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和战争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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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和战争的演变-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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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通过扳机打开,装上弹药后再用手盖上。
    公元16世纪,当作战中已经有条件使用火枪兵器的时候,战场上却仍然被长矛方阵和披盔甲的重骑兵这二种敌对的突击作战体制统治着。当时枪在战场上的主要作用是加强长矛方阵的防御力量,或者专门用来保护战壕和堡垒等防御工事。
    早期的火枪精确度差,射程短,发射速率低,很笨重,使用很不灵便,因此使用火枪的士兵比长弓兵和十字弓兵更容易遭到敌人的袭击。在一般情况下,火枪不是单兵使用的,而是以密集队形进行齐射,并用来对付密集的敌人,以求总有一些子弹会击中一些敌人。在近距离内进行密集的齐射时,枪的精确度就显得不太重要了,再加上子弹的冲击力和穿透力,因而火枪比早期的投掷式兵器具有更大的杀伤力。但是,15世纪时,用枪进行密集射击的部队容易受到敌人的攻击,因此还得借助于长矛兵和防御工事的保护。如果以最大射程作骚扰射击,或者在大规模战斗开始之前进行散兵袭扰,这种枪的用处就非常有限。
    由于火绳枪手、滑膛枪手和炮手在作战时不可能既用火枪,又用格斗式冷兵器,因此,他们一直仍处于辅助部队的地位,大多编成较小的战斗队形,附属于密集的长矛兵部队,与长矛兵分开但又不独立进行战斗。在早期的意大利战争中,火绳枪和十字弓之间冲突的情况表明,前者的各种战斗性能均占优势。不过火绳枪与英国长弓之间并没有发生过十分直接的冲突,因为随着上个世纪中叶英国人被逐出欧洲大陆之后,长弓实际上已经从欧洲消失。这两种兵器在作战中的性能记录表明,总的来说,在16世纪中叶之前,火枪的杀伤力并不高于长弓。在射击精确度、射程、发射速率、轻便性以及生产制造等方面,长弓明显地优于当时处于初级阶段的火枪。与弓箭相比,火枪发射的一或二盎司重的弹丸具有更大的和更容易使人伤残的冲击力(包括穿透力),由于当时的火枪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进行精确的瞄准,因此也不需要进行长期的训练;另外,枪弹所引起的伤口常常会引起血液中毒,这些方面也是枪的优点。由于这两种兵器各有利弊,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因此,在英国军队中长弓的废弃过程十分缓慢,甚至直到18世纪,还有人企图让长弓东山再起,这一点是并不奇怪的。
    公元16世纪,由于火枪处于当时兵器和战术中的从属辅助地位,因此它的杀伤力受到了限制。在整个16世纪里,尽管作战中火枪对长矛的使用比例在缓慢增长着,同时火枪的性能也在逐步提高,但是多数战斗是通过白刃战决定胜负的。当时杀伤力最大的兵器不是新流行的火枪,而是老式的长矛、长枪和剑。不过,火枪虽然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作战中却是不可缺少的。16世纪的军队倘若手里没有火枪,它是决不敢跟有火枪的军队交战的。如何将火枪和长矛纳入同一个武器体系,乃是16世纪末需要解决的一个主要战术技术课题。
    炮的演变发展
    世界上最早于何时采用浇铸法制成加农长管炮,这一点已无从查考。人们只知最先出现的是青铜铸炮。根据记载,15世纪中叶之前已在法国第戎炼出了铸铁块,显然这是仍处于初级阶段而不太成功的一项孤立的技术成果。英国都铎王朝初期,这种铸铁新技术传到了英国,从而为苏塞克斯的炼铁业奠定了基矗瑞典的炼铁业兴起于17世纪。在此之前,苏塞克斯的炼铁业一直在欧洲的枪炮制造业中占据着统治地位。铸铁的优点在于价格便宜,而不是它的性能优于别的金属,无论黄铜或者是青铜,虽然价格昂贵,但质地坚韧,不易爆裂。
    大型炮的铸造吸取了钟的铸造技术。它是将金属熔液注入一个粘土模子而成的。模子由模蕊和横壳构成。粘土模型放在一个凹坑里,熔铁炉有一出口,以便铁水流进模子。当铸件冷却后,便打碎模子,再取出铸件。这样铸成的每一门炮就象一件雕塑制品一样都是各自独立的产品,上面的精细饰纹也是相同的。炮的质量的优劣取决于工匠浇铸技艺的高低。过了200年之后,人们才设法用一个模子进行加农炮的连续浇铸。
    在打碎模子取出炮的铸件毛坯后,就要用装在一根长轴上的钻头利用水轮机作动力进行镗孔。因为装钻头的轴只是一头有支架,因此,镗孔常常不能做到精确,而且由于镗孔工序的问题,模子上原有的误差无法纠正。镗孔后要进行炮的测试,包括目测,用铁锤敲打,进行逐步加大火药量的发射,最后一次发射的火药量与弹丸重量要相等。如果试验合格,这门炮就可交付使用。到了18世纪,荷兰在整体浇铸炮管的镗孔技术方面占据了领先的地位。
    19世纪中叶前,在炮的制造上,除了海军重炮外,青铜炮和黄铜炮始终以优势压倒了铸铁炮。但是,青铜炮的炮管比较软,在多次发射圆形炮弹时,炮弹以不正圆的方式穿过炮管,容易使它变形,因此青铜不适宜制造重型炮。
    14世纪末,战争使加农炮发生了变化。随着熟铁和铸铁新技术的采用,这一变化就更加明显而突出。
    11世纪在中国出现了抛石机,并迅速在欧洲得到推广应用。它大量取代了希腊和古罗马陈旧的靠张力和扭力的攻城机械,在黑火药问世后的很长一段时期里这种抛石机一直被延用着。这种机械制作简便,造价低廉,而且投掷量大,使用非常可靠。但是,除了这种老式机械外,新型炮已开始显露头角。黑火药问世后发明的加农炮比手枪效能更佳,使用更方便,这就是黑火药对攻城炮所产生的最初的重大影响。但是,直到15世纪下半叶,加农炮才真正有效地取代了抛石机,成了重要的攻城炮。
    14世纪出现了种类繁多的重型加农炮,其中最重要的是一种称为射石炮的巨型炮。这种炮的炮管较短,通常用青铜或铁浇铸而成,有时也用紫铜和黄铜制造。由于它发射的石弹重达300磅,因此,必须使用大量的火药。火药常常塞满整个炮管,石弹则突出在炮管的外面,因此发射谈不上什么精确度,而且初速也极低。为了提高炮的效能,不得不将炮放到离城墙很近的地方,这样石弹才能轰击到目标。
    据说,铸铁射石炮曾在1340年用于轰击意大利的特尔尼城。英国可能(但不肯定)于1346年使用较小的射石炮袭击了克雷赛城在1324年围攻法国梅斯城和1342年进攻西班牙阿尔赫西拉斯时也可能使用了射石炮。。到了14世纪末,人们将熟铁条焊接起来,再用环套加以固定,制成了更长的射石炮。理查德二世曾制造过一些这样的炮用来保卫伦敦塔。英国爱丁堡著名的蒙斯梅格炮就是用螺扣将几段铸铁接起来,再用环套将整个炮管焊接加固而成的。
    随着炮管的加长,铸铁工艺的改进,攻城加农炮的效能有了很大提高。1450年左右,铸铁制的炮弹取代了石弹,因而减少了炮的游隙(即炮膛内径与弹体之间的空隙),提高了炮弹的初速,增强了炮弹的冲击力。从1470年起,攻城炮已经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摧毁中世纪的城墙防御工事。由于受炮的重量及弹道的限制,因此无法将适合用于对付敌攻城炮的大型加农炮设置在城堡和有城墙的城市里。到了15世纪末,炮的强大威力终于使中世纪的堡垒防御工事变得不堪一击了。(参见第13节)新型炮对攻城作战产生了十分直接而显著的影响。其原因是,从一开始就表明它在战争中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和效能。尽管它的前景令人十分乐观,然而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人们对它在战场上的作用却存在着某种分歧的意见。
    15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约翰·齐斯卡手下严阵以待的胡斯拥护者曾将一批各种各样的原始炮放在由马车围成的营垒中,在作战中取得了惊人的成功并对战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可以说,历史上很少有哪种新式兵器可以与它相媲美。胡斯拥护者的士兵将二轮或四轮马车排成纵队前进。大部分马车有金属装甲,车子的两边开着炮眼。在有装甲的或敞篷的四轮马车上,装了许多小型射石炮,军队里大多是徒步作战的士兵,有的配有手枪,而大部分手执长矛。此外,还有少量披着轻型盔甲的骑兵,负责进行侦察和反击敌人。齐斯卡总是想法避免在野外发起进攻战。他的战略是尽量深入敌区,选择一个有利的防御阵地,建立起由马车构成的营垒。这种马车营垒可以用来发起进攻,给敌人以毁灭性的打击。
    炮的牵引马车常常围成一个临时防御营地,用链子将马车连接起来,并在防御营地前面挖一条防护沟。射石炮设置在车与车之间的地方,或者放在四轮敞篷马车的上面,但更可能架在泥土筑的工事上或坚固的木制炮架上。火枪手和十字弓手在车与车之间或者通过装甲马车的枪眼进行射击。还有一些长矛兵负责保护射石炮,防止敌人步兵砍断连接马车的链子。不过敌人往往早被炮火压住,因此长矛兵很少有用武之地。一旦敌人的进攻被击退,齐斯卡部队的长矛兵和骑兵就发起反攻,以最后解决战斗。
    齐斯卡并没有使用过真正的野炮,也没有将黑火药兵器用于战术进攻,但他却创造性地以进攻精神运用了野战防御工事。他指挥的战斗采用典型的攻防相结合的战术。但是,假如敌军处于高度的戒备和进攻状态,那末就无法建立这种车寨;如果车寨建成后敌人不向他们发起进攻,那末他们也谈不上取得战斗的胜利。而且车寨极易受敌人真正的野炮和高效能轻兵器的攻击,因此很快就废弃不用了。
    西欧最早使用野炮是在“百年大战”的最后阶段。吉恩和加斯帕德·比幽儒兄弟为法王查理七世设计了一种新型炮。这种炮很机动灵活,因此在多次战役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1450年,在丰米尼有一支英国小部队驻扎在坚固的防御工事里,当遭到法国炮兵的骚扰时他们忍无可忍,在不利条件下向法军发起进攻,最后全军覆没。三年后,在卡斯蒂隆又一支英国军队向有炮兵护守的法国兵营正面发动进攻,也遭到了同样的结局。在这两次冲突中,都没有使用真正的野炮。值得注意的是在两次冲突中,法军借以取胜的长炮(一种轻型远程加农炮)和射石炮在以前都是用于攻城作战的,后来才改成用来击退英国援兵。这些炮在战场上都是不能机动的。
    野炮是在15世纪的最后十来年里突然而又在引人注目的情况下出现的。法国军队将比较轻型的铜铸加农炮装在马拉的两轮车架上,从而成了一种野炮。这种新式法国野炮可以在战场上很快地从炮车上卸下来并作好战斗准备。就在这十来年里,法国又提出炮耳的设计原理,这样,炮就可以很方便地装在永久性的带轮子的炮架上,并可进行较为精确的瞄准和测距。在早期,人们采用在炮架的尾部下面挖坑或在车轮下面填木块等笨办法来升降炮管。
    1515年9月13日至14日,法国和瑞士在法国的马里尼安进行了两天激烈的争夺战。战斗证明,这种改进后的法国野炮性能优良。法国用这种炮击败了瑞士,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瑞士在称霸欧洲战场一个多世纪后初次遭到这样严重的挫折,不得不立即跟法国议和。这次和平一直延续到二又三分之二个世纪之后的法国大革命时期。
    但是,16世纪炮兵武器的发展却没有能够跟得上轻型兵器发展的步伐。主要原因是炮兵还无法使炮既具有很高的机动性,同时又做到十分可靠,而且射程又远。人们早就知道,要使炮做到射程远、精确、破坏力(或称杀伤力)大,那末最好炮的长度必须是炮的口径的20倍或20倍以上(即炮管长度是膛径的20倍),同时炮管的管壁要厚,以承受装药量大的炮弹爆炸所产生的巨大压力。管壁较薄的炮和装药量较少的炮弹虽然也能发射同样重的弹丸,但是,精确度和射程要打很大的折扣。因此即使是最轻型的炮,仍然很不灵便,移动很困难,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做好发射准备工作。
    由于当时的炮具有这些缺点,因此,15世纪末,法国在野炮方面所取得的优势很快被西班牙在步兵轻武器以及步兵战术方面的惊人改良所抵消了。法国的优势反而变成了劣势,结果在16世纪里炮的重要性大大降低了。只是在攻防堡垒和海军作战中有一点用处。尽管当时的一些大的战役还都用到了炮,但在意大利拉文纳的一场激战之后,一般情况下轻武器成了战争胜负中更具决定性的因素。
    就在这一时期,法国在炮的制造和应用技术上的优势被更能干的德国枪炮制造者和炮兵取代了。接着,西班牙人又很快夺取了这一优势。在16世纪的大部分年代里,跟军事科学的其它多数领域里一样,西班牙在造炮技术方面始终占据着明显的优势。
    炮的制造者不断对炮的新型设计、炮膛直径、炮管管壁内的厚度、炮弹的炸药装填量和弹丸重量的综合性能进行多方面的验证。结果造成炮的型号繁杂多样,使弹药的供应成了一个极重的负担,因此,炮在野战中的重要性也降低了。为了改变这一局面,16世纪中期前不久,西班牙王查理五世下令将所有帝国制造的炮标准化为七种型号。不久法王亨利二世也效仿西班牙,将法国炮规定为六种标准型号。但是炮的试制工作仍在继续进行着,在原有标准型号基础上,又增加了许多新的型号,不过,总算比以前更有系统更有计划了一些。(见表2)当时各国有许多炮是仿照西班牙的设计而制造的,但国与国之间炮的型号一直各不相同。
    到了17世纪,炮的生产技术进步如此之大,以致于在后来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里,炮的射程、威力以及炮的主要型号基本上没有大的改变。这时炮的改进主要限于机动性的提高,编制的改良,战术以及射击技术等方面。
    这一时期,炮兵武器开始组合成作为现代化炮兵原型的三种主要类型:第一类是长炮型,相当于现代的火炮;第二类是加农炮,即榴弹炮的原型;第三类是一种炮管管壁较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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