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五大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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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五大公知-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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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儒家讲究礼乐教化——墨子觉得这是瞎折腾。听音乐可以使粮食增产吗?不能。听音乐可以使战争胜利吗?不能。那还听音乐干什么?这种论调,今天一听就觉得刺耳,很容易觉得太狭隘、太偏激。但应该注意到,墨子面对的是一个把音乐功能夸张得过分的对手。儒家说,五音和谐中,包含着治国的大道。音乐家的选择,比各国领导人一块儿表态更有说服力;而低级趣味的音乐,更是会带来自然灾害。墨子不承认这个耳朵眼儿里的中国,对拍的过程中,就走了极端。这就像你说莎士比亚很伟大没人会有意见;但你说大英帝国宁可失去印度也不能失去莎士比亚,肯定是要有人指责你说便宜话,甚至翻老账说,莎士比亚在文学史上被炒得那么火爆,很大程度上就是靠从殖民地反攻大不列颠。
另外,当时所谓乐,外延比现在大,可以泛指一切文娱活动。它们的开销确实太大了,严重影响了普通百姓的生活。和前一条一样,不管孔子本人怎么看,国君加大礼乐方面的经费投入,对儒生有利。
第四条,儒家信奉乐天知命——孔子的天命观也比较复杂。大体说,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怀抱一种把过程看得比结果更重要的态度,完全没有鼓吹人偷懒的意思。墨子这么批孔,把孔子庸俗化了。但是,多半在他之前,孔门自己已经把天命观庸俗化了。毕竟,明知道不成功还坚决不放弃的犟脾气,在“理性人”中太不具备可推广性了。所以,这条批孔或许不准确,批孔家店,还是相当有说服力的。
批判儒家的同时,墨子推出了自己的主张,一共十条:
尚贤(让有本事的人当官);
尚同(所有人应该保持一致);
兼爱(爱所有人就像爱自己);
非攻(反对侵略);
节用(节省开支);
节葬(主张薄葬);
天志(天有意志,天代表着世界的终极价值);
明鬼(证明世界上真的有鬼);
非乐(反对娱乐);
非命(不相信命运)。
这其中,天志、明鬼就是在反对儒家“丧天下四政”的第一政,节用、节葬反第二政,非乐反第三政,非命反第四政。尚贤、尚同、兼爱、非攻,在批儒时没提是因为这四点在当时和儒家没有直接的冲突。
其实区别是存在的,而且很关键。

非攻的底牌:以暴制暴
非攻就是反战,反战这个观点,在当时不算有特色。
春秋时的战争多少还保留着些西周军礼的遗风。宋襄公恪守“不重伤”“不擒二毛”(头发有黑有白叫二毛)的规矩,虽然被讥为“蠢猪式的仁义道德”,但当时的风评,却不是一边倒的反对意见。发生在晋楚之间的邲之战、鄢陵之战都是有名的惨烈大战,然而邲之战胜负已分后楚军指导晋军怎么逃跑;鄢陵之战时晋国大夫则在战场上还要抽空向楚王下车行礼,这些也都被传为美谈。
到了战国,可是整个儿变了局面。“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了。眼见着大地血染,白骨如雪,稍具人心者都要站出来反对战争。
墨子《非攻上》开宗明义,证明发动战争是不义的。偷别人家的桃李是不对的,当然偷别人家鸡狗猪更不对,偷别人的牛马又比偷鸡狗猪不对,杀人则比偷牛马更不对,杀十个人又比杀一个人更不对,杀一百个人又比杀十个人更不对,发动战争死的人更多,所以特别不对。看见一点黑色说是黑色,看见很多黑色说是白,这是不知道黑白的分别;尝到一点苦味说是苦,尝到很多苦味说是甜,这是不知道苦甜的分别……所以不反对战争,就是不知道义与不义的分别。
如此夹缠的一大篇,可抵得过庄生的一句“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把墨子骂作禽兽的孟轲孟老夫子,也曾宣称“善战者服上刑”,最好各国都把能征善战的名将都杀了,于是也就天下太平了。
在某种意义上说,孟子的反战,比墨子还要彻底。墨子非攻,但是对“诛”却很赞许。就是说,像古代圣王那样发动正义的战争是可以的。我们都知道,后世那些热衷侵略屠戮的元凶巨恶,谁不爱扯个正义的大纛?直到两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作战双方的普通士兵,又有多少人是满腔热忱地相信自己是正义的一方?巨侠的这个缺陷,庄子看得很清楚,他说,“为义偃兵,造兵之本”。
孟子反而没这个问题。不义的战争他反对,而一旦正义,他就坚信应该有征无战。商汤征伐四方,结果是往东边打西边着急,往南边打北边着急,少数民族兄弟都抱怨说:“你咋才来呢?”(奚为后我?《孟子。梁惠王下》)周武王讨伐商纣,商王朝的军队立刻临阵倒戈,为王前驱,争先恐后当了带路党。道德感化力强悍到这一步,仗当然是打不起来了。也有说法认为商周之战杀得血流成河,血河上面漂着被丢弃的大木棒,孟老师是绝不认可的。他说“尽信书不如无书”,不相信的,就是那些圣王战争打得很暴力的记录。
所以,只要战争是残酷的,它就一定不正义。孟老师这个反战逻辑,称得起一以贯之。当然,一旦面对现实,它立刻就显得无比脆弱可笑。事实上,墨家也正是抓住这一点拿儒家开涮的。西周、春秋时代温和的战争规则,儒家对之始终有一种怀念,但墨家就说,要不你就别打,要打你就应该下死手。“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懂不懂?说什么敌人逃了就别追啦,虚拉几下弓弦不放箭,逃敌的车陷坑里就去帮他推车……这算什么呢?
说到底,墨巨侠“非攻”的与众不同,不可企及之处在于他是实践派。
庄子话说得再精彩犀利,孟子话说得再慷慨激昂,面对屠刀,你们有办法吗?
可是巨侠就有。他能够以暴力对暴力,你能攻我就善守,你作云梯我就有“守圉之器”,你攻城的招数已经用尽了,但我防备的办法还有余。
而墨子最有名的“非攻”实践,自然是救宋的故事。
听说楚国要攻打宋国,墨子很着急,从齐国赶了十天十夜的路到楚国郢都。先见公输般,再见楚惠王。一从道义的角度论证攻宋不合理;二从成本收益论证攻宋不合算;三模拟演练,证明宋国根本打不下来。总之,墨子冒着生命危险,总算是保住了宋国。
而墨子回去的时候途经宋城,宋国人居然不让他进门避雨。
照例,介绍墨巨侠行侠仗义的业绩时,都要讲这个故事。但这个故事的煽情结尾,还是让人有点疑惑。
有的古书说,墨子是宋国人;有的古书说,墨子在宋国做过官;还有学者分析,墨子的思想,和宋国的文化氛围很合拍。就算这些说法都不对,但要确定墨子和宋国关系挺密切,大概是没有问题的。宋国人没理由不认得墨子。再说,墨子刚刚才跟楚王说,自己的弟子三百人,在宋国帮助守城。现在老师来了,这些学生都到哪里去了呢?
也许,问题就出在帮助守城上。
墨子向公输般和楚王证明了自己的守城技术和设备很了得。但打仗是个系统工程,光靠技术、设备肯定不够,他需要一系列配套的守城措施,才能做到实战像模拟一样无懈可击。这才是墨子真正的底牌。
当墨子和公输般在楚王宫里演练攻防的时候,在禽滑釐率领下的三百墨家弟子应该是在宋城忙着这样的工作:
禽滑釐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所有守城的官吏、小军官、富人以及贵戚的亲眷全部集中起来住到官府,安排可靠的人把他们保护和监控起来。实际上,是拿他们当人质,这样才能确保城中关键人物不会叛逃。
其余墨家弟子们则迅速分散到全城各个角落,一部分查点百姓家的木材、砖瓦、石头等器物的数目,登记其长短和大小。另一部分则组织安排城里的官吏、士兵和百姓结成联保联防。
这一切完成后,禽滑釐飞速赶到中军,击鼓三次,这意味着宋城开始戒严。从这一刻起,城上道路、城内街巷都要禁止通行,擅自出行者,斩。
粗手笨脚的军人甲导致了一场火灾,一旁的军人乙惊叫:“失火啦!”不远处,隶属于另一防区的军人丙闻声前来救火。禽滑釐听到汇报,确信军人甲并非故意纵火,松了口气,传令:军人甲、乙、丙,皆斩。——因为乙不该惊叫,丙不该多事。正确的应对,应该是军人甲、乙静静救火,军人丙原地不动。这样,救完火后,只要砍军人甲一颗脑袋就可以了。但如果甲是有意放火的,则应处以车裂之刑,乙则要连坐处死。
师弟曹公子慌慌张张地来向禽滑釐禀报,宋城的局势有点失控。有人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有人在大街上奔跑;还有百姓企图爬上城楼,观望敌情……禽滑釐不耐烦听他说完,重重一挥手:一律处斩!
一个企图给楚军传递情报的间谍被抓住,理所当然的,这个人将被车裂。禽滑釐却发现,间谍所在地的街坊里正、负责守护街巷的居民和相关部吏对此事竟一无所知,为了提醒城中其他地区提高警惕,这些人也一律死刑……
上述场景,是我根据《墨子。号令篇》推想的。这是篇专讲危急关头怎么布置城防工作的文章,或者干脆点说,它就是墨家一份军法性质的文件。
毫无疑问,在按照这份法令打造防御体系的过程里,宋国人被深深地折腾了。而最终结果是,墨子的游说成功了,楚国人并没有来。
我们知道,平民百姓也不是好伺候的。你加大国防投入而侵略并没有发生,他们往往就会相信侵略本来就不会发生。宋国的带路党会说,楚国已经不是当年的野蛮国家了,现在它是友好的,是华夏文明圈的一员,根本不会侵略我们。宋国的爱国愤青会说,楚国是混蛋,但楚国已经没落了,被自己国内那点破事搞得焦头烂额根本无力出击,宋楚之间必有一战,但应该是我们灭他们!总之,这些人一致认为,牺牲和平生活大力搞防御系统,纯属毛病。
所以,他们不让墨子避雨,也许是对墨子有怨气。
另外,我个人的经验是,当年读了《号令》之后,因为打游戏而对墨家产生的浪漫想象也就烟消云散了。当然,这不是说要拿今天的标准谴责墨家残忍不人道,而是必须记住,战争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墨家作为一个人数不多,背后也没有强有力支持的军事团队,这样高度的警惕和铁一般的纪律,是他们生存的唯一选择。
记住这一点,再理解墨家的其他很多主张,应该就比较容易了。比如说,墨家的招牌观点“兼爱”,强调爱无需血缘纽带,爱别人的生命就要像爱自己一样。一同经历过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战友袍泽,大概是最容易理解和接受这一点的。

以人民的利益为准绳
墨子把自己的书给楚惠王看,后来别人转告墨子,楚王对此书的看法是:“贱人之所为也。”
也就是说,墨子这书,是在为社会底层的人说话。
近现代以来,不少学者捧墨子是“平民思想家”。对墨子的定位其实和楚王是一致的,只是贬义变成了褒义而已。
墨子确实关心广大人民,他说:
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非乐》)
仁德之人所要做的工作,就是为普天下的人谋福利,为普天下的人除祸患。这应该被看作是普世价值:对人民有利的就实行,对人民不利的就停止。
这话当然很动听,但有一个怎样定义“利”的问题。这样的对话我想大家耳熟能详:“孩子,你听我的,我这是为你好。”“求求你,不要为我好了!”这就是对“利”理解不同造成的尴尬。
好在墨子也说了他对利的界定。紧接上面引的那句:
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
仁义的人为天下考虑,而不注重个人享受。为了个人享受而“亏夺民衣食之财”,仁义的人不会干这种事情。
结合《墨子》里的其他论述,可以相信,这句话墨子不是随口说的,他对利的理解,就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物质生活。
超出这个范围,他就觉得是多余的。读墨子的书,有时候会想叫他“墨非子”(“非”是批判的意思),因为多余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所以他不得不老是非来非去:非攻、非乐、非儒、非命……还有节用、节葬也可以叫非侈,天志、明鬼也可以叫非唯物主义。
各种奢侈品是不必要的。衣服能保暖就行,好看多余;食物能填饱肚子就行,好吃多余;房子能遮风挡雨防盗就行,豪华多余;手机能用就行,苹果都多余……其余一切东西,皆可以此类推。再比如说,人,健康就行,长得好看多余——墨子跟帅哥多少是有点仇的——批判社会上不当得利者的时候,他多次把“面目佼好”者拿出来说事。
墨子还反对国君纳妾太多。因为这会让人民群众娶不到老婆,也就没法多生孩子(墨子非常关心生孩子的问题)。这本来是个很平常的见解,但有学者借此说,墨子是主张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这就未免太夸张。墨子肯定是比较鄙视女人的,“疼老婆”他都觉得不合理。墨家拍儒家的砖,其中有一条就是:父母去世,儒生服丧三年;老婆和大儿子死,儒生也主张服丧三年。这是把老婆、儿子放到和爸妈同等的地位上,为了自己偏爱的人而搞乱了尊卑秩序,真是岂有此理。
墨子又主张薄葬:
衣三领,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堀穴深不通于泉,流不发泄,则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丧用哀。(《节葬》)
衣服三件,足够使死者肉体朽烂在里面;棺木三寸厚,足够使死者骸骨朽烂在里面。掘墓穴时候,不要挖出地下水来,不至使尸体腐烂的味道散发到空气中,就可以了。死者既已埋葬,活着的人就不要长久地服丧哀悼。
这个主张,是今天的人最能理解的。但以今天的标准看来,墨子提倡的这种葬法,也已经不薄。这是时过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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