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炼狱(13-27)》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32 炼狱(13-27)-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但就在系最顶上的一个扣子时,猛地停下了动作,目瞪口呆地盯住了我。 
怎么了?我为他的目光吓了一跳,丝毫不知道这个情绪善变的人到底又想起了什么。 
“这是什么?”林佳树指着我的左肩,声音颤抖不已。 
“什么?”我茫然。 
“这个!”林佳树大叫一声,把我左肩的衣服用力撕开,我左肩一凉,低头一看,一个齿轮加上倒十字架的印记清晰地刻在皮肤上。 
刹那,我想起了那天黑衣男人对我的万般的凌辱,我立刻满脸通红,尴尬地慢慢拉上衣服,遮住了这个丑恶的疤痕,一个字都答不上来。 
“你为什么会有这个记号,是谁弄上去的?”林佳树激动地抓住了我合衣地手,他的臂膀就像是痉挛般在震颤。 
“这记号怎么了?”我的手被他抓得痛极了,古怪地看着他的脸色大变。 
“我问你,你看见过主域穹顶上的赤裸女人的吧?” 
“你说的是钉在倒十字架上的赤裸女人?她的身上爬着蛇,周围环绕着魔鬼,那座十分的可怕的雕像?” 
“那不是雕像,那是个真正的女人,曾经是森林监狱里唯一的女人,而现在只不过是供人参观的死尸而已。” 
“什么?”我惊得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是真的女人呢?怎么可能把人活生生地钉在十字架上?简直胡说八道!” 
“这个森林监狱里,知道这个女人是真实人身的不超过十个。而在这十个人中知道这个女人真正身份的又不足五个。她是这个森林监狱的罪魁祸首,是造成这个森林监狱的最大元凶!” 
“她是谁?!”我心惊胆战,森林监狱的秘密,它似乎离我近在咫尺,却又如远在天边。 
“玛利亚!这个女人就是玛利亚!”林佳树痛恨地叫出来,冷冽的脸痛苦万分,眼眶里射出的是怒焰,嘴里迸出的是仇恨!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情不自禁地呢喃,被他的话吓得怔住了。 
“主域穹顶上的一切事物都意有所指。赤裸的女人代表的是玛利亚;倒十字架代表的是背德的灵魂,背叛上帝的耻辱;周围的魔鬼正好是九百九十八只,代表的是森林监狱除却路西华之外的所有人;而路西华就是缠绕在赤裸女人身上的那条蛇。所有加起来正好是森林监狱的现在人数,一千。九百九十九只魔鬼在游戏,只有一只不同,不单单是指他是玛利亚,更重要的是,他的身上有着和我们不同的识别标记。你看看你肩上的痕印,倒十字架正是主域穹顶上的倒十字架;齿痕正是穹顶上的魔鬼环。” 
“但是却没有赤裸女人和蛇啊!” 
“不,有的。赤裸女人就是你,魔鬼环已经把你全身都环住了,所以根本不需要画;而蛇……主域穹顶上的那条蛇缠在女人身上,其实是正和女人交合。难道说……你和代表蛇的路西华性茭过了?” 
听着林佳树的话,我冷汗淋林。他说的话句句都有根有据,没有破绽。想起黑衣男人一口咬在我肩膀的情景,难道他真的是……路西华?!不,刚才林佳树和耶酥不是也说过了,路西华是不可能穿黑色衣服的,不可能是他! 
下意识里,我根本不希望那个屡屡帮助过我的黑衣男人是路西华,而且那双虽然冷酷却并不残忍的眼睛根本不会是那个噬血如命的路西华所有的。 
“没有,这个印记是我以前的男朋友帮我弄的,而且意思完全不是你说的那样。那时候他是完全为了好玩咬了我一口,他的名字里有个‘十’字,所以又在印记里刻了他的名字。我根本没见过路西华,怎么会和他那个,又怎么会让在在身上留下记号呢?” 
“真的?真有那么巧的事?”林佳树用那双风眼瞅着我,上下打量着我的破绽。我深知他眼光厉害,努力地伪装着自己。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撒这种莫名其妙的慌,但是我不希望黑衣男人和我的事被别人知道,不过我并不清楚为什么自己要这么做,难道只是为了他曾经救过自己多次? 
我用力点头回答他,故意岔开话题说:“你还没告诉我那个女人的身份呢,她究竟为什么是圣母玛利亚?她是玛利亚,那你们为什么又硬按了我一个玛利亚的名号?她为什么一手促成了森林监狱?又为什么是森林监狱的罪魁祸首呢?” 
“这我现在无法告诉你,”林佳树像逃避我提问似地站了起来,说:“以后见了路西华,你去问他吧。我累了,我要睡了。你可以在这里呆着,但不能进去看安无一,千万记住了!” 
我看着林佳树的长发,他的背影渐渐远去,不禁嘲讽地笑了出来:“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逃避方法果然是睡觉。” 
房间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担心地望着安无一的房门,我为自己的万般无奈懊丧。 
心绪烦乱,我慢步回到钢琴边坐下,抚摸着黑白两色的琴键。我默默地想,如果这个世界有这么黑白分明该多好,如果人没有这么缤纷的心理色彩该多好,如果这样,人就不会这么复杂,这个世界也不会有这么多让大家痛苦的事。 
手指随心情移动,忧愁的曲子从手中流泻出来。我无意地听着曲子,想着心事,忽然间恍然发现弹的竟是那日在树林里黑衣男人所拉的小提琴曲《安魂》。 
这个神秘的男人,他似乎知道这森林监狱的一切,他为什么要出现在自己身边?如果是路西华又为何不杀了我?那双幽深的眼睛藏着所有的秘密,我猛地发现,自己竟是越来越受这个神秘旋涡吸引,变得焦躁而不自然。 
安无一,为什么林佳树不许我见你?我想见你!你是我在森林监狱里唯一需要的人,也只有你能平复这个烦躁的我,只有你是我的安定剂! 
等待的时间极为缓慢,我每天大约只睡两个小时,只要刚眯起眼睛,安无一那如泣如诉的面容就像幻影灯似地晃来晃去。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根本无法放下记挂在无一身上的心,只要一天见不到他,我就不会安心一天。 
林佳树每天都会离开这里,又几乎每天很晚才回来,一天的大部分时间他都不在这里。我不知道他去哪里,只是每次看到他回来的时候都是疲倦之极,仿佛干什么体力活似的。 
我一直坐在钢琴椅上,除了上厕所外根本不离开半步。既然我答应了林佳树没有他的答允不能进入房间看安无一,我就不会违约,即便我的心里越来越像火烧。林佳树每次回来的时候也不问我是不是违反了他的话,就像没这回事般。这么多天来,我和他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只是我百无聊赖地弹着钢琴时,他会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看我的背影。 
镜子里,我的脸愈发憔悴,连胡子渣都长出来了,一向爱干净的我竟邋遢成这副样子,如果张纯他们看到这样的我肯定要笑破肚子。想起张纯,我的心又忍不住一紧,这个以前的世界里最了解自己的铁哥们啊,森林一天,世上十年,现在的他也许……说不定……已经忘记自己了。 
今天已经是安无一伤后的第七天,我七天不吃不喝,早已是虚弱不已。趴在琴键上,仅存余力的手指重重地敲着《婚礼进行曲》。这几天,我无时无刻地重复着这首曲子,只盼望与我只一门之隔的安无一能够听见。 
“看来你真是爱惨他了,这首原本应该充满幸福美好的曲子却被你弹得凄惨无比。”七天没有和我对过一句的林佳树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手中握着一杯水递在我面前。 
“我不喝,没见到他一天,我绝不吃任何东西。他在房里受苦,我也要陪他!”我轻轻推开玻璃杯,有气无力地说。 
“你不喝?不喝也可以,我倒也省心,万一今天你死了我也不用麻烦你去见安无一了。”说着他耸耸肩,端着水就要走。 
“什么?!”不知从哪儿涌来的力气,我冲上去握住了他的手,抢过杯子就往自己喉咙里灌,差点没把自己呛死!“你说要让我见安无一?真的吗?我不用再等了吗?” 
“其实本来我是要你等一个月的,可是你不吃东西肯定支持不了一个月,再不让你去见安无一,你就要死了。”林佳树笑着接过了空杯。 
“你……你是为了考验我对安无一的心,因此才让我等了那么长时间?”我忽然明白了他的心意。 
“所有的感情必须经过考验才能成熟完美,你要得到一样东西必须先有付出。不过让你在这儿耗着可不是我的主意,我才不想当这种黑脸。你去问安无一吧,是他让我这么做的。”林佳树边说边打开了那扇让我和他七天不能见面的门,“进去吧,他已经等了你好久了。” 
我的心在“砰砰”乱跳,就像处男看见了另他勃发的裸躯般亢奋又不好意思。房间内华丽的摆设一点都没有让我注意,我的眼睛立刻被那抹削瘦孤单的背影占据。 
安无一站在窗边,他的背脊在颤动,漆黑的长发微微晃着,他的叹息飘在这个另人激动的空间里,瞬间的感动让我的眼睛马上濡湿,“无一……”我轻轻地呼唤着他,扑上去一把搂紧了这具饱受伤害的身躯。 
安无一抖动得像只受惊的兔子,万分惹人怜爱,我硬是转过他的身子,他却还是把脸紧埋在我胸口上,不让我看他,嘴里还发出“唔唔”的可爱声音。 
“怎么了呀?”我轻轻地揉着他的发旋,好笑地问。 
“萧彰,你这个傻瓜!”无一狠狠收紧他的手臂,很轻很轻地骂了一声。 
“我怎么傻瓜了呀?”笑着吻吻他的发鬓,我实在是丈二摸不找头脑。 
“我有什么好的呀?干嘛等我这么久?还不吃不喝的。我原本就已不配你了,现在更是个残破之身,根本没有用处,简直是个废物,你又何必这么执迷不悟?况且还为我弹婚礼曲?” 
“原来你就是为了让我知难而退才避着那么多时间不肯见我呀?说我傻瓜,你才是个小傻瓜!”我哭笑不得地捏了捏他的鼻子,却摸到一脸泪水,心里一酸,我柔和地说:“你知道为什么我要弹婚礼曲吗?因为我们已经结婚了,我是你的新郎,你是我的新郎,就在七天前。” 
“结婚?”安无一吃惊不小,一下抬起头来,却是红晕一片,娇艳可爱。 
我看着他稍显消瘦的脸,笑着说:“不过我是一相情愿的,没有得到你同意啦。可是亲爱的,你可不能抛弃我,不能和我离婚呀!” 
“不要脸!”安无一满脸通红,羞涩地骂:“我什么时候要和你结婚了,我可没有!还什么新郎新郎的……不要脸!” 
“怎么不要脸了?”我笑着一把抱起了他,拥倒在床上,一双虎狼手在他身上乱摸乱掐,安无一笑得翻来覆去,全身通红,就是翻不出我这双魔掌,我欲情大动,邪笑着说:“不但脸要,这里也要,这里也要,还有这里……”一个闪神间,我手掌无意摸到了他的下身,安无一痛得一皱眉,我知道闯祸,连忙收手,紧抱住他,白着脸连连道歉。 
安无一轻轻推开我,手臂勾着绻起的膝盖,低声说:“现在你知道我的不足之处了吧?我和原来不一样了,你总有一天会厌烦我这具没用的身体的……我是凡人,而你是我仰慕的圣母,这具不能给你带来快乐的身体,你要了又有什么用呢?” 
“有用有用!”我忙不迭地点头,“这么形容吧,我是将军,你就是大臣;我是管家,你就是管帐;我是倒粪的,你就是扫地的;我是筷子,你是调羹;我是被子,你是枕头;我是大便,你就是小……唔唔……” 
“你说什么哪你!”安无一笑得直弯腰,一把捂住我的嘴,不让我口吐脏字,“我早知道你这人很赖皮,没想到是这么无聊下流的!” 
“我怎么无聊下流了?”乘机一把抱紧他,口无遮拦地瞎嚷嚷,“大号小号加上放气都是生理功能嘛!” 
“哈哈!别说了,别说了……再说我要吐了!”安无一倒在我怀里,上气不接下气。 
我满足地看着他的如花笑靥,能博此一笑,当个白痴又何妨呢?我轻吻他的耳垂,悄声说:“答应当我的新郎吧。虽然别人结婚有鲜花香槟戒指喝彩,而我只有一个名叫萧彰的身体,但是,我又着别人不能相比的感情。请答应与我结婚吧!” 
“一点都没有诚意,”安无一停止了笑声,羞羞涩涩地埋怨,“鲜花香槟喝彩都免了,可戒指总该给一颗吧!” 
“可我没有那玩意儿呀!”我摸摸头,为难地嘟囔。 
“谁说没有的?”安无一转过身,脸上是粉扑扑的红色,双目晶莹闪烁,他抚着我的脸颊,握起我的左手深深地说:“我愿意做你的新郎。”说着,他把我的手指含进了嘴里,亦把他的手指塞到我的嘴里面。 
我忽然知道他要做什么。传说中,人的左手无名指上藏着魔鬼,它会使人变得不忠诚,变得邪恶。于是,每当婚礼的时候,双方都会把一颗戒指按进对方的无名指上,它是镇住魔鬼的利器,是使对方永远忠诚自己的法宝。 
左手巨痛,同时安无一甜甜的血液流进了我的喉腔。他的齿镇住了我心里的魔鬼,就在这疼痛万分的这一刻,我尝到了满溢的幸福! 
安无一抽出手指,于我的缠绕在一起,两人的血液晕在了一起,它们是那样融洽,那样甜蜜,“我不需要银的金的白金的,没有任何戒指能比我们俩的更坚固,就算是金刚石也一样。因为我们拥有的,是血戒!” 
听着安无一自言自语的话,我无法不感到他那片炽热的鲜血。若说这个世界上什么能让我刻骨铭心,我想没有任何东西能盖过他对我的感情。安无一对我的感情是付出的,并且毫不要求回报,这种至高无上的热烈,有人穷尽几辈子也碰不到一回。 
安无一把我推倒在床搂着我笑:“戒指也套过了,接下来该是洞房花烛夜了吧。” 
“啊?”还沉浸在温柔乡的我一下转不过弯来,可身上的家伙已经在扒我裤子了。 
“我觉得,只有一个戒指不够耶!”安无一笑着拉开我的拉链,把那个已经硬邦邦的东西取了出来,轻怜蜜爱地抚摸着,笑着看着我。 
“你想……干嘛?”我颤抖着问。 
“我想……吃了你!”安无一嘻嘻乐着,含住了我的荫茎。 
“哎呀!别,别这样!”我惊叹一声,手脚大麻,向后倒去。安无一随即覆上来,脸不红心不跳地贼笑。 
“什么别这样?怎么别这样?为什么别这样啊?”安无一嘴上说归说,双唇还是不饶不依地叼住我不硬不软的宝贝。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