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与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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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与侦破-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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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鉴定人在有正当理由或者缺少设备及送检材料不合格的情况下,可以拒绝作证;而证人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作证的。 
  5.鉴定人是就某种事实,运用科学原理,作出推理结论;证人是叙述他所知道的案情,法律并不要求他作出判断结论。 
  目前,建立一支现代化的法医鉴定人队伍,是社会发展和我国法制建设的迫切要求。各医学、政法院校和科研机构在这方面作了各种努力,如开设刑侦系、法医系,招收法医学专业研究生等。可以预料,在医学界和政法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法医学事业必将飞速发展,法医鉴定人的队伍必将迅速扩大,法医学鉴定的质量必将极大提高。              
 法医与侦破 
作者:青宝、未闻、赖善明 
 6。野蛮之情和爱恋之情带来的悲剧——传统的死亡定义    
  1986年4月16日,由郑州开往济南的448次列车在兰考站开动了。窗外麦田如茵,春意盎然,车内旅客云集,谈笑风生。然而就在这趟列车上,一场由无知和野恋引起的悲剧,正在徐徐拉开帷幕。 
  6号车厢里坐着几个衣着入时的青年男女,他们是河南省商业厅某公司的职工,由单位组织到泉城济南和泰山游玩。这时,一位刚在兰考站上车的老大娘走过来,在他们当中的两个姑娘身旁捡了个空位坐下来。 
  也许是看不惯大娘那陈旧的衣服和布满皱纹的脸庞吧,两个姑娘指着那本来空着的座位冷冷地说:“这里有人了。”在生活中,巧合有时也会成为事变的契机。就在这时,到民权县做买卖的段某、贺某由此路过,于是就“拔刀相助”了。 
  “都是买了票的,为啥不让人坐!” 
  “真不象话,难道是你们家的火车?” 
  接踵而来的便是相互间无谓的争吵、无聊的的谩骂。幸得其他旅客好言相劝,“战火”才渐渐得以平息。可是,当围观的人群刚刚散开时,与姑娘同行的郑某又蛮横地拦着一位旅客斥责,使得已走到车厢门口的段某、贺某又追回来进行“干预”。一方蛮横无理,一方得理不让,双方由动口到动手,相互厮打起来。与姑娘同行的孙某气急败环,突然从身上掏出一把寒光闪闪的猎刀,挥舞着,朝对方捅去……。段某心脏被刺,当场毙命,李某、贺某被刺成重伤……。 
  这是《中国法制报》1986年6月23日刊登的一例真实事例。从这个事例中,我们都清楚地知道,拔刀相助的段某是死亡了,是被蛮横无理、气急败环的孙某用猎刀刺中心脏而死的。但是,什么是死亡呢? 
  我们知道,生命活动的基础是蛋白质的新陈代谢。一旦新陈代谢停止,生命也告终结,死亡立即来临。在人体这个极复杂的机体中,生命活动需要的能量,主要是由各种营养物质通过氧化而供给的。这个氧化过程必须不断从外界环境中吸收需要的氧气,并排出氧化过程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氧气的内外交换是新陈代谢的必要条件。交换停止后,新陈代谢就不在继续,机体便发生死亡。因此,死亡就是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传统的观念认为,心跳和呼吸完全停止,不能再使其恢复时,即可判别人已死亡,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是判断死亡的两个最主要的标志。然而具体情况是千差万别的,对于同一个人来讲,心跳和呼吸都不是同时停止的;对于不同的人来讲,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孰先孰后,也是因人而异的。传统法医学根据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来判断死亡的,以其孰先孰后为标准,将死亡分为心脏死和呼吸死两大类。 
  传统法医学把心跳先于呼吸停止所引起的死亡称为心脏死。这在死亡现象中带有普遍性。人的死亡,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心脏性的。在上述案例中,段某的死就是心脏性死亡。如果对其进行临床观察,就会发观他的心跳是先于呼吸而停止的,在其心脏跳动停止的情况下,还测得出微弱的呼吸。 
  人的心跳停止多是渐进性的,通常,首先心脏功能逐渐减弱,继之心脏停止跳动。但是,在电击死、原发性心脏病以及高碳酸血症或其他外来刺激引起迷走神经反射等情况下,可能发生心跳骤然停止的现象。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刺激迷走神经引起心跳骤然停止的案例: 
  有一对恋人感情甚笃,形影不离。在一个美好的夜晚,他们双双去参加舞会,会后余兴未消,于是揽腰扶手转到树荫,坐在石头上缠绵悱侧,柔情似水。小伙子那炽烈的嘴唇从姑娘的嘴唇移到脸庞,熨到颈部。突然,姑娘惨叫一声,倒地身死。法医尸体检验未发现任何伤痕,原来是小伙子亲吻时压迫了姑娘颈部的颈动脉窦,刺激了姑娘的迷走神经,引起心跳骤然停止而死亡。这真是乐极生悲,不幸之至。 
  呼吸死又称肺脏死,是指呼吸先于心跳停止所引起的死亡。呼吸死主要起因于机械性窒息(如呼吸道闭塞、胸腹部受压)、肺病变、肺气肿、气胸、血气胸、胸腔积掖、肺栓塞、麻醉过深、触电、延脑呼吸中枢受压、损伤、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麻痹、呼吸运动神经损害以及呼吸肌麻麻痹场合。 
  就呼吸死来说,呼吸停止时肺内留存的氧量决定着心跳停止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肺脏正常的人,呼吸停止后,肺血液和组织液中贮存的氧约能维持4分钟左右,之后由于机体严重缺氧,心跳也随之停止。如果在呼吸停止以前曾经呼吸过纯氧,那么心跳还能维持更长时间,甚至可延长10~15分钟。如果是在空气不足的情况下停止呼吸的,则由于肺内的含氧量本来较少,所以,心跳可能在1~2分钟内停止。 
  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传统的死亡概念是一个冲击,并由此而带来了希望。例如,由于心搏器、体外循环、呼吸机械等机械复苏技术的发展,某些心跳和呼吸都已经停止的人也有回生的可能;同样一些失去大脑和脑干功能的人,可能由于呼吸机、心脏起搏器、人工肾的运用而保持心肺功能。所有这些,使得传统的以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作为死亡标准的观念发生了动摇。那么,究竟应以什么标准来判断死亡呢?              
 法医与侦破 
作者:青宝、未闻、赖善明 
 7。谁都只能体验一次——死亡的过程    
  人的死亡虽然有可能是突然的,如因颈部被切断、头部辗压伤、高空坠落所致的多数内脏破裂、身体支离断碎等而引起的死亡,但是,这些情况毕竞是少数。在一般情况下,死亡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它表现出各种不同的阶段性变化,这些变化是人体生命功能逐步丧失的结果。了解死亡的发展过程,对于急救患者、伤者和被害人,识别生前伤和死后伤以及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某些问题,都有重要意义。 
  法医学将典型的死亡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死因的千差万别,决定了不同死因的死亡过程各有特点和差异,但其基本规律是相同的。 
  一、濒死期 
  濒死期又称死战期或濒死挣扎期,是人在临死前挣扎的最后阶段。在这个时期,身体和重要器官功能发生严重紊乱和衰竭。最初,病人或者被害者多有面容苦闷、时有鼾声、血压升高等现象。随后即出现呼吸困难,心搏减弱,体温、血压下降,意识模糊,大小便失禁,各种反射减弱、迟钝或消失,以及昏迷、抽搐等。最后,即渐次过渡到临床死亡期。 
  濒死期的长短和表观,与死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密切相关。濒死期持续的时间,有的只有几秒钟,有的可持续数小时甚至更长。法医检验中遇到的暴力性死亡,濒死期短暂,甚至没有,如延脑、脑桥、心搏传导系统的损伤,心脏破裂大出血以及神经反射性心跳停止等引起的死亡,都是极为迅速的,好些都没有濒死期。除了上述死因外,由于窒息、中毒、损伤等引起的死亡,一般都有或长或短的濒死期。病死,特别是慢性病死亡者,都有较长的濒死期,但急病死亡者除外。在同等条件下,青壮年和体质健壮者,有较长的濒死期,而且较明显;老年人和体质瘦弱者,濒死期较短,其表现征象亦不明显。 
  法医尸体检验时,应当注意,濒死期所形成的损伤,仍有一定的生活反应;在特定场合下,应当注意应用濒死期的各种特点来鉴别是生前溺水还是死后沉尸,是生前上吊还是死后悬尸,等等。 
  二、临床死亡期 
  处于濒死状态的人,若未及时救治或者挽救无效,就会发展到临床死亡期。这是生物学上死亡前的一个短暂阶段。在这个时期内,心搏停止,呼吸停止,各种反射完全消失。一般情况下,我国医生就是根据这三大体征来诊断死亡的,所以称为临床死亡。处于临床死亡的人,从外表看,机体的生命活动已经停止,但是,机体组织内微弱的代谢活动仍在进行。在心搏和呼吸停止(神经反射消失一般都早于心搏和呼吸停止)后4~5分钟或稍长时间内,机体内稍存少量氧,还能保持最低的生活状态,如果使用人工呼吸机,心脏按摩、心脏起搏器等急救措施,生命尚有复苏的可能。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临床死亡的持续时间,也就是血液循环停止后,大脑皮层耐受缺氧的时间,为5~6分钟。当然在不同情况下,临床死亡期的长短是可变的,如在低温或耗氧量低的情况下,临床死亡期就可能延长,甚至可延长到1小时或更久。此外,濒死期长的,则临床死亡期一般就短。 
  国外学者曾对1200例心跳停止后复苏成功的病例进行分析,结果是:94%是在心跳停止后4分钟救活的;6%是在心跳停止后4分钟以上救活的;但这些患者都发生了神经系统的后遗症。因此,国外资料一直认为人脑耐受缺氧的“临界时限”是5~6分钟,并认为在心跳停止3~4分钟后救活者常有永久性脑损害。当然这并不绝对,1973年,《中华医学杂志》曾报到,北京、上海、南京心脏复苏小组对循环骤停8分钟以上的12例病人复苏成功。由此可见,脑耐缺氧的“临界时限”不一定限于5~6分钟。但是,脑耐缺氧超过6分钟确实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所以,法医工作者应当密切配合临床医务工作者,争分夺秒地抢救危重病人或被害人,争取复苏,减少中枢神经系统的后遗症。 
  三、生物学死亡期 
  生物学上的死亡,指整个机体的重要生理功能停止而陷于不能恢复的状态。它的外表征象,是躯体逐渐变冷,发生尸僵,形成尸斑。生物学死亡也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首先是大脑皮层和脑细胞的坏死,接着是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水久停止,最后是各个器官和组织功能的相继解体。生物学死亡是死亡的最后阶段,发展到这个阶段的病人已不能再复活,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对它已是无能为力。 
  进入生物学死亡期后,人体作为整体已经死亡。但是,由于构成人体的细胞、组织以及人体各脏器和组织的进化、功能有明显差异,对缺氧的敏感程度不一致,因而它们进入生物学死亡所需的时间也不一致,有些在机体死亡后仍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其生活功能,能发生超生反应,将这些器官摘出后,供器官移植用。近年来的研究表明,中枢神经系统缺氧的极限时间,一般大脑皮质为5~6分钟,大脑髓质为7~8分钟,脑干为10~11分钟,脊髓为30分钟左右。肝脏缺血15~30分钟,肾脏缺血超过1。5小时,就会失去活力。肌肉组织缺血8小时左右,对电和药物刺激仍具有兴奋性,如果将缩瞳剂或散瞳剂滴入眼内,还能够引起瞳孔括约肌或瞳孔开大肌的收缩,改变瞳孔的大小。胃肠蠕动也能持续一段时间,使胃肠内容物继续向前移动。消化酶的作用在人死后还可以持续一段时间,特别是在尸体温度下降的情况下,这种作用持续的时间更长些。精子在精囊内的活动能力可以持续到30小时,甚至70小时,还有死后172小时仍可看到活动的精子的报告。在强奸案件中,被害人死后24小时或48小时内,精虫仍能在生殖道内保持活动能力。法医工作者,可以利用这些现象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和死亡时的某些状况。例如,我们在利用胃肠内食物消化程度和排空情况来判断最后一餐进食死亡的时间时,就要注意胃消化酶在被害人死后”仍能在一定时间内起作用这种因素。              
 法医与侦破 
作者:青宝、未闻、赖善明 
 8。死而复活,假死真生    
  15世纪欧洲最伟大的画家奥那多·达芬奇1495~1497年间为米兰城内圣玛利亚修道院斋堂里作的一幅壁画——《最后的晚餐》,与他的另一幅人物肖像《莫娜·丽莎》一样,是他最杰出的不朽的代表作,是世界艺术宝库中的璀璨珍品。《最后的晚餐》画的是耶稣基督的门徒之一犹大向罗马当局告密,出卖他老师耶酥的宗教传说。画面当中坐着的是耶稣,他正在对12个门徒说:“你们中间有一个出卖了我。”餐桌上坐着的12个门徒,个个神情各异,其中有一个门徒面色惨白,身向后仰,惊魂不定,但是,却用一只手紧紧地握住自己的钱袋。他,就是收受30块银币后出卖耶稣的犹大,而耶酥显得那样沉着安样,又是那样庄严肃穆。犹大和耶稣的背景形成的黑暗与光明的强烈对比,表达了艺术家对邪恶的极大憎恨和对正义的无限向往。 
  根据基督教经典《圣经》的记载,犹大以30块银币出卖了耶稣以后,看见恩师被定了罪,他自己良心发现,追悔莫及,在一棵树上吊死。而耶稣被当权者们抓起来以后,按照犹太人的法律被判处了死刑,因为他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当权者们决定用十字架来钉死耶稣。在日出东南的时候,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中午时分,天地开始昏沉下来,直到日头偏西的时候,耶稣死去。这时太阳变得一片漆黑。第3天,他“复活”了。为了纪念耶稣的“复活”,基督教还专门有“复活节”。 
  这是西方传说中最为神圣的死而复活的故事。在东方,在我们中国呢? 
  《重刊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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