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法墓天之四大贼王 作者: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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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法墓天之四大贼王 作者:李亮-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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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紫冠疼得直不起腰来,只能“哼”了一声。
“第二只是‘肉狗’。此前它咬过你一口。它可以通过人与人的肌肤接触,彼此传递。它专咬人的血肉,可以在一顿饭的时间,把一个成年人吃成一张皮包着一副骨架。”徐先生大笑道,“第三只狗,则是‘骨狗’。”
他摊开手,掌心里有一只小小的白狗,只有鸡蛋大小。
“‘骨狗’七步之内,可以隔空放置,专咬心脉,一击必杀!”
蔡紫冠摇摇欲坠,一晃,再晃……却终于站稳了。
“你弄错了关键的一点。你的‘肉狗’刚才只咬了我一口,你算什么赢了?我输给你的那场,只是没有救回孟空空的那次而已!”他站起身,胸前虽然有一点污渍,却似乎并没有受什么伤。
徐先生吃了一惊,忽然想起了先前他被“肉狗”攻击,却还能将自己陷入地下的那一幕。
“为……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你的狗,根本伤不到我。”蔡紫冠拍了拍伤处裂开的衣服,冷笑道,“我早就有破你神通的办法。”
“不可能!我的‘骨肉皮’是没有破绽的!”
“有的。”蔡紫冠冷冷地道,“那是孟空空用他的命,告诉我的。”
徐先生拼命回想,却根本想不出“皮狗”会在哪里出现破绽。
“你的狗,最大的一个破绽,就在于它们只能在人的血肉里行动。所以只要有所准备,就可以从根本上防住你。”
蔡紫冠扬起手,轻轻在手上一撕,揭下了一层薄薄的蛛膜。
“由广来峰法术生成的、最细的蛛丝蔓草织成的网,用最粘的蜂蜜固定在我身上。若不是右手上的网不慎刮破,就连肉狗的那一击也无法成功。”
原来他竟然一直披着一张那样的网和三大贼王轮番恶战。这主意虽然有效,但却最耗功夫,也最需隐忍。
“虽然只是一层薄膜,但也已经是你的狗们无法穿透的障碍。”
“你竟然这么狠……”
“他没有这么狠。”百里清忽而插口道,“出这主意的,是我。”
“他也没这么巧!”杜铭大笑道,“织成草网,提供蜂蜜的,是我们家的花浓!”
傅山雄等不由大吃一惊:“你们不是刚刚赶到的么?”
“谁说的?”杜铭哈哈大笑,“有花浓的蜜蜂带路,老子三个人昨晚就找到了蔡小贼。那时他正抱着孟空空发呆,我们才帮他准备了这个计划。”
“别‘我们’、‘我们’的,你又没出主意!”百里清抱着金河刀,不忘拆他的台。
徐先生脸色数变,转身想逃,却被地上忽然拱出的一条藤蔓绊了一跤。
“扑”的一声,他正摔到了此前蔡紫冠催生的四根青竹上。那些青竹曾被小贺双剑斩断,一根根茬口如枪。
他拼命一闪,却还是被其中一根刺穿了脸颊。
“呜……啊!”他被穿在竹上,含含混混地惨叫,“叮”的一声,又从嘴里落下一支铁哨。
“不管你的那些是什么狗,总之,你是在用这狗笛操纵它们吧?”蔡紫冠捡起那铁笛,握在手里,猛地一拳,又向徐先生打去。
可是,那拳头却给傅山雄挡住了。
“够了。”傅山雄道,“你已经胜了,你不会真的希望自己杀人的。”
蔡紫冠看着徐先生的惨状,长长地吐了口气,慢慢收回了拳头。
罗汉楼前的鏖战终于结束。官兵赶到,傅山雄亮明身份,让他们将吊眉公子、徐先生、柳青书和柳小玉逐一抓捕。
临走之时,傅山雄忽而问蔡紫冠:“你有没有想过,孟空空的悲剧从何而来?”
“因为这世上,有人为富不仁,仗势欺人!”蔡紫冠稍一沉吟,马上答道。
“错!”傅山雄道,“如果只是为富不仁、仗势欺人,孟空空可以被饿死、被打死,却不应该死得两眼尽盲、两腿齐废、体无完肤这么惨!”
蔡紫冠一愣,却也无话可说。
“是因为神通。因为徐先生有神通,所以他想欺负人;因为孟空空有神通,所以他想报复人。可是神通的力量如此之大,到了最后还是只能令他们万劫不复。”
蔡紫冠想到孟空空那孤傲的眼神,不由叹息一声。
“九大僵尸,淆乱乾坤。这世上的神通越来越强。甚至有许多人未经修炼,便可具备神通。神通来得越容易,惹出的祸也就越大。”
蔡紫冠猛地抬起头来。
“像孟空空这样的悲剧,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傅山雄笑了笑,打马欲走。
“将军!”蔡紫冠忽然大叫一声。
傅山雄勒住马,虽不回头,却在等着他。
蔡紫冠看了看百里清,又看了看杜铭和花浓。
百里清白衣如雪,面无表情地回望着他,而杜铭却根本在看花浓。
“好吧!”蔡紫冠蓦地大叫道,“让我们去找七大僵尸吧!”
“哦?”傅山雄虽然背朝着他,却无疑是在笑了,“既然要去,那就跟我来吧!”
(本季完)
(责任编辑:空气邮箱:kongqillOl@qq.)
《墓法墓天·恩怨分明》单行本201 2年11月全国各大书店有售。《墓法墓天·覆水难收》请见《今古传奇·武侠版》2013年4月月末版。

八百神通《今古传奇·武侠版月末版》2012011期 作者 

钓尸钩
能穿透、钓起五行之内的一切东西。自动导航,一旦钩中,可以自动消除目标重量五成以上。使用者:“钩”李子牙。
浮尸花
可以将已死之物化为花草。逆用此法术,将草变回原物,便可以治伤救命。使用者:“花”。
留念
通过拍击影子,将人、物化为剪纸。使用者:段师傅,原名段方。
虎纹枪
艳丽披风下的五条黑纹,可以随时化为投枪。投枪长约五尺,鸡蛋粗细,头上是半尺有余的枪尖,带着三条三寸长的倒钩。使用者:“花”。
美梦成真
可以实现除自身外任何人的愿望,其实会让许愿人遭逢厄运,美梦变成噩梦。每用一次神通,施法者身上便会出现一道伤口。愿望越难实现,伤势就越严重。使用者:孟空空。
虫聚
无限制召唤地下爬虫。可驭使,爬虫,出神入化地做各种事情。被攻击者会中虫毒,刺痒难耐。使用睹:“虫”。
化铁
能够把一切金属在一瞬间化成任何形状。使用者:侑州僵尸。
破壁
可让字画雕像变成实体,玉玦为发动字画雕刻攻击的钥匙。使用者:苏烈。
飞灰
能将一切事物,在瞬间脱水、风干,使之化为飞灰。使用者:丰城僵尸。
冰火双剑
一剑为冰,一剑为火,冷热交织,横扫千军。但这只是兵器的神通,人只是纯粹的使用者而已。使用者:小贺。
骨肉皮
三只妖狗,一旦放出,不死不休。青色“皮狗”,必须由施术者亲手放在人身上,从人的皮肤开始攻击,杀人很慢,但可以长时间地潜伏。黑色“肉狗”,可通过人与人的肌肤接触,彼此传递。它专咬人的血肉,可以在一顿饭的时间,把一个成年人吃成只剩一张皮包裹着一副骨架。白色“骨狗”,仅有鸡蛋大小,七步之内可以隔空放置,专咬心脉,一击必杀。三只妖狗皆由狗笛操纵,但对血肉之外的东西,几乎完全没有攻击力。使用者:徐先生。
旗门
未知的神通术,攻击力极强。使用者:傅山雄。


我和我自己的黑暗塔《今古传奇·武侠版月末版》2012011期 
文/李亮
我很喜欢的恐怖小说作家斯蒂芬·金,在他著作《等身的职业生涯》中,写了一套奇怪的奇幻小说,名字叫做《黑暗塔》。
这个小说最奇怪的地方,是它的成书过程——
斯蒂芬·金在他二十二岁的时候,写了这个故事的第一本《枪侠》,然后在五十六岁的时候写了这个书的第七本《黑暗之塔》。
这本书如此拖拖拉拉,以至于他的很多读者都等不及死掉了……而金本人,也在1999年的时候,遭遇一场险些致命的车祸,几乎让这个故事在第四本的时候,永远坑掉。
有鉴于此,在伤愈后重新写作时,金居然让自己笔下的人物——枪侠罗兰——穿越到了现实世界,来当面告诉那个叫“斯蒂芬·金”的作者:
“这一次,罗兰,你要告诉他——不许停止写作。不管是去地狱爽到极点,还是得了癌症都要写下去。也别去觊觎什么普利策奖了。你们告诉他,一路写下去,直到把故事写完了为止!”(引自斯蒂芬·金《黑暗之塔》)
看到这里,作为一个同样编故事的人,在为之蛋疼的瞬间,我顿时眼含热泪。
不得不说,写作是一件非常微妙的事。
在最初的时候,我们被“灵感”所蛊惑,往往可以信心百倍地开始一个“前所未有”的故事。但是很快,我们就会碰上各种各样“亘古不变”的问题——
灵感无法落实,情节开始不顺,人物变得模糊,节奏始终不对,俗事接踵而来,创作时间不够,市场变幻无情,稿费虚无缥缈……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和事,都开始告诉我们,做别的事情,你可以赚得更多。
而更可怕的是,你自己会用另外一种方式说服自己——
“我现在的力量,还不能百分百地完成它。为了能让它完美地呈现在这个世界上,我‘确实’应该先去积累、沉淀、学习……总之,就是不写它。”
2006年年底的时候,我开始写了《墓法墓天》的第一个故事。那时它还叫做《墓旅人》,蔡紫冠和杜铭,开始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打打闹闹,说说笑笑。
这个故事很快受到了读者的肯定,也得到了出版商的青睐。但在一帆风顺的情况下,忽然间,国内的图书市场出现了大崩盘。
《墓旅人》出了一本,就无以为继,变成了一座烂尾楼。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不愿意再去碰它。惨痛的初版,混乱的版权,电脑里那个落满灰尘的文件夹,是一个令我感到耻辱和不知道该怎么处置的故事。
没有杂志会要它,没有出版社会要它,我再继续写这个故事,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也许会完全没有回报,而读者也注定无法看到。
于是我虽然在说,“我将来一定会把它写完”,但我真的不知道,那个“将来”,到底是五年后、十年后,还是二十年后、一百年后!
但是,莫名地,那座“塔”出现了。
那座令斯蒂芬金魂牵梦萦的黑暗塔,那座令枪侠为之前仆后继的黑暗塔,那座不可理喻地伫立在世界尽头的黑暗塔……
忽然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沉默地,但却毋庸置疑地,注视着我。
它长着一双巨大的眼睛,像是蔡紫冠的;有时,又好像是虽然陌生,但注定是大boss的某人的;又有时,它只是注视着我,像我注视着我。
那是每个创作者所背负的诅咒。身为人类的好奇心,与身为见证者的责任感,凝聚而成的黑暗塔,不知不觉,已经从烂尾楼的地基上拔地而起,刺破苍穹。
我知道,我必须把这个故事写完了。
过去在《墓旅人》的写作中,我已经注视它太久,沉浸它太久了。装载着这个故事的魔盒,已经被我打开太久了。
冥冥之中的另一个宇宙、另一个世界、另一群人,被我带入这个世界里的内容,已经太多了。
就像是一条巨蟒已经伸出头来,现在的盒盖,已经盖不上了。
听,它在呐喊:
“这一次,李亮,我告诉你——不许停止写作。不管是去地狱爽到极点,还是得了癌症都要写下去。一路写下去,直到把故事写完了为止!”
……那么,就——写——完——它——吧。
于是,在2012年年初,我重新开始了这一段孤独、但又无可逃避的跋涉。
幸运的是,在我默默地启程后不久,《武侠版》就仿佛心有灵犀地跳了出来,希望就这个故事,再次合作。
呵,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
长途漫漫,我不知道这个故事会写多久。
风沙扑面,我也不知道这个故事将会带给我什么。
但是我想,反正那座独一无二的黑暗塔已经在那里了,蔡紫冠已经在那里了——
我真的必须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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