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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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天下-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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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那支突然出现的神秘军队,在东陵外徘徊了一阵以后,也撤离这个地区,始终没有和商军有过任何接触。只是,据说有些小兵发现,那些人长得并不像寻常人类。
仅仅是一天之后,黄飞虎就从东陵城长途奔袭,向东夷军的侧翼发动了攻势。
对于黄飞虎来说,想以区区一支先锋队的兵力全面的击垮东夷军事根本就不可能的。事实上,他早已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应该退出战场,他依然在坚持的目的,是因为友军的缘故。
“当强大的对手将致命的重拳隐藏在身后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偷袭得手的机会,只有让他把重拳挥出,才能趁机对他脆弱的胸口进行攻击。”
身为商军的最高军事统帅之一,黄飞虎在武技方面当然有着相当的造诣。不过比起剑术或枪术,他最擅长的却是徒手的拳术。当然,这个优势在马战中是无从发挥了。
“大人,东夷的骑兵出现了!”
从探子的声音中,透露出一种兴奋的感情,在他的想法里,东夷军已经落入了自己主将设下的圈套了。
“有一点不对劲,东夷军一共只有这么少的骑兵吗?”
“大人,您的意思是……”
“不!这样再好不过了。”

嚣城曾经是商朝的都城,后来河亶甲将都城迁到了相,这个城市只做了二十七年的王都。
尽管已经不是都城,嚣城内居民仍然超过了二十万,是天下数得上的大城。
不过,嚣也并非是商朝最早的都城,在此之前的都城是西毫,把都城迁到嚣的,是第十帝仲丁。
嚣城可以说是一座凭空建起的城市,当年仲丁的父亲太戊集中了全国的劳工十万名,历时二十年,重新建立起一座城市,命名为嚣,本来是想和西毫对应,成为治理南部的陪都,后来,因为西毫发生了一场旱灾,所以王都就迁到了嚣。
太戊在位七十五年,却在嚣城尚未建设完成时就先去世了,他的儿子仲丁成为殷商的第十位君主就是他强令强令西毫城内的十万民众迁居到嚣,使这个城市几乎在一夜之间,就成为了天下仅次于西毫的第二大城市。
封神天下 黄金卷一(41)
而他决定究竟由谁迁居谁留下的方法也很简单,他命人在城门口设置了一只木箱,里面装满了红色和绿色的豆子,让每一户的户主都来摸豆子,摸到红豆的就可以留在西毫,而摸到绿豆的则必须迁往嚣。
说起来,这个方法也还蛮算公平,但要人们离开故乡,却不是如摸豆子一般容易的事情。仅仅因为一颗绿豆,就要抛弃家业,离乡背井,对此不满的人自然不在少数。
后来终于有人站出来公开反抗,而且几乎演变出一场武装起义。仲丁对这些反抗的人群采取了强硬的措施,派出军加以剿灭。为了这次迁居的事情,被斩杀或是送上刑场的不下千人,据说,整个嚣的地面,都被血染成了红色,仲丁也因此背上了“血城王”之名。
“血城王”仲丁在位十一年,尽管去世时已经是年界八旬的耄耋老人,但却并没有在生前立下储君。他一共有三个孩子,前两位是公主,在外人看来,他的小儿子理所应当的将会成为下一位大王。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接下来的国王并不是仲丁的儿子祖甲,而是王弟外壬 。继位时已经六十二岁的外壬 在位十五年遍也去世,接下来的大王是仍然是太戊的儿子,也就是那位将都城迁到了相的河亶甲。
在外壬继位的那一年,他的侄子祖甲也和他的父亲一起去世了。这种王权更迭的方式,实在是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
残酷的暴君倒下了、倒下了
留下的王位只有一个
天上没有两个太阳
地上也只有一位王
下一位王带走了暴君的儿子
接下来的是更伟大的王
……
类似的童谣中在嚣城一带广为流传,像“下一位王带走了暴君的儿子”这样的含义暧昧的词句也许能说明什么问题,不过,多半只是编童谣的人用来吸引听众的伎俩罢了。
即使外壬和河亶甲兄弟成为大王的过程真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无论怎么说,殷商还是从此进入了鼎盛时期。在那个时候,外壬和河亶甲对内致力于发展生产,休养生息,对外四处媾和异民族,王朝的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
但是,仔细的分析起来,虽然“血城王”仲丁有着暴君之名,他强令民众迁居的手法也显得操之过急,事后的处理方式也欠缺柔软性。但不可否认,他的这个决定本身是很具有远见卓识的。此后的二十年,嚣城的城市规模已经完全不逊于首都南毫,这是殷商王朝开始强大起来的基础。
当年被迫迁居的人们和他们的子孙,过上了富庶的日子,外壬和河亶甲两位国王,因此被奉为明君。然而,也有一种针锋相对的观点,认为其实他们只是治国方针比较宽松罢了,论起政治上的建树,根本就及不上仲丁。
“看起来,还是朝歌的姑娘更好啊。”
仲丁和外壬一世谁才配被称为明君这样的问题也许会被后世一直争论下去,不过,说到另一种比较,杨戬心中倒是早已经对女性评判出了高下。
在这个地方,杨戬算是个难得的人物,也生得一幅招女人喜爱的面孔。他今年二十七岁,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四处流浪。
一般来说,人越多的地方,出现美女的几率也应该相应增大,嚣城的繁华程度也未见得就比朝歌差到哪里去,但在出现美女的这个问题上,却令杨戬实在有点失望。
当然也不是说连一个看的过眼的小姐也没有,只是比起在朝歌见到的美女,就实在是差着档次,现在想想,其实……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封神天下 黄金卷一(42)
“她也算是个不错的美女啊,如果温柔一点的话,也许我就留在家里了也说不定。”
杨戬自言自语着,嘴角微微的扬起,露出了比一枚铜板还要薄的笑意。接着,他又把眉头皱了起来。
“还是算了吧,那种凶丫头,就算是天下的女人都死光了,也不会有人好事到想要娶她吧。”
那个女孩是媒人向他父母提亲的对象,长相还算不错,却是个“鬼见愁”的野丫头。
虽然杨戬自己也是个浪荡的公子,却喜欢安静的女性,这次出来,不能不说有那么一点逃婚的意思。
从朝歌逃出来之后,他索性一去不返,历经两个月跑到了嚣城来。
比起王都朝歌,嚣城那种无拘无束的自由气氛似乎更能吸引杨戬。然而,在酒肆里无所事事的厮混了几天之后,他发现所谓的自由自在其实不过只是种表面现象罢了,嚣城实在是个无聊到了极点的城市。
当然,杨戬也并非只是因为没有遇到美女就得出这种结论。和那些在几百年中逐渐形成的城市不同,嚣城是一座人工建造的城市,并没有什么文化底蕴的积淀,而城市建设的人为斧凿痕迹也过于浓重,显得十分单调。
生活在嚣城的人们,也像这座城市一样,是严谨而勤勉的,白天几乎每个人都在努力的工作着,几乎没有有向杨戬这样在大街上晃来晃去无所事事的流浪汉。
勤勉和严谨自然是应该称颂的品质,流浪也绝非什么值得羡慕的事情。不过,如果一个城市的所有人都过着同一种健康的生活的话,那就有点不够丰富多彩了。
而且,像杨戬现在这样,偌大的酒肆里只有自己一位客人,确实也蛮无聊的。
“哎!杨公子啊,今天要喝什么?”
“还是米酒吧。”
“总是喝一种酒就不会无聊吗?人生总是要品尝各种不同的滋味才对啊,今天试一试五粮酒怎么样?”
除了滋味,米酒和五粮酒之间的最大差别是价格,几乎是一比十的关系。明明是想要多赚钱,还要搬出什么人生哲理来,这位酒肆小姐做买卖的手法确实也够精明的了。
她的名字杨戬自然是早就打听过了,叫做小吉,只是这个名字普通的让人觉得多半是个在酒肆工作的化名。算不上大美人,不过白净的鹅蛋脸和大大的眼睛也给人很可爱的印象,和其他酒肆小姐相比,她要算是杨戬比较期待遇到的一位。
“人生虽然多姿多彩,但心情却要时刻保持专一,如果混杂了太多的欲望,任何一种都会变得索然无味啊。就象这酒,如果品尝米酒的时候总想着五粮酒的话,杯中的就是劣酒,但如果用唯一的心情去品尝,那它就会有五粮酒也没有的香醇啊。”
“不过,杨公子在每一个女孩子面前都会说同样的话吧。”
“虽然话可能反复的说,但每一次都是发自内心的啊,就象现在,我的心里就只有小吉你一个人啊。”
小吉抿着嘴对着杨戬笑了笑,仿佛是被他的话打动了似的,接着,一杯五粮酒送到了杨戬面前。
“喂,小吉,我要的是……”
“就算心情都是一样的,女孩也有美女和丑女之分吧,难道杨戬先生对那种事情也无所谓吗?”
岂止不是无所谓,简直可以说杨戬人生的出发点就是那种事情……不过,姑且不论最后的结果如何,追求美女这个过程其实是并不需要什么资格的,但追求美酒却在一开始就非得要看看自己的经济状况如何才可以。
“对了,这杯算是我请客好了。”
封神天下 黄金卷一(43)
小吉的笑容中含有着某种意味似的,她是一个深谙世事的女孩,当然不会笨到因为几句花言巧语就把杨戬当成唯一爱人的地步。不过,这个操着异域口音的年轻人确实对她有着某种吸引力。
“真是谢谢你啊。”
五粮酒的滋味确实非米酒可比,一饮而尽之后,杨戬的身上有了微微发热的感觉。
“再来一杯?”
“贪心的话,美酒会变得没有滋味,美女也会跑开的吧。”
“没有关系,下一杯杨戬先生自己付帐就好了。”
“那样的话,还是米酒好了……”
“杨戬先生那么现实,女孩子会不喜欢的呦。”
“哪里的话,如果因为挥霍变得身无分文,那才会收到反效果。”
杨戬的话还没有说完,酒吧的大门突然被有些粗暴的撞开,他略含不快的向着那边望去,只见一名二十出头年纪的青年从那边走过来,那个人很瘦弱,但似乎是因为身上佩戴了太多装饰品的缘故,走起路来显得很笨重。一看就知道是哪个奴隶主家的公子。
“小吉小姐啊,和我约会吧。”
以小吉的姿色,有追求者一点都不奇怪,不过杨戬很难想象她会对这种纨绔子弟感兴趣。
果然,小吉虽然仍旧保持着职业的笑容,但眼神却像在看什么脏东西似的。
“费洛少爷,我现在正在工作呢。”
“这种店……”被叫做费洛的青年撇了撇嘴,露出了不屑的表情,“我把它买下来送给你好了。”
“对不起,这个店只卖酒,店铺本身是不出卖的。”
如果费洛稍微识趣的话,他应该明白小吉是在拒绝他,不过,这位大少爷似乎对这方面缺少最基本的自觉似的。
“小吉还真是热心工作啊,不过反正这个店里也没有客人,你走开一下也没有关系吧。是不是啊,小子!”
最后的那句话是对杨戬说的,看得出来,费洛是想要尽力地展现出威胁的态度,只不过在杨戬眼里毫无气势罢了。
杨戬根本懒得抬头看他一眼,话说回来,费洛倒是也没把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
“来吧,小吉。”
“不要这样,费洛少爷。”
“你就不要害羞了。”
小吉虽然在反抗,但她似乎对费洛有所忌惮似的,并没有太激烈的举动,只是勉强的躲避着。而费洛则越发大胆,他试图翻越吧台,到里面去抱住小吉。
然而,他的身体却突然失去了平衡,一下子栽倒在地上,不过,这并不是它的过错,而是杨戬伸腿在他脚底下绊了一下子的缘故。
“喂!小子!我要和你决斗!”
费洛的两眼冒出像毒蛇一样的光,声音尖锐得如同公鸡叫一般,这让杨戬几乎想用手把耳朵堵起来。虽然费洛身上也带着更像装饰品似的一柄佩刀,但只从刚才他摔倒的那种平衡感就可以断定,单从实力方面讲,他并没有向杨戬说“决斗”的资格。
但是,费洛却已经拔出了刀,向着杨戬的头劈了过来。
刀势在杨戬的头顶停了下来,杨戬并没有拔出武器来招架,而是用手里的酒杯挡住了对手的攻势。
杯中剩余的米酒倾泻而出,浇在了费洛的头上,如果说刚才费洛还勉强像是个贵族少爷的话,那现在他狼狈得只像个九流滑稽戏的歹角一般了。
“真是可惜,都洒掉了,小吉小姐,这杯酒是不是能打个对折呢。”
杨戬一边扔掉手里裂开的酒杯,一边转头对小吉笑着,小吉却表情紧张对他摇着头。
看得出来,费洛肯定是个小吉招惹不起的大人物,不过,事到如今,这已经不是小吉一个人的事情了。况且,杨戬从来也没有把什么所谓的大人物放在眼里面过。
封神天下 黄金卷一(44)
费洛的长剑再次向杨戬的头上斩来,这一次,杨戬直接抓住了他的手腕。火辣辣的痛感顺着费洛的神经线直冲向上他的大脑。
“小子!放开我!”
“如果你肯求饶的话,倒是可以考虑。”
“混蛋,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一个刚刚被女人拒绝的可怜男人罢了。”
“贱民!受死吧!”
费洛的左手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柄匕首,不可否认,杨戬确实因为轻敌而疏忽了他的动作,当他注意到的时候,冰凉的刃锋已经直刺向他的面部。虽然在最后的时刻作出了躲避的动作,匕首依然擦过了他的面颊。
杨戬放开了费洛的手腕,退后了几步,几滴血顺着腮部落到了地上。
“哈哈哈……”
费洛发出了胜利者般的笑声,而杨戬却以不屑一顾的眼神作了回应。
“这样就满意了?贵族的大少爷果然都是些了不起的人物呢。”
他用手指抹了抹脸上血迹,然后用舌头舔了舔,作出一幅露骨的挑衅姿态。
“你侮辱了贵族,哪有这么简单就可以了事的,我现在就要你的命!”
费洛彻底被杨戬激怒了,他扔掉了匕首,双手握住剑向杨戬扑过来。而杨戬这一次也伸手去拔武器。
长刀泛出耀眼的青白色光芒,倘若费洛稍有常识的话,一定会明白这绝对不是他手里那柄除了昂贵便一无是处的剑可以相比的。然而他没有停止攻击,虽然他也学习过剑术,不过,他的兴趣和才能显然并不在这方面。
在相当刺耳的一记交击声过后,费洛的半截断剑旋转着飞了出去,直接钉在了屋顶的房梁上面。
“胜负已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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