“李大师”的著作,也没有亲自练过法轮功,不了解情况,没有发言权。
  何教授有没有读过《转法轮》,我不知道。但方博士为了批判法轮功,是耐心地读过的,我们从他发表在网上的文章就可以看出来。至于说,指责他们读的不够细,带着批评眼光来读,没有真正理解“李大师”的真义,则是有欠公允的。
  我本人是学物理的,经常能看到国内出版的一些物理学“新理论”,作者大多对大学物理狭义相对论没有学通却又苦苦钻研,最终“超越”爱因斯坦而自成一家,对于物理学的诸多疑难问题,也往往能给出了浅显易懂的解释。对于这类书,只要认真看一遍,找出它几个明显的致命错误(不成立的假设、不正确的逻辑和推导、不合乎实验的地方等),甚至不需要看完整本书,就可以判断它的伪科学性质。方博士对于李洪志在著作中出现的大量科学常识错误所做的批判,采取的其实也就是这种方式。而法轮功修炼者就是不愿面对和接受“李大师”也会出错的基本事实,为了弥补“李大师”一句顺口说出来的错误(例如那个著名“十五万光年”),往往东说西说一大堆,从重力场到中微子、大爆炸,不由使人联想其过去时代那位以太阳能来证明亩产万斤可能性的知名学者。
  再从佛法的角度来看,李洪志有一篇《佛法与佛教》的文章,里面有关藏传佛教的话就有明显的错误,例如说西藏白教是米勒日巴创立,西藏佛教各派不拜释迦牟尼佛等等,在中华佛教论坛已经被正在修学藏传佛教的佛门弟子当场指出。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写点介绍性文章,出现这样的错误是无可厚非的。但李洪志自命现代佛法大师,比古往今来一切宗教家都要高明,他的篇篇语录都被奉为经文,却犯了这种坊间气功读物水平的错误,岂不可笑?
  判断一个人的言行是否值得信赖,我们不能因为他的话有一些正确的成分就完全相信他,把他当作真理的化身;却可以根据他的几句错话、谎话推断他的话不是绝对可靠正确,不是绝对真理的化身。
  3)法轮功治好了许多人的病,提升了许多人的道德,你们批评法轮功是不公正的,甚至是与道德为敌。
  对于法轮功的治病效应,前面已经分析过了。我们不否定它对众多修习者的强身健体方面的效果,但法轮功的书籍和宣传材料中,从来只有练功后的正面效应,对于因练功出问题的现象与必要的防范措施只字不提。再加上法轮功独特的“消业”理论和“李大师”号称无处不在的法身保佑,无疑已经构成一种现代迷信。
  修炼法轮功所带来道德的提升,归根结底,是人们内心深处善良的一面在起作用,其真正的思想基础还是几千年来传统道德伦理在人心中的淀积以及社会主流舆论、教育对人潜移默化的影响。法轮功用消业、长功的诱惑来引人向善,固然能够收效于一时,本质上却是一种以大贪心止息小贪心的方法,终难免其弊病。上面也已经分析过,中国传统文化与世界各善行宗教在这一点上其实做得都很好。更何况,一些法轮功修炼者所自我标榜的所谓“高风亮节”,还真正无法和古今佛门的高僧大德、儒家的正人君子、为国为民的仁人志士们相比。要知道,法轮功出现以前,人类文明就已经持续了数千年,人类文明的未来发展,更不会依靠法轮功。
  再者,我们反对李洪志的荒诞言论和法轮功修炼者对他的个人崇拜,并不就是单纯否定法轮功修炼者发自内心的善行。提倡道德与善行,并不一定要建立在李洪志的错误理论和对“李大师”个人崇拜的基础之上。相反,如果能够把道德与善行的建立在更正确的信仰上,对社会、对个人岂不是更好?
  4)即使存在少数法轮功修炼者练功丧命的事情属实,其比例(在法轮功修炼者的信中一般是说有几百名)与练法轮功卓有成效的千万之众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你们为什么盯着这极少数不放。
  首先,全国各地到底有多少炼法轮功导致身心出问题甚至丧命的事例,我们并不完全知道。据学医的朋友告诉我,得了糖尿病,如果不去医院治疗,是很难挺过去的,类似的疾病应该还有一些。此外,是不是很多功友真的都不去医院了呢?我对此深表怀疑。国人对于气功治病的心态,大多是建立在实用主义之上的。遇到现代医学没有好办法或开销很大的疑难杂症,练气功试试看,如果有效,当然欢天喜地;万一无效,赶紧打针吃药。从心底里迷信“李大师”,敢于拿自己生命作试验品的人,毕竟是少数。
  事实上,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很宝贵的,只要有一个人是因为迷信法轮功的原因丧生,李洪志和法轮功的辅导员就应该主动反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而不是不予承认,甚至加以嘲讽(见方舟子“法轮功八解剖--无情无义”一文)。至于玩弄统计学上的把戏,以一亿比一的比例说明练法轮功出偏丧命不过是极个别现象,本身就是对人类生命的不尊重。
  5)目前有一亿多人在练法轮功,而且包括大批的老干部、科学家、博士、硕士,法轮功的存在和广泛传播就证明了其合理性。
  这一条,其实是不值得讨论的。因为一个理论是否正确,与支持者的人数和背景无关,纳粹德国曾经组织过一百个科学家反对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目前网上已经有不少高人对这“一亿之众”提出质疑。最典型的一个疑问是,涉及人数上亿的统计无疑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法轮功自称没有组织,松散管理,那又是怎么得到这个数字的呢?如果没有进行过统计,“李大师”就这样在公共场合信口开河,好像还不如一个普通常人。另外,除去法轮功传播比例相对较低的未成年人和大量农村人口,在城市成年人中,练法轮功的比例应该有百分之十五到二十,才有可能构成这庞大“一亿之众”。大家可以想一想,在认识的亲戚朋友中,是不是五到七人中就有一个在练法轮功?
  至于许多博士、科学家也在练法轮功,同样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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