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灵素节注类编》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445-灵素节注类编- 第4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以苦坚之。 
六气流行,有主客之分。主气年年如是,客气逐年变化。以第三气主上半年为司天,第六气主下半年为在 
泉。气行于天上,故曰司天,气行于地下,故曰在泉。义理详运气门也。气有太过不及,有相生相克,因而变 
生诸病。其为病也,各有主治之法,下文皆同。 
司天之气∶风淫所胜,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泻之;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 
酸收之;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湿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 
故而止;火淫所胜,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酸复之;热淫同;燥淫所胜,平以苦温, 
佐以酸辛,以苦下之;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佐以苦甘,以咸泻之。 
以上言在泉、司天之气,为病之治法也。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帝曰∶邪气反胜,治之奈何?岐伯曰∶风司于地,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苦甘,以辛平之;热司于 
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湿司 
于地,热反胜之,治以苦冷,佐以咸甘,以苦平之;火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 
之;燥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为利;寒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咸寒,佐 
以甘辛,以苦平之。 
胜者,如金胜木、水胜火之类。风为木气,清为金气,热为火气,寒为水气,故风司于地,清反胜之,热 
司于地,寒反胜之,余皆相同。此言在泉之气相胜之治法也。 
帝曰∶其司天邪胜何如?岐伯曰∶风化于天,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甘苦;热化于天,寒反胜之,治 
以甘温,佐以苦酸辛;湿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火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 
苦辛;燥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寒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此言司天之气相胜之治法也。 
帝曰∶六气相胜,治之奈何?岐伯曰∶厥阴之胜,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泻之;少阴之胜,治以辛 
寒,佐以苦咸,以甘泻之;太阴之胜,治以咸热,佐以辛甘,以苦泻之;少阳之胜,治以辛寒,佐以甘咸,以 
甘泻之;阳明之胜,治以酸温,佐以辛甘,以苦泄之;太阳之胜,治以甘热,佐以辛酸,以咸泻之。 
此言六气相胜不论主客,以其气之太过为病之治法也。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帝曰∶六气之复,治之奈何?岐伯曰∶厥阴之复,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泻之,以甘缓之;少阴之 
复,治以咸寒,佐以苦辛,以甘泻之,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咸软之;太阴之复,治以苦热,佐以酸辛,以 
苦泻之,燥之、泄之;少阳之复,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咸软之,以酸收之,辛苦发之,发不远热,无犯 
温凉;少阴同法;阳明之复,治以辛温,佐以苦甘,以苦泄之,以苦下之,以酸补之;太阳之复,治以咸热, 
佐以甘辛,以苦坚之。 
气胜者,偏旺也,旺必有衰,故曰∶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次之,乃消长自然之理。其旺 
也,以己克彼为胜;既衰,则彼克己为复。如火旺克金为胜,火衰则水来克火为复,余皆相同。其胜其复,皆 
五行偏气,故各以气味而主治之也。 
治诸胜复∶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坚 
者软之,脆者坚之,衰者补之,强者泻之。各安其气,必清必静,则病气衰去,归其所宗,此治之大体也。 
此总结上文之义也。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帝曰∶气之上下何谓?岐伯曰∶身半以上,其气三矣,天之分也,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其气三矣,地之 
分也,地气主之。以名命气,以气命处,而言其病。半,所谓天枢也。故上胜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胜 
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所谓胜至,报气屈伏而未发也;复至,则不以天地异名,皆如复气为法也。 
人身一小天地,故身半以上,天气主之,为初之三气;身半 
以下,地气主之,为后之三气。以名定气,以气定处,而分别其为病也。上下交接之中,名为枢。故上胜下病 
者,以在泉名之;下胜上病者,以司天名之。名之而可辨病,以立治法也。当其胜时,其报复之气,伏而未发; 
及其复气既发,六气皆同,故不分司天、在泉之名,而以六气胜复为治法也。 
帝曰∶胜复之动,时有常乎?气有必乎?岐伯曰∶时有常位,而气无必也。初气终三气,天气主之,胜之 
常也;四气尽终气,地气主之,复之常也。有胜则复,无胜则否。 
主客六气流行,皆有定时,故时有常位也。其生克由太过不及,而变化胜复之气,若无太过不及,则无生克, 
故必有胜方有复,无胜则无复,而气无必定者也。以上义理,皆当与运气门合观。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素问·标本病传论》岐伯曰∶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浅而博, 
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治反为逆,治得为从。先病而后逆者, 
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 
其本;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 
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气、有同气,小大不利,治其标,小 
大利,治其本。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 
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谨察间甚,以意调之,间者并行,甚者 
独行。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夫阴阳之理,包括甚广,能明阴阳,则逆从标本之道在其中矣。假如天地四时,有阴阳之分,人身经络有 
阴阳,腑脏血气有阴阳,脉象有阴阳,外邪六气有阴阳,故有阴虚阳盛者,有阳虚阴盛者,有阳邪伤阴分者, 
有阴邪伤阳分者,内伤、外感之病,变化莫可数计。阴病见阳脉为从,阳病见阴脉为逆,合天地四时之气化为 
从,反天地四时之气化为逆。先病者为本,后病者为标,发病之因为本,所现病状为标。是故因气血虚而生病 
者,虚为本,补虚则病自愈;因病而伤气血者,病为本,治病则气血和。能知阴阳虚实、逆从标本之道,则自 
小而大,少而多,浅而深,言一病即可知百病为害之理也。顺其理而治之为从,反其理而治之为逆。故必辨其 
标本,而治分先后也。惟中满与小大便不利者,不论标本,必当先治。盖百病由于气血不和,必中宫二便通利, 
方能和其气血,故中满及二便不利者,必当先治也。然治之亦必审其阴阳虚实之因,审其因者,亦是治其本也。 
由是言之,万病皆当治本,故经曰∶治病必求其本也。夫先病亦为本,后病亦为标。客气者,先病之邪气也, 
同气者,言后病同是先病之邪所变,非有他气也,故治其本则标自愈矣。邪气盛者为有余,故当先治其本以除 
邪,后和其气以治标;元气虚者为不足,故当先助其气以治标,后治其本以除邪。此标本逆从,皆由阴阳虚实 
之变化,故明阴阳虚实,则标本逆从之道自明。而病之传变,亦有逆从,以五脏相生而传,为从为间;五脏相克 
而传,为逆为甚。假如心病传脾,是火生土,为间,间者病轻,可并心脾两脏而治之,其愈易也;如心病传肺, 
是火克金,为甚,甚者病重,当独治其一脏,或泻心以保肺,或救肺以去 
邪,为难愈也。故必谨察间甚,用意调之也。又申说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见得二便不利,尤当急 
治也。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素问·方盛衰论》雷公请问∶气之多少,何者为逆?何者为从?帝曰∶阳从左,阴从右,老从上,少 
从下,是以春夏归阳为生,归秋冬为死,反之,则归秋冬为生,是以气多少逆皆为厥。 
此明逆从由阴阳之气所致,而天地之阴阳,与人身阴阳无二也。阳从左旋而上升,阴从右旋而下降,升者 
根于下,降者根于上,老者衰而气从上降,少者壮而气从下升,升者如春夏之气,降者如秋冬之气。故少年归 
春夏为生,归秋冬为死;老者反之,归秋冬为生,归春夏则孤阳上亢为死矣。归者,合乎春夏秋冬之气化也; 
如不合气化,则逆之而为厥病也。 
问曰∶有余者厥耶?帝曰∶一上不下,寒厥到膝,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气上不下,头痛颠疾,求阳 
不得,求阴不审,五部隔无征,若居旷野,若伏空室,绵绵乎属不满日。 
此言非气有余而为厥,是阴阳偏胜而厥逆也。老少之气,虽如春夏秋冬之异,而升中有降,降中有升,皆 
阴阳通和相生之气,故无病也;如或偏胜,其阳上亢而不降,足冷到膝,厥逆甚矣。少年阳旺于下,又值秋冬 
阳气下归,而至厥逆如是,则其阳之上亢已极,必至偏绝而死也;若老年阳衰于下,其厥冷非亢极,而非偏绝, 
则不死也。盖阴阳互相为根,阴虚阳亢,则根脱而绝,故下文云∶至阴虚,天气绝;至阳盛,地气不足。阴阳 
并交,阳气先至,阴气后至。良以阳先动,阴必随之,自然之性也。故气上逆不下,必头痛为巅顶之疾,至厥 
逆甚,其气流散, 
故求阳不得,求阴不审,五行部位,皆隔绝而无可征验,若旷野、空室之茫无端绪可见,绵绵垂绝之息,不能 
满日而死也。 
至阴虚,天气绝;至阳盛,地气不足。阴阳并交,至人之所行。阴阳并交者,阳先至,阴后至。是以圣人 
持诊之道,先后阴阳而持之。 
身半以上,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地气主之。天气根于地,地气根于天。偏胜则偏亢,亢绝则偏绝。是故 
阴阳之气和平,则升降循序,相交相生,此至人所行修炼之功也。道家名升降为火候,而有坎离交、乾坤交之不 
同,当其升降相交,二气融洽,则必阳气先至,阴气后至。圣人洞明此理,故持诊之道,必循其先后阴阳气化 
之序而持守之,以为延医法则。不明乎此,则必失其道矣。 
是以形弱气虚死∶形气有余,脉气不足死;脉气有余,形气不足生。是以诊有大方,坐起有常,出入有 
行,以转神明,必清必净,上观下观,司八正邪,别五中部,按脉动静,循尺滑涩,寒温之意,视其大小,合 
之病能,逆从以得,复知病名,诊可十全,不失人情。故诊之或视息视意,故不失条理,道甚明察,故能长久。 
不知此道,失经绝理,妄言妄期,此谓失道。 
上明阴阳之理,此明标本之道也。形弱气弱,则标本皆败,形有余脉不足,则枝茂而根枯,故皆死也; 
脉有余形不足则生,良以脉为阴阳之根本,而形质为枝叶也。是以诊病之大方大法,必先自立规矩,坐起出入, 
宜端品行,必清必净,而心神方明。然后上观天时八风之邪正,下观病患五官之部位,辨别四诊之道,合其病 
能之逆从。要延医之十全,必不失其人情,人情不洽,名信未孚,纵使术优,药难奏效;而人情之难洽,自古 
相同,或视其声息,或视其心意,皆当不失医道之条理。道既明 
察,庶能行之长久。如不知此,非流于庸浅,则习于诞妄,欺人自欺,是谓失道。呜呼!观此,知圣人警诲 
后学之意深矣。 
《灵枢·根结篇》帝曰∶形气之顺逆奈何?岐伯曰∶形气不足,病气有余,是邪胜也,急泻之;形气有 
余,病气不足,急补之;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 
俱竭,血气皆尽,五脏空虚,筋骨髓枯,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形气有余,病气有余,此谓阴阳俱有余也, 
当泻其邪,调其虚实。故曰∶有余者泻之,不足者补之,此之谓也。 
形体丰盛,为形气有余;消瘦,为形气不足。其行坐便捷,躁扰不安,为病气有余;不能行坐,倦卧声低, 
为病气不足。形貌虽消瘦,而病气有余者,元气与邪争竞,故当急泻其邪;形体虽丰盛,而病气不足者,本元 
内亏,邪不能达,故当急补其本以达邪;如形气病气俱不足,则阴阳俱亏之危证,故不可刺,刺则更伤阴阳气 
血,必致老者绝灭,壮者不能复元矣;如形气病气俱有余,当泻其邪,则元气自和。故当审察其虚实而调之,有 
余泻之,不足补之也。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岐伯曰∶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 
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故天之邪气, 
感则害人五脏;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于六腑;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 
延医之道,不法天地阴阳气化之理,非但无益,而又害之,所以有不药为中医之说也。虚邪贼风,伤人迅疾, 
善治者,乘其浅处而速治之,否则邪入日深,以至伤脏,其不死也几希矣。天之邪气,感则害五脏者,良以天 
气通于肺,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雨气通于肾也;水谷之寒热害六腑者,以水谷产于地,而地 
气通于嗌,嗌为六腑之大门也;若地之湿气在下,但害身表之皮肉筋脉,不能入于脏腑,此犹火就燥,水流湿, 
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乃天人合一之理也。 
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观过与不及之理,见 
微则知过,用之不殆。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视喘息、听声音,而知所苦;观权 
衡规矩,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观浮沉滑涩,而知病所生。以治无过,以诊则不失矣。故曰∶病之始起也,可 
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故因其轻而扬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