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人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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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人短篇集-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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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阵沉默。

  “喂,绿霞,别难过,我的飞机要开了。”

  “再见。”她挂上电话。

  我上飞机,用小枕头垫妥,准备好好睡一觉、隔壁坐个小女孩子,正在看一本画报,我一眼瞥到封面的照片,那女郎好面熟。

  我问:“请把这本杂志借给我看看好吗?”

  那个小女孩把画报递给我。我取过一看,呆住了,那两道浓眉,微微下垂的嘴角,秀气逼人的面孔,慧黠的眼睛……我冲口而出:“这是谁?”谁?

  隔壁的小女孩子说:“林绿霞你都不知道中.她是这里最最红的玉女明星,一年拍十多套电影。”

  明星。

  ──“你不是香港人?”

  ──“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发腻。”

  ──“或者你会发觉我没有读过好学堂。”

  ──“我的工作很忙。”

  ──“我的朋友太无聊,有空便往的士可跑……揽男女关系,我碰都不敢碰他们。我……是暴发的,社会名流并看我们不起。”

  我都一一想起来了。她说过的话都有深意。

  原来她是女明星。喝茶与跳舞时注视她的人群……

  我的心冷下来。

  我胆子再大再也不敢碰女明星。女明星。我是什么人?我怎么敢与最红的女明星来往?

  多么短的缘份。到我六十岁的时候,提起来倒或者会津津乐道的:与一个最红的女明星坐在沙发上手拉手渡过一夜……还对住她打呵欠,我是唯一对牢她打呵欠的人。

  但是。但是此刻我只觉得心酸。无穷无尽的伤心,我想哭。

  
  









心上人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一)

  丽莎到英国去已经三个月了。

  开头那两个星期,我倒还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为不用去接丽莎上下班,连车子都不开,用公共交通工具。

  后来就开始闷,闷得几乎想学泰山,在胸口擂槌一顿,大声叫啜,引起山谷回音。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我与丽莎之间,这一年多来,那只不过是普通朋友,我很小心地与她维持距离,因此也未曾疯狂爱上她,她说要到伦敦,我还很替她高兴。

  但现在,我才发觉生命中像是少了一样什么……于是我取出信纸预备写信,没落笔又把信纸收回去。我自初中开始就没写过信,现在发什么痴?

  我并不爱丽莎。

  不过她是好伴侣,她是一个乐观的愉快的小女人,懂得看电影,喜欢吃、爱笑,衣着很大方,与她约会,永还是轻松的。

  我很想念她。

  我甚至有想拨长途电话到伦敦,叫她回来。

  但是这个电话的意思是,我在她回来后,就得娶她。

  我打算娶她吗?并不见得。

  既然不打算负这种责任,那么就不能够阻碍人家的青春前程。

  下班又落雨,我从来没有像今天如此讨厌过下雨,赌气地将新皮鞋往水坑里踩。

  以前丽莎在香港的时候,每逢我打出一条新领带或是穿件新背心,她都会称赞我。

  每天中午,我们一道午餐,她节食,老吃一容小小的三文治与一杯不加糖的红茶,我们在一家西菜店订有一张台子。

  如今我也不再去了,每天胡乱地叫办公室的后生买一个饭盒子。

  我因寂寞的缘故,心情很烦躁。

  我希望我是爱丽莎的,那么可以顺理就章与她在一起过一辈子。

  我尽量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认识一个新女友吧,我跟自己说,女孩子那么多,再挑一个好伴侣。

  犹疑了一刻,我打电话给桃丽。

  桃丽是一间大酒店的公共关系主任,非常花姿招展的一个女孩子,走在时代的尖端。

  当天约好了午餐地点,我的精神似略为进步。

  一见面,桃丽便笑说:“女朋友到伦敦去了,便来约我?”

  我觉得这句话讲得很俗,其实丽莎并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并没有拥抱接吻行姻缘道,但一时间我无法向一个较为陌生的女郎解释。

  桃丽打扮很明艳,在阴沉的天气中确能使人精神一振,我与她一边吃饭一边谈天。

  她说:“──我也不想再干这一行,实在太辛苦,有时候真的很迷失,为了什么呢?在一般人眼中,做公共关系等于当花瓶而已。”

  我觉得桃丽原来与她的外表不一样,她心中其实很苦。

  我用匙羹揽着咖啡,忘了放过几粒糖,但一直揽着。

  桃丽叹口气,“我也很想结婚,从艮,做一个家庭主妇,从此退出江湖,不必受排挤忙挣扎,不必戴个假面具嘻嘻哈哈做人,我不但精神疲倦,身体也很疲倦了。”

  我不晓得如何安慰她。

  她的烦恼我很明白,职业妇女有时候非常的低潮,也难怪,遗传因子下意识地催逼她们成家立室,养儿育女,但现实生活却勉强她们勤力工作,坚强勇敢,换了是我,我也会精神不佳。

  但是我这次约桃丽出来,是为了寻找一点阳光,最近我的生活至为沉闷,想她以活泼治疗我,谁知道她令我更加忧郁。

  吃完一顿午餐,我起身道别,再也没有提出下一次的约会。

  也许这是不公平的,也许桃丽不是每次都这座不高兴,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缺少一份奋斗的精神,老想逃避,以为一嫁人便全部难题获得解决……

  这是人生观的问题,丽莎从来不这么想,每次遇到工作上的难题或是阻滞,丽莎会耸耸肩说:“我已经尽了力了,管它呢,问心无愧就行了,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同事计算她,打她小报告,占她便宜,欺侮她,她都不介意,因不善吹拍钻营,故意讨人欢喜,丽莎虽然学历与干劲都超人一等,但并不见得会比别人升得更快,不过她不在乎,她尽了自己的力就算了。

  丽莎是很开朗的,不是因她走了我才想到她这点好处,她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也欣赏她。

  谁不辛苦呢?一个年轻人过五关斩六将才捱到大学毕业,自学校出来又还得寻工作,找到工作要盼升级,无穷无止境的挣扎……这年头也很少有妇女可以坐在家中被供养了。

  下午我像木偶般履行着公事,我跟自己说:你不是活着,你是一具行尸……

  我想放两个星期的假休息一下,又不能确实该逛到哪里去,光在家坐着也是会发狂的。

  这一切都是为了丽莎吗?

  她在的时候我的情绪很平稳,她临走的时候我的情绪也很平稳,为什么现在会这样?

  啊!她在伦敦恐怕一点也不寂寞吧?她在伦敦可以巡博物馆观遍舞台剧,学校里有新的朋友,生活平添许多新鲜刺激。

  而我,我在这间写字楼里马上要老死了。

  月底开会,总经理宣布我升级加薪。

  我心内有一点喜悦,虽然只升了芝麻绿豆的职位,但是同事公认为我是应当人选,就不容易。

  我想找个人庆祝一下,却一个人选都没有。

  如果丽莎……又是丽莎。

  我烦恼的想,天下又不是只剩她一个女人!

  我妁了咱们公司的营业经理嘉露出去吃晚饭。

  她是个野心勃勃的事业女性。

  但我被她闷得几乎痛哭流涕。

  嘉露辨事的效率无异是一等一的,但是老天呵老天,我们只是在公司办公,我们不为八小时的工作而活,除了工作,至少还有其他的事值得做吧。

  但是她下了班也等于没下班,一边喝着最好的“香白丁”白酒,,一边说:“总经理摩土如何如何……”“董事长李察臣怎样怎样……”“瑞土总公司的宗旨是……”“人事部部长彼得其实……”

  惨遇结婚──白天对牢这些人不够,下了班嘉露还对他们念念不忘,我胸口佗闷,呵欠频频,但嘉露似乎不觉得,一直拉扯下去,把她所知道的“秘闻”一股脑儿灌输给我,终于我施出杀手涧,我说:“嘉露,我有点不舒服,我们走吧。”

  结果是,她在公司里看到我,再也不跟我打招呼。

  我记得以前,约了丽莎出来,我们可以谈到梵哥的画、威尼斯的风景,西厢记中曲子的特色。

  天呀,我是多么想念丽莎。

  那时候,工作特别起劲,因为下了班可以见到丽莎,两人畅饮一杯啤酒,那时候,八小时办公时间过得特别快,因为可以打电话给丽莎略聊一两句。

  但是我怎度能够留住她呢?人家要到伦敦去进修学问,她回来的时候自然另有一副光景了,说不定带着丈夫孩子回来。

  该死的!我诅咒看天气、文件、渡轮、同事、老板、整个世界──

  但是我不肯承认爱上了丽莎,爱情不是这样的,爱情应当轰轰烈烈,我与丽莎,一直那么平和……不不,不可能。

  然而我是这样想念她。我需要她的巧笑倩兮,我需要她一双忍耐的耳朵,我需要她的存在。(二)

  我是丽莎,到英国已经三个月了。

  与张国栋走了两年有多,做他那有名无实的女朋友做得我混身不耐烦,我到伦敦,不是为了进修,而是为了逃避一段毫无结果的感情。

  叫我如何形容国栋呢?他是一个好男孩子,第一次见到他,我已被他吸引。

  他是一般女孩子心目中的好对象,港大毕业,有一份稳定而有前途的工作,而且国栋有一张非常温柔、清秀的脸,他稍微疲倦的时候,喜欢将头靠在墙上,看上去很孩子气,激发女人的母性慈爱,忍不住想在他额头吻一下。

  看得到这一点的,自然不止我一个人,因此他在女人堆中受欢迎,是可以想像的事。

  但是他毕竟打了电话来约我午膳,看电影、吃茶……我们变得很熟络,一般人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事实上却不如此。

  他在人前跟我非常的亲热,一到我们单独相处,却又是个守礼君子,我们在这些日子里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寻常的关系。

  我不会说他聪明,这个年头,男人并不需要对女人负责任,肉体上的欢愉也不过是双方面的你情我愿,他并不见得会因此脱不了身。

  我觉得他是尊重我的一个君子人。

  但为什么,我老认为国栋不会娶我?他像老在等待一个更好的女郎。

  我知道。

  他理想中的对象不是我,而是一个穿白色衣服,神态寂寥的艺术家,她凭感性生活,富创作天才,气质清秀,态度高傲的女郎。

  国栋不止说过一次,香港的女孩子不是不好,只是太俗气,他自然也嫌我俗气,因为我不是一头直发,穿双平底凉鞋,那种潇洒得不知道油盐柴米的艺术家,所以他嫌我。

  国栋对我像个妹妹,但我对他,却不像个哥哥,我承认我平凡,我觉得一个女人的最终目的是结婚生子,我自小到大都没有大志,也不想轰轰烈烈的干事业,能够嫁与国栋,我已够开心。

  因为一年多没进展,我只好与他摊牌。

  那夜我说:“我要到英国去念一年书。”

  谁知他诧异地说:“你有心念书便起码念个学土,念秘书课程才一年,除了假期,剩七八个月,不三不四,有什么好?”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他又说:“大学生的气质是两样的,不管前程如何,培养那份气质也是值得的,尤其在欧洲进修──丽莎,我替你庆幸有这样的机会。”

  我黯然,原来他巴不得我走,他真是有一手,不但不留住我,而且还替我出主意,叫我去念足四年。

  我心灰意冷,偷偷的哭,终于咬咬牙,提起行李走了。

  国栋有到飞机伤来送我,与我握手,祝我锦绣前程,我强忍着眼泪。

  就这样,我上了飞机,到了伦敦,表姐夫与表姐来接我,替我办妥入学手续。

  对着风光明媚的异国风倩,我却没有心情欣赏与享受,神情是憔悴的,终于在表姐的追问下,我把心事说了出来。

  表姐冷笑,“这么坏?嫌你?我不过是中学生,但你表姐夫是博士,他可没嫌我。”

  我说:“这里是英国,香港是两样的,香港人势利,什么样的人眼什么样的人走,不能越界,女孩子若没有一张文凭傍身,叫夫家的人看不起。”

  “现在流行大学文凭做嫁妆?”表组问:“多么古怪,笑死人。”

  “香港便是一个那样的地方。”我无奈的说。

  “我劝你别回去,这里好的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表姐说:“在这里嫁个博士,完了回香港探亲,向他说声哈罗,气气他。”

  我烦恼的说:“他才不气,他会为我庆幸嫁得好,他心中根本没有我。”

  “那么更应该认识别的男人。”

  我不敢说,我偏偏就是喜欢他。

  住下来以后,一边上学一边表姐也介绍男孩子给我,但多数应酬一两次之后,完全没了下文,我可不想嫁予唐人街餐馆的主人做女掌柜,或是面目可憎,自以为是的大学生,于是我努力修我的秘书课程。

  偶而在同学会中,我也会看到一两个出色的女孩子,她们神倩倨傲,法语流利、来去自若,我就想:这一定是国栋心目中的理想对象。

  我也尝试学那种打扮,自觉不好看,我情愿穿一条裙子,一双高跟鞋,老实朴素地做人。

  我羡慕她们有长腿、穿袋袋牛仔裤,男装的缚带鞋,大风衣,与男朋友像兄弟似的无牵无挂,我不知怎地,非常老土,永还想结婚。

  或者是落后了,我很感叹,我不想试婚,不想同居,不想长时期地恋爱,我只想结婚。

  我与表姐最爱在周末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带着她两个孩子。

  我所羡慕的生活,也就像表姐,安居乐业,把孩子带大。

  “你会是一个好太太。”她说:“女人都是好妻子,只要有这种机会。”

  我抬起头,“也有例外,有些女人是非常能干的。”

  “我觉得假如对方不能欣赏你的好处,假使结了婚,也是毫无幸福的。”表姐说。

  我轻轻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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